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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第一章
道成肉身(一1-18)
我们会把这段经文分成好几个落去详细加以研究。但开始之前,我们必须明白,约翰在措述耶稣是道(The Word)的时候,他到底想说些甚么。
第四福音的四章是人心所能成就的宗教思想最伟大的尝试之一。
基督教会一开始就面对一个很基本的问题,那是始于犹太教的。在开始的时候所有教友都是犹太人,从人的传统看来,耶稣是个犹太人;而除了短暂的访问推罗,西顿的部分地区和低加波利之外,耶稣不曾离开过巴勒斯坦。基督教是在犹太人当中产生的,因此无可避免地使用犹太的语言与犹太的思想方式。基督教虽然是从犹太孕育出来的,但不久就向更广阔的世界流传出去。耶稣死后三十年内,约于主后六十年间,基督教已传遍小亚细亚和希腊,并到达了罗马。在这期间,教会内的犹太人与希腊人的比例是一比十万。犹太思想在希腊人看来完全陌生的。举一个最显著的例子,希腊人从未听过弥赛亚。犹太人盼望的中心,就是弥赛亚的来临,对希腊人来说这完全是外来的思想。犹太的基督徒所用以认识和介绍耶稣的思想方式对希腊人是毫无意义的。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基督教怎样才能介绍给希腊的世界呢?
历史家列奇(Levky)有一次说过,任何思想的进展与传播,不但有赖该思想本身的力量,而且更有赖于当代所能接受它的倾向。基督教会的责任就是要在希腊世界,造成一种能够被接受的基督教信息的倾向。正如顾斯庇(E. J. Goodspeed)所讲的,问题是:“一个对基督教有兴趣的希腊人,是否必须认识犹太人的弥赛亚思想和他们的思想方法,抑或可以找到一种方式,可以由希腊人的背景向他的心思意念说话?”就是说,用一个希腊人所能明白的方式向他介绍基督教。
约于主后一百年,在以弗所有一个人对这问题极感兴趣,他的名字就是约翰。他住在一个希腊的城市里,与他交往的希腊人对一切犹太思想都觉得是陌生的,难以明了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他怎样才能找到一种途径,用希腊人所能明白而又受欢迎的方介绍基督教给他们呢?突然间,那问题的答案呈现在他面前。在希腊与犹太思想中都有道的观念。这就可以迎合希腊与犹太双重世界的需要。这是属于两个民族的传统而又为两个民族所能明白的思想。
现在让我们从道这个观念的两种背景作为开始。
犹太的背景
在犹太的背景中有四种思想构成话语的观念。
(一)对犹太人来说,话语(word)不仅是声音而已;它是独立存在,而又能够成就一些事情的东西。正如帕特逊(John Paterson)教授所说:“讲出的话对希伯来人来说是非常生动的……它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能量单位。它像一粒弹丸飞射出去命中目标。”因此,希伯来文的词语不多,约少于一万;而希腊文则有二十万之多。
某近代诗人谈到一个完成了英雄事迹的人因为缺乏用语,无法向他的族人讲述那事迹。因此有一个人就被“言语必需的魔力所苦”,他尽量把那故事讲得生动感人,以致“那言语变得栩栩如生,在听者的心中活跃不已”。诗人的话语化作一种力量。历史上有许多这类事情的例子。据说,改教运动时诺克斯(John Knox)在苏格兰布道,他一个人的声音较之一万个喇叭在听众的耳边吹响,更为有力地提起他们心中的勇气。在法国革命的时候鲁赛德利尔(Rouget de Lisle)写了马赛曲,那歌曲使许多人参加了革命。言语确能成就事情。在第二次大战期间,英国武器短缺,盟国亦无能力援助,首相丘吉尔在向全国广播的时候所用的言语,确实为人民做了许多事。在东方更是如此,至今仍然是这样。对东方人来说,一个字不单是一个声音,它是一股会做事的力量。帕特逊教授回忆起乔治・史密夫(George Adam Smith)爵士讲过的一件事。一次当史爵士在东方一个沙漠旅行的时候,一群回教徒给他的队伍一个惯行的见面礼:“愿你平安。”当时他们不知道爵士是个基督徒。当他们后来发现祝福了一个异教徒的时候,他们赶快回来取回那祝福。话语好像一件东西,可以受差遗去做某一件事,也可以被取回来。诗人卡尔顿(Will Carleton)有过如下的诗句:
“放纸鸢的孩子们牵引他们的白翼鸟,
讲出去的话你却不能追回来:
‘小心防火’是我们所知的好忠告,
‘小心语言’的忠告更是十倍的好。
没有表达出来的思想还可以受控制,
一旦说了出来就连 神也奈何不了。”
对于东方人来说,话语是独立的,充满力量的存在,这是我们完全可以明白的。
(二)旧约充满话语就是力量的意思。以撒受骗向雅各祝福以后,他再没有办法取回那祝福给以扫(创27)。言语讲出去就是行动的开始,没有什么能阻挠它,特别是在创世的故事中我们见到 神的话就是行动。创造的每一个步骤都可以读到:“ 神说……”(创一3,6,11)。 神的话是创造的力量。我们屡次见到这有创造性,有行动,有力量的 神的话语。“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诗卅三6)。“他发命医治他们”(诗一○七20)。“他发命在地,他的话颁行最快”(诗一四七15)。“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打发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五十五11)。“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盘石的大锤么?”(耶廿三29)。“你在起初创造的第一日,你实在的这样宣告说,要造成天地,你的道就成全了这事。”(以斯拉续编下卷六38,编按:次经)智训的作者称 神说,“你曾用道造成了万物”(所罗门智训九章一节,编按:次经)在旧约处处都可以见到有权能,施创造的言语或道。甚至人的话语也是有力的行动; 神的话语岂不更甚吗?
(三)希伯来宗教生活的新情况,充分说明 神之话(道)此一观念的发展过程。耶稣降生一百多年前,希伯来文是一种被遗忘的语言。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但与耶稣同时代的犹太人不再认识这种文字。学者是认识的,但普通人不认识。他们讲的话是由希伯来文发展而成的亚兰语。亚兰语之与希伯来文正如今日英语之与盎格鲁撒克逊语。因此旧约要被翻译为人民所能明白的语言,而这些译文就叫做他尔根(Targums)。在会堂里圣经是用原来的希伯文读出的,但读出以后就被译成人民了解的亚兰语,而所用的译文就是他尔根。
他尔根译成之时正是当人被 神的超越性所吸引的时候。因此写他尔根的人很怕把人的思想、感觉、行为与反应归之于 神。用术语来说,就是他们用尽方法避免在描写 神时用拟人化的语句。
旧约经常都以人的方式讲述 神,每当如此做的时候他尔根就用“ 神的话语”代替了 神的名。我们来看看这种情形。在出埃及记第十九章第十七节我们读到:“摩西率领百姓出营迎接 神。”他尔根认为这样描写 神太拟人化了,于是说摩西率领百姓出营去迎接 神的话(道)。在出埃及记卅一章十三节我们又读到 神对百姓说安息日是“你我之间世世代代的证据”。他尔根认为这太拟人化了,所以改为“你与我的话语之间世世代代的证据。”申命记九章三节说 神是烈火,他尔根翻译时说 神的话(道)是烈火。以赛亚书第四十八章十三节是一幅创造宇宙的伟大图画:“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这对于他尔根来说又是太过于拟人化了,所以他们改为 神说:“藉着我的话(道)我立了地基,藉着我的力量我铺张诸天。”甚至申命记卅三章廿七节提及 神“永久的膀臂”这句经节都被改变成:“永生的 神是你的居所,藉着他的话(道)世界被创造。”在仲那坦的他尔根中“ 神的话(道)”这词语出现过三百二十次。事实上那只不过是 神的名字迂回曲折的说法,于是 神的话(道)就成为犹太思想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这词语是任何一个敬虔的犹太人都会听见而明白的,因为他在会堂里聆听经文诵念时已听过许多次了。每一个犹太人都习惯于讲论Memra, 神的话(道)。
(四)在这个背景上,我们要更全面地看看一些曾在绪论提及过的事。希腊文话语这字是洛格斯(Logos);那不单是话语(道)的意思,同时还解作理性。约翰和一切习用这词语的伟大思想家,都认为这两个意义常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每当他们用洛格斯一词的时候,他们心目中就有 神的话与 神的理性这个双重的意义。
犹太人有一类文学称为智慧文学。智慧文学就是哲人智慧的精华。它不是哲学理论,而是可以在日常生活里实践出来的智慧。箴言便是旧约圣经中智慧文学的表表者。书中有些章节赋予智慧(Sophia)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发出生命而永恒的力量。在这些章节中把智慧人格化了,它被视为 神永恒的代理与同工。重要的经文有三段,第一段是箴言三章十三至廿六节。我们可以特别注意十八至二十节:
“他与持守他的作生命树,持定他的俱各有福。耶和华以智慧立地,以聪明定天,以知识使深渊裂开,使天空滴下甘露。”
我们记得洛格斯意即话语(道)和理性,又知道犹太人怎样思想 神有力的、创造的话语。现在我们更看到智慧是 神启发和创造的代行人。智慧与理性是如此近似,因此我们把洛格斯解作话语(道)是很重要的,现在把它解作智慧或理性也是一样的重要。第二段重要的经文是箴言四章五至十三节。十三节说:
“要持定训诲,不可放松,必当谨守,因为他是你的生命。”
话语(道)是人的光,智慧也是人的光。这两个意义很快就溶合为一。最重的一段是在箴言八章一节至九章二节,我们可以特别注意八章廿二至三十节:
“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智慧说)。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华还没有创造大地、和田野,并世上的土质,我已生出。他立高天,我在那里。他在渊面的周围,划出圆圈,上使穹苍坚硬,下使渊源稳固,为沧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过他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那时,我在他那里为工师,日日为他所喜爱,常常在他面前踊跃。”
当我们读这段经文时,一再听到约翰在第四福音一章中所讲的道(洛格斯)的回音。智慧有永恒的存在,有发光的作用,有创造的力量,那正是约翰所说的道的特性,据此,他认为道,洛格斯就是耶稣基督
智慧这观念的发展并不到此为止。在旧约与新约之间人们继续写作这类智慧文学。从智者的许多经验,它提取了丰富的智慧精英,以致它成为生活无价的指南。尤其是收在次经中的两本重大写作,任何人读了,灵魂都会得益。
(1)第一本称为“西拉子耶数智慧书”(The Wisdom of Jesus,the
son of Sirach),更多人称它为便西拉智训(Ecclesiasticus编按:旧约,次经之一,又称传道经)。它也常常提及 神永恒智慧的创造观念。
“海沙和雨点,与永远的年日,谁能数算呢?天之高,地之宽,水之深,谁能测度呢?智慧在万物之先被创造,明智永远存在”
(便西拉智训一1-10)。
