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 12
1 耶户七年、约阿施即位、在耶路撒冷为王、历四十年、其母名西比亚、别是巴人也、
2 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训诲之日、行耶和华所悦、
3 惟崇邱未废、民仍献祭焚香于其上、○
4 约阿施谓诸祭司曰、凡输入耶和华室、区别为圣之物、所值通用之金、或各人所估身价之金、或从心所愿、输于耶和华室之金、
5 祭司各自相识之人受之、修葺殿宇破坏之处、
6 至约阿施王二十三年、殿宇之破坏、祭司尚未修葺、
7 故约阿施王召大祭司耶何耶大、与众祭司、谓之曰、殿宇破坏、胡不修葺、今而后、勿复受相识者之金、宜出此金、修葺殿宇之破坏、
8 诸祭司应命、不复受金于民、亦不修葺殿宇、
9 惟祭司耶何耶大取一匮、凿孔于盖、置诸坛侧、在入耶和华室之右、凡输耶和华室之金、守门之祭司咸纳于其中、
10 匮中金多、则王之缮写与祭司长至、将耶和华室所得之金、核而封之、
11 以所权之金、付于督耶和华室之工作者、转予建造之木工及匠役、
12 又予瓦工石工、复购材木、及凿成之石、以修葺耶和华室之破坏、并为一切修室之用、
13 惟所输耶和华室之金、不以制耶和华室中之银杯剪盂角、及诸金银器皿、
14 乃以予督工者、修葺耶和华室、
15 以金付于督理、转予工匠、不与核算其数、因其行事诚实也、
16 惟补过祭与赎罪祭之金、不入耶和华室、俱归祭司、○
17 时、亚兰王哈薛、上攻迦特取之、遂定志上耶路撒冷、
18 犹大王约阿施、以其祖父犹大王约沙法、约兰、亚哈谢、所区别之物、与己所献为圣之物、及耶和华室与王宫府库、所有之金、悉馈亚兰王哈薛、哈薛乃去耶路撒冷、
19 约阿施其余事迹、凡其所行、俱载于犹大列王纪、
20 约阿施之臣叛、弑之于近悉罗之米罗宫、
21 弑王之臣、乃示米押子约撒甲、朔默子约萨拔、王与列祖同葬于大卫城、子亚玛谢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