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44
1 他又带了我回到圣地朝东的外门;那门关闭着。
2 他(传统∶永恒主)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着;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那里进入;因为永恒主以色列之上帝曾经由那里进入过;因此必须关闭着。
3 至于人君、只有(传统作受格记号)人君可以坐在那里,在永恒主面前吃饭;只有他可以从这门廊的路进入,而从原路出来。」
4 他又带了我走北门的路来到殿前面;我一看,只见永恒主的荣光充满着永恒主的殿;我就脸伏于地。
5 永恒主对我说∶「人子阿,我对你所说永恒主殿中的一切条例、一切礼节规矩、你都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听,并要留心谁可以被准许进殿,谁应当被拒绝于圣地之外(传统∶要留心殿宇的进口处、和圣地一切的出口处)。
6 你要对叛逆的人、对以色列家、说∶主永恒主这么说∶以色列家阿,你们行你们一切可厌恶的事、可彀了!
7 你们把我的食物、脂肪和血、供献的时候,还将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外人、带进我的圣地,来玷污它,玷污我的殿;你们又违反了我的约,在你们(传统∶他们)一切可厌恶的事上、加上这一层。
8 你们也没有守尽看守我圣物的职守,却派别人在我的圣地守尽我所吩咐你们的职守。
9 「因此(传统∶替你们)主永恒主这么说∶以色列中的一切外人、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一切外人、都不可进入我的圣地。
10 但是那远离了我的、利未人当以色列人走迷了路时候,他们也走迷了路离开我、去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须要担受他们自己的罪罚。
11 他们必须在我的圣地当仆役,照管殿门,在殿中供职;必须为人民宰燔祭牲和别的祭牲,站在人民面前伺候他们。
12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伺候这人民,就成了绊脚物使以色列家陷于罪孽中;的绊脚石,故此我举手起誓论到他们,主永恒主发神谕说,他们须要担受他们自己的罪罚。
13 他们不可亲近我,来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任何圣物、至圣之物;他们乃是须要担受他们自己的羞辱、和他们所行可厌恶之事的报应。
14 然而我却要派他们守着殿宇的职守,办理其一切事务,作其一切当作的工。
15 「但是撒督子孙作祭司的利未人、那当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离开我的时候、曾经守尽我圣所之职守的,他们却可以亲近我来伺候我,可以侍立在我面前,将脂肪和血献与我∶这是主永恒主发神谕说的。
16 是他们可进入我的圣所,是他们可走近我桌前来伺候我,来守尽我吩咐的职守。
17 他们进内院门的时候、必须穿细麻服装;他们在内院门和里面供职的时候、身上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华帽,腰间要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用易于使人出汗的东西来装束。
19 他们出到外院(传统多∶到外院)人民那里,要脱下供职的衣服,存放在圣屋里,穿上别的衣服,免得由他们的圣衣将洁圣传染于人民。
20 他们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头发。
21 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22 他们不可娶寡妇或离婚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家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
23 他们要指教我人民『圣』与『俗』之分别,使他们知道『不洁净的』与『洁净的』之区分。
24 有争讼的事上他们要中立而判断,按我的典章行判断。我的礼节规矩、我的条例在我的一切制定节期上、他们都要谨守;我的安息日他们要守它为圣。
25 他们不可挨近死人而沾污自己,只可为了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弟兄、或未嫁人的姐妹、而沾污自己。
26 洁净之后,还要再算七天才完全洁净(仿叙利亚译本加上的)。
27 当他进入圣地、到内院、要在圣所供职的日子、他要为自己供献解罪祭∶这是主永恒主发神谕说的。
28 「祭司不(『不』字系仿拉丁通俗译本修复的)可有产业∶我就是他们的产业;在以色列中不可给他们基业∶我就是他们的基业。
29 素祭、解罪祭、和解罪责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所有的永献物都要归他们。
30 各种各样上好的初熟物、你们的提献物中各种各样的提献物、都要归于祭司;你们也要将你们的初熟粗麦面给予祭司,好使祝福临到你们的家。
31 一切尸体、无论是飞鸟的、是走兽的、是自己死的、或是被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