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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圣经注释


弥迦书第五章
H 曾掌权且将作王的那位(五1~6)
  虽然此处经文并不整齐,让人认为第五章1~6节有可能是一些神谕的综合体,但由于它的形式及主题均很一致,所以最好还是将其视为一整体。所谓的整体包括第一人称代名词“我们”,以及对亚述入侵的描述(亚述以得胜为始,挫败为终),而这样的整体便构成了神谕。就像前一则神谕一样,这则神谕也是从眼前的苦难转入未来的拯救,尤其是从耶路撒冷的君王所受的羞辱(1节),转向弥赛亚的得胜(2~5节)。在此段中有渐进的次序:从弥赛亚的救赎始于神,而神又高举弥赛亚为掌权者(2节),进至弥赛亚诞生于神忠心的子民之中(3节),再进至牧人-君王凭借着神的信心,将其统治之地扩展到地极,使
  1. 此则神谕的起始形式与前一则神谕颇类似:“现在”(NIV 没有此词),指的是目前的苦境,随后是指称的呼格(成群的女子哪,AV,参和合本小字),加上命令语句(要聚集成队),跟着是因为一词。在第四章10和13节,这样的形式引导着救赎的应许,但在此它却开始了目前的苦难。此外,主题也由神奥秘的筹算,转变为“曾经掌权且将来要作王”的神。正如莫林(Merlin,译注:阿瑟王故事中的预言家。)预言阿瑟王将回来再度统治一样54,弥迦也看见理想中的大卫将以弥赛亚的身分重新出现,而弥赛亚对以色列而言,就是未来最理想的掌权者。
  此处所说的围攻,依弥迦书其余的部分和第四章6节的判断,应系西拿基立的围攻55。据此,所谓的“现在”(AV 、 RSV)是公元前七○一年;若果真如此,那么本节提及的以色列执政者(吕译;和合:审判者)便是希西家了(见导论
Ⅱ 
NIV 省略了“现在”一词。
  2. 但是(吕译;和合未译)一词,将目前挫败的情势扭转为弥赛亚的胜利。诞生于骄傲的耶路撒冷的诸多君王都已挫败;而降世出生于卑贱的伯利恒的弥赛亚却要得胜。耶和华对被拟人化的伯利恒宣告,
  修饰伯利恒以法他的子句,其实意即“在犹大诸多宗族中,它的存在微不足道”;就是说,大卫是他众兄弟中最小的,同样地伯利恒在犹大诸宗族中,也只扮演非常有限的角色。译为小的形容词,在此描述的并非数量,而是质量。同一字在圣经他处,往往与“微弱”和“被藐视”(士六15;诗一一九141)等词连结在一起,在 NIV 常被译为“微小的”和“卑微的”(比较撒上九21,该处“小”字的用法与他处不同)。马太福音二6将这段经文重新简洁地陈述,使其意义更加明白:因为神拣选了伯利恒作为弥赛亚的诞生地,最微不足道的地方将有最卓越的人降生。伯利恒实在是太无足轻重,甚至连约书亚记的地图制作者,和弥迦书中一连串犹大的防御城
  接下来的子句有些别扭:“他将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为我很可能是从撒母耳记上十六1得到的启发,它强调弥赛亚就和大卫一样,都在耶和华的计划之中。弥赛亚并非君王,而是代理那高于
  从太初(AV;参 NIV 边注)很可能是基于基督的先存性。原文(olam)常用于神创造的次序或神本身,可以代表“亘古”的意思(参:诗二十五6,九十2)。它也可以指历史范畴内的“往古之日”(吕译),即遥远的过去。如果作者提到伯利恒,旨在勾起人们对耶西和大卫的记忆,那么“历史范畴内的往古之日”的意义便较合乎此处的前后文。
  根源在与闪语同语根的语言中,可能是尊崇君王超自然、半神性的起源。据此,某些学者认为,该词在此旨在强调弥赛亚的超自然起源。这虽然可能,但是 NIV 的边注又作“出处”(goings out),和本节前一行直译为“他将出来”(参 AV)的动词为同一字根。在该处它指的是弥赛亚的历史根源,而这也可能就是它在这相应的一行中的意义。从人的角度而言,弥赛亚的血脉中流的是最高贵的血(也就是说,
  3. 弥迦从神的宣告中,获致合理的推论(注意这里用了“因此”,新译;和合未译),即以色列必被舍弃(NIV;和合:必将以色列人交付敌人)(就是苦难的现在,四9、11,五1,包括被掳,四10),直到弥赛亚来临,开启了新纪元。(此处较好的英译是像 NIV 一样,用非人称动词 "one will give them〔Israel〕 up",而不是像 AV、RSV 采用人称动词 "he will …… "。参和合:“耶和华必将……”。)造成新纪元的那生产的妇人,指的是锡安(参四10),这是转喻与神立约的人。也就是说,神将运用信
  4. 弥赛亚和
  5~6. 第4节将羊群的平安和弥赛亚征服普天下的敌军相连结。在5~6节,亚述的挫败及之后的和平,正代表了弥赛亚更大的胜利。此外,这里提到七个牧者……八个首领将打败亚述,这表示弥赛亚要借着
Ⅱ 
54 Alfred, Lord Tennyson, Morte d~Arthur.
55 梅兹(114页)表示,“用以形容特定历史事件时,围困(希伯来文作 masor)一词仅见于尼布甲尼撒围攻耶路撒冷”,但他却未告诉他的读者更重要的事实,即在代下三十二10中,西拿基立的话中也使用了同样一词!
