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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


马可福音第七章
洁净和不洁净(七1-4)
马可福音这章经文所叙述关于耶稣与法利赛人,和律法专家所持的分歧意见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从这些见解上面,可以体察耶稣与当时传统犹太人互相对峙,各采取不同的立场的本质与核心所在。
问题的焦点是:‘为甚么耶稣
犹太人原有的律法是指两件事的;至要的是十诫;第二便是旧约的摩西五经了。现在我们仍然看见在五经中,记载许多细微的规则和训示;但在日常的道德问题上,它们只刻划出大原则,而人必须解释和实践在自己的生活上。犹太人自从接受律法以来,有一个很长的时期,都一向遵守律法的规范,并且相安无事。但在主前四、五世纪左右,他们随着时势而出现了一班律法专家,称为文士;他们不甘止于律法的道德大原则,而专门钻研每一条律法的精细定义。他们的动机是把律法原则加以扩大和分析,于是分别产生数千条日常生活的细则,企图能规范,指导生活中的一切言行举止。这些细则初时一直是口传的──Oral Law,至主后数百年,才有人把它们书写出来。而这些口传律法便是古人的遗传了(The Tradition of the Elders)。
古人一词是正确的,但英文圣经写的‘长老’(Elders)是会使人误会以为是会堂的职员。古人所指的是旧时伟大的律法专家,如希利(Hillel)和煞买(Shammai)。到了主后三世纪左右,犹太人便把这些口传律法的撮要录写出来,称为米示拿(Mishnah)。
这些文士条例和规则,正如在本段中所辩论者,是关于两方面的,其中一项便是解释洁净手。文士和法利赛人控诉耶稣的门徒用未洁净过的手去食饭。希腊字的俗字──Koinos是指礼仪上的不洁净,‘普通’即非‘神圣’;和‘神圣’相反的便是‘污秽’──profane;这个俗字所指的是礼仪上不洁净的人是不可以去参加崇拜和敬拜 神的。
犹太人的净手礼条例是十分详尽细微的。他们的出发点不是因为日常卫生而设的;而是纯粹礼仪上的一个程序。他们在饭前,并在吃每一碟?菜之前,也按着指定的规矩去洗手的。首先,把手上的沙麈泥灰,或任何肮脏的东西洗掉,净手的水是特别放在一个大石瓶中。这个大石瓶必须不受任何污染,水也不准用来做其它日常工作;不准把杂物掉进里面,或把水混污。洗手的仪式是先举双手,指尖‘向上’,浇水在手,让水流至手腕;水的份量不少过四份一罗革(log,约三分之二品脱,利十四10,12,编者注),约等于一只半鸡蛋壳的容量,当手仍然沾湿时,以手握拳,互相摩擦,即用拳去擦手心和手背,此时双手仍湿;手上的水,因为用污俗的手擦过,这时也未算洁净。第二个程序便是把双手垂下,指尖向地,用水再浇在手上,让水由手腕间流至指尖,滴在地上。这时手便洁净了。
倘人不依照这个俗例去做时,并不是意谓他不讲礼貌或不讲卫生,而是被视为在 神面前不洁净。他们相信,若人没有这样做而去进餐时,则会招致魔鬼(Shibta)侵袭。人不守这礼仪便会变穷或自招毁灭。面饱被俗手触摸后,比粪土更贱。有一个犹太人拉比因为试过有一次用俗手去进餐,当他死后,葬礼也必须与族人分隔。又曾经有一位拉比被罗马人囚禁时,甘愿用食水来洗俗手,而致差不多因缺乏食水,口渴而死,足见他们的刚硬作风,宁愿守礼节而不畏口渴之苦。
