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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第四章
v. 十二块石头(四1~10)
  这段经文的焦点,为以色列人所设的纪念物。其中有三个重点: (1) 透过约书亚的领导,神主动要他们作这件事; (2) 众支派都过了约但河; (3) 设立永远的纪念石,让后代牢记这件过河的“奇事”(三5)。
  1~5. (1) 第一点接续约书亚为摩西接班人的主题。这项任务是耶和华提出的,而
  (2) 第三、四章最重要的情节,当然是以色列人过约但河。这一段中澄清了三件新事:首先,这些事件的发生,是在国民尽都过了约但河之后。第一节的用语与它前面的话(三17)很接近,那句话总结了祭司抬运约柜的一段。不同之处在于:前一个词组是以直到开头,记载祭司在河中停留的时间。而有关纪念的这段,头一个词组的开始是当,告诉读者,以下的事件是在众民过了约但河之后发生的。动词尽都(希伯来:tmm)并不是说,下一个事件发生之前,每个人都过了河。最好的了解,是它在讲某件事仍在进行之时,所以较好的翻译是“正在完成该项任务时”。208在神学上,这个动词是描述神旨意完整而准确的应验,下一段正可作它的说明。
  其次,在这段中,字根“过去”(希伯来:br)出现四次,讲到过约但河。第3节和第8节是使役用法,指那十二位代表要把石头从河中带过去,放在指定的地方。这个用法让石头变成以色列人过河的象征。它也用于约书亚给这些代表的第一道命令,要过去,最后,它出现在对纪念物的解释。在约柜过约但河的时候,河水才断绝。
  第三方面,这一段从一个新的角度强调以色列人过河:全国都过来了。第一节的开头就用到全国(希伯来:kol-haggoy),来自以色列各支派的十二个代表为其象征。纪念物需要十二块石头,也是同样的道理,约书亚对纪念石的解释,亦提及这一点。以色列众民过约但河,不能只成为这一代的经历,未来的以色列人也要知道;他们看见这个记号,听见相关的解释,就能“参与”在其中。对以色列而言,过约但河代表进入神应许的“新世界”。对基督徒而言,重生的图画代表进入新生命中,蒙神拯救、享受祝福(约三1~21)。
  6~7. (3) 这段经文的目的,是要留下一段纪念文字,让未来的世代知道以色列是怎样的一个国家,他们的神乃是能行大奇事的神。解释的话位于整段的中间,是约书亚所讲的。这段讲话本身为交错结构,NIV 的翻译将它表达了出来:
A.  要在你们中间作为证据。日后,你们的子孙问你们说:
 B.  “这些石头是什么意思?”你们就对他们说,
  C.
 约但河的水被断绝了
   D.
 在耶和华的约柜面前。
   D'. 当它过约但河的时候,
  C'. 约但河的水就被断绝了。
 B'. 这些石头要作
A'. 以色列人永远的纪念。
  这种交错结构将纪念石的意义作了说明。它是一个记号,为要教育未来的世代,使他们明白过去的传承,更重要的是,认识他们的神。他们看见从约但河水断绝的时候,从河中取出来的石头,就会明白这个记号了。河水所以断绝,是因为约柜要通过约但河。纪念(希伯来:zikkaron)一词,在约书亚记中只出现这一次,但希伯来圣经中,这个字多次出现,有十三次出现在出埃及记、利未记和民数记。在这几卷书中,它是指逾越节和出埃及(出十二14,十三9)、亚玛力人失败的记载(出十七14)、祭司所穿以弗得上的宝石与名字(出二十八12、29,三十九7)、赎罪的钱(出三十6)、吹角节(利二十四24;民十10)、一种素祭(民五15、18)、铜香炉(民十六38;希伯来圣经十七5),和其他献给耶和华的祭(民三十一54)。这些纪念,再配上以色列的宗教节期、仪式等等,成为一个连贯的主题。这些石头既然也是一种纪念,因此,过约但河便有祭典意义,也是吉甲的伏笔,石头将要立在那里,对早期以色列人的宗教生活具重要意义。过河的石头既然取自众民过河之时祭司所站之处,因此,其情境便是以色列的祭司与宗教仪式。对基督徒而言,浸礼与主餐乃是“纪念”,这些是信仰生活的里程碑,具有回顾、教导、勉励顺服等功用(林前十一23~32;彼前三18~22)。