“我从至高 神的口中而出,如雾遮盖地面。我以高处为居所,我的宝座在云柱间。惟有我绕遍周天,走遍深渊”(便西拉智训廿四3-5)。
“他从起初在未有世界就创造了我,我的名誉永远不灭”
(便西拉智训廿四9)。
在此我们见到智慧就那永恒创造的力量,是在创造之日与时间之先在 神旁边的。
(2)便西拉智训是在主前约一百年在巴勒斯坦写成的。但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本同样重大的书在埃及的亚历山太写成,名为所罗门智训(The Wisdom of Solomon)。在所有的智训中,这是最卓越的一本。智慧是一种宝藏,人用它来与 神为友(七14)。智慧是万物的工匠(七22)。它是 神大能的气息,是全能者所出的纯洁的感化力(七25)。它能做成万事,使万物更新(七27)。作者不止讲及智慧,他把智慧与话语(道)同等看待。他认为两个观念都是一样的。他可以在同一句子中以同一意义讲及 神的智慧与 神的话语(道)。当他向 神祈祷时他如此说:
“我列祖的 神啊,有怜悯的主啊,你曾用道造成了万物,用智慧造人”(九1,2上)。
智训所讲及的道几乎和约翰所讲的道的一样:
“一时万事静寂,黑夜在急速中过去了。你全能的道,由天上的宝座降下来,如同上阵的勇士,临到可毁灭之地,手中拿着你不能收回的命令,如同拿着利剑,站在地上,头高及天,要用死装满万物”(十八14-16)。
智训的作者认为,智慧乃是 神永恒创造的、启明的力量;智慧与话语(道)是一样的。智慧和话语(道)都是 神创造的工具和代表,它将 神的旨意带到人的心中。
所以当约翰要寻找一种方法来介绍基督教的时候,他就从自己的信仰和他族人的记录中找到话语(道)的观念。因此话语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字,它不单止是声音,而是动力,是 神的道,他用以创造世界。他尔根的道表达 神的行为,智慧文学中的智慧则是 神永恒创造和启示的力量。所以约翰说:“如果你要见 神的道,和他创造的力量,如果你要看看把世界造出来的道,这道给人以亮光和生命;你就看看耶稣基督, 神的道就在他里面临到你们中间。”
希腊的背景
约翰的问题不是将基督教介绍给犹太世界,而是介绍给希腊世界。问题是怎样才能将道的观念配合希腊人的思想。道的观念早已具备,正等着去运用。希腊思想中道的观念大约始于主前五百六十年,而且,够出奇的是,它始于以弗所,就是第四福音写作的地方。主前五百六十年有一个以弗所的哲学家名叫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他的基本思想是:每一样东西都时刻在变动中的。他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人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你只可以踏进一条河流一次,然后收回你的脚。你再踏进去时,你所踏的已不是第一次的河水,因为那河水已流去,你所踏的是另外的河水。赫氏认为每一件事都是这样,在不断的变动中。既然如此,为什么人生不是一种大混乱呢?在一个变动不息的世界中怎能找到意义呢?赫氏的答案是:这一切变动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控制有组织的;它永远跟着一个不变的模式,控制这模式的就是洛格斯,亦即道,或 神的理性。赫氏认为洛格斯,道就是秩序的原则,整个宇宙都藉它而存在。赫氏再进一步说,他认为不止物质世界有模式,即事情更迭变易的世界也有模式。他认为没有一件事物是漫无目的的,在一切生命与生命的事迹中都有一个目的,一个计划,一个设计,一个构思。然则是什么力量控制着一切事物呢?答案又是洛格斯。据此,赫氏将问题发挥得更深入。是谁告诉我们事情对与不对?是谁使我们能思想和推理?又使我们作正确的选择,使我们在见到真理的时候可以分辨?赫氏所给的答案也是同样的;使人有理性,有认识真理的能力,有辨别是非的能力的就是 神在人心中的洛格斯。赫氏认定,在自然世界和事物的世界中“一切事物按着洛格斯而发生。”在人心中洛格斯是真理的判断者。照赫氏看来洛格斯是 神的心思,统治着世界和每一个人。
希腊人一旦发现这观念就不放过它。它吸引着他们,尤其吸引着斯多亚派(Stoics)。斯多亚派时常都
我们还要看看希腊世界的另一个人。在亚历山大有个犹太人名叫斐罗(Philo),他尽其一生去研究两个世界的智慧,就是犹太世界与希腊世界的智慧。没有人像他那样认识犹太的圣经,亦没有任何犹太人像他那样了解希腊的伟大思想。对于 神的洛格斯、道、理性这个观念,他不但认识,而且喜爱使用。他认为洛格斯是世界上最先存有的东西,而且 神藉着它创造了世界。他说洛格斯是 神的思想印在宇宙之上,且用以创造世界万物。 神是宇宙的领航者,他把握着舵──洛格斯,引领万物。他说人心也被洛格斯印上,它给人以理性,使人能够思想,能够了解。洛格斯是世界与 神之间的媒介,它是将灵魂放在 神面前的祭司。
希腊思想了解有关洛格斯的一切。在它里面见到 神创造与领导的力量,见到使宇宙成形并使之运行的力量。所以约翰对希腊人说:“世代以来你们都在思索着,写着,梦想着洛格斯,就是那创造世界,使世界有秩序的力量,使人与 神能够有所接解的力量,耶稣就是来到世间的洛格斯。”约翰说:“道成了肉身。”我们可以用另一个说法:“ 神的心思变成了一个人。”
犹太人和希腊人
犹太人和希腊人既然都是循序渐进的产生洛格斯这观念,即 神的心思,创造世界,且使之有意义的;因此约翰就对犹太人与希腊人说, 神创造、启示、管理、维系的心思在耶稣基督里面已经来到世间。约翰告诉他们不必再猜测寻找,他们所要做的就是看看耶稣,就是见到了 神的心思。
永恒之道(一1,2)
约翰福音的开始是如此重要而有深刻的意义,以致我们需要逐句加以研究。约翰的伟大思想是:耶稣就是 神创造的、给人以生命与亮光的道。耶稣是 神创造世界的力量,是 神维系世界的理性,以人的形体来到世间。
约翰在这段经文里讲论道的三件事;也就是说,讲到耶稣的三件事。
(一)在一切事物之前,首先有了道。约翰的思想回到圣经的第一节经文。“起初 神创造天地”(创一1)。约翰所讲的就是:道并不是被造物之一,在创造之前就有了道。道并不是某一个特定时间内出现的世界之一部分;道是永恒的一部分,在时间和世界开始前已与 神在一起。约翰所想的就是所谓基督先在论(Pre-existence of Christ)。
从多方面来说,这个先在论的观念,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但也是很难捉摸的。它的确表示了非常简单实际,而又极为重要的一件事。如果道是在时间开始以前就与 神同在,如果 神之道是事物永恒计划中的一部分,那就是说, 神始终像耶稣一样。有时我们会想象 神是严厉的、报复的;我们又会想到因耶稣所做的一些事使 神的忿怒变为爱,并改变他对人的态度。新约圣经完全没有这样的意思。整本新约圣经,特别是约翰这段经文告诉我们, 神时常都像耶稣耶稣所做的就是在时间中开了一个窗户,让我们见到 神永恒不变的爱。
我们可能问:“那么旧约所讲的一些东西又作何解释呢?有些章节谈到 神发命令摧毁整个城市,除尽男女老幼,这又怎样解释呢?我们有时在旧约读到 神的忿怒、毁灭、与妒忌,又是是什么意思呢?”答案是:不是 神改变了,而是人对 神的认识改变了。人写这些东西出来因为他们对 神没有更好的了解。他们对 神的认识所达到的程度仅此而已。
当一个小孩学习某一学科的时候,他要按步就班的去学,他不能一开始就有完备的知识。他开始的时候只能学到一点点,然后逐步增多。他学习音乐时先学会欣赏音乐,而不是从巴赫的序乐或赋格曲开始。他必先由简单的事做起,他的知识便逐渐增长。人认识 神也是如此,他只能了解 神本质和他的方法的一小部分。只有等耶稣来到,人才完满地,全面地见到一贯的 神是怎样的。
据说有一次有个女孩子读到旧约中血腥野蛮的故事,她
(二)约翰继续说,道与 神同在。这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就是说道与 神之间永远有一种非常接近的关系。让我们用个更简单的说法:耶稣与 神之间永远有着最亲密的关系。没有人能像耶稣那样告诉我们 神是怎样的, 神对我们的旨意是什么, 神的爱和心思意念又是怎样的。
让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想知道某一个人对某一件事的观感如何,而我们又不能直接问他,我们就不会到他的一个泛泛之交那里去,也不会到一个认识他只是很短时间的人那里去。我们会到一个认识他多年的亲密朋友那里去,我们知道他这个朋友会为我们解释他的心思意念。
约翰讲论耶稣就是如此,他说耶稣一直与 神同在。他是这样亲近 神,以致 神没有秘密要向他隐瞒;因此耶稣是整个宇宙中唯一能向我们显示 神的人。他向我们启示 神是怎样的, 神对我们的感觉又是怎样的。
(三)最后约翰说,道就是 神。这是我们很难明白的,困难之处是因为约翰用希腊文所写的和我们用英文所讲的东西有所不同。当希腊文用一个名词的时候,它几乎常常都用肯定的冠词在前面。希腊文的神字是theos,肯定冠词是ho,希腊文说 神不只说theos,而要说hotheos。当希腊文中一个名词之前没用有肯定冠词的时候,这个名词就变得更像形容词。约翰没有说道就是ho theos,这等于说道与 神相同;他说道是theos──没有用肯定冠词──这意思就是说,道有 神同样的质量、性格、和本质。约翰说道就是 神时,他不是说耶稣是与 神相同,他是说耶稣与 神的心思、意念、本质都如此相似,以致我们可以在耶稣身上完全看到 神是怎样的。
因此,在福音书一开始约翰就说明在耶稣里,而且唯有在他那里,向世人完全显明了 神过去如何,将来如何,以及 神对人有什么感觉与期望。
创造万物之主(一3)
我们看起来或许觉得奇怪,约翰竟这样强调世界被创造的方法,同时他又这样肯定地将耶稣与创造的工作联系在一起。他必需这样做,是为了他那时代中的的某一种思想倾向所致。
在约翰的时代,有一种异端称为灵智派(Gnosticism),它的特点就是要经由知识与哲学的途径去认识基督教。对灵智派者而言,一般基督徒的单纯信仰是不够的。灵智派要从基督教中创造出一套哲学体系。他们因为这世界有罪、有恶、有忧愁和痛苦而大惑不解,所以他们创造出一套理论去解释它。
他们的理论是这样:起初有两样东西存在──一是 神,另一是物质。物质是经常存在的,它是制造世界的原料。这原料物质是有缺点而不完美的。也就是说,世界一开始就是坏的。它由物质所做成,而物质就有腐败的种籽在其中。
灵智派推论下去说, 神是纯洁的灵,而这灵是如此纯洁,以致它绝不能接触物质,更不能接触不完美的物质。因此 神自己不可能施行创造的工作,他发出许多发射体(emanations),每一个发射体都离他愈来愈远。而且对 神的认识就愈来愈少。大约到了半路的时候,就有一个发射体完全不认识 神,以后的发射体不但不认识 神,而且更是敌对 神了。到最后,有一个发射体离 神这样远以致它完全不认识 神且与 神为敌。这发射体就是创造世界的力量,因为它离 神这样远,它可以接触有缺点的,邪恶的物质。这个创造的神与真正的 神完全不同,并且实际上与之为敌。
灵智派再进一步说,创造主的 神就是旧约的 神,他们认为旧约的 神与耶稣基督的父 神十分不同,他们既不认识又互相为敌。
