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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二章
B 摩西早年(二1~25)
二1~10 出生和收养
  1. 利未家,家谱若是未经节略,暗兰(他的名字在六20出现)便是利未的孙儿了。这个“家”字,真正是有“家庭”含义的。利未初时和祭司的职任并无关系。创世记四十九章5至7节记载他和兄长西缅,因为屠杀示剑的残忍行为(创三十四)受到父亲的咒诅。这咒诅虽然应验,在利未身上却变成了祝福,因为利未是以祭司支派的身分散居各地(民三十五7、8)。字根 lawah 的意思是“依附”,而南阿拉伯语又以 lawi 为“祭司”;有人据此提出:利未是职业而非支派的名称。然而这名字的意思在圣经中却很清楚,它和祭司身分并无关连,而是始自出生时的情形(创二十九34)。至于利未如何蒙拣选为祭司支派,作为忠心的报酬,请参看出埃及记三十二章。利未女子,按照希伯来原文(原文用上了受格质词,和定冠词有同等的作用),译作“利未的女儿”(作 the daughter,不作
a daughter)或许更合文法;民数记二十六章59节同。约基别如果是哥辖的妹妹(出六20),她便真是“利未的女儿”了。然而根据希伯来文的惯例,定冠词也可以用来形容作为以下故事主角的某位利未后裔。
  2. 生一个儿子,经文并没有说摩西是她头生的儿子。第4节提到年纪显然比摩西大几岁的姊姊,亚伦也比摩西年长三年(出七7)。一夫多妻当时虽然普遍,假设他们是暗兰另一位太太所生,却是不必。然而另一方面,圣经通常都称米利暗为“亚伦的姊姊”,从来不提她是摩西的姊姊,有人便以此作为支持上述理论的证据。但旧约记述的规则,是惟独说出和故事有关系的事实,经文没有说的,我们无法讨论。
  3. 不能再藏,健康的婴孩到了三个月大,哭声便大得无法隐藏了。后来吸引法老女儿注意的,或许也是他的哭声(5节)。蒲草箱,希伯来文准确一点当译作“纸草篮子”。“箱”字(teba)可能和埃及文的 tebet(箱子)有关。在圣经其他地方,这字只曾用作形容挪亚的方舟(创六)。同样的篮子亚洲任何地方的市集都有不少,从养猪的到盛水果的都有。箱子涂了“石漆”(创十一3,十四10)便能防水,在烈日底下可能还有隔热的作用。以赛亚书十八章2节提到蒲草船在尼罗河上航行,这“篮子”其实便是一艘小型的尼罗河河艇。搁在河边的芦荻中,这是浅水之处,水流不会冲走篮子,鳄鱼的威胁也比空旷的沙洲或河滩为低。芦荻又能减轻太阳的热力。这些 sup“芦荻”不管是何种水上植物,十三章18节“芦海”或“芦泽”之名,便是自此而来。笔者记得在淡水运河(Sweet Water Canal)连接苏伊士运河的附近,看见过一片浓密(但不太高)的芦荻。
  约基别此举和亚伯拉罕自称是撒莱的哥哥一样,是勉强可算合法的行为。她没错是遵命把儿子丢在河里了,但却是放在篮子中。部分学者指出亚喀得的撒珥根(Sargon of Accad)等人也有类似的故事,将本段所记的故事视为比喻或理想。但同类的故事有这么多,只能显示这是古时丢弃婴孩的普遍方法而已。这种做法和今日把弃婴放在医院或孤儿院门前并没有两样。时至今日,某些亚洲村落附近水浅之处,仍是保证弃婴能被来此洗衣做饭的妇女发现的理想地点。将可以捡回家用的藤篮放在当眼之处,被人发现是必然的事。
  5. 法老的女儿,次经称她为塔尔穆思(Tharmuth,《禧年书》四十七5);她又有梅丽斯,Merris;比西雅,Bithiah 等名字,请参看海厄特,64页)。以上的名字很难看出谁有什么理由要伪作,因此可能是可靠经外传统的片段。参较提摩太后书三章8节,敌挡摩西的术士名叫雅尼和佯庇。这位法老可能是兰塞二世,他有女儿几乎六十位之多。兰塞二世在尼罗河三角洲有多个“猎舍”,因为当地盛产鸭等猎物。因此我们不必假定摩西的父母,是住在王都锁安(Zoan)附近。
  6. 她就可怜他。这么壮健的男婴,东方的母亲没有谁会舍得丢弃。我们或会怀疑女婴能否得到同等的待遇,但法老的杀婴命令并不包括她们。神的佑护在这一切事情之中运行。