  8~9. 约书亚在约但河当中又立了十二块石头。经文似乎暗示,这是第二回的纪念,是在前面所提的十二块石头之外。这个举动的目的没有解释,而前面的命令和后面的记载都没有提及,因此让人产生疑问。为什么经文这样记?或许这段是不必要的,应当删除。209另一种看法认为,这或许是指用石头搭的一块平台,让祭司站立,或者是一种文学的设计,强调约书亚顺服的热诚。210不过,最佳的解释,是认出以下几点特色: (1) 重复与回顾的笔法,第8节中已经开始,一直延续到第10节; (2) 这里的用语,和第8节与20节立第一堆石头的用语很接近; (3) 文法的重复用法,是为了突显一个要点; (4) 若在半路引进一个全新的题目,但只提一次,这种作法(在希伯来文法中)是非常突兀的,甚至可说是不可能的。211因此,把这些石头视作与第一堆相同,是较佳的翻译:约书亚将本来在约但河中的十二块石头立起来……。
  10. 虽然第9节大半是重复的话,但其中也有新的资料:约书亚是整个立石为纪念之事的总负责人。第10节继续第8~9节的摘要,提到祭司站在水中,将整个行动归之于神透过约书亚所颁布的命令,并且又说,这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约书亚的一切话而行的。正如第9节,这里的重点是将行动的终极责任,归于神所拣选的领导人。不过,这里将摩西和约书亚作了平行比较:摩西怎样顺服神,约书亚也怎样顺服摩西。这就又进一步显示,约书亚是摩西的接班人。更重要的是,它成为14节高举约书亚的伏笔,那里说,众百姓从前怎样尊重摩西,现在也同样尊重约书亚。212
206 此处有一个文字游戏,就是第3节祭司脚站定的地方(希伯来文 hakin),和第9节约书亚如何将石头立在(希伯来文 heqim)那里,参 Butler, 40页,不过,这个字也出现在三17和四3,这样看来,它没有特别意义。然而,这个文字游戏把开始这件“奇事”的祭司之动作,与这件“奇事”的纪念连在一起。Boling and Wright, 173页注意到四4“已经指派”(希伯来文 hekin)的文字游戏。他们认为,这是指那批人将约但河东岸的石头搬到河当中,现在则把石头搬走,要“为扛约柜之人作一个舞台”。
207 参 Polzin, 95页,他称三11~12为“具预表性的连接段落”,为四2~3“的前奏”。亦可参 B. F. Batto, Slaying the Dragon: Mythmaking in the
biblical Tradition (Louisville: Westminster / John Knox, 1992)。这类研究的摘要,可参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5~7页。
208 这是由于希伯来文 ka~ser 在它前面,可以译为“正当”,意思是“就在那段时间当”。
209 P. P. Saydon, 'The Crossing of the Jordan: Josue 3; 4', CBQ,
46, 1984, 203页。
210 Boling and Wright, 175页;
Polzin, 109页。
211 Winther-Nielsen, 179~182页;同作者,
'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313~314页。
212 七十士译本中删除了提及摩西的话,或许是出于热心,要避免表面会产生冲突,因为从来没有一处记载摩西吩咐约书亚去行第10节的各样事。参 Barthelemy, 3~4页。
增注:来历语(aetiology)
  有一个现象值得说明,即“直到今日”(希伯来:ad hayyom hazzeh)一语的重要性。这一词共出现83次,其中15次在约书亚记,比其他所有书卷都多。虽然这个词的用法可以相当随意,指直到作者的时代某种情况依旧如此,但有些学者认为,在像约书亚记这类的历史书中,它扮演独特的角色。他们主张,这个词组是作者刻意要用某个传说来解释地名,或一个地区的特色。例如,在约书亚记第四章中,这个词组解释了立石堆为纪念之故事的真正理由。在吉甲(20节)有一堆石头,而叙事者想要读者注意,他要解释这堆石头的由来,结果便是这段约书亚的故事。这就是所谓的“来历语”(aetiology)。约书亚记中其他的来历语包括:喇合和她的家人留在以色列当中(七26)、艾城(八28~29)、基遍人(九27)、基述人、玛迦人(十三13)、希伯仑的迦勒族(十四14)、耶布斯人(十五63),和基色的迦南人(十六10)等的来由。不过,有时候“直到今日”的上下文,也并非要解释来历。约书亚用它来描述约但河东各支派的忠实(二十二3)、拜
  这些证据导致几项结论:
  (1) 这个词汇在约书亚记中有不同的用法,相当于英文的“直到现在”(until now),因此凡主张它为具“独特功能”公式之人,必须要提出更强的证据。213