在约翰的时代,这种思想极为流行。人相信世界是邪恶的,一个邪恶的神创造了它。为了对付这种学说,约翰就写下了两个基本的基督教真理。事实上耶稣与创造相连是新约经常提及的,就是为了对付这种思想背景,它将 神与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隔离。保罗在歌西书一章十六节写道:“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哥林多前书八章六节又写到主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希伯来书的作者讲到圣子:“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来一2)。约翰和新约圣经其它作者都强调两个真理:
(一)基督教一贯相信所谓从虚无中创造。我们不相信 神创造这世界要用到陌生的、邪恶的物质。我们不相信世界开始时就有基本的缺点。我们不相信在世界之始就同时有 神和另一种东西。我们的信仰是: 神在万有的背后,而且只有 神。
(二)基督教一贯相信这是 神的世界。 神不单只不是远离世界以致无能为力,实际上他极为紧密地与它联系着。灵智派想将世界的罪恶归咎于创造者。基督教则将世界的缺点归咎于人的罪。但即使罪损害了世界,使它变成它不应有的样子,我们仍不能轻看世界,因为它基本上是属 神的。如果我们相信这点,我们对世界的价值和对世界的责任就会有新的观念。
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孩子,她来自一个大都市的后街。一天有人带她到乡间去,她见到林中的蓝吊钟花就问:“如果我摘 神的花朵,你以为他会介意吗?”这是 神的世界,因此没有一件事是他管理不到的。正因如此,我们在用每一件东西时都要记得它属于 神。基督徒不能小看这世界;以为它是被一个无知而带有敌意的神所造的。基督徒应当荣耀这个世界,记得 神时常都在每件事物的后面和中间。他相信基督重建世界。在世界最初被造之时,他与 神同工,在救赎的行动中, 神要赢回原本是属于他的一切。
生命与光(Ⅰ)(一4)
在一篇伟大的乐章中,作曲者常先以主题开始,这主题是他后来在全曲中要加以发展的。这正是约翰在这本福音书里所做的事。生命与光是第四福音两个重要的基本字眼,整本福音书就建基其上。那就是第四福音所要发展与阐释的两大主题,让我们仔细来看看。
第四福音开始和结束时都提到生命。一开始我们就读到在耶稣里有生命;在全书末尾我们读到约翰写这书的目的,是人们可以“信耶稣基督,是 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这个字经常都挂在约翰的唇边。最为遗憾的是人不到他那里去得生命(约五40)。耶稣宣告他来是要叫人得生命,而且得的更丰盛(约十10)。他声称他给人以永恒的生命,这生命没有能从他手中夺去(约十28)。他断言他就是道路、真理与生命(约十四6)。在这本福音书里生命zoe出现过三十五次以上,动词生存或有生命zen则出现过十五次以上。然则约翰所讲的生命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一)很简单,他所指的生命就是毁灭、定罪、死亡的反面。 神差遗他的圣子来世,使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信的人不止有永生,而且不被定罪(约五24)。复活得生命与复活被定罪之间差别甚大(约五29)。耶稣所给予生命的人永不灭亡(约十28),耶稣给人今生与来世都有安全的保障。除非我们接纳耶稣,认他为救主,尊他为王;否则,我们完全不能说是有生命的人。一个没有基督而活着的人只不过是生存而已,他不知道生命是什么。耶稣能够使一个人的生命有价值;有他为伴,死亡就成为更丰富的生命的前奏。
(二)约翰确知,虽然耶稣约人带来生命,但生命的给予者仍是 神。约翰一再使用活着的 神这词语,而且整本圣经都经常出现这样的话, 神差遗耶稣的旨意,就是要使每一个见到耶稣而相信他的人得生命(约六40)。耶稣是生命的给予者,因为他已得到 神的印证(约六27)。他把生命给予凡是 神赐给他的人(约十七2)。在这一切后面的乃是 神。 神似乎说:“我创造了人使他们有真实的生命;但他们因罪而失去这生命,因而他们只是存在罢了;我差遗我的圣子是要让他们知道真实的生命是怎样的。”
(三)我们一定要问这是怎样的一种生命。第四福音多次使用永恒的生命这个词语。以后我们仍须讨论它的全部意义。现在我们要注意这点,约翰所用永恒(eternal)一字是aionios。很清楚,不管永恒的生命是怎样子的,它总不会单单是永远存在的生命。一个永远存在的生命可能是个最可怕的咒诅。很多时候,人所想望的一件事就是从生命中获得解脱。永恒的生命应该不只是生命的持续;它更应该具有某种质量。
生命是不值得想望的,除非它是某一种特有的生命。我们在此就有了一点头绪。aionios是一个形容词,经常用以描写 神。这字的真正意义就是只有 神才是aionios,永恒的;因此永恒的生命就是 神的生命。耶稣由 神那里带给我们的,正是 神自己的生命。永恒的 神是这样的一种生命,它知道 神自己生命里的安宁与力量。当耶稣将永生给予人的时候,他邀请人进入 神的生命中。
(四)那末我们怎样才能进入这生命?我们信耶稣基督就能进入这生命。信(Pisteuein)这个字在第四福音中出现凡七十次之多。“信子的人有永生”(约三36)。耶稣说:“信的人有永生”(约六47)。 神的旨意是叫人能见到圣子,相信他,得永生(约五24)。约翰所说的相信是什么意思呢?他指的是两件事:(1)他的意思是我们必须信服,耶稣实在是 神真正的儿子。约翰认为我们对耶稣是谁这问题一定要有个决断。因为如果耶稣只是个人,我们就没有理由绝对顺服他。我们要自己思考,找出耶稣是谁这个答案。我们要看看他,认识他,学习他,思想他,直至我们得到一个答案,就是说,这不是别人,乃是 神的儿子。(2)我们不仅从理智上去相信。相信耶稣的意思就是听从他的话,接受他的命令作为绝对的准则,毫无疑问地相信他所讲的话都是真的。
照约翰看来,相信是心中承认耶稣是 神的儿子,是心中信靠耶稣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我们生命中的每一个行动都建基在确信耶稣的话上面。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不单是存在,而是生活。我们就知道生命实在的意义是什么。
生命与光(Ⅱ)(一4)(续)
约翰著作中的第二个钥字是光。这字在第四福音出现过二十一次以上。耶稣是人的光。施洗约翰的任务就是要为人指出在基督里的这光。耶稣有两次自称为世界的光(约八12;九5)。这光可能在人里面(约十一10),所以人可以成为光的儿女(约十二36)。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十二46)让我们来看看我们是否明白这光的概念,这光乃是耶稣带到世上来的。有三件事是至为显明的:
(一)耶稣所带来的光要叫混乱逃遁。在创世的故事中, 神在黑暗而没有形象的浑沌之上移动,那时是在世界开始以前, 神说:“要有光”(创一3)。 神创造的光进入空虚浑沌去把它赶走。因此耶稣就是那照在黑暗中的光(约一5)。他就是那位能够使生命不会变成混乱的人。如果单靠自己,我们就成为自己情感和恐惧的俘虏。
耶稣照耀在生命上,光就来到世界。世界上最古的恐惧之一就是惧怕黑暗。有个小孩要在一间陌生的房里睡觉。招待他的主人一番好意,让他上床时亮着灯。他很有礼貌地拒绝了。主人说:“我以为你会怕黑暗哩。”小孩说:“没有关系,这是 神的黑暗啊。”有了耶稣,黑夜也如同白昼一样有光包围着我们。
(二)耶稣所带来的光是启明的光。人被定罪就是他们爱黑暗不爱光;他们这样做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恶的,他们恨光,因为恐怕他们的行为受到责备(约三19-20)。耶稣带来的光会照出事物的真相。它揭开一切掩饰和遮蔽;把一切都赤裸裸的呈现出来;又把他们的真性质和真价值都展示出来。
很久以前犬懦学者(Cynics)曾说过,人憎恨真理,是因为真理像光一样刺痛眼睛。在卡德梦(Caedmon)的诗中有一幅奇异的图画,那是末日的图画。在图画的中央是个十字架,从十字架那里射出一道奇特的血红色光辉,这光的神秘性能照出万物的真像来。那外表的掩饰和一切的包装都完全被拆开;一切都被显明,赤裸裸地现出了原形。
若非经由耶稣的眼睛,我们绝无可能看见自己。我们永不会看见我们的生活如何,直至我们在耶稣的光里得以看见它。耶稣常常驱使我们到 神面前,把我们显明给自己看。
(三)耶稣所带来的光是引领的光。如果一个人没有得着这光,他就行在黑暗中,不知道自己往何处去(约十二36)。人若接受这光而且相信它,他就不再在黑暗里走(约十二46)。福音书所记载,而没有人能错过的特点,就是许多人都跑到耶稣面前问他:“我当怎样做?”耶稣进入人的生命之时,猜测和揣度就成为不必要,犹疑不决的时间也成为过去了。那本来黑暗的道路有了亮光,那本来是在不可知的黑夜里所作出的决定亦被照明。没有耶稣,我们就像一些在陌生的路上暗中摸索的人。有了他,道路就明显了。
敌对的黑暗(一5)
我们在这里又见到约翰的另一个钥字──黑暗(skotos, skotia)。这个字在全本福音书中出现过七次。约翰认为,世上有黑暗就像有光明一样真实。
(一)黑暗敌视光明。光照在黑暗里,不论黑暗怎样做都不能消灭光。犯罪的人爱黑暗,憎恨光,因为光显明了太多东西。
约翰的思想极可能有一个出处。我们知道约翰时常准备接受新观念,以便将基督教的信息是介绍给人们。当时,东方有一个伟大的宗教,就是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编者按:
Mazda)。整个字宙都是这光与暗永远冲突的战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人选择那一方面。
因此约翰说:“耶稣来到世界是世界之光;黑暗要除灭他,将他从生命中赶出去,毁灭他。但耶稣有一股不可战胜的力量。黑暗可以恨他,但不能除灭他。”有人说得好:“全世界的黑暗都不能熄灭那最小的火花。”无敌的亮光最后要战胜敌对的黑暗。约翰说:“你应当在那不息的冲突中,正确地选择一方。”
(二)黑暗代表一切憎恨良善的人。行为邪恶的人都怕光(约三19-20)。有事情要隐藏的人都爱黑暗;但对 神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隐藏。 神搜索的亮光排除幽暗,照明世界隐藏的邪恶。
(三)有几处经文里的黑暗似乎是代表无知,特别是代表那些甘愿失落的人的无知,他们拒绝耶稣的亮光。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约八12)他对门徒说,光在他们中间只有很短的时间,如果他们不行在光中黑暗就要临到,人在黑暗中行走就不知自己往那里去(约十二35)。他说他来到世界就是光,使人不再住在黑暗里(约十二46)。没有耶稣基督,人就不能寻到,也不能看见他的道路。他就像一个蒙着眼睛的人,甚至像一个瞎子。没有了耶稣基督,生命就会丧失。哥德(Goethe)曾大叫:“光,更多的光!”一个古苏格兰领袖在临终时对他的朋友说:“点亮蜡烛,让我看着死去。”耶稣就是将道路显明给人看的光,这光照亮路上行人的每一步。