这些礼仪在法利赛人和文士犹太人来说,便是他们的宗教了。他们把礼节,仪式和条例当作事奉 神,作为信奉宗教的精髓,于是伦理的宗教,完全给那些多如牛毛的禁忌和规则所埋没。
这段经文的最后一节又提到不洁净的规矩观念。一件器皿在普通的意识上是清洁的,但在律法上来看,往往是不洁的。在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和民数记十九章也有详细记载。我们今天所讲的禁忌(tabu)就是他们所指的不洁净了。据利未记第十一章所记载,有一些动物是被指为不洁净的;妇人生育婴儿之后是不洁净;患
很显明的,就是日常所用的器皿是很容易被污染的──受不洁净的人或不洁净的食品所玷污。这就是本段所指的洗杯,罐和铜器了。在米士拿的记载中,有关“不洁净”的条文,不少过十二项。我们举一个例子来看,便知到他们的广泛含义了。一件空心的瓦器,外面不怕玷污,但里面则忌玷污;不洁净的人触摸外面则可,但触摸里面,则会把这件瓦器玷污了。当它一旦受染污时,则需把它弄破,每一块碎片不许大过盛
经过以上详细的查究之后,我们明白当时所讨论的‘古人的遗传’到底是甚么一回事,而这些文士的律法就是耶稣所攻击的对象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以条例和规则当作他们的宗教核心。他们以为人能完全遵守时,便会取悦 神;不遵守时便是犯罪。这就是他们行善和事奉 神的观念。从宗教的意识来看,耶稣和他们所用的语言,完全不同。正因耶稣弃绝这些繁文缛节而招致到他们肆意的攻击。这是两个相反的出发点,而根本上是完全不相同的──他们把宗教的守则排列成仪式、祭礼、规则和条文。但宗教的要素是叫人爱 神和爱邻舍。
在下一段我们再有机会深入体验这点;但我们已经很显明的看见,耶稣和文士,以及法利赛人,彼此所持的宗教观念,根本完全没有共通点的。
 神的律法和人为的规则(七5-8)
文士和法利赛人,看见耶稣的门徒没有遵守传统的精密条文和口传的规矩,在饭前不洁净俗手而用膳,于是提出质问。耶稣的回答,开始时先引述以赛亚书廿九章十三节;这节经文是先知以赛亚用来责备当日的以色列民,只识用口去敬拜 神,而心却与 神远离。耶稣指控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要点有两方面。
(一)耶稣说他们为善。伪善(Hupokrites)一字的历史是很有兴趣和启发性的,它源起的意思是一个作答辩的人;渐渐,这个字包括人用长篇的说话或讲辞去对话,于是解作一个演员;最后这个字演变而成‘生活只顾矫揉造作,全无真诚的态度’,而不单止演戏这么简单了。其实当人视宗教为履行律法的规则;视宗教为遵守外表的条文律例,视宗教为仪式或禁忌时,他们的宗教必流于伪善。理由是很简单的,因为人若相信他能守足一切外表的规条,不理内心的思想和动机,以为自己是个好人;这便是宗教的虚伪了。
试举耶稣当时的虔守律法的犹太人为例,他们可能心里仇恨自己的弟兄,充满着妒忌和歹毒,骄傲和偏见,但在外表,他却守足律法传统的一切规例,诸如洁净俗手之礼,能够分辨清楚甚么是洁净和不洁净,人能否说这便是宗教呢?所以守律法,只是墨守成规;对内在的心思意念毫不注意。他可能在外表的规则,全部遵守 神的话;但内在的生活,却与 神的指示相违背──这就是宗教的伪善了。
虔诚的回教徒每天都须按着时间去祈祷的;他们如履行这个宗教习惯,于是随身携备一个跪垫;到了指定的时间,便展开跪垫去祈祷。有一个故事讲述一个回教徒,有一天提刀去杀一个人,刚好到了祈祷的时刻,钟声敲响后,他随即跪下祷告,急急念了祷文,立即站起再去追杀。这样的祈祷只是形式上的一种习惯,只是外表的遵守,而失去内在的精义;在这个人的身上来说,祈祷是谋杀生涯中的一个小休息而已。
