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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翰壹书第四章
D 教义测验的说明:相信(四1~6)
  这几节的背景正像哥林多前书十二与十四章一样,就是当地的“预言”充斥。不要每一个灵都相信(1节)是用现在式,意指约翰的读者有一种倾向,就是所有自称有灵感的教导,他们一概接受,不予分辨。他们需要明白,“把超自然的现象和神混为一谈,是很危险的错误”(Findlay)。因此,约翰勉励他们,凡是自称为有灵感的言论,都要探究其来源。它是否出于神?抑或发言人为假先知?宗教导师需要经过批判与检视,这是长久以来的经验。耶稣曾提出道德的测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约翰也应用道德测验,即在行义(三10)与相爱(四8)两方面检验。但是,神学的测验也不能少(如:申十三1~5和耶二十三9及下)。在三章23节中,约翰以一道神的命令,将彼此相爱的责任──就是该章后半的主题,和相信神儿子耶稣基督的责任放在一起。此处他进一步发展这个基督徒信仰的核心,以它为真基督徒和真先知的重大测验。这项测验透过两个方式进行,第一个与教师有关,第二个与听众有关。他说,从此你们可以认出(2节)真假教师;接着他以教导的内容来作决定性的判断。在本段的结尾,他又说“从此我们可以认出”(6b节),然后以听众的性情作为同样有效的判断。
i. 教导的内容(四1~3)
  神已经将
  现在说明必须试验诸灵的原因。此处可能是概括而言,泛指到各处传教的假教师;可能特别是指“许多敌基督”,就是二章18~19节所讲的,那些从前为教会成员,如今却离开的人。魏斯考特认为,这里是指“外邦伪基督教的大爆发,就是一般所谓的诺斯底主义”。耶稣曾警告门徒,要防备假先知(太七15;可十三22~23)。保罗(徒二十28~30)和彼得(彼后一1)也都严词告诫。今日仍然有许多声音要争取我们的注意,许多异端广得大众支持。有些人自称得到特殊的启示或灵感,以支持他们特别的教义。基督徒实在需要分辨。因为有许多人很容易上当,只要有人宣称,其信息与教导是来自灵界,他们就天真地接受。然而,容忍错谬的教导,确实会让人误入歧途。不信(不要每一个灵都信)和相信,都可能是属灵成熟度的记号。我们应当避免两种极端,即:凡事都信的迷信,和凡事皆不信的怀疑。
  2. 谈完命令与测验的需要之后,约翰接下来讲测验的本身:从此你们就可认出神的灵来39。那些灵的出处,可以由作它出口的先知所教导的内容辨认出来。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这种承认不仅是认可
  3. 反过来亦成立: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在约翰的心目中,认耶稣只有一个意思,即:承认
  将二章18~23节与四章1~3节互相比较,可以看出所强调的重点各不相同,值得注意。在第二章中,我们对子的承认或否认,可以决定我们是否有父;而在第四章中,我们对子的承认或否认,则显示出我们是否受圣灵感动。这位基督乃是中心。倘若某个系统否认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换言之,就是否定
39 动词你们可以认出(ginoskete)可能是命令语或直述语。有些注释家偏爱命令语,主张约翰在第1节“不要每个灵都信,而要试验诸灵”的两个命令之外,又进一步指示他们要分辨出神的灵。不过,在书信中,凡出现从此我们就知道或认出(但都为第一人称,而这里是第二人称)的句子,下面都是接直述动词,所以这里似乎最好也视为直述语。约翰是在作声明,不是在发命令。
40 见增注,“约翰一书四2的解释” 增
增注:约翰一书四2的解释
