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旧约   新约   圣经对照   耶稣生平   爱的真谛   意见反馈   
 





A A A A A
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十五章
亚伯兰的信心,及约的坚定(十五1~21)
  到目前为止,亚伯兰受考验的范围,主要是在安全方面(没有家园的人特别挂心的事),他饱尝了焦虑与企盼的压力。如今,压力转向一个新的中心,即儿子的应许,这个希望又拖延了六章,约二十五年之后才实现。即使到那时候,在二十一章,孩子的出生又突然引起另一项危机,而最大的考验则出现于二十二章。
  新约认为这是极有价值的一章,原因有二:第一,它宣称亚伯兰是因信称义(6节),这是罗马书第四章、加拉太书第三章所记保罗福音的中心;第二,它记载了神的约──因最基础的约是这个约,而不是西乃之约;这约是以恩典为本,不是以律法为本(加三17~22)。为了实现这应许,神将带领
  1~6. 亚伯拉罕的信心得澄清。大部分注释家不认为这事以后(1节)是指十四章(因为其来源不同)。可是那章的事件明明是在十三章之后发生,而亚伯兰在十四20下~24节美好的拒绝,使本节的应许格外显得适切。神插手鼓舞
  希伯来文语句的连贯,以及亚伯兰在2节上的回答(AV、RV 的译文轧然不协调),显示 RSV 对应许的翻译是正确的:我是你的盾牌216;你的赏赐将是大的。由此可见,对神本身要相信,对应许则要期待。值得注意的是,异象的赐下,主要不是为了造成视觉的深刻印象,而是为了要传达神的话。
  2、3. 第2节的希伯来文含意不明217,但第3节解释了其要点,而众所周知,在何利人218当中,若有人没有儿子,可以认领一位继承人,以保证他的葬礼能妥善办理,而一位负债的人也可能认领债权人,以保证借款无碍。此段具体的名字与地名,加倍显示亚伯兰的困境,即使以利以谢就是二十四章的好仆人,他仍然不是儿子,不是那继承应许的“后裔”。此处我们必须看明,在亚伯兰的回答中,他的信心(而非不信)闪闪发光,虽然其内涵尚未完全成形。若是较平庸的人,对于第1节的安慰应该感到满意了;但亚伯兰倒被刺痛而提出抗议,因为他定意要那起初的异象和呼召,其中的应许包括了后裔(十二1以下)。因此第1节(RSV)应视为一种考验,而他勇敢的回应,开启了通往第4、5节明确的承诺之路,并且产生了第6节充满内涵的信心。
  4. 旧约称法定继承人为“儿子”(如,得四17),因此你自己肚腹所出的(AV、RV)这句强调的话,平息了亚伯兰合理的怀疑。另外一个问题,即,这个儿子是否透过撒莱而生,则是他下一回合信心的挑战,十六、十七两章记载了那一段深刻的自省。
  5. 此处透露这异象出现于夜晚;9~11节的行动,可能第二天才实现。
  神的记号为漫布星斗的夜空,它并不证明什么,其意义不在此。不过它确实有“看得见之话语”的功能,成为应许的焦点,彷佛圣礼的功用;因为经验是令人难以忘怀的。众星并不是与十三16的“尘沙”作对比(有些人将二者分别比作亚伯兰灵性的子孙与肉体的后裔),二者乃是同一件事的比喻;参二十二17的平行句。新约启示出,这应许已经应验,即在基督来临之前与之后,世上已有千万信徒(如,罗四11、12,九7、8)。
  6. 这句伟大的宣告,保罗引用了两次(罗四3;加三6),雅各引用一次(二23),肯定称义是由信而来(雅各补充说,信心必须显为真实,雅二18)。这则故事及罗马书第四章的论证,表明信心不是最大的美德,而是预备自己以接受神的应许。请注意,亚伯兰的信既是相信一个对象(信耶和华),也是相信一件事(其内容为4、5节特定的耶和华的话)。
  7~21. 应许的澄清与立约。此处强调应许的另外一点:承受地土。亚伯兰问:“我怎能知道……?”(8节)这话透露出他的压力,因为他的信绝不是件易事:其精神为“主,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这句话不像路加福音一18,撒迦利亚的反驳,因为神没有责备他,只是向他提出保证。对于这类需要,神通常会以“记号”与“印证”(参罗四3、11上)来证实