  (2) 虽然“直到今日”一语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有些事物今天是这个模样,但经文本身并没有以它为一种一贯的文学形式,但若它确实是“来历语”,就应当有一贯性。214
  (3) 在二十三、二十四章中,约书亚将过去的历史应用到现今的听众身上,而这个词组或许意味,作者想将该故事应用在当今的一代身上(至于四9,请参阅前一段)。215
  (4) 这个词组无法作为具历史性或不具历史性的证明。216所以,按旧约中这个词组在历史书和先知书中的用法,加上它在不同经文中的抽离用法(如,四9只适用于第四章的记载)看来,我们无法一概而论,说:它是于某时被“插入”一卷书中,也无法依据它来判断一卷书的写作日期。
213 Younger, 224~225页,从主前十五世纪的法老 Thutmose III 的记事中,发现一段类似的说法:“这些事记在一皮书卷上,放在 Amun 神庙中,直到今日”(m hrw pn)。这个词组出现在一次军事行动的记录中,与约书亚记类似。
214 B. O. Long, The Problem of Etiological Narrative in the Old
Testament, BZAW 108 (Berlin: Alfred To/elmann, 1968), 25~26页;另外,Butler, 81页注意到,Noth
著名的“来历语”例子,即亚干的故事,与其它的“来历语”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
215 B. S. Childs, 'A Study of the Formula "Until This
Day"', JBL, 82, 1963, 279~292页。Weinfeld, Promise, 148~149页主张,这词组是一种教导工具,让后代来体会整个国家的传承。
216 B. S. Childs,前文。“来历语”的观念受到批判,有人认为这是没有帮助的标签,对故事本身没有说明什么,它的用途乃是描述一些故事,这类故事最多只有修辞的目的(让人对该对象或事件产生兴趣),但没有宗教的目的。参 H. C. Brichto, Toward a
Grammer of Biblical Poetics. Tales of the Prophets (Oxford: Os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28~30页;P. J. van Dyk, 'The Function of
SoCalled Etiological Elements in Narratives', ZAW, 102, 1990, 19~33页。
vi. 百姓过河(四11~13)
  从第二章探子的故事,和第三、四章十二位支派代表的事,都可以看出此卷书写故事的手法为:先将情节作概要提示,然后才详述内容。同理,前面曾经几次提及百姓,成为伏笔,而这一段便以他们为重心。另一种手法,前面也曾观察过,就是描述同时发生的事。在故事中,百姓过河是在祭司之后;祭司先抬着约柜,在河中站定,这情况可能是在四1~10各样事之前、之时,和之后。
  至于过河的顺序,参导论之“神学” D “圣洁与救赎的神” D 
  11. 这一段提出过河的两个理由:顺服神的指示,并预备争战。首先,顺服神的命令,这可以由此处反复的声明看出来:以色列人遵照所吩咐的去作了。动词尽(tmm),指全国都过了约但河(三17与四1),也说明了他们完全执行了神的命令(10节)。同样,下一句再用这个动词来描述百姓完全过了河(11节)。它强调出,以色列的过河乃是完全遵行神的命令,亦即,当以色列人“尽都”过了约但河,就表示他们“尽都”顺服了神的吩咐。由此亦可说明这里的一个细节,即:以色列人是急速过去的(10节),显然他们迫切要遵守神的命令。
  百姓起先亲见祭司与约柜采取行动,进入约但河,后来又亲见所有的人都过了河。在这两件事中(三6,四11),约柜和祭司在百姓面前过去(希伯来:br)。经文所强调的,是以色列人在观看祭司的动作。217百姓的见证,正如一份记录,将这件“奇事”和其中的仪式保存下来。这件事也像当年过红海时一样,所有的以色列百姓都亲眼看见,而且参与在神的大作为中。
  12~13. 战争的预备,分别记在三个地方。约但河东的战士最先过河。这个动作是在开始实现他们于一16~18向约书亚所起的誓,也符合了当年摩西分配约但河东的地业给他们时,他们所应允的话(参一12~15的注释v.