  布鲁克指出,动词 homologein,承认或认信,后面若是跟着直接受格,后者可以是单一的或双重的。单一的直接格出现于二章23节与四章3节,即认“子”、认“耶稣”;双重的出现在约翰福音九22,认耶稣为“基督”。而此处(和约贰7)究竟是哪一种?布鲁克较主张以“耶稣基督成了肉身来”为单一的,是复合式的直接受格,并认为这是“最简单的架构”。但另有些注释家以为,较佳的解释是视该动词的受词为双重的直接受格,或者“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或者“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前者较不可能。虽然约翰曾用“耶稣基督”之名(一3,二1,三23,五20),但说“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则是很奇怪的“神学上的时代错误”(Findlay),因为
  这种解释亦符合第3节。那里的读法略为不同,相当有意思,没有用 me
homologei(“不认”),却用动词 lyei。这个字可以译为“除灭”(如三8),或“松开”。它的证据不多,布鲁克作了详尽的整理(111~114页)。在武加大本、一些拉丁译本、拉丁文所译的爱任纽和俄利根的作品,以及特土良和奥古斯丁的作品中,都作“脱离”。RV 的边注保留此意,作“废止”。也许它是很早的文士抄写错误,不过由此可见,“不认耶稣”被视为“松开”
ii. 听众的特性(四4~6)
  谈过教师们及其信息之后,约翰转而检视他们的听众。在希腊文中,这三节(4、5、6节)都以强调的代名词起头;你们(4节,hymeis ──泛指他的基督徒读者)、他们(5节,autoi──指假教师)、我们(6节,hemeis──指具权威之使徒,他自己为其代表),见导论Ⅰ E “作者为目击证人”
E 作者
  4. 他说,你们是从神而来(正如那些“灵认耶稣基督成了肉身来的”一样,2节),并且胜了他们,即“这些假先知”(NEB)。这种“得胜”较不是指道德方面(如二13~14,那里也用同样的字),而是指知识方面。假教师没有办法骗你们。你们不仅对他们进行测试,发现他们不合格,并且藉驳倒他们的教训,胜过了他们。你们没有被他们的甜言蜜语所欺,相信他们的谎言。所以,他们“发现自己不得不离开”(Ebrard),正如二章19节所言,你们得胜的原因,是在你们里面的那位力量更大。这必定是指“真理的灵”(6节),“常存在你们里面”的“恩膏”(二20、27),而那在世界上的则是魔鬼,“谬妄的灵”(6节)。虽然(言下之意)邪灵很“大”,但圣灵更大,借着
  5~6. 这两节是互补的。约翰在此不但将假先知和真使徒作强烈的对比(他们和我们),也将不同的听众作对比(世界和凡认识神的人)。世界认出属它的人,并听从他们的信息,就是源出于其中、反映出其观点的说法。他们受欢迎的原因就在于此。另一方面,我们却是从神而来。这里与第4节“你们从神而来”不同。那里他乃是声明:读他书信的基督徒有神圣的源头;此处他则是指一群特定的人。这一节的我们与前一节的他们正成对比。所以,如果他们是指假教师,我们就必须是指真教师,就是使徒们。但是怎能知道我们从神而来,所教导的是真理呢?约翰解释道,你们可以分辨出我们的信息是神的信息,因为神的子民会听从它、接受它。这句话听来似乎相当夸大。如果它出自某个一般的基督徒之口,的确如此。没有一个普通信徒敢大胆宣称:“凡认识神的就会赞同我;惟有不从神而来的才会反对我”。可是这句话是约翰说的。他不是奉自己的名或教会的名写作,而是奉基督的名,因他是蒙拣选的使徒。他乃是将前面三节的论证更推进一步。那里讲到教义的测验,看人是否承认神人耶稣基督;这里的测验则为:基督徒会接受它,而非基督徒会拒绝它。神的话与神的子民有某种亲密性。耶稣曾教导说,
  这一切都符合约翰再三强调的重点,即:他的读者要避免错误,就要忠于“从起初”所“听见的”(二7、24,三11;约贰5;参约贰9)。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6节),这里的“我们”不可能是指教会,或是教皇(如有些罗马天主教注释家所宣称);约翰在本信中一再坚持的,是使徒最初所传的教训;这和“基督徒相同的意见是可靠的真理准绳”之历史问题,完全是两回事。托德的看法很对,先知可以代表自发性与自由度,他们(现今亦然)总要“顺服使徒”和其权威(103~106页)。
  约翰的结论为: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我们可以测试灵,并且“能够知道”(ginoskomen,现在式),方式为:审查他们透过人的器皿所传的信息,以及观看听他们话语之人的性情。
Ⅴ 测验第三回合的应用(四7~五5)
A 社会测验的进一步说明:相爱(四7~12)