  9. 给你工价。约基别乳养自己儿子,还可得到薪金。她这样“夺取埃及人的财物”,或者对富有幽默感的以色列人很具吸引力;但这背后还有更深的意义。摩西无疑就在此时认识“祖宗的神”(出三15),了解到希伯来人才是自己的同胞(出二11)。心理学家正确地强调幼时印象,有极大的重要性。没有了这个世代相传的背景,神日后对摩西的启示便没有基础,西乃山的约也就不是亚伯拉罕之约(出三6)的延续和结果了。
  10. 摩西(moseh),是希伯来语动词 masa “拉出”的主动分词。此名若果转换元音,便能得到“被拉出来”的被动意思,但这一点也无需过分强调。和旧约其他地方一样,本节是个半谐音的双关语,在语言学上并没有无懈可击的用意。法老女儿所选的可能是个埃及语名字;杜得模斯(Thuthmose)、亚模斯(Ahmose)等多个人名的下半部都有这个形式。“摩西”究竟是否这些名字的简称,不但无从考据,亦无关重要。圣经的意思似乎只是说摩西一名,不但能够支持这种(在希伯来文有丰富属灵意义的)双重含义,更是因此而被选上的。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尼罗河三角洲不少人都听得懂、甚至说得通西闪族的方言。埃及的女主人很有可能听得懂她仆婢的语言,并且用以发号施令──正如日后不少殖民地的贵妇一样。
二11~16a. 摩西被拒和逃亡
  11. 长大。使徒行传七章23节说,这时他已经四十岁了。出埃及记只说他在米甸过了多年(二23),对法老说话时八十岁(七7)。四十年可能代表一代,现代世界则视一代为三十年。他若是和其他王子一同受训,使徒行传七章22节说他“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无疑不是虚言。这都是神另一方面的准备工作。除了所罗门、但以理(但一4)、尼希米有可能例外以外,旧约中谁都没有同等的学历。这种教育的学科中,大概也包括了法律。譬如《汉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就广泛地受到埃及文士的研究和评注,摩西也极有可能颇为熟稔。
  看他们的重担,这句话不独是指“观看”。它的意思是“带着感情而观看”;这感情可以是满足(如:创九16),也可以像本节是焦虑(如:创二十一16)。摩西有神的心肠。神也看见了埃及人怎样苦待以色列人,因而要前来拯救(出三7、8)。摩西有拯救以色列的冲动并没有错,错的只是他采取的行径。打死(12节)和争斗(13节),是同一个希伯来语动词的不同形式,所以这两节之间的连贯性,是英文译本所无法表达的。这两个词又给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二十一24)的感觉。打死的埃及人可能是他们所仇恨的督工。如果希伯来一词真的是有较为广泛的含义的话(参一15~22注释 一15~22. 法老的第二
  12. 藏在沙土里,这句话充满了地方色彩。以色列地的丘陵,没有什么沙土,毁尸灭迹并没有埃及容易。
  13. 有罪的,(NEB,和合本作“欺负人的”)是个法律用语。九章27节形容法老是“有罪的”,神是“清白的”(和合本分别译作“邪恶的”、“公义的”),可和本节参较。有罪的一方拒绝摩西,是人之常情,法老后来也说出了和他相似的话(出五2)。无辜的那位希伯来人无疑乐于接受摩西,正如基督后来也受到税吏和罪人的欢迎一样(太九10)。
  15. 米甸地,其原址虽然不很确定,但明显是在埃及以东,边疆防线之外。西奈半岛某处、亚拉巴(死海以南地区)、阿拉伯半岛在亚喀巴湾(Gulf of Aqaba)以东的一部分,都有可能。多利买王朝(Ptolemy)时代的米甸(Modiana),肯定是在亚喀巴湾东面。米甸人若符合创世记三十七章25节的描述,因为贸易、畜牧(出三1)、或战争(士六1)的理由而周游四方,这些地区都有可能属于米甸地。后来以色列人和米甸人成为死敌,因此摩西寄居米甸,若是杜撰出来的事迹,是无法想象的事。“以实玛利人”(创三十七25)和“基尼人”(士四11),都有可能是米甸的部落名。但另一方面,士师记八章24节却有可能支持“以实玛利人”的意义比“米甸人”为广的看法。但这两个字眼,可能都用得很有弹性。