约翰有时用黑暗这个词作一种象征,表达比夜间的黑暗更深刻的意义。他谈到耶稣在水面行走的神迹,门徒怎样上了船,耶稣没有同行:“天已经黑了,耶稣还没有来到他们那里”(约六17)。没有耶稣的同在,就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那使人惊骇的黑暗。他说到复活的早晨,爱耶稣的人还不知道他已复活之前几个小时的事。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还黑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来到坟墓那里”(约二十1)。当时她还活在一个她以为耶稣已被除灭的世界里,而这样的一个世界是黑暗的。他也说到最后晚餐的故事。他讲犹大怎样接过那饼,就走出去做他可怕的事,设计出卖耶稣。他讲这故事时,用的是一种可怕的象征说法:“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约十三20)。犹大出去是进入一个出卖耶稣的生命的黑夜里。
约翰认为没有基督的生命是一个在黑暗中的生命。换言之,黑暗代表没有基督的生命,特别是指背向基督的生命。
我们在结束这段经文之前还要注意一件事。我们所译的不接受(Putout希腊文是katalambaneino这字有三个意义。
(1)它的意思是黑暗永不明白那光。就是说,世人根本不明白基督的要求和基督所要赐予他的是什么。他认为这简直是愚不可及的事。一个人不可能明白基督,除非他首先向基督降服。
(2)它可以解作黑暗永不能战胜亮光。katalambanein这希腊字又有追赶,直至追上而战胜的意思。就是说,世界的黑暗极尽其所能来除灭耶稣基督,甚至钉他在十字架上,但仍不能够毁灭他。同时,这又可以解释为被钉却战胜了死亡的基督
(3)它可以用来描写熄灭一堆火焰。这就是我们在此所理解的意义。虽然人们尽一切所能去遮掩和压制在基督里的 神之光,他们仍不能熄灭它。不管人们怎样设法扑灭它,基督的光仍然照射出来。
见证耶稣基督(一6-8)
很奇怪,第四福音每次提到施洗约翰都要将他贬抑,这事可以有一个解释。约翰所发出的是一个先知的
第四福音很子心指出,施洗约翰的地位虽高,但仍次于耶稣基督。在这里他小心地说约翰不是那光,只是为那光作见证(约一8)。他又指出施洗约翰否认他是基督,甚至否认他是摩西应许过会到临的大先知(约一20)。当犹太人来见约翰,告诉他耶稣已开始他教训人的工作的时候,他们预约翰会对这种侵扰表示不满。但第四福音告诉我们,约翰否认他要占最高的位置,并声明耶稣要兴旺,他要衰微(约三25-30)。它又指出耶稣向人呼吁的时候比约翰更为成功(约四1)。甚至人们都说约翰不能做耶稣所做的事(约十41)。
在教会里有些人想约翰太高的位置。施洗约翰自己并不鼓励这种做法,反而尽可能避免它。但第四福音佑道有这倾向,所以采取步骤加以防范。人们可能崇拜一位宣教者多于崇拜基督。人们的眼睛可能注目于做帝王使者的先驱,而不看帝王。对已发生的事,施洗约翰一点都不应受责备;但福音书作者约翰的决心是要使人看见基督最高的地位不受动摇。
在言段经文里,我们更应留意另一个重要的钥词,那就是见证。第四福音对耶稣基督至高的地位提供多次见证,共八个之多。
(一)有父的见证,耶稣说:“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约五37)“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八18)。耶稣这样说有什么意思?有两个意思。
(1)是指有些东西影响他自己。 神内在的声音在他心里讲话,这声音使他不会怀疑自己是谁,被差遗做什么。耶稣并不以为是他自己选择了他的工作。他内心确信唯独 神差遗他到世界来为人们而生,为人们而死。
(2)是他指有些东西影响了人。当人面对基督的时候,内心就要确信他不是任何人,正是 神的儿子。提勒尔(Tyrrell)神父说过,世界不能逃避那“十架上奇特的人”。甚至当我们想忘记基督的时候,那内心的力量常常将我们的眼光带回他身上,那内心的声音告诉我们这位耶稣正是 神的儿子,而这世界的救主在我们的灵魂中乃是 神的见证。
(二)有耶稣自己的见证。耶稣说:“我是为自己作见证”(约八18)。“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约八14)。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耶稣是谁就是他最好的见证。耶稣宣称为光,为生命、真理、道路。他断言自己是 神的儿子,与父合而为一。他宣告他是人类的救主和主宰。除非他的生命与性格恰如他所宣告的那样,否则这些宣告就太叫人震惊而且太亵渎神了。耶稣是谁就是最好的见证,见证他的宣告是真的。
(三)有他的工作为见证。他说:“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便见证我”(约五36)。“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约十25)。他告诉腓力他与父完全合而为一,然后继续说:“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约十四11)。人被定罪,是因为见到他所作的事仍然不信(约十五24)。我们要注意一件事,就是约翰说耶稣所作的事,他不单指耶稣所行的神迹,他是指耶稣的整个生命。他不只想到他那突出的伟大的时刻,而是想到耶稣生命中的每时每刻。没有人能做耶稣所做的伟大工作,除非他比任何人更接近 神。同样,没有人能过每天都过着那种充满爱心、悲悯、宽恕、服务帮助人的生活,除非他在父里面,而父又在他里面。我们不能用行迹来证明我们属于基督,只能在每时每刻都过着像基督一样的生活去加以证明。只有在日常生活之中,我们才能显出我们属于他。
(四)有圣经为他作的见证。耶稣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五39)。“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约五46)。腓力确信他已找到摩西和律法并先知所写的那位(约一45)。在以色列的整个历史中,人们都在梦想着 神的弥赛亚来到的那日子。他们已经勾画出弥赛亚的轮廓,又定出对他的概念。如今,耶稣符合了所
(五)有先知中最后的一位,就是施洗约翰的见证。“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约一7-8)。约翰见证说他看见圣灵降在耶稣身上。他所见证的耶稣,正总结了众先知所指的那一位。
(六)有耶稣接触过的人所作的见证。撒玛利亚的妇人见证耶稣的识别力与权能(约四39)。生来就盲眼的那人见证耶稣的医治能力(约十二17)。传说当耶稣受审时,犹太公会找来一群见证人,他们说:“我曾是个
(七)有门徒的见证,特别是福音书作者自己的见证。耶稣曾托付他的门徒:“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十五27)。福音书作者的见证是个人的见证,他保证他所写的一切。有关钉十架,他写道:“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证也是真的。”“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约廿一24)。他所讲的故事是流传的故事,不是二手的资料;而是他自己亲眼看见和亲身经历过的事。最好的见证就是见证人能这样说:“这是真的,因为是我自己的经验。”
(八)有圣灵的见证。“保惠师来,就是……真理的圣灵,就要为我作见证”(约十五26)。约翰在约翰壹书写道:“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约壹五7)。对犹太人来说圣灵有两项功能:圣灵将 神的真理带给人;圣灵使人见到真理就知道那是真理。是圣灵在我们心中作工,使我们认识耶稣是谁,信任他一切都能作。
约翰写他的福音书,要将那不能否认的见证介绍出来,即耶稣基督是 神的心思,并已完全显示给人。
照亮世人的光(一9)
在这节经文中约翰用一个意义深长的字来描写耶稣。他说耶稣是真光。希腊文有两个极其相似的字,英文钦定本和修正本圣经都译作真的,但这两个词语的意义略有不同。一个是真的alethes,它的反义字是假的;这alethes用来描写一个真的陈述声明。另一个是实在的或名符其实的alethinos,它的反义字是不真实的,虚构的。
因此约翰所说的就是,耶稣是真实的光,要来照亮世人。耶稣未来以前人会跟从其它的光。有些光只是真理的闪烁;有些光是事实的暗淡一瞥;有些只是迷惑人的光,人跟从它就落入黑暗里。这种情形直至如今仍是一样;现在仍是偏颇的光和假的光,人仍然跟从它们。耶稣才是那将人带上正途的唯一真实之光。
约翰说,耶稣来到世界就把那真光带给人。他的来临就像一阵大光,正如曙光照耀。有一个旅游者一次站在意大利的一个小山上,下临那不勒斯海湾。当时是那样黑暗以致什么都看不见,突然天际闪过一道电光,把每一件东西都清楚地给照明出来。耶稣来临,就像光来到黑暗之中一样。
(一)他的来临赶走了怀疑的阴影。在他未来之前人只可以猜测 神是怎样的。一个希腊人说:“ 神是很难了解的,当你了解 神的时候又不可能告诉别人”。对于一个异教徒, 神若不是藏在没有人能够穿过的阴影中,就是处于没有人能够接近的大光中。但耶稣一来,人们就完全清楚的看到 神是怎样的。阴影与云雾都驱散了,揣测的日子也告结束。再不需要一个沉闷的不可知论(Agnosticism)。光已经来到了。
(二)他的来临驱散绝望的阴影。耶稣来到一个充满绝望的世界。正如辛尼加(Seneca)所说,“人在必要的事情上知道自己的无助。”他们渴望一只伸下来的手扶他们起来。“他们憎恨自己的罪恶,但又不能离开它。”人对于自己及世界所当做的因无能为力而感到绝望。但耶稣来了就有一股新的原动力来到生命中;不只带着知识,而且带着权能。他来不只将正确的道路指示给人,而且使人能行在其上。他不但给他们指示,而且与他们同在,使一切不可能的变成可能的。悲观主义(Pessimism)与绝望的幽暗永远成为过去。
(三)他的来临驱散了死亡的阴影,古代的世界畏惧死亡。说得好听些,死亡不过是寂灭,而人的灵魂一想到寂灭就发抖。说得可怕些,死亡就是被诸神所折磨,人的灵魂因此而战
尤有进者,耶稣是光照每一个生在世间的人的光。古代的世界是排外的,犹太人憎恨外邦人,认为外邦人被创造没有其它的目的,只是用来做地狱之火的燃料。诚然,有个孤单的先知见到以色列的任务是要作外邦人的光(赛四十二6,四十九6),但这任务正是以色列所一贯拒绝的。希腊世界永不会梦想知识是为每一个人而设的。罗马世界鄙视蛮族,看他们为没有法纪的低级人种。但耶稣来要做每一个人的光。只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才有广大的胸容纳全世界。
世界不认识他(Ⅰ)(一10,11)
当约翰写这段经文时心中有两个思想:
(一)他想到耶稣基督以肉身来世以前的时候。在时间之始, 神的洛格斯, 神的道,已在世上运行。太初 神创造的,大能的道使世界成形;自此, 神的洛格斯, 神的道, 神的理性使世界成为有秩序的整体,使人能思想。只要人肯看,就会在宇宙中见到他,洛格斯。韦斯敏斯特信条开始就说:“本性之光和创造照顾之工,原彰显 神的仁爱、智慧、权能,使人无可推诿。”保罗也早已说明可见的事物是被 神如此安排好,使人的思想被引领到不可见的事物,只要人用谦虚受教的心,张开眼睛看世界,他们的思想就会被引领到造物主那里去(罗一19-20)。世界一直都是如此,只要我们看得对,就会将人的心思带到 神那里去。神学常分为自然神学与启示神学。启示神学处理直接由 神而来的真理,这是来自知的话语,圣经的记载,尤其是耶稣基督。自然神学处理人用自己的思智慧观察他周围的世界而得来的真理。我们怎样能从自己所生存于其上的世界中见到 神的道, 神的洛格斯, 神的理性,和 神的心思?
