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48
1
支派之名如左、在北界、由希特伦至哈马道、延及大马色界之哈萨以难、北向至于哈马、自东至西、为但所得之区、
2
附但之界、自东至西、为亚设所得之区、
3
附亚设之界、自东至西、为拿弗他利所得之区、
4
附拿弗他利之界、自东至西、为玛拿西所得之区、
5
附玛拿西之界、自东至西、为以法莲所得之区、
6
附以法莲之界、自东至西、为流便所得之区、
7
附流便之界、自东至西、为犹大所得之区、
8
附犹大之界、自东至西、为尔所献之地、广二万五千肘、自东至西、长如他区之一、圣所必在其中、
9
尔所献于耶和华之地、必长二万五千肘、广一万肘、
10
所献之圣地、必归于祭司、北向长二万五千肘、东向广一万肘、西向广一万肘、南向长二万五千肘、耶和华之圣所、必在其中、
11
斯地归于撒督之裔、区别为祭司、供我职事者、昔以色列族迷途时、彼不若利未人之迷罔、
12
故附利未之界、所献之地、必归于彼、以为至圣之区、
13
附祭司之地、利未人必得一区、长二万五千肘、广一万肘、
14
此区归于耶和华为圣、利未人不可鬻之、不可易之、其土产之初实、不可归于他人、
15
附此二万五千肘之区、所余一区、广五千肘、以为俗地、建邑筑室、亦为郊野、邑在其中、
16
其度如左、东西四千五百肘、南北四千五百肘、
17
邑郊、东西二百五十肘、南北二百五十肘、
18
附于所献圣地、其余之区、东一万肘、西一万肘、与圣地相等、其土所产、归于邑中供役者为食、
19
以色列支派、于邑中供役者、必耕种其地、
20
所献之圣地、与建邑之地、其式维方、长二万五千肘、广二万五千肘、○
21
圣地与邑地、左右余地、东二万五千肘、西二万五千肘、与圣地相等、必归于君、圣地圣室、必在其中、
22
犹大便雅悯二界间之地、除利未人之区及邑地外、咸归于君、○
23
其余支派、自东至西、为便雅悯所得之区、
24
附便雅悯之界、自东至西、为西缅所得之要、
25
附西缅之界、自东至西、为以萨迦所得之区、
26
附以萨迦之界、自东至西、为西布伦所得之区、
27
附西布伦之界、自东至西、为迦得所得之区、
28
迦得之南界、自他玛至米利巴加低斯水、迄埃及溪、延及大海、
29
尔当掣签、分于以色列支派为业之地、其所得之区即此、主耶和华言之矣、○
30
邑之四方及门如左、北方四千五百肘、
31
邑门依以色列支派之名名之、北向有三门、一流便门、一犹大门、一利未门、
32
东方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约瑟门、一便雅悯门、一但门、
33
南方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西缅门、一以萨迦门、一西布伦门、
34
西方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迦得门、一亚设门、一拿弗他利门、
35
邑之四周、共计一万八千肘、是日以后、邑名曰耶和华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