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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廿八章
iv. 祭司衣袍(二十八1~43)
  经文接着描述以色列祭司穿着的半王室服色。亚伦是祭司的典范,圣经大部分形容都是针对为他制造的华美衣袍。相对而言,他“儿子”(这些可能是他真正的儿子,或照闪族语文的惯用语解作“祭司阶层”)的服装就简单得多了。全套的祭司衣饰十分繁复,而且部分字汇的含义今日已经没有当时清楚。出埃及记的作者相信笔下的物品十分普遍,因而没加详述,只是集中讨论其他细节;故此本段经文不容易诠释。可幸的是大纲十分清楚:这些衣服是圣的──即从其他事物中分别出来──并且为荣耀、为华美(2节)是其制造的目标。除此以外,圣经再无解释个别衣物含义之处。衣物(和帐幕一样)要用最上等的材料制造,并且缕上金线,使之更呈华丽。
  祭司以弗得的肩带上有两块宝石,刻上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这些名字又刻在祭司心口绣工袋子的宝石上。每逢进入账幕,祭司就在神的面前以双重的表征担负以色列的名字,即使不算是中保,起码也有代表性的地位。胸口的袋子装着两块求问用的石头,可以用拈阄的方法求问神当时的旨意。头上裹头巾前有一块刻着“归耶和华为圣”的金牌(或饰物),用意可能是提醒他和以色列的身分。纳皮尔说得好,这些衣饰看来不是很重要,却象征神与
二十八1~4. 小序
  1. 拿答、亚比户。前面已经提过,和众长老一同登山的包括了他们(出二十四1)。这两人后来被火烧死(利十1~2),因此由以利亚撒承继亚伦(民三4)。后来耶路撒冷撒督一系的祭司都是以利亚撒的子孙(代上六3~8)。而以利的家族,包括大卫的祭司亚比亚他,谱系则可追溯到以他玛(代上二十四3)。
  2. 圣衣。换言之,这是和普通衣服不同,为事奉神分别出来的衣饰。穿着圣衣的理由,只是简短地解释作为荣耀、为华美。
  4. 杂色的内袍。关于这里所指衣料的详细讨论,请参看德莱维。他对出埃及记提到过的三种绣工,亦有分别讨论。
二十八5~14. 以弗得
  6. 他们要……作以弗得。我们连以弗得究竟相当于现代的背心还是(彷佛苏格兰男子所穿的)短裙也不晓得,可见这疑团是何等的大。无论如何,它显然是用昂贵的材料制造(但旧约其他地方称之为“细麻布的以弗得”,可能表示它是用普通布料制成)。以弗得是典型的祭司服色,有两条肩带,带上镶着两块刻了支派名字的宝石。大部分现代学者基于撒母耳记下六章14节对大卫的形容,认为译作“短裙”比“背心”好。撒母耳孩提时(撒上二18),以及祭司城邑挪伯城所有男丁(撒上二十二18)所穿着的,都是细麻布的以弗得。此外大卫求问神时要求祭司亚比亚他将“以弗得”拿来(撒上二十三9)。由于穿在以弗得上的是装载求问石头的袋子,大卫所指的大概就是它。有时“以弗得”又是一个明显的婉辞,实指“偶像”(士八27,十七5);但圣经为什么这样说,我们却了无头绪。
  12. 记念石,参30节注释。亚伦每次进入账幕,都在神面前担负以色列的名字,与他们认同。
二十八15~30. 求问用的袋子
  15. 决断的胸牌。将希伯来文的 hosen 译成“胸牌”纯粹是臆测。这翻译若是对的话,挪士从铜器时代比布罗斯城(Byblos)引证的,便是十分酷似的案例了。比布罗斯的胸牌是个长方形、镶嵌了宝石的金版,以金炼系上,大概是当地某位君王的胸饰。除了以色列人的胸牌是用布而非金属制成,并且是双层的(形成一个扁袋,装载拈阄用的石头)以外,两者实在十分相似。本节的概念基本上很简单:祭司以系于颈项的袋子携带宝物(姑勿论这是什么),袋子外面也适当地用以色列各支派的表征作为妆饰。