(1)我们必须向外看。一个基本的希腊思想就是:那里有秩序那里就有心思。我们看世界就看到惊人的秩序,星球照一定的轨迹运行,潮汐也依时涨退。结困与收割有时,夏天和冬天,白昼和夜晚也依时而至。大自然很清楚是有秩序的,因此,至为明显,在这一切背后一定有个心思。再者,这心思一定大过人的心思,因为它的成就是人的心思所不能成就的。没有人能变日为夜,或变夜为日。没有人能做出一粒种籽,里面有生长的力量。没有人能造出一件生物。如果世界有秩序,世界就必有心思。如果这秩序里有人力所不能做到的事,那大自然背后的思就必定大于人的心思,而我们就是这些直接地了解 神。向外看世界就是面对面的看见造这世界的 神。
(2)我们要向上看,在显示宇宙惊人的秩序的事物当中,没有比天体的运行显示得更多的了。天文学家告诉我们,天上的星正如海边的沙那么多。如果我们可以用人的想法,试想宇宙间的交通问题!然而各星球都谨守一定的路线行走,天文学家可以预测行星出现的时间分秒无误,出现的位置也毫厘不差。天文学家可以预告我们几百年后在何时何地会见到日蚀,他并且可以告诉我们这次日蚀发生的时间长达多久。有人说过:“没有一个天文朵家可以做无神论者”。我们向上看就看见 神。
(3)我们要向内看。我们从那里得到思想、推理、和认识的能力呢?我们从那里得到是非的知识呢?何以一个最邪恶的内心深处都知道他做的是坏事呢?康德(Kant)在很久以前说过,有两件事使他确信有 神,就是他头上繁星密布的天空,和他心内的道德律。失们没有将生命给予自己,也没有将领导生命的理性给自己。它一定是从我们外面的某种力量而来。惋惜、后悔、和犯罪感是从何而来的呢?何以我们不能为所欲为而仍然心安理得?我们向内看就见到奥热流(Marcus Aurelius)所谓“内在的神明”,和辛尼加所谓“居于我们灵魂里面的圣灵?”没有人能够离开 神去解释他自己。
(4)我们要向后看,伟大的历史学家弗乐得(Froude)说整个历史
“试看我们昨日的荣华,
只不过好像尼尼微与推罗。”
而历史所展示的事实说明道德的堕落与国家的衰亡是不可分离的。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说:“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失去它的神而仍能生存的。”全部历史都实际地显示出有一位 神。
所以,即使耶稣基督没有以人的形象来到世间,人仍然可能见到 神的道, 神的洛格斯, 神的理性运行在这个世界上。但,虽然道的行为是让人人可见的,人还是不认识他。
世界不认识他(Ⅱ)(一10,11)(续)
(二)最后, 神创造引领的道果然以人的形象──耶稣──来到世间,约翰说,道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却不接待他。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约翰的意思就是: 神的道来到世界,他没有去罗马、希腊、埃及、或东方的帝国。他来到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是 神特定的地方,而犹太人是 神特选的子民。
旧约对言地方和民族的称呼就显明朋这点。巴勒斯坦屡次被称为圣地(亚二12;玛喀比传下卷一章七节;所罗门智训十二章三节)。它被称为主的土地; 神称它为他的地方(何九3;耶二7;十六18,利廿五23)。犹太民族被称为 神特别的宝藏(出十九5;诗一三五4编注:此节系根据King James译本)。犹太人被称为 神特别的子民(申七6); 神特选的子民(申十四2;廿六18); 神的分(申卅二9)。
耶稣降临的时候他来到特别属于 神的地方,特别属于 神的子民中。门户应该为他大大敝开,他应该受到热烈的欢迎;他应该像个远行的人回到家中;更应该像王者来到他本国──但结果他不受欢迎。迎接他的是憎恨而不是崇敬。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悲剧──他们本应准备好接受一件任务,但他们却拒绝接受。好比父母们计划、储蓄、牺牲、为了使儿女得到一个特别的工作或机会,然后机会来了,但他竟放弃那机会,或面对挑战时便失败下来,就是那种悲剧。 神所遇到的事正是如此。
说 神只预备了犹太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神预备了世上每一个男女老幼去接受一项任务。某小说家谈到一个女孩子常常拒绝接触不洁的东西,问及她为什么如此时,她说:“有一件美好的事情终于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当它临到的时候我要准备好迎接它。”那么多的人拒绝 神为他们预备的工作,这
就在下面一句简单的话里,有着全世界的悲:“刻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许久以前这发生在耶稣基督身上的事,现在仍然不断在发生。
 神的儿女(一12,13)
耶稣来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拒绝接受他;有些人确实接纳他欢迎他。对他们,耶稣就给他们权利做 神的儿女。
意思是人不一定都是 神的儿女,他要变成 神的儿女。我们要用人的想法去想这件事,因为我们只有用人的想法才会明白。有两类儿子、一类是什么都不必做,只是利用他的家庭,从幼年到青年他都接受家庭所给予的一切,他却没有任何的回报。他的父亲可能刻苦、牺牲,去给他机会,他把这些作为一种当然的权利去接受,但从不明白他所接的是什么,也不努力以求配得上或回报这权利。他离家后,从不设法和家庭保持联络。他利用家庭的目的已达,现在不再需要家庭了。他不觉得应有什么关系要维系,或有什么恩惠要报答。这儿子的生存全靠他的父亲,他的长大也全靠他的父亲。但他与父亲之间并没有爱的联系,没有任何亲情。父亲因爱儿采就给予他一切,但儿子却没有丝毫报答。
另外一类儿木一生知道父亲怎样为他辛劳,他用每一个机会去表达他的感激,做他父亲所期望的那类儿子。年复一年,他愈长大愈接近父亲。父子的关系发展为团契和友谊的关系。甚至离开弓家他仍保持着联系,他明白父亲的恩情是他永远偿还不了的。第一个例子中做儿子的离父亲愈来愈远;第二个例子则那儿子愈来愈接近父亲。两个都是儿子,却是很不相同的儿子。第二个儿子变成的样子是第一个儿子所做不到的。
我们可从另一个类似的例子去表明这种关系。有人向一个出名的老师提到某青年的名字,因这青年自认是他的学生。老人回答说:“他可能听过我讲学,但他不是我的学生。”坐在课室内听课,和做一个老师的学生有极大的分别。他们可能有接触而没有交往;可能有关系而没有团契。广义来说,人都是 神的儿采,因为他们都是被创造的,并且因 神而得以存活。但只有一部分人变成 神的儿子,有着父子间深切而亲密的关系。
约翰认为人惟有藉着耶稣基督才可以进入那真实的父子关系中。当约翰说不是从血气生的,他用的是犹太人的思想,因为犹太人相信肉体的儿采是由父亲的种籽与母亲的血联合生成的。这种父子关系不是从情欲或从人意的行动而来,而完全是由 神而来。我们不能靠自己成为 神的儿采,我们要进入 神所赐的关系里,没有人能藉他自己的意志和力量与 神为友,人与神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只有当 神开敞那道路的时候,人才可以进入 神的友谊中。
我们再试用人的例子去了解。普通人不能藉着友谊接近帝王。如果真有这友谊存在则一定要靠帝王的主动才可以达致。我们与 神的关系也是如此。我们不能凭自己的意志或成就进入与 神团契的关系中。因为我们是人, 神是神。我们之进入这关系只有靠 神在人所不配的恩典与爱中屈尊,来敞开一条通到他那里去的道路。
但同时又有人的一面, 神所施与的,人应当接受。人间的父亲会把他的爱心、忠告、友谊给儿子,做儿子的可能不接受而我行我素。人对 神的态度也是如此, 神给我们权利做他的儿子,但我们不一定接受这权利。
藉着相信耶稣基督的名我们接受这权利。这是什么意思?希伯来人的思想和语言对名有个特别的用途是我们感到陌生的。犹太人所讲的名并不单指一个人的姓名,而是指那个人所显明的质量。举例来说,诗篇九篇十节说:“认识你名的人要倚靠你。”显然这不是说凡晓得 神名叫耶和华的人都倚靠他;而是指那些晓得 神的个性, 神的性质,知道 神是怎样一位神的人,都会
约翰伟大的中心教义是在耶稣身上我们见到 神的思, 神对人的态度。如果我们相信耶稣的名,我们就相信 神好像耶稣一样的仁慈而有爱心。相信耶稣的名
道成肉身(Ⅰ)(一14)
我们现在读到的这节经文,正是约翰用来写成他的第四福音的主题。他思想过,也讲迥了 神的道。那有力的创造的道,是创造的代行者;这引领的,控制的道使宇宙有秩序,使人类有心思。这些思想都是犹太人和希腊人所知道而且熟悉的。现在我又说了最惊人,令人不敢置信的话。他只简单的说:“这创造世界的道,这控制世界秩序的理性,已经变成一个人,我们亲眼见迥他。”约翰用作见到的希腊字是theasthai,这字在新约中用过二十次。它常用来指肉眼实际可见的东西,而不是用心灵的眼睛去作属灵的视察。约翰宣称这道实际上以人的形状来到世间,人可以用肉眼见到他,他说:“如果你想见到这创造的道,这控制一切的理性,就看看拿撒勒的耶稣吧。”
这就是约翰和在他以前的人的思想分道扬镳的地方,也就是这样,约翰把他完全新
因此说道成肉身, 神竟变成人, 神竟进入我们所过的生活;永恒竟在时间中出现,创造主竟在被造物之中可以为人眼所见,这简直是一件破天荒的新事。
 神取了人的样式这个观念是这样前所未闻而饮人惊愕,以致有些在教会内的人都不能相信。约翰所说的就是道成肉体(sarx)。这正是保罗多次所讲的肉身,即人性全部弱点与罪责所归的肉身。这个字用在 神身上使他们大感惊讶。因此教会中产生一派人叫做幻影派(Docetists)。Dokein是个希腊字,解作“似乎是”。这一派人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幽灵,他的身体不是真的肉体,他不会真的感到饥饿疲倦,痛苦忧愁,他只是一个脱离肉体而具有人形状的幽灵。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更直接地对付这一派的人。“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
我们很可能太热衷于保存一个事实,就是耶稣全然是神,以致我们忽略了他也全然是人的这个事实。道成肉身,或许在新约其它部分没有能够像这节经文一样,更清楚地让我们见到耶稣的全然人性得到如此荣耀的宣示。在耶稣里,我们看见 神创造的道, 神控制的理性,取了人性。在耶稣里,我们看见如果 神是人他会怎样地生活。假如我们完全不说耶稣是什么,我们仍然可以说,他向我们显示了 神要我们过的是怎样的一种生活。
道成肉身(Ⅱ)(一14)(续)
这可能是新约中最重要的一节经文,所以我们要多花一些时间查考,使我们能进入它的丰富中。我们已经见到在约翰的心目中,有几个重要的字眼控制着他的思想,他以此发挥他的信息的文题。在这节经文里再加上三个这样的词语:
(一)第一个词语是恩典。这个字有两个基本的观念:
(1)它意味着一些完全不配得的东西,那是我们自己永远不能赚取,不能成就的。 神来世为人而生,为人而死,这是人所不配有的。这行动是出于 神自己纯全的爱。恩典这个词语一方面强调人的完全无助与贫乏,另一方面,同时强调 神的无限仁慈。
(2)恩典有美好的意思。近代希腊语又解为魅力。我们见到 神如何在耶稣里赢得人心。人一向认为 神是权力、威严、大能和审判。能粉碎一切敌对者的诡计,击败一切背叛者的阴谋,但在耶稣身上,人就面对 神的全备之爱。
(二)第二个词语是真理。这是第四福音的重要主题之一,我们一再读到它。在这里我们只要地搜集约翰所说有关耶稣与真理的话。
(1)耶稣是真理的化身。他说:“我就是真理”(约十四6)。要看真理我们必须看耶稣。这句话对每一个简朴的灵都有一些无限宝贵的东西。很少人能把握抽象的观念,许多人都用具体的事物来思维。我们可以不断思索和争辩,却始终不能得出一个关于“美丽”一词的定义。但如果我们指着一个美丽的人,我们就可以说,这就是美丽,这样,事情就再清楚不过了。自从人想到 神,他们就想下个定义说明 神是谁,他是什么──而他们有限的心思总不能获得一个接近的定义。但失们可以不必再思索,只看耶稣基督,我们就可以说:“ 神正是这个样子。”耶稣来并不是对人讲论 神如何如何,他来乃是向人显明 神是怎样的,好叫那最质朴的心灵都能像大哲学家那样亲密地认识 神。
(2)耶稣是真理的传达者。耶稣告诉门徒说,如果他们常常与他在一起,他们就会认识真理(约八31)。他告诉彼拉多,他来到世间的目的就是要为真理作见证(约十八37)。如果有位教师或宣道者能够对思想和生活的困惑问题予以指导,人们必趋之若鹜。耶稣能够在阴暗中使事物清楚;他在我们人生许多的十字路口上指示我们当走的途径;他使我们在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作出正确的抉择;他在我们想要向之投降的纷乱声音中告诉我们应掌相信什么。
(3)即使耶稣的身体已离开这世界,他仍留下圣灵来引领我们进入真理。他的灵是真理的灵(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他不只是留给我们一本教导的书,或一个教训的主题。我们不必从一本难读的教科书寸寻找应当怎样做。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可以问他当怎样做,因为我们每一步都有他的灵同在。