56 七十士译本译为“伯利恒〔=希伯来文 bet-lehem〕,以法他家〔=希伯来文 bet〕”。因此,某些批评家直接删去伯利恒,译成“但是你,以法他家哪”(参 JB)。既然所有的经文及译本都是“伯利恒”,那么七十士译本中的以法他“家”,很可能系与bet-lehem重复抄写之误。
57 R. de Vaux, 'Le reste d~Israel d~apre&s les prophe&tes', RB 42 (1933), p.528, n.1.
58 Nielsen, Oral Tradition, pp.88~89.
59 R. de Vaux, Histoire ancienne d~Israel, 2: La Periode des Juges (Lecoffre, 1973), p.65.
60 J. G. S. S. Thomson, 'The Shepherd-Ruler Concept in the OT and its application
in the NT', SJT 8 (1955).
61 E. Lipinski, 'Nimrod et Assur', RB 73 (1966), pp.77~93.
I 生的香气,死的香气(五7~9)
  此处新的神谕和前一则神谕的关联,见于希伯来原文的五章5、7、8节,都以必起首,而五章6、8节都用了“拯救”(“搭救”、“拯救”原文为同一字),而相互连结。这则新的神谕更清楚地预示自四章7节便开始的信息:弥赛亚将借着
  7. 未来式的必,把这则神谕的实现和弥赛亚的来临,连结在一起。历经巴比伦掳掠的那些软弱的余剩的人,将成为扭转历史情势的强国(四7)。弥赛亚降临之后,被打败的余剩之民将成为胜利者。他们并非靠着自己的力量征服敌人,而是靠着弥赛亚,而弥赛亚则是倚靠耶和华的大能掌权(4节)。弥迦以雅各来代表余剩之人,因为雅各也是“瘸腿的”(参四6)。但是雅各后来改名为“以色列”,并且强大到足以实现神对亚伯拉罕的双重应许:凡咒诅他的,必被神咒诅;为他祝福的,必被神赐福。无论是这应许的那一部分,亚伯拉罕都占了优势,因为万国都因他的后裔得福(创十二3,二十二17~18)。由于神信守
  8. 弥迦曾把身处列国中的锡安,比作在亚述大军之前踹谷的牛(四13)。现在,他把身处多国之中的以色列余剩的人,比作凶猛可怕的狮子(NIV 所译的“少壮狮子”值得商榷),正对羊群展开恐怖的残杀。此处用了四个述词,将先知的比喻抽丝剥茧地开展:他若经过(是希伯来文圣经的第一个动词)讲的是主权;殴打(NIV;译成践踏较佳)指的是征服、毁灭的力量;撕裂是指死亡;而无人搭救则指神的责罚是无法逃避的(参:申三十二39;伯十7;诗五十22;何五14)。基督的灵赋与教会能力,使教会甚至能胜过撒但和其爪牙的权势,而将基督掌权的范围扩展到普天下(太十二28,十六18~20;约十六33;及其他多处)。
  9. 依照第7、8两节的应许,余剩之人接着被直接命令要达成使命。此命令说明了死亡将临到他们的敌人,并暗指凡归向神的将获重生。弥迦在下一则神谕的第15节中,再次确认此命令。此命令,也就是神的话语,坚立在余剩之民的背后,给予他们支持。凡实行大使命的都必得胜(参:太二十八17~20)。
62 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文圣经在第7节中都加了“在列国中”,使得7、8两节的前半完全一样。其实可能7、8两节都应删去这句话,因为它和“在多国的民中”意思重复而显累赘。