  迦南地的居民为何没有在以色列人渡河的时候,就攻击他们呢?可能的原因有三:
  (1) 他们或许不确定以色列人会不会过河,或什么时候会过河。以色列人似乎已在摩押地的什亭安顿下来,他们过河的行动十分突然,在岸边的时间也很短暂。因此,迦南人或许没有准备好去攻击他们。
  (2) 他们过河的地点出人意外,在亚当城以南,那里并不容易涉水而过,以色列可能的仇敌绝对不会料到他们竟在那里过河。如果迦南人要等着攻击,或许会选择北边一带。
  (3) 在晚铜时期(主前1550~1200年),迦南只有几个地方人口比较集中,而靠近耶利哥平原一带,若有一些民族移入,对这些地方并不会造成威胁。下文将说明,耶利哥并不是一个主要的聚居之地,因此,那“城镇”的居民对以色列人的过河也束手无策。
  对基督徒而言,这些军事方面的预备,让人想起新约所描述的属灵争战,这也同样是很大的挑战(彼前五8),需要灵里有预备,穿戴全备的军装(弗六10~18)。
217 Winther-Nielsen, 182页。
218 若与一16~18比较,可以看出这里以色列的团结可能出现危机。因此,这里提到约但河东的支派,并不是“多余的”,他们亦非为“护卫部队”,与其他支派不同(如 Boling and Wright 的看法,175页)。其实,提及他们,乃是肯定“所有以色列人”的参与。
219 有关“千”(希伯来:~elep)字可指一个军事部队之说,参 G. J. Wenham, Number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VP, 1981), 60~66页;Boling
and Wright, 176页。这两本书都提到 G. E. Mendenhall, 'The Census
Lists of Numbers 1 and 26', JBL, 77, 1958, 52~66页。Mendenhall 说,最初一个部队可能由五至十四人组成。
vii. 约书亚受尊崇(四14)
  这里应验了神在三7的应许,所用的言辞也类似,这也是过约但河事件的结语。耶和华高举约书亚,让以色列人尊敬他,正如从前尊敬摩西一样。过河是约书亚诸多责任中的头一项,以色列人承认,他是摩西的接班人,是他们的领袖。以下各样事件更肯定了约书亚的角色,他要率领百姓,得着圣约中的应许。
viii. 离开约但河(四15~18)
  这几节很像约书亚记三8、13、15~16。那里记载,耶和华向约书亚说话,应许将高举他。耶和华指示他,吩咐抬约柜的祭司去站在河中,他们照着去行,约但河的水就止住了。在约书亚记四15~18,耶和华又向约书亚说话,指示他吩咐祭司行事。不过,这一次却是要他们将约柜从约但河中抬上来,踏入迦南地的干地上。约书亚又照着耶和华所说的吩咐祭司,他们也全然遵行,抬走了约柜。约但河的水随之复流,流到原处。从宗教方面而言,这个动作将整个过河事件放进了神所命定的仪式情境中,由祭司开始,也由祭司结束。平信徒参加在内,并作见证。文中提到祭司的脚掌,是证实这件“奇事”完全是由祭司掌控的。从文学的角度而言,这段经文成为过河一幕与祭司角色的结束。前面曾提过,这事与约书亚的高举互相交织,显示已达成这个目标。从神学而言,这段经文让人承认神有控制大自然的能力,神选用这些能力,透过
ix. 转到吉甲(四19~24)