(4)真理使我们得自由(约八32)。真理的本质使人得着解放。一个小孩子自己想东西的时候,常会提出很奇怪和错误的结论而使他自己受惊。若有人把真理告诉他就可把他从恐惧中释放出来。一个人可能怕自己生病而去见医生,即使诊断的结果是坏的,仍然可以把他从威胁他而又不明确的恐惧中释放出来。耶稣带来的真理把我们从对对 神的无知中释放出来,把我们从挫败中释放出来,把我们从恐惧、软弱、失败中释放出来。耶稣是世上最伟大的释放者。
(5)人可能怨恨真理,因为耶稣将真理告诉他们,他们就想他(约八40)。真理可能定一个人的罪,因为真理显出他的大错。犬懦学者说:“真理好像光,剌痛人的眼睛。”犬儒学者又称,从来不激怒任何人的老师并不会对任何人有益。人可以不听真理;他们可以把告诉他们真理的人杀死──但真理仍然存在。没有人能够因为不听从真理,就使真理的声音消声匿迹。反而真理终必会得着那人。
(6)人可以不信真理(约八45)。人不信真理有两个主要的理由。可能因为真理太好了,好到难以相信。又可能他们太执迷于一些片面的真理以致不愿放弃,在许多情况之中,片面的真理都是全面真理的最坏的敌人。
(7)真理不是抽象的东西,它是一定要做的事(约三21)。真理是一定要脑子明白,心中接纳,而在生活中实行出来的东西。
道成肉身(Ⅲ)(一14)(续)
这是我们穷一生的学习与思想都不能尽得其真理的经文。我们在这节经文里已经看过两主题词组;现在要看第三个,就是荣耀。约翰再三把荣耀这个词语与耶稣基督连在一起用,我们先看看约翰对基督的荣耀讲些什么,然后来了解其中的意义。
(一)耶稣基督的生命彰显荣耀。他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神迹以水变酒,约翰说他显明了他的荣耀(约二11)。看看耶稣并体验他的权能和爱心就是进入新的荣耀中。
(二)他所彰显的荣耀是 神的荣耀。他不是从人接受荣耀(约五41)。他并不追求自己的荣耀,而是追求差他来者的荣耀(约七18)。是他的父荣耀他(约八50,54)。马大在拉撒路的复生中见到的是 神的荣耀,而圣子也因此得荣耀(约十一4),在耶稣身上的荣耀,就是那环绕着,他由他照射出来,而又行在他身上的荣耀是 神的荣耀。
(三)然而那荣耀又是他独有的。他最的祈祷是愿 神用在世界以先的荣耀去荣耀他(约十七5)。他不是用借来的荣耀发光,这荣耀是他的,他有权享有这荣耀。
(四)他将他的荣耀传给他的门徒。 神赐给他的荣耀他已赐给了他的门徒(约十七22)。这正如耶稣分享 神的荣耀,他的门徒也分享他的荣耀。耶稣来世就是 神的荣耀来到世人中间。
约翰所说的这一切是什么意思?要回答这问题我们必须回到旧约去看看。对犹太人来说舍吉拿(Shechinah)是个很亲切的字。舍吉拿表示临在的意思;这字用来描写 神在人中间可见的临在。我们一再在旧约中看见这意思,就是 神的荣耀在人中间可以见到。在沙漠里赐下吗哪以前,以色列的子民“向旷野观看,不料,耶和华的荣光在云中显现”(出十六10)。当会幕建立起来装置好了的时候,“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出四十34)。所罗明把圣殿奉献给神以后,祭司不能进出供职,“因为耶和华的荣光充满全地”(赛六3)。以西结在他的大喜中见到“耶和华荣耀的形象”(结一28)。在旧约中 神的荣耀会在他很接近的时候降临。
简言之, 神的荣耀即 神同在。约翰用一简朴的描写。一个父亲将他自己的权柄,他自己的光荣给他的长子。一个王位继承者,王的长子,承受了他父亲王室的全部荣耀。耶稣也是这样。耶稣来到世间,人在他身上见到 神的光辉,这光辉的中心就是爱。耶稣来到世间,人见到 神的奥妙,这奥妙就是爱。当耶稣一来,人就见到 神的荣耀与 神的爱都是合而为的。 神的荣耀不是东方式独裁专制者的荣耀,而是爱的荣耀,我们向他下拜,不是因为卑贱的恐惧,而是忘形于爱颂惊奇中。
无穷尽的丰满(一15-17)
我们在上面谈过,约翰开始写第四福音时就要人弄清楚,施洗约翰不能在人的思想中占有过份的位置。因此约翰在这段经文的开始,就引用施洗约翰的一段话以确定耶稣的最高地位。
施洗约翰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他这样说可能包含三个意思。(1)耶稣在年龄上比约翰小六个月,约翰可能只是说:“比我年纪小的人却走在我的前头了。”(2)约翰也许是说:“我先耶稣而出现,我先他而工作,并成为受人注目的中心;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他开路;我只是那主力的先锋,那王者的前驱。”(3)约翰可能想得更深刻。他可能不是想着有限的时间而是想着永恒。他可能想到耶稣是在世界以先就存在的,除他以外还没在任何人存在。也可能在约翰心中上述三个意思都有。约翰并没有夸张他自己的位置,那只是他一些跟从者所犯的错误。在约翰看来首要的位置是属于耶稣的。
这段经文继续提出三件有关耶稣的伟大事实:
(一)我们大家从他的丰满里都有所领受。约翰用丰满这个字是个重大的字。希腊文pleroma的意思是 神所有一切的总和。这是保罗常用的字,在歌罗西书一章十九节他说一切的丰盛(pleroma)都在基督里面。在歌罗西书二章九节他说在人的形态中有神的一切丰盛(pleroma)。他的意思就是在耶稣里有了 神全部的智慧、能力、与爱。正因为这样,耶稣就是无可限量的。无论人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在耶稣里面得到满足。人可以怀着任何理想到耶稣那里去,理想就会实现。在耶稣里爱好美丽的人会找到最完全的美。在耶稣里,一个以寻找知识为生命的人会得到最高的启示。在耶稣里,一个需要勇敢的模范与秘诀。在耶稣里,一个没有法子应付生活的人会找到生命之主和生活的力量。在耶稣里,一个知罪的人会找到赦免和归正的力量。在耶稣里, 神的丰满(pleroma), 神所有的一切,正如魏斯科(Westcott)所称“神圣生命的泉源,人人可得。
(二)从他那里我们得以恩上加恩。照字面的解释希腊文是恩典接替恩典。这奇怪的句子是什么意思呢?
(1)它可能说在基督里面失们可以找到一个奇迹通到另一个奇迹去。一个老传教士到一个古老的匹克特人(Pictish编注:苏格兰早期居民。)的王那里去。王问传教士如果他做了一个基督徒,他可以得到什么。传教士回答说:“你可以得着奇迹再加上奇迹,而每一个奇迹都是真的。”有时我们在一条景色怡人的路上旅行,见到一幅美景呈现眼前。每一景致出现的时候我们都以为这是最美的了,谁知转了个弯,一幅更美丽更伟大的风景又出现在眼前。一个人学习音乐、诗歌或绘画时,他永远不会有终止的,新而美丽的经验永远在等着他。对基督也是如此,我们认识他愈多,地平线就变得愈广阔。约翰可能用这种句法去表达基督的无限性;去说明人若与基督为伍,就会不断发现新的奇迹每日在他的灵魂中出现,在他的脑海中照明,紧抓住他的灵。
(2)我们可能要照字面解释这句话,在基督里我们得到恩典接替恩典。生命中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需要不同的恩典。我们在富裕的时候需要一种恩典,在窘迫的时候则需要另一种恩典。我们在如日方中的青年时期需要一种恩典,在夕阳西沉的老年时又需要另一种恩典。教会遭迫害时需要一种恩典,在受欢迎时又需要另一种恩典。我们在得意的时候需要一种恩典,在消沉、挫折、近于绝望的时候则需另一种恩典。我们需要一种恩典去肩负自己的担子,也需要另一种恩典去与人分担重担。我们在对一切都肯定知道时需要一种恩典,在世上似乎没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时候又需要另一种恩典。 神的恩典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活泼常新能适合任何环境的。生活一有需要恩典就随之而来。一个需要过去了另一种需要接着冲击着我们,同时新的恩典又会接着赐下来。我们的一生都得到恩典接替恩典,因为基督的恩典胜利地足够应付任何环境。
(三)律法是摩西带来的,但恩典与真理就从耶稣基督而来。在旧日的生活方式中,生命是受律法支配的。不论喜欢与否,他不论是否知其所以然,人要做的事就必须做;但耶稣来了,我们就不需要像奴隶般服从 神的律法;而是像儿子一般设法响应 神的爱。藉着耶稣基督,赐律法的 神变成父 神,审判官的 神变成怜爱人类灵魂的神。
 神的启示(一18)
约翰说没有人见过 神,旧世界的每一个人都会完全同意他。人都因 神的无限距离和不可知而感到迷惘、沮丧和灰心。在旧约中 神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卅三20) 神提醒百姓关于赐下律法的事说:“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象”(申四12)。旧约里没有一个人以为有可能见到 神。希腊大思想家也是这样想。塞诺芬尼(Xenophanes)说:“一切都是猜测而已。”柏拉图又说过:“人与 神永不能会面。”克理索(Celsus)曾讥笑基督徒叫 神为父的做法,因为 神“是远离一切事物的。”亚普类乌(Apuleius)说人最多只能一瞥 神,像电光在黑夜的一闪,一秒钟的亮光;然后又回复黑暗。格洛弗(Glover)说:“不论 神是什么,他是远离平凡人所能触及的。”可能在极少的大喜瞬息间,人能一瞥他们所谓“绝对的那位”,但平凡人都是无知与幻想的俘虏。当约翰说没有人见过 神时,没有人会不同意他的。
但约翰并不止于此,他继续作惊人的宣称,说耶稣已完全将 神向人显明出来。他降临在人中间,就像伯尔拿所谓的“ 神在基督里向世界展示。”约翰福音的主旋律又再响起:“如果你想见 神是怎样的,你就看看耶稣基督吧。”
(一)耶稣是独一无二的。希腊文是Monogenes,钦定本译作独生的。事实上这正是希腊文的字义。但在很久以前这字早已丧失那纯粹物质的意义,而有了两个特别的意思。它变成独一无二和特别蒙爱的意思。显然,一个独子在他父亲的心上有个独一无二的位置并且特别蒙爱。所以再没有别的解释比独一无二这个词语更为适切的了。新约确认耶稣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像他。他是唯一能够将 神带给人,又将人带给 神的那一位。
(二)耶稣是 神。这种表达方式就如本:第1一样。这不是说耶稣与 神恰好一样的,而是说在心思上、性格上和本质上耶稣是与 神合一的。在这情形下我们最好把它解释为耶稣是具有神性的,看他就是看到 神。
(三)耶稣是在父怀中的。在某人怀中是一句希伯来话,用以表达人类最密切的关系。这词语用来描写母与子,夫与妻;一个男人讲到他怀中的妻(民十一12;申十三6)。又用来描写两个志趣完全相投的朋友。当约翰用这句话描写耶稣时他的意思
耶稣基督里面,那遥远的,不可知、不可见、不可及的 神来到人中间, 神对我们不再是个陌生者。
约翰的见证(Ⅰ)(一19-28)
由这段经文起约翰开始他福音书的叙事部分,在引言中他已说明他写这本福音书的目的,是要表明耶稣是 神的心思、 神的理性、和 神的道以人的形式来到世间。写下了这个中心思想之后,他就开始叙述耶稣生平的故事。
没有人像约翰那样留意时间的准确性。由这段经文起直至二十一节他逐步讲述耶稣第一周的,重要的公众生活。第一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十九至廿八节,第二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廿九至卅四节;第三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卅五至卅九节。一章四十至四十二节是讲第四日的事迹。第五日的事迹是在一章四十三至五十一节。第六日是空白的,而最后一日的事迹是在二章一至十一节。在一章十九至廿一节这几段经文中,第四福音举出三个不同的见证以表明耶稣的伟大与独一无二。
(一)施洗约翰的见证(约一19-34)。(二)接纳耶稣为主的人的见证,这些人都成为他的门徒(约一41-51)。(三)耶稣自己大能的见证(二1-11)。约翰用三个不同的章节将耶稣在我们面前显示出来,在每个章节中他都表明耶稣至高的荣耀。
我们已经见到第四福音要处理一个情势,就是有人给施洗约翰一个比他自己承认的还要高的位置。直至主后二百五十年革利免认亲记(Clementine Recognitions)记载说“有些施洗约翰的门徒宣称他就是弥赛亚。”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这种看法是施洗约翰本人一定会拒绝的。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节经文。我们一开始就看见第四福音典型的例子,犹太人的密使来盘问施洗约翰。犹太人Ioudaioi这个字在本福音书出现了不下于七十次;而且他们经常都站在敌对的立场,专门对抗耶稣,这节经文早就标明了犹太人这种敌对行为。概括说来,第四福音写的是两件事。第一,正如我们在上面已谈过的,写 神显明在耶稣基督身上;第二,写耶稣基督被犹太人拒绝、 神的恩赐与人类不肯接受、 神的爱与人类的罪、耶稣基督的邀请与人的抗拒。第四福音是一本独特而又生动地交织着爱与警告的福音书。
