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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十三章
  十三1~3. 光谈论神是不够的,这件事约伯可以作得跟任何人一样好。第2b节重复了在十三3b所说的,但不应该为这缘故就把它删掉;对于双行诗的完整性而言,它是必要的,并且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当约伯对他朋友们(代名词是复数的)说;你们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他不只是在自称拥有跟他们一样的知识而已,也是在承认他们有太多共同的神学立场。但对约伯而言,这是不够的,他仍然要找出如何把这些真理应用在自己身上,这需要直接与神交涉。虽然“辨明我的案情”(吕译、现中)最初的含义是解决法律上的争端,相同的字根在以赛亚书一18(那里的“我们彼此辩论”是神所说的)的用法,所包括的愿望不只是要赢得诉讼,更是要找出误解,调停受冒犯的一方。约伯愿意忏悔任何可以证实他犯过的罪孽(十三23),但是到目前为止,无论是他自己的记忆,或是他的朋友们,都找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他自己的辩护与神的辩白将会连手进行;但他更需要的,是透过合理的讨论来认识神的道路。到目前为止,朋友们都无法提供他所需要的解释(4~12节),它必须是从神而来的。
  4. 在再次对神说话之前,约伯先重重的攻击朋友们,不停地责备他们。第4与12节的相似,突显出它们是讲论的界限。就像经常出现在智能文学中一样的,一些不调和的表象被放在一起,智慧人不会为了混杂在一起的隐喻而担心。朋友们所作的一切,只不过是以谎言来掩饰,无论是用油漆遮掩破口,或是像无用的医生用没有功效的胶布包裹伤口;七十士译本将两个平行的分词解释为“医治的人”,很有技巧地使用了只有些微差异的希腊文字汇,以致整节经文的表象都是从医学而来。新英语圣经则是朝不同的方向解释,译作“涂上”与“缝上”。无论如何,约伯清楚地赋予他们无能的污名;并且,称他们为说谎的人,指控他们欺骗。他们在约伯身上诊断出一种想象出来的疾病(他可怕的、隐藏的罪),开出无用的处方(悔改等),藉以掩饰他们的无知。
  5. 如果这就是他们所说的一切,他们倒不如默不作声,还更有智慧呢!参箴言十七28。
  6. 尽管有其苛责,约伯在这里相当引人注目地对他朋友们的属灵安全显出牧养的关怀。主客易位了。他先与他们辩论(使用第3节之相同字根──遗憾的是,中英文翻译失去了希伯来文字汇精巧的互相作用,这种作用在这出色的一章中表现得最好)。他们胆敢“以诡诈”、“以谎言”(7节,思高)、徇情地(第8、10节)为
  8. 直译为:“你们要抬起
  10. 责备这个字,是第3节译作“案情”(吕译)、第3节译作“辩论”之字根的另一个译法。
  11. 约伯受到惊吓(如:九34);朋友们若有相同的感觉倒好些。或许这问句应该译作“岂不应该……吗?”胜于译作岂不……么262?