人若把宗教视作外表的墨守成规,便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这是宗教信仰最大的伪善──只顾外表行径,而忽视内在的爱心。犹如人只知守礼拜,读圣经,勤奉献,按时灵修祈祷,也不会使他变成一个好人;最基本的问题是:人的心意如何对 神;怎样去接待自己的邻舍?倘若人的心充满着仇恨、歹毒、埋怨和骄傲,就算在世界上守足一切宗教规条,他只能做到的便是一个伪善的热心信徒而已。
(二)耶稣对这些只守律法的人作出的第二个批评:‘他们想用人的乖巧努力,去取代 神的律法。’于是他们的宗教行径不在乎听从 神的话;而在乎聪明的辩驳,精乖的精细条例,依附律法专家的批注去做事。乖巧的思想决不能当作真正宗教的基础的。真诚的宗教不可能从人的心思所生出来的。真正的宗教决不是由人的聪明发现而获得的。它是藉着人的单纯听从和接纳 神的声音而建立的。
一条邪恶的规则(七9-13)
本段经文的真正意思是很难发现出来的;它的中心思想系于各耳板一字──Korban。在犹太人的字义历史中,这个字也经过了两个演变的步骤。
(一)它首先的解释是礼物──特别是人呈献给 神的礼物。一件放在祭坛上的物件便称为各耳板;这件东西便是从普通的日生活用途之中,分别出来,视为 神的所有物了。所以人的金钱或用品,一经奉献给 神之后便被宣称为各耳板,再不能拿回来,当作私用或任何世俗的用途了。
在这个情形,人可以藉着这个字义的阐释,滥作精妙的运用。当一个债主向人讨债不遂时,他可以向欠债的人说:‘你借我的钱是各耳板的。’即是说‘你借我的钱已经由我奉献给 神,故此你欠我的债。’如此欠债的人,心里便忐忑不安了,因为欠 神债是很严重的一件事啊!当然债主本身可能真心留下一点借出的钱作象征性的奉献给圣殿,其余的便希望归还给自己。但这种手段委实是一种宗教敲诈,把别人欠自己的钱的责任,转移到 神的身上,简直是利用 神去替自己讨债!
倘若当时有人会利用这个字作以上的用途时,在这段的辩论中,也会有人利用各耳板的牵涉解释,卸责而不去照顾自己的父母。人可以借口说自己的金钱是各耳板,即是归属 神,而当自己父母有所需要或有任何请求时,便拿此作挡箭牌,而父母又怎好意思,把归与 神的东西,拿作己用。这样的宗教发誓,宣告属自己的东西归给 神,借口不养父母,真是岂有此理。文士的发誓解释,竟然强迫人不遵守十诫中 神所定的律法的一条,这不是颠倒是非,始末倒置吗?
(二)有一个时期,犹太人用各耳板当作一个普通誓言。当人向别人宣告一件东西为各耳板时,则这件东西便要完全与这人隔离。故此说了一句话:‘愿你与我无益,而成为各耳板’──经此誓言后,你与这人便断绝正常关系,不再触摸属于那人的东西,互相不再来往。若说:‘愿我与你无益,而成为各耳板’──这个誓言便是从此之后,再不帮助那人。倘若本段所指的是这个意思时,即是说,当人在盛怒之下,或在反抗时而对自己父母说了这句话:‘愿父母与自己无益,而成为各耳板’──此话一出而变了誓言的话,后来虽然悔恨而想改口,但文士的解释却视它为一句誓,一言既出,不能再反悔,人不能破誓,那么这人便永远不可以再帮助双亲了。
这里我们不能肯定它的解法,但姑勿论是那一种解法也好,照当时的文士的墨守成规和顽固的思想,藉着各耳板一词所作出的誓言,强迫人不能遵守 神的律法──十诫,似乎是十分过分啊!