  16a. 在井旁(按:和合本 16a. 节是马索拉经文的15b.节。),沙漠(旷野)何处有井,何处就有人烟。对于住在井旁的人来说,这井就是惟一的井(the well)。村落的井旁也是最可能遇见陌生人的地方。雅各(创二十九10)和耶稣(约四6、7)都曾有过类似的邂逅。在这几个例子中,无助的人都于此得到了物质上或属灵上的帮助;这是神作为的描绘。
二16b~22. 摩西寄居米甸
  16b. 米甸的祭司。部分学者认为本节支持所谓的“基尼说”(Kenite hypothesis)。这假说认为摩西的信仰来自米甸,特别是他的岳父。然而根据传统,米甸和以色列同样源自亚伯拉罕的血统(创十七20),摩西未必从他们身上学习到西闪族“一般法律”所没有的东西。何况新启示是在“神的山”赐给摩西(出三1),他岳父在事实证明后,才接受这启示(出十八11),两点都是圣经明确的记载。七个女儿,这理想或称圣的数字再次出现,但也很可能这是个实际的数目。时至今日,以色列和约旦的阿拉伯妇女依然负责打水(从来不会是男人),羊群则由男女孩童照顾。
  18. 流珥,意思可能是“神的朋友”或“神的牧人”,后者在畜牧社会中当然十分适合。至于“神是牧者/朋友”的解释,可能性则较低。正如米甸,甚至西乃山的地点无法确定,摩西的岳父究竟叫什么名字也有疑问。流珥一名很像是当时人的名字;创世记三十六章4节,它就以以东人名的姿态出现。出埃及记三章1节称同一人为叶忒罗,这是一个南阿拉伯名字的主格形式,并不罕见。“米甸人流珥之子何巴”在民数记十章29节出现,单就该节经文,无法确定二人之中谁才是摩西的岳父6。何巴也是闪族语言的名字,士师记四章11节毫不含糊地指出摩西的岳父是何巴。所以若不是有几个关于摩西岳父名字的传统同时得到保存,便是这人起码有两个名字。假定他有两个(或以上)的名字当然没有问题,南阿拉伯也有好些双名的例证。圣经的编者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同时记录两个名字,如“耶路巴力就是基甸”(士七1),有时则在几节之内独立相替使用(士八29以下)。这件事在神学上并不重要,我们最好是假设以色列并不关心他的名字,所以才容许有这种混淆存在。然而传统都一致公认,摩西在东方沙漠娶了某位闪族祭司的女儿,又在当地住了一段日子。
  21. 西坡拉,是一种小鸟的名字,可以译作“唱颤音之鸟”,或是较为无礼的译法,则作“唧唧喳喳的鸟”。同样简单的名字,包括了拉结(“母羊”)、利亚(“小母牛”)(创二十九)。
  22. 革舜(gersom),这名字是个谐音的双关语。圣经把它当作是希伯来语的 ger sam“在那里的寄居者”来诠释。但在语言学上,它大概是个来自动词 garas 的古老名词,意思是“驱逐”;因此其基本意义也是一样的。旧约往往给名字的意义加以批注,但不作出准确的翻译(参出二10)。有人提出此人是利未支派革顺(gerson,参民三21~26)一族的祖先,两个名字只在最后一个子音有差异;详情请参看海厄特。
二23~25. 时间坐标
  23. 埃及王死了,死的是哪位埃及王并不清楚。可能是薛提一世(Seti I),甚或兰塞二世。若是后者,则过了多年,便是指他长期在位了。经文强调摩西在米甸逗留很久,以及他终于可以安全返回埃及(参出四19)。
  24. 神……记念
6 关于这个问题,请参看海厄特,他详细讨论了各个可能性。hoten 一字是“姻亲”的统称,“内兄”也包括在内(和合本作“岳父”,又加小字附注“或作内兄”)。──《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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