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又导我出而北往、至外院、入隙地相对之屋、在北向之室前、 |
2 长百肘、广五十肘、其门向北、 |
3 与内院二十肘之隙地、及外院铺石处相对、其间有庑三层、庑各相向、 |
4 室前有道、广十肘、长百肘、其门向北、 |
5 上层之室维狭、因上层之庑、较中下愈宽、 |
6 庑有三层、无柱、不与外院相同、故上层之室、较中下维狭、 |
7 室外有墙、与外院诸室相向、长五十肘、 |
8 外院之室、长五十肘、殿前之室、长百肘、 |
9 此室之下、有门东向、可自外院由此而入、 |
10 院墙之南、隙地与屋之前、亦有室、 |
11 室前有道、与向北之室相同、长广如一、出入之门、及其形制、与前式同、 |
12 横墙之前、向东有道、道末有门、可由之而入、与向南诸室之门相同、 |
13 其人告我曰、隙地前南北之室、俱为圣室、诣耶和华之祭司、可在彼食至圣之物、亦以至圣之物、与素祭补过祭赎罪祭、置于其所、盖斯处乃圣也、 |
14 祭司入时、不可自圣所往外院、必先置供职之圣服于彼、易以他衣、后方出至民所、○ |
15 其人量内室既竟、遂由东门之道、导我而出、量其四周、 |
16 以竿量东方、长五百竿、 |
17 以竿量北方、长五百竿、 |
18 以竿量南方、长五百竿、 |
19 转而向西、以竿量西方、长五百竿、 |
20 量其四方、有墙环绕、长五百竿、广五百竿、以区别圣地与俗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