  对于约伯攻击他朋友们的根据应该作正确的判断,因为释经学者普遍都对他的态度作了错误的处置;尤其是,他们经常说约伯怀疑神的公平。但是,他给他朋友们的警告,是建立在这种确信上──他们不能欺哄神(9节),或者是因他们暗中所做的事而逃过处分(10节),神必定会以绝对公平的态度对待他们,他们的“答辩必会像泥土一样粉碎掉”(12节,NEB)。
  13~19. 约伯现在是非常小心的,并且也是相当大胆无畏的。如雷雨般的言语使整个空气为之一新,他能够表达他现在的心思。他准备要说话,无论得承当什么后果(13节)。他准备在神面前辩明他所行的(15节)。他确信自己会被宣判无罪(18b节)。后者是特别强烈的陈述,以我……知道与代名词我非常突出的用法来陈述。第16b节,使他有获得拯救的把握,可能是叙述一个一般的律则;神弃绝不虔诚的人,但约伯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人。但既然这动作是“到神面前”,而不是蒙神悦纳的,约伯的意思可能是:不虔诚的人绝不敢做他现在正在做的事──带着最严肃的态度誓言自己无罪而来到神面前。十三17节是复数,是对朋友们说的,为他可惊的话语作了严肃的见证。他预料没有人会反驳他(19节)。他知道自己所冒的危险,这似乎是14节的意义,但是语文是非常隐晦不明的。若有虚言,我就情愿缄默不言,气绝而亡(19节)。
  15. 约伯抗议之内容的这个摘要,容许我们再次查看第15a节有名的译文:“
  20~28. 约伯要与神相交的意愿是很强烈的,并且在这一章剩下的部分将它表明出来,这时他又再一次对耶和华说话。我们并不清楚约伯所要的那两件事是什么(20a节),希伯来文说:惟有两件不要向我施行,这加增了它的困难。下面跟着一些要求:约伯要求释放(21节),并且要求以一份特别的起诉状作为解释(23~25节)。我们没有正当理由可以将单纯被动(nipal)的 'essater 译成反身:“我就隐藏自己”(20节)。约伯从未将自己向神隐藏,他也没有意图想要这么做;相反地,正在使他受到惊吓的就是神的隐藏。该隐在创世记四14用完全相同的字眼形容他被神驱逐离开
  以利法批评约伯,说他轻看“全能者的管教”(五17),这与约伯是多么不相称啊!比勒达(八5)与琐法(十一13)两个人都劝约伯寻求神,他又是多么不需要这个劝勉啊!
  22. 既然这里使用了罕见的连接词或是,可能这就是约伯在第20节所要求的两个改善方法。他准备要在祷告中采取主动;但他认为这是一个人对神在先之呼召的回应。
  23. 约伯从来没有自以为是无罪的。他很直爽地承认他幼年的罪孽(26节);但他一定要知道是什么特别的罪使神有正当的理由采取现在的敌意(24节)。他列举了三种罪名──过错、失败、背逆──将自己赤露敞开。
  24~25. 为何这个字,包括了下面的所有问题,我们在第三章见过相同的事,因此确保了经文的连续性;修定标准本将它分割开来,是没有必要的,使第25节变成对未来的一个询问,且使第26~27节变成对现在的陈述。它们全都是形容神现在对约伯做的事:为何?
  25. 如果约伯是在暗示他自己是被风吹的叶子与枯干的碎楷,那我们就再次看见:他沈痛地承认自己在神无可抗拒的大能之前的脆弱与无助。
  26. 有许多人作了不同的尝试,想要解释“悲苦事”(吕译);其锁钥是由书写的动作与下一行的平行句提供的。有人曾经提议说神是一个医生,写下一张苦药的处方单;或是一个审判官,撰写痛苦的刑罚(NEB);或是记录约伯苦毒的罪行。如果我们把我们的思索限定在约伯所知道的事上,他已经抱怨过他的灵受了毒害(六4)(“毒”是“悲苦”的一个可能意义)、以及他心里的苦恼(十1──与这里相同的字根)。拿俄米将她的名字改成“苦”(相同的字根),因为耶和华使她受苦、贫穷(得一20)。约伯有相同的经历。所写的是分配“悲苦事”给约伯的判决。
  27. 这幅图画并不清楚,如果约伯的脚是固定在木狗中,那么神几乎不可能鉴察他一切的道路。可能中间那一行与其他行没有关联;但它也可能是相当普通的,道路的意思是“行为”(参思高),而不是“旅程”271。没有必要把这些比喻调和起来;但是如果希伯来文 sad 是一块设计来防止囚犯移动的木头,那么,窥察他有限的自由将会是加倍丢脸的。译成脚掌(NEB“拱门”)这个字的直译是“根部”,这个奇怪的表达法激起了许多的猜测。既然希伯来文 regel 是前脚,包括足部在内,它的字根可能是踝关节,使第27a与27c节成为平行句。董姆辩称“根部”是脚压在地面上的部位(p.192),他把这句话译成“连我的脚印你也查看”(参现中),使第27c与27b节平行。
  28. 如果这一节真的是属于这里的,约伯就不再是对神谈论他自己,而是跳到另一个主题上。希伯来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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