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
1 那么,犹太人有什么优点呢﹖割损又有什么好处呢﹖
2 从各方面来说,很多:首先,天主的神谕是交托给了他们,
3 他们中纵使有些人不信,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他们的不信能使天主的忠信失效吗﹖
4 断乎不能!天主总是诚实的!众人虚诈不实,正如经上所载:『在你的言语上,你必显出正义;在你受审判时,你必获得胜利。』
5 但如果有人说:我们的不义可彰显天主的正义。那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能说天主发怒惩罚是不义吗﹖──这是我按俗见说的──
6 绝对不是!如果天主不义,他将怎样审判世界呢﹖
7 如果天主的诚实可因我的虚诈越发彰显出来,为使他获得荣耀;那么,为什么我还要被判为罪人呢﹖
8 为什么我们不去作恶,为得到善果呢﹖──有人说我们说过这样的话,为诽谤我们──这样的人被惩罚是理当的。
9 那么,我们犹太人比外邦人更好吗﹖决不是的!因为我们早先已说过: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在罪恶权势之下,
10 正如经上所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一个明智的人,没有寻觅天主的人;
12 人人都离弃了正道,一同败坏了;没有一人行善,实在没有一个;
13 他们的咽喉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说出虚诈的言语,他们的双唇下含有蛇毒;
14 他们满口是咒言与毒语;
15 他们的脚急于倾流人血;
16 在他们的行径上只有蹂躏与困苦;
17 和平的道路,他们不认识;
18 他们的眼中,没有敬畏天主之情。』
19 我们知道:凡法律所说的,都是对那些属于法律的人说的,为杜塞众人的口,并使全世界都在天主前承认己罪,
20 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他前成义;因为法律只能使人认识罪过。
21 但是如今,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
22 就是天主的正义,因对耶稣基督的信德,毫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
23 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
24 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
25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他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
26 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
27 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么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是因信德的制度,
28 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借信德,而不在于遵行法律。
29 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30 因为天主只有一个,他使受割损的由于信德而成义,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
31 那么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绝对不是!我们反使法律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