申命记 14
1 「你们是永恒主你们的上帝的儿子,不可为死人刻划你们自己的身体,也不可使你们的额上光秃;
2 因为你是圣别的子民、属永恒主你的上帝的;从这土地上的万族民中、永恒主拣选了你属于他、做他自己的子民。
3 「凡可厌恶之物、你都不可吃。
4 你们可以吃的走兽是以下这一些∶牛、绵羊、山羊、
5 鹿、瞪羚羊、獐子、野山羊、大羚羊、羚羊、野羊。
6 在走兽中、凡分蹄、蹄叉两趾、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 惟独以下这一类、你们却不可吃;在倒嚼或分蹄叉趾的之中,你们不可吃骆驼、兔子、石獾、因为它们倒嚼而不分蹄,它们对于你们都不洁净。
8 不可吃猪,因为它分蹄而不倒嚼;它对于你们就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它们的尸体、你们也不可触着。
9 「凡在水中的、你们可以吃以下这一类、凡有翅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10 凡没有翅没有鳞的、都不可吃;它对于你们都不洁净。
11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 不可吃的有以下这一类∶如兀鹰(或译∶鹰)、狗头鵰、红头鵰、
13 鸢、隼、鸢属鸟、这一类;
14 一切乌鸦、这一类;
15 鸵鸟、夜鹰(或译∶雄性驼鸟)、鱼鹰、雀鹰、这一类;
16 鸱鴞、猫头鹰、角鸱、
17 叫枭、秃鵰、鸬鹚、
18 鹳(或译∶角鸱)、鹭鸶(或译∶红鹤)这一类;戴胜与蝙蝠。
19 凡有翅膀的滋生虫、对于你们都不洁净,都吃不得。
20 凡有翅膀而洁净的、你们都可以吃。
21 「凡自己死的你们都不可吃;要给你城内的寄居者吃,或是卖给外族人;因为你是圣别的人民、属于永恒主你的上帝的。「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子去煮山羊羔。
22 「总要把你撒种所出产的、就是田地年年所出的献上十分之一。
23 要把你的五谷、新酒、新油的十分之一、和你牛群羊群中头胎的、在永恒主你的上帝面前吃,在他所选择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吃;好使你学习日日不断地敬畏永恒主你的上帝。
24 永恒主你的上帝赐福与你的时候、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要选择做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而那路又太长,以致你不能把献物带到那里去,
25 那么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绑在手臂上,到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26 用这银子买你心之所欲的,无论是牛、是羊、是清酒、是浓酒,凡你心所想要的、都可以买;在那里、你要在永恒主你的上帝面前吃喝欢乐,你和你的家眷都要欢乐。
27 在你城的利未人内、你不可丢弃他,因为利未人不同你一样有分有业。
28 「每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你那年的出产全部的十分之一取出来,存放在你的城内;
29 那么利未人[因为利未人不同你一样有分有业]、以及在你城内的寄居者和孤儿寡妇、就可以来吃,并且吃得饱足;好使永恒主你的上帝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