受委派来见施洗约翰的代表由两种人组成。第一种是祭司和利未人。他们的兴趣是很自然的,因为约翰是撒迦利亚的儿子,而撒迦利亚是个祭司(路一5)。犹太祭司的唯一资格是世代相传的,如果一个人不是,亚伦的后裔,没有办法能使他做祭司;如果他是亚伦的后裔,没有人能阻止他做祭司。因此在当权者看来,施洗约翰确是一个祭司,因此祭司们自然要来看看为什么他要这样行动怪异。第三种是法利赛人派来的人,在他们后面极可能有犹太公会支持。公会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对付假先知。约翰这个传道者吸引大批的群众,公会的人觉得有责任要调查这个人是不是假先知。
这整件事告诉我们正统派对于不寻常的事是多么怀疑。约翰没有做一个寻常的祭司,他没有做一个寻常的传道者,因此整个宗教权威的人士都为之侧目。教会常易犯的错误就是指责新方法,原因只因为它是新的。从某一个意义上看,世上没有一个组织像教会那样不满改革。教会常常不肯接受一个伟大的教师,教会放弃一些重大的新尝试,只为了想保持原状,因而怀疑一切新事物。
约翰的见证(Ⅱ)(一19-28)(续)
正统派的密使可能想到有关施洗约翰所宣称的三件事。
(一)他们问约翰是否弥赛亚。犹太人过去在等待,现在仍是等待着弥赛亚的来到。人民对弥赛亚的观念不止一个。有些人期待他将给世界带来公义的统治,大多数人都期待一位民族英雄,领导犹太军队征服全世界。另外有些人期待他是超自然的一位,直接从 神那里而来。更有些人期望由大卫的血统中兴起一位王子。自称是弥赛亚的人起而作乱的事时有发生。耶稣的时代是个动荡的时代。问约翰是否自称为弥赛亚也是很自然的事。约翰完全否认了,但他的否认带有一个暗不。希腊文的我字是因其所处的位置而受到强调的。约翰好像说:“我不是弥赛亚,但你们应该知道,弥赛亚事实上已经在这里了。”
(二)他们问约翰是不是以利亚。犹太人相信,在弥赛亚临到以先,以利亚会先来预备世界去迎接他。尤其是以利亚要来解决不了的纷争。他要来分辨什么东西和什么人是洁净或不洁净的,他会分辨谁是犹太人,谁不是。他要使一切破碎的家庭得以团聚。他们都相信传统上律法所说的,若有人在金钱或产业方面有解决不了的纷争,或无人认领的失物,就要“等以利亚来到”。以利亚会在弥赛亚之前先来的观念渊源于玛拉基书四章五节。甚至有人相信以利亚会膏立弥赛亚为王,正如所有的王都要被膏立一样。他会使死者复生来分享这新王国;但约否认他有这种荣耀。
(三)他们问约翰是不是那应许而为人民所期待的先知。有时人们相信在弥赛亚来到时以赛亚,特别是耶利米,会再来。这思想确实是来自摩西在申命记十八章十五节百姓的应许:“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失,你们要听从他。”没有一个犹太人会忘记这应许。他们等待一位最伟大的先知,渴望他来到,这先知必定是最卓越的先知。但施洗约翰再一次否认这是他的荣耀。
所以他们问约翰是谁。他答复说,他只是一个声音,叫人预备好迎接那位王者,所引用的是以赛亚四章十三节。所有的福音书都引用这节经文(可一3,太三3,路三4)。那时东方的路是没有铺好路面的,只是一条条的小径。当一个帝王要视察其属地或要出巡的,就命人预先把路铺平弄直。约翰所说的是:“我谁都不是,我只是那叫你们预备好迎接王者的一个声音。因为王已在途中了。”
每一个真正的传道者及教师所当做的都应当像约翰一样──只是一个声音,一个王者的报信人,他的最终目的是要人忘记他,不要看,他而只注目于王者。
但法利赛人对一件事有疑问──约翰有什么权柄施洗?如果他是弥赛亚或甚至只是以利亚或那先知,他就可以施洗。以赛亚写道:“这样,他必洗净许多国民”(赛五十二15)。以西结也说过:“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结卅六25)。撒迦利亚也说:“那日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与污秽”(亚十三1)。
但约翰为什么要施洗?更奇怪的是:人手所施的洗礼不是以色列人要接受的,那是改教者,从别的宗教来皈依犹太教的人才要接受洗礼。以色列人不需要洗礼,他已经属 神,但外邦人就要洗礼。约翰要以色列人做只有外邦人才做的事。暗示选民必须被洁净,那正是他所相信的,但他不宜接回答。
他说:“我只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在你们中间──你们不认识他──我连为他解鞋带也不配。”约翰取了一个再卑下不过的工作,解鞋带是奴隶的工作。在拉比们当中有个说法,就是除了解鞋带之外,门徒要为老师做一个仆人应做的一切事情。解鞋带是太卑下的工作,甚至一个门徒也不应当去作。所以约翰说:“有一个人来了,我做他的奴隶也不配。”我们要明白这时耶稣已经受洗,约翰也认得他,所以约翰在这里是说:“王来了,你们要像外邦人一样被洁净,你们要预备好进入王者的历史中。”
约翰的任务只是做预备道路的人。他的伟大处在于他预言那将要来的基督。约翰是个极好的典范,他隐藏自己好让人见到耶稣基督。正如他自己体认到的,他只是一个指向基督的指标而已。 神给我们恩典忘记自己,单单记得基督
 神的羔羊(一29-31)
现在我们来看耶稣一生中重大一周的第二天。这时他的洗礼和试探已过去了,正要着手他来世要做的工作。第四福音重复告诉我们,施洗约翰随时随地都向耶稣致敬。他以一个伟大的称呼耶稣,那是已经溶汇于虔诚的宗教言语中的称号── 神的羔羊。约翰用这称号的时候,他心中想的是什么呢?下面四幅图画会有助于解释。
(一)约翰可能想及逾越节的羔羊。逾越节不久就要了(约二13)。逾越节的古老故事,是在他们离开埃及的当晚,被杀羔羊的血保护了以色列各家(出十二11-13)。当晚死亡的使者到处游行击杀埃及人的长子,以色列人把被杀羔羊的血涂在门框上,使者见到那血就越过房屋而去。那是羔羊的血拯救他们不致灭亡。有人指出,当施洗约翰看见耶稣的时候,一群群的羊羔正从各乡村被赶往耶路撒冷,准备作逾越节的牺牲品。是逾越节羊羔的血拯救以色列人得免在埃及死亡;约翰可能是说:“这里有一位真正的牺牲者,可以拯救你们出死入生。”保罗也想到耶稣是逾越节的羔羊(林前五7),唯有耶稣才能为我们成就救赎之功。
(二)约翰是祭司的儿子,他会认识圣殿所有的礼仪与祭品。每个早上和晚上都要为百姓的罪献上一只羊羔(出廿九38-42),有圣殿之日这牺牲都要献上。即使百姓在战争围困中
(三)在先知书中有两幅有关羊羔的伟大图画。耶利米写道:“我却像柔顺的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耶十一19),以赛亚心目中也有一位“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的伟大图画(赛五十三7)。这两位大先知都有远象见到一位生来温柔慈爱,以受苦与牺牲寸拯救他的百姓的人,约翰可能是说:“你们的先知会梦想一位为百姓而爱而受苦而死的人,现在他已来到。”显然,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对耶稣的预言变成后来教会在旧约中所能找到的最宝贵的预言。施洗约翰也许是第一个见到这点的人。
(四)还有第四幅图画对犹太人是很熟悉的,虽然失们会觉得奇怪。在新旧约时代交替之间有马加比族(Maccabees)可歌可泣的奋斗事迹。在那些日子,羊羔,尤其是有角的羊羔,是伟大征服者的象征;曾用来描写过撒母耳、大卫、所罗门和犹大・马加比对我们来说虽然是很新奇,但羔羊是代表 神的征服者。因此这不是一幅柔顺的,软弱无助的图画,而是一幅征服者威武而有力的写照。耶稣是 神的得胜者,他与罪恶战争而获胜。
“ 神的羔羊”这词语深深地吸引着启示录的作者,用了凡二十九次之多,成为基督最宝贵的称号之一。这样一句词组就总结了基督的爱、牺牲、受苦与胜利。
约翰说他不认识耶稣,但他是耶稣的亲戚(路一36),一定认识耶稣。约翰所说的不是指他不知道耶稣是谁,而是指他不知道耶稣是什么。至此他恍然领悟,耶稣不是谁,正是 神的儿子。
约翰又一次明确他的唯一任务是什么,那就是把人带到基督那里。他什么都不是,基督才是一切。他不要任何的名誉地位;他只是那个把帷幕拉开的人,而让耶稣独自占据无台的中央。
圣灵的降临(一32-34)
耶稣受洗时所发生的事情,使约翰毫无疑问地深信耶稣是 神的儿子。正如许多世纪以前教父们所见的一样,这只有用心灵的眼睛才能见到,但约翰见到而且相信了。
在巴勒斯坦,鸽子是神圣的鸟类不能捉也不能吃。因为禁止捕杀的绿故,斐罗在阿斯卡仑(Ascalon)看到许多养驯了的鸽子。在创世记一章二节我们读到 神创造的灵运行在水面上。拉比们常说 神的灵像鸽子一般运行和飞翔在古远的浑沌之上,将秩序和美吹进去。鸽子的形像是犹太人所熟悉与爱好的。
圣灵带着能力在洗礼中降临在耶稣身上。我们必须记得这时候基督教的教义对圣灵尚未建立,要等到约翰福音最后几章和到了五旬节,我们才会看见更多有关圣灵的记载,约翰说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他一定以犹太人的方法思想,然则犹太人对圣灵的思想是怎样的?
犹太人用于圣灵的字是ruach,这字义是风,犹太人经常认为圣灵有三个基本的意义,圣灵是力量像一股强风的威力;圣灵是生命,正是人生存的原劝力;圣灵是 神,圣灵的能力与生命不是人的努力所能达致的。圣灵降临在人的身上就是 神的降临。圣灵更是控制和赐灵感给先知的灵。“我藉耶和华的灵,满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说明他的过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恶”(弥三8)。 神对以赛亚说:“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赛五十九21)“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叫我传好信息”(赛六十一1)。“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结卅六26-27)。我们可以说 神的灵将三件事带给凡接理。第三,他使人有能力有勇气传扬这真理。犹太人认为圣灵就是 神临到人的生命中。
在洗礼中圣灵以降临在别人身上完全不同的方式降临在耶稣身上,大多数人可能因圣灵而有一阵奋发的经验。他们有一种耀目的启示,一种特别的力量,一种超人的勇气,但这些经验转瞬消逝。约翰两次(32,33节)指出那圣灵停留在耶稣身上。这不是短暂的灵感,而是圣灵在耶稣身上永久存留。这亦即是说 神的心思能力独特地存在于耶稣身上。
我们在这里可以学到水礼(baptism)这个字许多的意义。希腊字baptizein解沾或浸。它可以解作衣服沾在染料里,或一只船浸沉在浪下面,它又可以解作一个人是这样醉以致他像浸透了酒。约翰说耶稣将要用圣灵施洗,他的意思是说耶稣可以将圣灵带给我们,以致我们得以在其中浸透了,我们的生命充满了他,整个人都浸透了圣灵。
洗礼对约翰有什么意义呢?约翰的洗礼有两个意义:第一,它是洗净,它象征一个人将他身上的不洁洗去。第二,它是奉献,意思是他活出一个不同的和更好的新生活。但耶稣的洗礼是圣灵的洗礼,如果我们记得犹太观念的圣灵,我们就可以说当圣灵占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发生以下的几件事:
(一)他的生命被照明了。 神的知识和旨意临到他。他知道 神的意旨是什么,生命有什么意义,责任在那里, 神的智慧与亮光己经临到他。
(二)他的生命加强了。有知识而没有力量是一件烦恼的事。圣灵不单使我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他还给我们力量去做对的事,圣灵给我们一种胜算可操的把握去应付生活。
(三)他的生命被洁净了。基督的圣灵施洗是火的洗礼(太三11;路三16),一切邪恶卑下的事情都被烧尽,直至一个人全然清洁纯净为止。
我们对圣灵的祈祷往往是神学和仪文的方式,但若我们清楚知道是向什么祈祷,这些祷告就会是人心最逼切的呼唤。
最先的门徒(一35-39)
没有别的经文像这段经文那样富有细致而具启示性的笔触。
我们,一再见到施洗约翰指向他自己以外的人。他知道得很清楚,对门徒这样谈到耶稣无异于叫他们离开自己转而效忠这位更伟大的新老师;但他毕道这样做了。约翰完全没有妒忌心,他来不是要人归附他,而是归附基督。一个人曾经居于首位而要退到次位去是世间最难做的事。但耶稣一旦出现了,约翰除了叫人到他那里去以外别无其它想法。
于是约翰的两个门徒跟从了耶稣。他们可能有些畏缩,不敢直接走近他,而恭敬地走在后面,保持一段距离。然后耶稣做了一件最典型的事,他转身向他们说话。那就是说,他主动地接近他们,使他们觉得事情没有那么困难。他开了门让他们进去,我们在这里看见神圣主动的象征。 神经常都是先采取第一步。当人的心思在找寻,心灵在渴慕的时候, 神就主动去接触我们。 神不会让人再三寻找,直至寻见; 神乃是亲自出去接触人。正如奥古斯丁说的,我们甚轾还未开始找寻 神,他已找到我们。我们去找寻 神,不是去找一个将自己藏起来并拒我们于远处的 神。
耶稣以生命中最基本的问题作为开始,问这两个人“你们找什么?”在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问这问题是很重要的。他们是不是律法主义者,寻找有关律法细节的隐秘说话,正如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做的?他们是否有野心而又识时务的人,找寻一个地位和权力,正如撒都该人所做的?他们是不是民族主义者,正如奋锐党,找寻一个政治的枭雄和军事的领袖,好粉碎罗马的统治势力,他们是不是谦虚的、祷告的人,寻找 神的旨意,正如地上的安静人所做的?(参阅诗卅五20)抑或他们只是迷惑的人和罪人,寻找在生命之途上的一点亮光,从 神找寻宽恕?