  29. 亚伦要将以色列儿子的名字带在胸前(直译)。关于他的肩带,请参第9节。本节重申第12节中在耶和华面前担起各支派的概念,这点上面讨论过了。亚伦所担的可能是各支派的罪孽,也可能不过是在祷告中为他们代求。
  30. 乌陵和土明。土明英译本多作
Thummim,其实正确的音译是 Tummim。本段讨论的衣物称为“决断的胸牌”,正是因为它装载了两块求问用的石头,藉以得知神的“决断”。乌陵和土明的意思是“光”和“完美”;按照字面,可能是指藉它启示旨意之神的本性。但“阿拉法、俄梅戛”,即“始和终”的意思亦有可能(启一8),因为两字分别以希伯来文首末字母开始。这些“圣阄”的功用是向神寻求带领,通常以“是、否”的方式问答,扫罗的求问是最清楚的案例(撒上十四41)。乌陵、土明是什么,无法确定,最合理的看法是两块宝石;但怎样使用却不清楚。比对其他经文似乎显示方法是从袋中抽出(或摇出)一块石头,然后视乎出来的是哪块石头,决定答案是“是”还是“否”。大卫以后,圣经再没有用这方法咨询神的例子。宗教都有守旧的倾向,因此祭司大概依然穿戴求问的袋子。祈祷后,以“拈阄”来寻求神带领的方式,在使徒行传一章26节再次出现。
  以色列祭司的功用并不限于献祭,可能也是值得留意的一点。德莱维指出祭司还有教导“妥拉”(即训令,申三十三10)、藉乌陵和土明作出决断(本段)、在圣所“神的面前”作出裁判(出二十二8、9)等责任。“乌陵和土明”也不是早期求问神的惟一方法(撒上二十八15)。我们可以假定,随着以色列先知活动的兴起,这种“机械式”寻求带领的需要亦相对而消减。圣灵降临后(徒二章),新约时代再无“拈阄”的案例并不偶然,因为从那时开始,神直接带领
二十八31~43. 其他衣饰
  31. 外袍……颜色全是蓝的,“蓝的”译作“蓝紫色”(英:violet)更佳。这“外袍”大概穿在以弗得和袋子的底下,领口部分特别加强。
  32. 免得破裂,外袍似乎和现代的套头衣服一样,穿脱都要经过头部。任何主妇都知道,织上领边是最明智的做法。约翰福音十九章23节似乎是指这件袍子:这是约翰间接点出基督的大祭司身分的方法。
  33. 金铃铛。人在外面当然看不见祭司,这些铃铛大概是让他们可以听到他在里面走动。祭司没有被神击杀,便能证明所献的祭已蒙悦纳。石榴(多产的象征),若非好像“毛球”般挂在铃铛之间,便是绣在衣料之上。
  36. 用精金作一面牌。牌子(从希伯来语看,可能是“花”的样式)用蓝紫色的带子系于头巾(和合本作“冠冕”)上面,和后来波斯“大君”的带状王冠(diadem)相仿。牌上刻着归耶和华为圣,提醒祭司他自己和以色列的身分。这话或可译作“精金的(带状)王冠”,理由可参看海厄特:“花”在本节几乎可算是“王冠”的同义词(参较 NEB 译作 rosette,“玫瑰形之物”)。
  39. 内袍。或“长袍”通常是有地位之人所穿的衣物(创三十七3)。它和其他祭司的衣饰有什么关连却不容易看出。大抵除了祭司以外,君王和大官也都穿戴裹头巾(直译是“绕上之物”,《他勒目》告诉我们,祭司用的布料有八英码长;和合本作“冠冕”)和腰带(这字可能来自埃及语)。
  42. 细麻布裤子,可算是今日的“内裤”,能够经常保特衣着得体。鉴于其他宗教有赤身献祭的礼仪,这规定和二十章26节(祭坛不可以有台阶)大概都是对这礼仪的反应。细麻又美观又卫生,是以色列(和埃及)祭司服装常用的料子。──《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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