耶稣所攻击的是他们把律法规则的制度放在人的需要之前。 神的诫命是把人的爱心放在至尊的地方;文士的诫命却把规条放在前头。耶稣认定一条千古不易的定律──但凡任何律例若会阻止人类去救援别人时,这些律例必定是违反了 神的律法。
我们因此紧记,不要旨目跟从规则条文而麻木了自己的爱心──凡出于帮助别人的爱心行动,不论是它会否触犯人的律法,但一定是 神所悦纳的。
真正的污秽(七14-23)
虽然我们现在读来,并不觉得这段经文有甚么惊人之处,但在昔日的人来看,这是新约当中最富有革命性的一个思想。耶稣和律法专家所争辩的是对口传律法的不同观点;耶稣指出洗净俗手之礼并不重要;提示给他们知道,当人盲目去守古人的遗传时,便会导致不能遵守 神的诫命。耶稣于是更进一步而作出惊人之说。
从来没有犹太人会同意耶稣的说法。在利未记第十一章有很详细的记载,清楚胪列甚么是不洁的动物,而犹太人是不准屠宰当作食物的。倘我们查究一下马加比(Maccabean)时代,犹太人对食物禁忌,所采取的强硬态度,便可知一二了。当时的叙利亚王,安提奥古(Antiochus Epiphanes)决心要铲除犹太人的宗教信仰,强迫他们要吃猪肉,但他们数以百计宁死而遵守‘不吃污秽食物’的律法。在马加比一书一章六十二、六十三节所记述的:‘虽然到了这个紧张阶段,在以色列中,还有许多尽忠子民,坚决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他们没有因此而玷污了神圣的约;结果他们为此而殉道。’另外在马加比四书第七章中又叙述一个寡妇和七个儿子的忠烈故事。当他们逐一接受审讯,强迫要吃猪肉时,他们同样拒绝了。第一个行刑时,把舌头割了出来,又把四肢弄断,然后在锅上活生生的煎死;第二个接着又把头发、皮和骨头剥落;而当他们逐一殉难时,在场的年老母亲,不但不痛心,反而为儿子们殉道的光荣事迹而感骄傲;他们因为不想破戒吃不洁净的食物而死的。
耶稣竟然面对犹太人的顽固思想,而作出此项革命性的宣言,可想而知他们的反应如何了──‘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耶稣轻描淡写,一笔勾消了他们肯付出生命代价而坚持的‘食物禁忌’,无怪乎当时的门徒也为之惊愕。
其实耶稣所讲的就是一切东西,在宗教的意识上并没所谓“清洁”与“不清洁的”之分,而只有人才会弄致自己污秽;就是当人的行为,从思想中产出来的表现,然后才有人的评价!但在当时的人听了,简直是一个革命性的新教义,把旧的思想摧毁。犹太人的传统,从古到今一直都保持了食物的禁忌,而耶稣竟把整个重要的思想宣告为无关宏旨的事:‘外面的食物进入肚中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歹毒念头,乃能污秽人。’
现在我们看看耶稣所讲的,从里面出来,能污秽人的,到底是甚么?