有时问问自己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在找寻什么?我的目标是什么?我想从生命中得着什么?”
有些人找寻安全,他们想有个安全的位置,有足够的金钱应付生活的需要,在工作做完的时候有些余暇。一种物质上的安全,能赶走对物质的塞本担忧。这样的目标不错,却是太低的目标。将整个生命都放在那里是不够的。同时,归根结底,在变幻无常的今生是不会有绝对安全的。
有些人寻找事业,权力,地位,特权,有一个位置使他们发挥自己所具备的才智,做他们以为自己胜任的工作。如果动机是个人的野心那就是坏目标,如果动机是服务人则是高尚的目标。但这仍然不够,因为它的眼界还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有些人在找寻某种平安,找寻一些能使自己心安理得,与 神和好,与人和好的东西,这是找寻 神,这目标唯有耶稣基督才能满足。
施洗约翰的门徒回答说他们想知道耶稣住在那里,他们称他为拉比,这是一个希伯来字,字面的意义是我伟大的一位。这是个尊称,是学生和追求知识的人给与师长或智者的称号。约翰福音是为希腊人而写的。约翰知道他们不认识这希伯来字,所以为他们译为希腊文的didaskalos意即师长。这两个人不只是因为好奇心而提出这问题,他们的意思是,
耶稣的回答是:“你们来看!”犹太的拉比在教学中会用这句话。他们会说:“你们要知道这问题的答案吗?你们要知道这问题的解决办法吗?你们来看,我们一同来思
福音书的作者约翰就在结
分享荣耀(一40-42)
根据标准修订本,安得烈“首先找着他自己的兄弟西门”。希腊文的版本有两种记载,有些有proton,意即首先,修订本所译就是照此。有些版本有proi,意即绝早的时分。在我们的翻译中,我们采用第二个译法,因为这比较适合我们的故事,将这件事当为耶稣生命中重大的第一周的第二天才发生。
在这段经文中,约翰为了要帮助希腊读者多些了解,他又解释一个希伯来字。弥赛亚与基督是同一个字。弥赛亚是希伯来文,基督是希腊文,两个字都解作受膏者。在古代世界中,正如今日在我们本国(按:指英国),帝王即位时都接受油膏,弥赛亚与基督都解作 神所膏的王。
我们对安得烈的认识不多,但仅此一处记载,已将他的个性完全表明出来,安得烈是门徒中最吸引人的人物之一,他有两个特点。
(一)安得烈随时愿意居于次要的位置,安得烈是西门彼得的兄弟,他显然与彼得十
(二)安得烈是把别人介绍给耶稣的典型人物。在福音书中只有三次安得烈是站在“舞台中央”的。一次就是本段所记述他把彼得带给耶稣的事。一次就是约翰福音六章八至九节他把那个带有五个面包二条小鱼的小孩带给耶稣的事。一次就是约翰福音十二章廿二节他把那寻问中的希腊人带到耶稣面前的事。把别人带给耶稣使安得烈大有喜乐。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分享荣耀。他具有传教士一般的心肠,他自己找到耶稣的友谊之后,就毕生介绍别人进入这友谊中,他不能把耶稣据为己有,这点,他是我们伟大的模范。
当安得烈带彼得到耶稣面前时,耶稣望着彼得,这望字是emblepein,用以描写聚精会神的凝视,不只是看外表的事物,而是看透一个人的内心。耶稣看见当时名为西门的人的时候,就对他说:“你名叫西门,但你以后要叫做矶法,意即一块盘石。”
在古代世界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两个名字。希腊文是当时通用的文字,每个人都有他本土的名字,是亲戚朋友所熟知的。多马是亚兰语,而低土买是希腊文,即双生子;他比大是亚兰语,多加是希腊文的羚羊,有时选择希腊名是取其近似亚兰语,一个犹太人名Eliakim或Abel的,他希腊的相识者就把他叫成Alcimus或Apelles。所以彼得与矶法并不是不同的名字,而是同一个名以两种不同的语文表达出来。
在旧约中改变名字通常是表明与 神有新的关系。例如雅各变成以色列(创卅二28),亚伯兰变成亚伯拉罕(创十七5),这时他们已进入与神的新关系中。当一个人进入与神的新关系时,彷佛生命重新开始,他变成一个新人,所以要有一个新名字。
但这故事的伟大处是在于告诉我们耶稣怎样看一个人,他不只看他目前如何,他看到他看到他可能变成的样子。他不只看他当时如何,还看到他以后的可能性。耶稣看彼得,他看到的不只是加利利的渔夫,还看到他可能作为一块盘石,让他的教会建立其上。耶稣看我们不只看我们目前如何,并且看我们将来可能如何;他对我们说:“把你的生命交给我,我可以使你变成你可能变的那样。”一次肴一个人看见米盖朗其罗在用凿子敲击着一块未有形像的大石,那人问他在做什么,他回答说:“我要释放囚禁在这块大理石中的天使。”耶稣就是这样一位石匠,他看见了每一个人里面隐藏着的英雄形象,而且把它释放出来。
拿但业的降服(一43-51)
这时,耶稣离开南方北上加利利去。可能是在迦拿,他发现并呼召了腓力。腓力,像安得烈一样,不能把这消息据为己。有正如葛德说的:“一枝点着的火炬可以点燃第二枝。”于是腓力走去找着他的朋友拿但业。他告诉拿但业,他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找到那应许已久的弥赛亚。拿但业听了,心存轻视。在旧约中从没有预言过 神拣选的一位会从拿撒勒出来,拿撒勒是个不着名的地方。拿但业是迦拿人,迦拿是另一个加利利的城市。而城乡之间的歧视自古已有。拿但业的反应直捷了当,拿撒勒不会是出什么好东西的地方。腓力是有智慧的,他不争辩,只说:“你来看!”
许多人都不是经过争辩而信基督教的,争辩常常是害多益少。使人深信基督至高无上的唯一辩法,就是使他面对基督。大致上来说,不是争辩式的或哲学上的宣教与教训可以引人归主,而是说十架的故事才引人归主,这话是正确的。
有一个故事讲到十九世纪末著名的不可知论者赫胥黎(Huxley)是某乡村家庭集会的成员之一。礼拜日到了,多数人都准备到教堂去;当然,赫胥黎却不预备去。他问一个具有热诚而单纯信仰的基督徒说:“如果你今日不去教堂而留在家中,请把你的基督教信仰对你有什么意义,和你为什么做基督徒简单地讲给我听好么?”那人说:“但你会一下子就把我驳倒的,我不够聪明和你辩论。”赫胥黎柔和地说:“我不想和你辩论,我只想你简单地告诉我这基督对你
不是聪明的辩论触着赫胥黎的心,如果是,他会非常有效而澈底地把这简朴的基督徒可能发出的辩论驳倒,那对基督简单的介绍才真正的占有了他的心灵。最好的辩论就是对人
于是拿但业就来了,耶稣能看透拿但业的心,耶稣说:“这是一个真正诚实的以色列人,在他的心中毫无诡诈。”这是任何一个敬虔的以色列人都听得出来的赞美辞。“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卅二2)。先知讲到耶和华的义仆时说:“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赛五十三9)。拿但业很奇怪为什么一个认识尚浅的人会作上述的断语,所以他问耶稣怎会认识他。耶稣告诉他说,他早就在无花果树下面见到他。这有什么意义?在犹太思想中无花果树象征平安。平安的观念就是一个人能在他的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不受骚扰。(参看王上四25,弥四4)。再者,无花果树是叶多荫浓的果树,人们习惯坐在它皂枝叶下默想。无疑这正是拿但业当时在做着的,他坐在无花果树荫下祈祷 神拣选的一位早日到来。现在,他正默想着 神的这个应许,他就感到耶稣己看透他的心灵深处。使拿但业惊异的不是耶稣见到他在无花果树下,而是耶稣看透他心中的思想。拿但业对自己说:“这个人了解我的梦想!这个人能讲出我灵魂中不清楚的叹息!这一定是 神所应许受膏的一位,而不是别人。”拿但业向这位能看透、能了解和满足他心灵的人永远降服了。
至此,耶稣也许莞尔一笑。他引用那古老的故事,雅各在伯特利搅见金梯直通上天(创廿八12-13)。耶稣彷佛在说:“拿但业,我能做比看透你的心更多的事,我能成为你及一切人的道路、阶梯,引领人直达天堂。”藉着耶稣,亦唯有藉着他,人的灵魂方能走上直达天堂的梯子。
这段经文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谁是拿但业?在第四福音中他是最早出现的门徒之一,但在其它三本福音书中他却从未出现过。关于这点有过下面几个解释。
(一)有一说是根本没有拿但业这个人。他只是个理想的典型,代表所有真诚的以色列人,他们冲破民族骄傲与偏见的约束而归于耶稣基督
(二)在同一基础上,有人以为他代表保罗或第四福音时常提起的那位主所爱的门徒。保罗是接纳基督以色列人的伟大代表。主所爱的门徒是个理想的门徒。此说一再强调拿但业只是个理想而不是个人。如果只此一处提及拿但业,这种解释可能是对的,但拿但业在约翰廿一章二节又再出现,而且,他不再是理想。
(三)有人又以为他就是马太,因为马太与拿但业都是 神的恩赐的意思。我们上面提过,那时大多数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希腊名,一个是犹太名;但在此处马太和拿但业都是犹太名。
(四)另有一个简单些的解释。拿但业是腓力带来见耶稣的人,拿但业这名字在其它福音书中都没有提到,第四福音又从未提过巴多罗买。在马太十章三节和马可三章十八节门徒的名单中,腓力与巴多罗买都在一起,好像是很自然而不可避免的事。其次,巴多罗买确是第二个名,意即Tholmai或Ptolemy之子,巴多罗买必定有另一个名,即父姓,故此巴多罗买与拿但业是同一个而有不同的名字就极有可能了,这也是与事实相符的。
无论那一个解释是对的,拿但业代表内心涤除骄傲与偏见的以色列人,而在耶稣里他看见了能满足他那饥渴去寻找的心灵的那一位,这一点倒是最确实的。──《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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