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旧约   新约   圣经对照   耶稣生平   爱的真谛   意见反馈   
 





A A A A A
丁道尔圣经注释


弥迦书第三章
Ⅱ 谴责假领袖,应许公义王将临(三1~五15)
A 牧人成为食人者(三1~4)
  接下来的三个审判神谕,不仅长度一样(4节),而且形式亦相同:一开始是一个称呼,接着是以 'who'(中译为“他们”或“你们”)起首的控诉(2、5、9节),最后是以“到了……时候”(4节)或“所以”(6、12节)为始的判决。前两个神谕逐渐堆筑至第三个神谕的高潮。至于被控告的,包括领袖(1节)、先知(5节)和祭司(参11a 节)。此处责备这三种人都利用神学观念来为自己的罪行找借口,好让自己觉得平安,觉得不会受神惩罚(11b 节)。司法的判决则由神的静默(4节),到
  1. 有关于我说,见导论
Ⅲ 形式
  2~3. 正直的领袖喜爱神的律法(参:诗一2,十九7~11),但弥迦那时的领袖却蔑视它(参:赛一17、21~23、26,五7~8)。弥迦直视他们邪恶的心,看到产生邪恶的出处。这恶摧毁了与神立约的人中间所应有的司法公正及同胞手足之情。除了重生之后所产生的新渴慕(约三3~8),再也没有别的方法能去除道德之沦丧。主耶稣基督审判人并非依照肤浅的表面,而是按着
  4. 假设完全毁灭的判决已经宣告(一9~16,二3~5),这里又说即使他们呼求拯救,神也必不留情。正如审判官掩耳不听贫者的呼求,他们自己在无助时,神也同样掩耳不听其呼声。落在忿怒的神手中,是件令人恐惧的事(参:箴一26;太二十五11~13;路十六26;林后六2;来十31,十二17)。
B 先知为利发预言(三5~8)
  弥迦在痛斥了贪心的领袖后,再度责难贪婪的先知(参二1~5、6~11)。宗教和司法两大制度狼狈为奸,竟保护罪犯而让受害人任其摆布。正如他们说的,这是公开的秘密。
  5. 神的使者常用的格式耶和华如此说,和弥迦的自传式介绍(8节),强调弥迦对抗假先知的权柄并非出于己身,而是出自神。“至于”(NIV)较佳的译文应是论到(和合、 AV 、 RSV 、 NEB),而我民中的我,指的是弥迦而非耶和华(参一9)。故而,上引号应放在第6节而非第5节(和 NIV相反)。和其他审判的宣告一样,耶和华自己宣判。这些先知是假先知,因为他们带领民众偏离了正确的教义(申十三1~5),用卜卦(申十八14;弥三6~7a),而且借着从耶和华来的谎言的灵说假预言(参:申十八21~22;王上二十二19~28;弥三7b)。假先知出卖自己的恩赐以迎合王的喜好,并收受可观的报酬(民二十二7、17,二十四11;尼六12;结十三19)。他们并不缺属灵的恩赐;他们所缺的是道德信念及力量。我们从巴兰的经验得知(参:民二十二15~34),神顺着先知堕落的心,给他们谎言的异象。译为喂养(希伯来文 nasak;AV 作“咬”)的动词,出现在圣经他处计十一次,其中十次与蛇有关。假先知就像恶毒危险的蛇一样,他们杀害别人为的是喂养自己。第11节说得很明白,对这些邪恶的先知而言,“钱财远比神来得重要”(Mays, p.83)。
  6. 所以。耶和华的判决正中假先知的要害。
  7. 弥迦又指出,耶和华的判决还有别的后果,即假先知将因其不洁而公然蒙羞。当先知被发现他其实是骗子时,便被视为不洁净(参:哀四13~15)。就像麻疯病患者,他们无论到何处都必须
  8. 至于是一个强烈的反义词,使真先知与假先知对比:他借着灵传讲,而非借着感官;他宣告罪和审判,而非平安;他建立公义而非助长不义。满有力量(即被灵引导的能力及动力;参:结二2,三12、14、24等经节)和才能(即勇气,使他与可怕的对手相当)的弥迦,和其他被灵所感的人,置谨慎谦卑于一边而与人争辩(参:摩七14~15;林后十一16~32)。弥迦被灵充满的证明是他论及公平。梅兹指出(86页),“弥迦着重的是以色列的罪,而非其国民生产毛额,因为有罪的人只有在了解到自己将受神的审判时,才会务实地领悟到他们在历史中会变成何等光景。”
C 耶路撒冷将沦亡(三9~12)