63 希伯来文中有六个字可表达“狮子”,彼此间的差异不甚能分辨。
64 古老的译本均将“手高举”的动词形式,写成直叙,但希伯来文圣经却令人意外地用了表示意志的动词形式。我们应以希伯来文为准。
65 TWOT 2, p.791.
66 Ibid., p.374.
J 耶和华保守
  四~五章这一部分的最后一则神谕,是有关于向列国施报(注意15节)。在这则神谕中,耶和华不断地在每节经文一开始,用第一人称主词加动词,来宣告
  神的宣告不仅旨在使不信的人清醒,同时也旨在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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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行首额外音节开展了新的神谕之后(10a 节,耶和华说“‘到那日……’”),内容可分为不均等的两部分:10b 节~14节,以及15节。这两部分在形式上极易区分,第10~14节都有同义的平行句──每半句的结尾都有“你/你的”,及第10、13、14节都有“从你中间”;相对地,第15节用的是形式平行句(即行与行在语意上并未互相补充),而未用第二人称代名词。
  第10~15与7~9节,借着“剪除”或“除灭”(9、10~13节)和“你的手”(9、13节)等字眼而连结。关于后者,艾伦(357页)指出:“从第12节以下的你的手,明显重复第9节的用字,彷佛在警告神的子民,当他们争战而神要将胜利放在他们手中时,他们必须从手中除去所有不是出于神的帮助。”
  10a. 到那日(见四6)将神对
  10b~11. 剪除、除灭(希伯来文作 krt)尤指“肃清”,亦即藉责罚除去不洁者,以保全整体(参:利十七10,二十3、5~6等等)。以色列对其马匹所拉的战车和坚固的城邑68深具信心,因而威胁到以色列与神的盟约关系,因为这关系乃根植于信心。此外,邪术和崇拜偶像也同样地影响以色列和神的关系。很可能虚妄的安全感成了以色列的骄傲,因为这虚妄的安全感在以色列的心中居首位。根据圣经记载,当西拿基立侵略犹大国时,犹大的军事配备十分齐全(参:王下十八13、24;代下三十二1~5;赛三十一1),存留迄今的希西家时代的渠道可作左证。今日的教会纵使拥有诸多资源──受高等教育的传道人、具有专业训练的解经家、教育工作者、美仑美奂的建筑──但教会断不能靠这些资源得胜,只有靠着对神的信心。教会必须再次和大卫一样承认:“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诗二十7)。这由以色列的军事天才所作的诗篇,显示了圣经并不反对运用资源,只是认为不应倚靠我们所拥有的(参:申十七16~17;诗一四九6~9;尼四9、13~14)。
  12. 以赛亚在他相应的神谕(赛二6~8)中指出,邪术致使犹大国高傲,很可能他想要强调邪术乃来自外国。东方的占星术和非利士人的观兆,截然不同于以色列的约(参:出二十二18;利十九26)。背约的以色列就像世俗的人一样,亟欲沉醉于眼前而不愿作属灵及道德的考虑,同时又想藉一己之力和卜卦之助,保障未来仍继续享有富贵荣华。反之,众先知所谆谆教诲的道德一神论则坚持,未来的和平和繁荣端赖今日的信心和行为表现。
  13~14. 异教借着法术的咒语和仪式,试图操纵自然界生命的天赋力量。雕刻的偶像便是这巫术的一部分。在当时的邱坛上(见一6),柱像(希伯来文作 massebot)代表阳性的神巴力(参:王下三2,十26~27),而木造的像则代表阴性的神亚舍拉。城邑应译作 NEB
的“溅血的祭坛”69,也许指的是柱像中用以接收祭物之血的凹处。自己手所造的是一个转喻,强调雕刻的偶像和柱像不过是人类的创造,同时也显示了人试图脱离宇宙的创造者而生活。世俗的人今日可以运用科学,比其祖先利用巫术还更有效地掌握生活。但是他却和祖先一样,对永生并无把握。他继续以受造物取代创造者,于是他的永生便被自己一点一滴地剥夺殆尽,而一点一滴累积的结果,便加速他的永死。
  15. 怒气带有负面的含义,故而并不能适切地表达希伯来原文的字(naqam)。原文意味着掌权者以辩卫性的伸张公义,保全其主权。
67 J. T. Willis, 'The Authenticity and Meaning of Micah 5: 9~14', ZAW 81 (1969), p.356.
68 希伯来文的对仗以“马匹”在一行,而“战车”在下一行,来表现一体之两面;第11节的“城邑”和“要塞”(和合作“保障”)亦是同样的情形。
69 虽然希伯来原文的意思,通常指“城邑”,且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圣经亦都如此译,但在此提及“城邑”颇为怪异,因为第10节已经提过“城邑”,而且此词与“亚舍拉的像”(和合作“木偶”)并不成对句。J. D. Michaelis 和许多注释学者认为,该字应解为“多树之处”。在某些乌加列(Ugarit)的文献中,此字常与“雕刻的偶像”一同出现,这种组合与弥五14的经文较为类似。有些学者认为该乌加列字和阿拉伯文同语根,因此应译成“被血涂抹的像”(参 NEB)。另一些人则认为此字和另一乌加列字根相关,故应解作“神-保护者”。
70 B. Anderson, Out of the Depths (Westminster Press, 1983), p.90; G. Mendenhall, The Tenth Generation: The Origins of the Biblical Tradition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3), pp.69~104.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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