  到目前为止,读者只知道过河的时间是在约但河水涨溢之时,就是在春天。现在经文指出,是正月初十日。出埃及记十二2~3也提到这个日期,那里讲到逾越节的预备,而逾越节则是十四日。因此,这段经文无异于再次回顾了出埃及的事件。不过,这次的回顾是预备读者,去看第五章中逾越节的庆祝。它也暗示,逾越节的预备既是从这天开始,那么,过约但河也成了在吉甲庆祝逾越节的开始。至于“吉甲”究竟是在什么地点,目前并无确凿的资料。圣经里面所提到的吉甲,不一定都是指同一个地方。这个地名的意思是“圆圈”,用来描述防卫森严的营区正合适,而约书亚时候的情形极可能如此。耶利哥周围一些小小的遗址都是可能的地点,不过并没有可验证的遗物,让考古学家可以准确地判断扎营之处。
  20~21. 约书亚竖立了纪念石。因他的吩咐,使过河之事得以完成,而这些石头将成为纪念。如第6~7节所述,这些纪念石必会引发后代子孙好奇的询问。
  22~23. 前面的说明(6~7节)强调的是约柜,但这里的解释则用以色列人所过的干地为重心。水断绝了,才能取得这些石头,百姓经历到走过干的河床。第23节特别将过约但河与过红海相连。虽然在出埃及的记录中,并没有用到干了这动词,但是喇合在提到过红海的事时,却曾用到(二10)。这里的位格有所改变。在讲到过约但河时,是用第二人称复数,你们,这应当是指所有刚过约但河的以色列人。讲到过红海时,则是用普通的第一人称代名词,我们,这是指约书亚和他那一代曾经历过那件事的人。这一位格的改变,与约书亚记五6所提旷野四十年的飘流相符合。从神学上而言,此一“新出埃及”的经历也是以色列世世代代的人都应当有的经历。他们也可来到吉甲,看这些纪念石,重温过约但河的种种事件,以及它与原初出埃及的关系,藉此而更新他们向神的委身,矢志事奉
  24. 约书亚指出这些事的两重目的:第一,是要让地上(迦南地)所有的居民都知道,惟有神才是真神。耶和华的手是大有能力的。在神责罚反叛者的经文中,这个词经常出现(如:出九3,十六3;民十一23;申二15;书二十三31)。第二个目的,则是接续耶和华的手一词而来。这里又用到第二人称复数你们,指所有听约书亚讲话的以色列人。这个神迹的成就,是要以色列人一生敬畏神,敬畏神便是要全心全意效忠
  最后这段话具过渡的功能。它总结了过河的事件,在简述之后,提到约书亚立石为纪念,并说明其意义,它也引介了未来将发生的事。以色列人现今已在迦南地之内,以吉甲为基地。神已经为他们行了“奇事”,这事会向迦南人挑战,让他们选择要归服以色列人,还是与他们为敌。无论怎样选择,最后他们都必须承认,以色列的神是大有能力的,胜过他们的抵抗,正如
220 这里和以下几章,曾被视为是靠近耶利哥的吉甲圣所(sanctuary)所保存的资料。甚至有人认为,其源起是因庆祝过红海、重演过河仪式而来。参 F. M. Cross, Canaanite Myth
and Hebrew Epic. 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the Religion of Israel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103~105页。这是以色列人跨入迦南地最明显的目的。他们正如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一样,准备开始新的生活,重新向神委身,要作
221 K. Aryaprateeb, 'A Note on YR' in Jos. IV 24', VT, 22,
1972, 240~242页;Boling
and Wright, 187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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