  在三章23节,约翰将神的命令总结为相信基督与彼此相爱。他也在四章1~6节阐述了相信基督的一些含义。现在他突然转而谈论彼此相爱。丁道尔说:“约翰又旧调重弹了。”因为这里是本信中第三次谈到爱这个最大的测验,以及其应用。(参阅二7~11及三11~18)。这些测验一次比一次深入。在第三回合中,约翰将在我们里面的爱,不是与那已经展开的真光相连(二8、10),也不是与由爱的证据所表明的永生相连(三14~15),而是与神爱的本性,以及
  全段的重复句是反身式的彼此相爱,共出现三次,一次是劝勉(7节,“让我们彼此相爱”),一次是职责的陈述(11节,“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参二6,三16),一次是假设(12节,“我们若彼此相爱……”)。约翰竭力要阐释的,乃是这道命令、这项义务的理由。为什么彼此相爱是基督徒主要的责任呢?正如他在三章16节已经说到,是因为神曾在耶稣基督里向我们启示,
  7~8. 第7节的希腊文是以美妙的押韵词开始:agapetoi agapomen(“亲爱的啊,让我们爱”,RSV)。这里与11节(参二7),作者都将他所传的实行出来。在劝勉他们彼此相爱之时,他先肯定自己对他们的爱。接着,他继续说明弟兄相爱的第一个论点,理由就是神的永恒性情。他说了两次,第一次为:因为爱是从神来的(7节),第二次为:因为神就是爱(8节)。既然神是爱的本源与出处(ek),所有真爱都由
  从神是爱的真理,约翰又作出进一步的推论,不像第7节为正面性、接纳性,而是负面性、排斥性:没有爱的,就不认识神。这个论证既清楚又有力。倘若可以说,基督徒没有爱,也可以认识神,从神而生,就好像在说,我们不会说外国话,却和一个外国人密切沟通;或说,我们是一对夫妇生的,可是与他们一点都不像。没有爱,就是不能展现我们称之为父(由神生)、为友(认识神)者的性情。爱是真实基督徒的记号,就像公义一样(二29)。
  如果说,约翰对彼此相爱所提出的第一个理由,是神的永恒本性,他提出的第二点(9~11节),则为
  9~10. 神的爱已经多次彰显出来。在天上三位一体之神,彼此奥秘的关系中当然有爱的彰显(只是人眼无法看见)。而“在我们中间”,神的爱曾经借着对以色列的拣选、救赎和保守彰显出来,更借着赐下
  所以,基督的来到,乃是神之爱在历史上具体的彰显,因为爱(agape)是自我牺牲,为了别人的益处,情愿付出代价;而神将
  1. 每一处都说,神差遣
  2. 进一步而言,神差遣
  3. 神的爱之伟大,不单彰显在
  11. 神在基督里、在历史上所彰显的爱,不单向我们保证
  12. 对于爱,我们不可只视之为神的永恒本性,或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这句话在约翰的作品中不只在这里出现而已。福音书绪论的末了(一18)也是这句话。那么,人怎能认识
  约翰又进一步说,基督徒的相爱不单意谓神住在我们里面,也意谓
B 教义与社会测验的结合(四13~21)
  上一段结束的两句声明为:“神住在我们里面”,“
i. 神的内住(四13~16)
  新一段的起头,是熟悉的模式:我们从此就知道(NEB,“这便证明……”)。前面两大段都有劝勉:不要每一个灵都信的警告(1~6节),和彼此相爱的呼吁(7~12节)。此处将相信与相爱的两项测验,更直接应用在个人身上;不再是劝勉,而是肯定。约翰在前面要求读者相信与相爱,现在则假定他们已经具备,并由此再作推论。不但如此,这里首次透露出他们彼此的关系。这段话“是本书信思想的主要分水岭”(Dodd)。“父差子”不单是教义是否纯正的测验,更是神的爱与我们回应的爱最大的证据。神而人者耶稣基督、神对我们的爱,及我们对神与邻舍的爱,是不能分开的。凡是不承认基督之神性的神学,就剥夺了神爱的荣耀,也剥夺了惟一能让我们里面产生爱的信念。“削弱信仰就是枯竭爱心”(Findlay)。同时,能够相信、能够相爱,都是圣灵的工作。因此,相信与相爱,与圣子的使命和圣灵的内住,是密切相关的。
  13. 神的内住在这段中提到三次,在12节中原是单向的(“神住在我们里面”),现在每一次都是双向的(13节,我们住在
  这三项内住的测验,后两项是由第一项发展而来。因着圣灵,我们便能承认子的道成肉身(参四1~3及林前十二3),又因着同一位圣灵,我们得到力量能相爱(12~13节,参三23~24)。我们在堕落与未蒙救赎的状况下时,是瞎眼的(无法相信)、自私的(无法相爱)。惟有靠着圣灵的恩典,我们才能相信基督,并彼此相爱,因为