第一是恶念(dialogismoi)。外在的犯罪行为都是从心里的犯罪动机而产生出来的,所以耶稣说,先有犯罪的思想,然后有犯罪的行为。第二是苟合(Porneiai),虽然后来再加上奸淫一词(moicheiai),但苟合的含意是很广泛的──它包括一切与性有关的邪恶行为在内的;跟着便是偷盗(klopai)在希腊字汇中有两个字用来描写“盗贼”──(lestes)和(kleptes)。前者是强盗,在约翰福音十八章四十节描写的巴拉巴是一个强盗(lestes),虽然强盗是为非作歹,但他们是十分刚强勇悍的;后者klepetes是偷盗,在约翰福音十二章四十六节描犹大偷取袋里的金钱,便是一偷盗(kleptes);故此,偷盗是下贱,欺骗和不忠诚的,和强盗的性格刚好相反。接着下面的两个字便是奸淫和凶杀,而它们的意思是很显明的。
然后是贪婪(pleonexiai),它是从两个希腊字混合而成;它的意思是‘渴望获得更多的东西’──就是指人贪得无餍了。它还有许多注释定义:‘物非己有,而心欲攫取’;‘属别人的东西,但存心欲取为己有’。所以贪婪的人不是吝啬或屯积财物,他们存着强烈的欲念去攫取财物而把它们挥霍耗尽。哥利(Cowley)给它的定义是:‘有博取无餍的欲望,不是为自己存心敛财,而是想尽情的去享受,养成骄奢的生活。’贪婪不指喜欢金钱和财物,而是想增加自己的势力满足自己的欲念。柏拉图说过:“人的欲望有如一个筛子或一个有孔的滤器,他希望把它填满,而结果是不可能的。”贪婪的人把人生的目的放在物质的享受上面,而不是建设在 神上面。
接着邪恶一词便是描写败坏的行为。希腊字中有两个字用来形容邪恶──kakos是指本身的恶毒;poneros是指人与事物,‘进行着邪恶的活动’,本文所用的便是poneroiai这个字了。恶毒的人时常存着伤天害理的念头。班杰尔曾说:‘这种人是一个无恶不作,专门毒害别人的职业高手。’泰勒也对这个字作过解释:‘这种恶毒的人,善于搬弄是非,专门为非作歹,爱看见别人遭遇沉沦和悲剧;对邻舍肆意扰乱;待人接物则粗鲁,刚愎和脾气乖戾。’这种人不单止自己罪恶滔天,而且善于教唆别人去行恶,所以撒但的名称也叫做“恶毒者”(poneros)。世界上最坏的人,莫过于委身去做撒但的工夫;不止于自己堕落,还希望教唆别人,一齐沉沦而后甘心。
下一个字是诡诈(dolos)。这个字是从诱饵一字而产生出来的;专门以欺骗和诡计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它有时亦可解作‘捕鼠器’。古时的希腊人曾攻打特洛伊城(Troy),但碣于守卫坚固而束手无策;后来他们献上‘木马’作为礼物,表示和平共处的友善好意。城中的人于是开门欢迎。原来木马内藏满了希腊士兵;他们由此而攻陷特洛伊城。这就是诡诈的最好定义了。诡诈的人就是奸诈、狡猾.欺骗和伶俐的背信者。
下一个字是淫荡(aselgeia)这个希腊字的定义是:‘不受一切纪律羁束的心态’;‘放荡不羁束的心态’;‘放荡的意识,敢作妄为,能干出一切可以想象出来的恶作剧。’一个人有了淫荡的习惯,自然没有羞耻之心,也不顾体面了。一个恶毒犯罪的人,自己也希望掩遮自己的罪行,但淫荡的人,竟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干出无耻的勾当,以行动惊人的做作而引以自豪的。在历史上,耶洗别(Jezebel)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了,她的放荡不羁行为,硬要在圣城耶路撒冷建筑一个异教神龛。
嫉妒的字面的解释便是‘邪恶的眼睛’;当嫉妒的人看见别人成功和快乐时,便投以邪恶的一眼,于是妒念随之而生出来。下一个字是谤渎(blaphemia)──用在人身攻击,它可以解作诽谤;批评 神时,便是亵渎。这个字用在对‘人’和‘ 神’的攻击两者都可以。
