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6
1 然则我将何言、得毋恒于罪、俾恩益洪乎、
2 曰、非也、我侪于罪既死、讵可仍在罪中生乎、
3 岂不知我侪受洗、以入基督耶稣者、乃受洗以入其死乎、
4 故我侪既由洗而入于死、与之同葬、致如基督由父之荣、自死见起、我侪为人、亦如是维新矣、
5 盖我侪若于其死状与之联合、则将于其复起也、亦然、
6 乃知旧日之我、与之同钉、俾罪体泯、不复为罪所役、
7 因已死者释于罪也、
8 若我侪与基督同死、则我侪之信亦必与之同生矣、
9 且知基督自死见起、必不再死、死不再主之、
10 其死也、乃一次为罪而死、其生也、则为上帝而生、
11 如是、尔曹于基督耶稣中、宜视己为罪而死、为上帝而生也、○
12 故毋容罪乘权于尔将死之身、致徇其欲、
13 亦毋献肢体于罪、为不义之器、惟如自死而生者、献己于上帝、以肢体为义之器、奉于上帝、
14 盖罪必不主尔、以尔非在律下、乃在恩下也、○
15 然则若何、我侪既在恩下、不在律下、可干罪乎、曰、不可、
16 岂不知尔献己为仆以顺之、既为所顺者之仆乎、或于罪以致死、或于顺以致义、
17 感谢上帝、缘尔素为罪之仆、今自乃心、服尔所受之教范、
18 得释于罪、而为义之仆矣、
19 因尔形躯之弱、我则依常人所言而言、尔曹曾献肢体为不洁不法之仆、以至无度、今宜献肢体为义之仆、以至成圣、
20 尔昔为罪之仆、不服于义、
21 昔之所行、今日耻之、其效维何、终则死亡、
22 今尔得释于罪、为上帝仆、其效成圣、终则永生、
23 盖罪之值乃死、上帝之恩赐乃永生、在我主基督耶稣中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