  第三章的第三个审判神谕是一高潮(见1~4、5~8节),遵照一贯的格式:力劝其对象聆听(9a 节),控诉(9b ~11节),以及司法判决(12节)。这则神谕直接针对有过犯者说话,但第11节除外。先知先概括地在第9b 节提出指控(他们屈枉公平),而后在第10节更具体地表明(他们透过罪行来建造耶路撒冷),最后以第三人称详细说明(11节)。在第一部分说明,三种领袖(官长、祭司、先知)被指控出卖其职位(11a 节);在第二部分,他们被控告以错误的神学观念来作为自己行径的借口(即宣称耶和华在他们当中,11节)。神的判决是耶路撒冷的命运将和背离神的撒玛利亚一样,此一判决使得希西家俯伏在神的面前(王下十八~二十;代下二十九~三十一;耶二十六19)。希西家的悔改,与耶利米书十八8所讲的原则一致,故而神便转意不将惩罚降与他们。由于此一原则的缘故,神司法的判决事实上是警告。虽然神未兑现这则神谕,一百年后以色列提及此事时仍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耶二十六18)。
  9a. 雅各家(=全以色列)的首领被以赛亚分为:“勇士和战士,审判官和先知,占卜的和长老、五十夫长和尊贵人,谋士和有巧艺的,以及妙行法术的”(赛三2)。弥迦未提及王的名字,可能是因为考虑到希西家的改革,故而将神谕略作修改。神的恩典何其奇妙以至于
  9b ~10. 弥迦再度将问题的根源追溯到人不道德的渴求(参2节;箴二22;太十五8~9)。他们不喜爱公义,而且还厌恶(参:赛五20)。他们幽暗的心生出歪曲的行为:他们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以色列没有成为神律法统治之下的神权政治,反倒成为暴君统治之下的寡头政治。在圣殿的庇荫之下,耶路撒冷的“高楼”矗立,四处都在大兴土木29。然而,弥迦并未迷失在首都的蓬勃朝气中,而赞赏商人们勇于投资;亦未为耶路撒冷的建筑,褒奖建筑师精致的工程及高尚的品味。相反地,弥迦看到这一切的经济基础都是来自于剥削“贫者”(参10节,二2、9,以及三2~3)。十诫保障所有的人均享有四种权利:生存的权利(“不可杀人”)、家庭的权利(“不可奸淫”)、财产的权利(“不可偷盗”)、名誉的权利(“不可作假见证”)。以色列的领袖应该赋予民众这些权利,但却侵犯了它们。人血指的是侵犯了第一项权利,且应该提醒了弥迦的听众,神要求人偿还(参:创四10,九6;民三十五33;申十九11~13,二十一9;撒下一16,四11;王上二31~33;王下九7;哈二12)。罪孽则包括了其他三种权利之侵犯。
  11. 神的话借着三种器皿向以色列这属神的国传达:贤哲之士(通常是统治阶层),及他们的谋士;祭司,有律法(参:申十七10,三十三10;王下十二2;何四6;玛二7);先知,有自神而来的信息。这三种职位的人,都被万恶之根──贪财,而腐化了(提前六10)。只要价钱适当,他们不但不尊重真理,反而还危害它。此外,他们倚赖耶和华,也就是说他们以一半的真理──耶和华的同在会保守以色列的平安(参:出十七7,三十三14~16,三十四9;民十四42;申七21;书三10;诗四十六~四十八,八十四,八十七;珥二27;番三5、15)──来作为自己谎言的借口。他们却忘了神的同在与否,视人的道德行为而定(出三十三3、5;民十四14;利二十六1~39,尤其11节;申二十八;王上九1~9)。他们狭隘、不成熟的神学观念,后来似乎为历史所支持,因为神的确毁灭圣殿(参:耶七1~15)。现今某些人以以色列明显地成功复国来证明犹太复国运动(Zionism)是对的。然而我们必须以道德,而非未完成的历史,来判断是非对错。
  12. 耶路撒冷所获的判决,和撒玛利亚的相仿:两个城



和合本简体
简体中英对照
和合本繁體
繁體中英對照
吕振中版
思高版
新译本
文理版
King James
New King James
New International
Deutch
Français
español
NVI
한국의
한국의 NKRV
한국의 KCB
WEB
丁道尔圣经注释
每日研经丛书
新旧约辅读
歌曲 成语 词典
|  主页  |  旧约  |  新约  |  圣经对照  |  耶稣生平  |  讨论分享  |  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