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 9
1
十二月即亚达月、十三日、犹大人之仇、将行王之前诏、冀制犹大人、而反为犹大人所制、
2
是日犹大人、集于亚哈随鲁王各州诸邑、杀戮欲害己者、莫能御之、以诸族咸畏之也、
3
州牧、大臣、方伯、暨从王事之百寮、畏末底改、助犹大人、
4
盖末底改尊于朝廷、名扬诸州、爵位日隆、
5
犹大人以刃击诸敌、杀戮之、翦灭之、凡憾之者、任意而待、
6
在书珊城、犹大人杀五百人、
7
又杀巴珊大他、达分、亚斯帕他、
8
破拉他、亚大利雅、亚利大他、
9
帕玛斯他、亚利赛、亚利代、瓦耶撒他、
10
此十人、乃哈米大他之孙、犹大人敌哈曼之子、惟不取其货财、
11
当日在书珊城、核被杀者之数、呈于王前、
12
王以告后以斯帖曰、犹大人在书珊城中、既杀五百人、并戮哈曼十子、则在王之诸州、其所为者可知矣、今尔何求、我必予尔、尚有所欲、我必为之、
13
以斯帖曰、如王悦之、则请允居书珊之犹大人、明日仍行今日之诏、并以哈曼十子、悬之于木、
14
王命依此而行、颁诏于书珊、遂取哈曼十子悬之、
15
亚达月十四日、居书珊之犹大人复集、杀三百人、惟不取其货财、
16
在王诸州之犹大人亦集、自相I卫、以保其生、免敌之扰、杀憾己者、七万五千人、惟不取其货财、
17
亚达月十三日行此事、十四日憩息、以为筵宴喜乐之日、
18
居书珊之犹大人、于十三日、十四日会集、十五日憩息、以为设筵喜乐之日、
19
故居乡里之犹大人、今于亚达月十四日、筵宴喜乐、以为佳日、互相馈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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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底改录其事、致书在亚哈随鲁王诸州之犹大人、无间远迩、
21
每岁守亚达月之十四日、十五日、
22
以是月是日、犹大人免敌之扰、转忧为喜、转戚为愉、守为佳日、于此二日、筵宴喜乐、互相馈遗、Q恤贫乏、
23
犹大人循末底改所达之书、以始行之事、立为永例、
24
盖亚甲族人、哈米大他子哈曼、谋害犹大人、欲歼其众、掣普珥即签、定日杀戮之、剿灭之、
25
其事为王所知、王则颁诏、使哈曼谋害犹大人之恶计、归于其首、父子俱悬于木、
26
后以普珥音义、名斯二日曰普琳、犹大人缘此书所载、及己所见所遇、
27
议定己与后裔、及凡归附之者、每岁依其例文、届期守此二日、永世弗替、
28
各州诸邑、历世各家、谨记恪守是日、此普琳日、在犹大人中、必不可废、其裔永志弗谖、
29
亚比孩女、王后以斯帖、及犹大人末底改、为文以证普琳之第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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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以和平诚实之言、致书于亚哈随鲁国、百有二十七州之犹大人、
31
依期守普琳日、循犹大人末底改、及后以斯帖所命、从犹大人为己及裔、所定禁食哭号之例、
32
以斯帖降谕、定守普琳日、其事录之于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