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尔上帝耶和华既灭诸族、以地锡尔、使尔继之、居于其邑、其室、 | |
| 2 | 则当于尔上帝耶和华所赐为业之地、区别三邑、 | |
| 3 | 以其所赐之地、分为三区、修筑道途、俾误杀人者可遁于彼、 | |
| 4 | 误杀人者遁于彼而得生、有定例焉、素无仇怨、而误杀人、 | |
| 5 | 如人结侣入林伐木、斫时斧脱于柯、中侣致死、其人必遁于斯邑而得生、 | |
| 6 | 免报复者、心急追之、以路遥远、及而杀之、然彼与见杀者、素无仇怨、罪不应死、 | |
| 7 | 故我谕尔区别三邑、 | |
| 8 | 9我今所谕之命、尔果谨守、爱尔上帝耶和华、恒行其道、蒙尔上帝耶和华践其所誓尔祖之言、恢廓尔境、以所许赐尔祖之地锡尔、则必于三邑之外、别设三邑、 | |
| 10 | 免无辜之血、流于尔上帝耶和华所赐为业之地、流血之罪归尔、 | |
| 11 | 如人憾其邻里、伏而击之致死、逃于斯邑之一、 | |
| 12 | 其邑之长老、必遣人执之、付于报复者之手、而致之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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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尔于尔上帝耶和华所赐之地、既得为业、则邻里之界址、前人所定者、毋得迁移、○ | |
| 15 | 人有所犯、无论何罪、证者惟一、毋听之、必凭二三证者之言、以定其谳、 | |
| 16 | 如有妄证、起而罪人、 | |
| 17 | 讼者二人当就耶和华、立于当时之祭司士师前、 | |
| 18 | 士师详察、其证果伪、欲害昆弟、 | |
| 19 | 则必以其所欲加诸昆弟者、加乎其身、以除恶于尔中、 | |
| 20 | 他人闻之必惧、不复行此恶事、 | |
| 21 | 尔毋惜之、必以命偿命、目偿目、齿偿齿、手偿手、足偿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