  9、10. 立约的仪式与耶利米书三十四18很像。按其最完整的作法,立约的双方可能都要经过劈开的动物,表明若是背约,就会招致和这些动物同样的命运。不过,此处亚伯兰的角色只是预备对象,不让其受搅扰(11节):参看17节的注释。
  11、12. 整个布景十分阴暗,一方面无疑是要强调,这个约在面临反对时仍要持续下去(11节),它也会经过极大的审判(参13、14节);但黑暗、烟与火(12、17节),就像在西乃山,主要是表明“上主的可畏”,即罪人对圣洁的感受;参以赛亚书六3~5。甚至连新约都是在黑暗与地震中揭幕(太二十七45、51)。
  13~16. 这段对奴役的预言,有两大意义,一是显明,这件事是蓄意的训练,其结果早有安排(请注意其中一些值得纪念的话:后来……带着许多财物(14节);(参来十二11);一是彰显了神对迦南居民的忍耐。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16节),这句话对于约书亚的入侵提供不少亮光(由此类推,其他旧约战争亦出于同理),表明那是公理的执行,而不是侵略。在恰当入侵的时刻之前,神的子民必须等候,即使要吃几百年的苦。这是旧约中几段扭转乾坤的话语之一。
  四百年(13节)是个概数,与四代(16节)并没有冲突,因为代(dor)可以意为“一生的年日”219。在列祖时代,一百年是一生的保守估计。出埃及记十二40指这段时期为四百三十年。
  17. 烟与火(见11、12注释),很像出埃及记的“云柱火柱”,显然是神临格的兆头,表明神的显现。
  18~21. 惟有大卫作王时,国界达到了18节的疆土,不过那也只是隶属于他的帝国而已,并未成为以色列人的家园。此表中的民族,基尼人和基尼洗人很早就归化进入以色列家之中,耶布斯人及其要塞耶路撒冷,均被大卫征服;由此可见,这块地当时为极不同的各族居住,这一事实从同一时代的其他数据可得着证实。其余细节,参见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此应许的实现,见历代志下八7、8。
216 或“施恩者”也有可能:参 M. Dahood, Bid, XLV,
1964, p.282;以及 M. Kessler, VT, XIV,
1964, pp.494-497。
217 M. F. Unger, JBL, LXXII, 1953, pp.49f 建议,此处遗漏了ben(“……之子”),因此重新架构为“我家之子便是马色克(Meseq)之子”。他将“大马色”与“以利以谢”作为解释用,指出地名(马色克,大马色克 Dammeseq〔即大色〕的简称);参撒冷为耶路撒冷的简称(十四18)及相关之人。然而,O. Eissfeldt,在 JSS, V, 1960, p.48,辩称 m-s-q 意即杯子,而以利以谢则是“我家高脚杯的拥有者(即,精髓与生命)”。换言之,他是继承人。但是这一奇怪的表达法证据不足。
218 参十二13的注释
219 参 W. F. Albright, The Biblica
Period from Abraham to Ezra, p.9;以及 BASOR, CLXIII, 1961, pp.50f。
220 进一步的探讨见:John Murray, The Covenant of
Grace(Tyndale Press, 1954); J. A. Thompson, The Ancient Near Easter
Treaties and the Old Testament(Tyndale
Press, 1964)。
──《丁道尔圣经注释》



和合本简体
简体中英对照
和合本繁體
繁體中英對照
吕振中版
思高版
新译本
文理版
King James
New King James
New International
Deutch
Français
español
NVI
한국의
한국의 NKRV
한국의 KCB
WEB
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丁道尔圣经注释
每日研经丛书
歌曲 成语 词典
|  主页  |  旧约  |  新约  |  圣经对照  |  耶稣生平  |  讨论分享  |  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