  有些注释家认为,这一段是讲我们住在神里面、神住在我们里面的条件,这是不正确的。相信与相爱并不是内住的条件,乃是其测验和证据。约翰不是写“藉此我们住在
  14. 约翰写下神赐给我们
D 第二
  14节的明文告白,将基督教真理的大半内容都含括在内了。这就是福音的主旨。世人(或译世界)是指有罪的社会,远离神,在那恶者的手下(参五19)。它最大的需要,就是被拯救,脱离罪与撒但。而父“如此爱世人”(约三16),甚至差
  15. 约翰现在强调的,是三项测验中的教义项目(参二23,四2)。这里的过去式(homologese),英文很难准确译出。约翰不是指未来的信仰告白(“将承认”,AV、RV),也不是指现在继续承认信仰(“承认信仰”,RSV;“认”,NIV),而是指一次、决定性、公开的信仰告白,时间则未说明。但是,人怎么会承认这位神而人者耶稣呢?使徒的见证固然必要(14节),但却无法勉强人同意。只有神的灵能促使一个人承认耶稣是成了肉身的基督(四2)。或者,正如他在这里所表明的同一个真理:若有人认耶稣是神的儿子,他就显明一项事实,即:神住在他里面,他住在神里面。这又是说,使徒的见证必须由圣灵的见证来补足。
  16. 耶稣在历史上的工作,不但是子神性的证据,也是父爱的证据。它不仅显示神爱我们,更显明神就是爱。不过,知道并相信神爱我们,以及神就是爱,是一回事;而我们自己“活在爱中”则是另一回事。但这是我们必须做到的,因为(正如约翰在7~12节大力阐明的),那份永恒在神里、于历史中彰显在基督里的爱,要在我们里面开花结果。通往爱的惟一道路,就像通往信的惟一道路一样(15节),乃是住在神里面、神住在我们里面。因为惟有神的内住,可以带来相信与相爱。这乃是其果实,因此也是其证据:“凡住在爱里面的(即,由此可见),就是住在神里面”(NEB)。
  因此,这几节是由两个主题交织而成,第一是相信与相爱(教义与社会的测验),第二是子的使命与圣灵的见证,使上述二者成为可能。子的差遣,是客观的历史证据,证明
ii. 完全的爱(四17~21)
  在12节中,约翰宣称,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
  17. 约翰已经用过 parresia 一字,来刻划我们在基督再临时无畏的自信(二28),以及我们在祷告中亲近神时大胆的把握(三21~22;参五14~15)。此处他则展望未来,在审判的日子,就是主再来之后的事。从来没有一丝证据可以显示,约翰放弃了主再来或审判之日的信念。对恶人,那将是羞耻与恐惧之日,但对神的蒙赎子民则不然。我们的把握(正如二5我们的顺服)乃是我们的爱已经完全的记号。这把握的理由是:因为
  18. 这里从反面来讲同一个真理。爱会产生把握,因此就废掉惧怕。爱里没有惧怕。换言之,“在爱里面惧怕没有空间”(NEB)。两者好似油与水一般,互不兼容。我们可以同时爱神又敬畏神(参:来五7),可是不能同时在爱里亲近他,又在惧怕里躲避他(参:罗八14~15;提后一7)。事实上,对神的爱能克服对
  19. 因此,我们不怕神。相反的,我们爱(agapomen,这里必定是直述句,不像第7节的劝勉所用的假设句)。从抄本的证据分量来看,动词后面不应当加上受词,无论“神”或“
  20. 对神的爱不单可以由向
  若有人说自己爱神,却恨弟兄,简直荒唐可笑,因为事实为,他可以看见弟兄,但看不见神。此处的动词意思不但是他“能”看见弟兄,更是他已经看见了(heoraken);弟兄“一直在他眼前”(Plummer),他有足够的机会可以用爱来服事他。显然爱一位可见的人并服事他,要比爱看不见的神容易,而如果我们连容易的事都做不到,自称会做到更难的事,便是荒谬。“若有人说他爱神,但却忽略在他眼前的神的形像,就是说大话”(Calvin)。托德指出,这种“不能”不在于那人没有能力爱神,而在于证明他并不爱。我们很容易自欺。但是,真理却很清楚。若是对弟兄姊妹没有无私与实际的爱,而自称爱神,必定是在说瞎话(三17~18)。
21.
这种谎言的愚昧,不但可以从其矛盾看出,也可以从另一个事实证实,即爱神与爱弟兄乃是同一个命令(参三23)。耶稣亲自这样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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