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35
1 在摩押平原、约但河滨、耶利哥相对之处、耶和华谕摩西曰、
2 命以色列族于其所得之业、以邑与郊予利未人、
3 其邑为民居处、其郊为置牛羊牲畜物产之所、
4 所予利未人者、邑垣而外、四周一千肘为郊、
5 邑外之地、东西南北、各量二千肘、邑在其中、此即邑之郊也、
6 所予利未人之邑、其中有逃城六、使误杀人者可遁于彼、此外又予邑四十有二、
7 所予利未人之邑与郊、共四十有八、
8 以色列族所得之业、必视邑之多寡、以予利未人、邑多则所予者多、邑寡则所予者寡、各循所得之业而予焉、○
9 耶和华谕摩西曰、
10 告以色列族云、汝渡约但、入于迦南、
11 必简邑为逃城、使误杀人者可遁于彼、
12 此邑为避复仇者之所、俾误杀人者不致死亡、俟见鞫于会众、
13 逃城必有其六、
14 约但东三、迦南地三、
15 此六邑、为以色列族、及旅于其中者之避所、凡误杀人者、可遁于彼、
16 若以铁器击人至死、是为故杀、故杀人者杀毋赦、
17 若以石击人至死、是为故杀、故杀人者杀毋赦、
18 若以木器击人至死、是为故杀、故杀人者杀毋赦、
19 故杀人者、复仇者必杀之、遇即杀之、
20 若蓄怨而仆人、或潜伏而以物掷人至死、
21 或因憾而手击人至死、是为故杀、故杀人者杀毋赦、复仇者遇即杀之、
22 如无衅隙、而猝然刺人、或非潜伏、而以物掷人、
23 或未之见、而以石掷人至死、本非结仇、亦非加害、
24 则会众必于杀人复仇者之间、循例而剖析、
25 救误杀人者、脱于复仇者之手、使遁逃城以居、待受圣膏之祭司长终焉、
26 如误杀人者出逃城之境、
27 复仇者在邑外、遇而杀之、则无流血之罪、
28 缘彼当居逃城、待祭司长死、祭司长既死、杀人者返其故土可也、
29 于尔所居之地、此为律例、历世弗替、
30 故杀人者、有人为证、必杀毋赦、但证人惟一则不可、
31 故杀人者、不得以金赎其命、必杀毋赦、
32 遁于逃城者、祭司长未死之先、不可取其赎金、使归故土、
33 如是、则不污尔所居之地、盖流人血、乃污其地、非流杀人者之血、则无以洁之、
34 我耶和华居以色列族中、勿污尔土、我所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