下一个字是骄傲(huperephania)──它的表面解释是‘把自己高举在别人之上’;它描写一种轻浮的态度,除了自己之外,一切入都不放在眼内。希腊人运用这个字时有一个特别的连带关系──就是不让这种态度公开出去──“骄傲”的人会私自的和人比较;可能在外表佯装谦恭,而在内则骄气嚣张。当然,有些时候这种骄傲是会很显明的表露出来。根据希腊神话,达特拉斯(Tartarus)和姬(Ge)所生的儿子,强壮健硕而成为巨人,他们带等骄傲的态度想去攻打天宫,而结果被纥库勒靳(Hercules)神击倒,抛了下来。这是从骄傲而产生出来的行动,竟然想侵占诸神的领域──和神作对。正如雅各书四章六节所引述的‘ 神阻挡骄傲的人’──‘骄傲便是一切恶毒罪行中的一个最高峰了。’
最后便是狂妄(aphrosune)──不是指智慧迟钝或愚顽;而是道德上的愚蠢行为。这等人不是没有思想的傻子,而是存心拣选愚妄的行径。
这是一张很可怕的罪行清单,都是从心思意念中产生出来的。当我们细心去念一遍时,心里仍觉得战栗万分。但列出这张清单的用意,不是作吹毛求疵的挑剔而畏缩;而是唤醒我们要以诚恳的态度去省察自己的行为,避免去做那些恶毒的事。
预测基督将来的领域(七24-30)
当我们研究这件事发生的地方背景时,它可以说是耶稣生活中最动人和最奇突的一次经验了。
首先我们视察它的地理环境。推罗和西顿是腓尼基的两个城
推罗在迦百农西北约四十哩,它的名字可以解作岩石,因为在推罗海岸对开之处,现出两块大石,彼此与一条三千
西顿是在推罗东北约廿六哩;在迦百农北方约六十哩。西顿也有防坡堤,像推罗一般,是一个优美的海港,在古籍的记载中,已经蓬勃一时,而从来没有人知道它在那一个时代建成的。
虽然腓尼基的城市隶属叙利亚,但它们是独立的,而且彼此对峙,互争雄长的。它们有各自的君王,崇拜自己的神明,和发行自己的钱币。这些君王与神明在自己一个半径十五至廿哩的范围内,可以说是至高无上的。向外望出去,可以看见地中海,向内陆望则可见大马色。所以不断有船只与骆驼队商人经过它们的境内。后来由于历史的演变西顿日渐式微而由推罗完全控制了它的商业;西顿虽然失去了它的朝气,但腓尼基水手,始终能保持他们先人靠星宿航行的本领,在航海业中,是十分出色的。
(一)现在‘耶稣到了外邦人的地方’,这可以说是一个创举。
耶稣可能在这个时候被迫要到北方去,作暂时的躲避,因为在自己的家乡中,
(二)我们还可以进深一层去看,腓尼基本来就应该是以色列所承受的真正领土,根据约书亚记第十九章廿八、廿九节的记载,在约书亚领导之下,亚设支派(tribe of Asher)所统辖的地区,直扩展至西顿大城的,并且包括坚固的推罗在内的。但结果他们当时的兵力有限,而不能攻占这些地方,没有得着应许划分给他们的土地。如此看来,耶稣踏足在他们当中,是否也是一个象征?从前靠兵力不能攻占的圣城,耶稣现在藉着爱心而占领了它们。地上的以色列族不能招聚腓尼基人在他们选民之列,但耶稣却能把他们归纳在真以色列中。这样看来,耶稣所到的,不是陌生之地,而是 神老早已交给他们的应许之地;
(三)我们必须用悟性去读这个故事。这个妇人来找耶稣,请求协助她的女儿脱离苦楚。耶稣的回答是不应该把孩子的食物给狗吃。骤然看来,这话出自耶稣的口,简直是使人难以置信的。
当时的狗,并不是今天人们畜养当作宠物和喜爱的;它根本就是一个不荣誉的象征。希腊人爱用狗来比喻无耻的淫妇,犹如今天的英文字母狗(bitch)用来形容淫妇一样。犹太人也把狗当作可耻和卑鄙的东西。‘不要把圣物给狗。’(太七6;腓三2;启廿二15)。
其实,犹太人有时也爱用狗去比喻外邦人的,视他们为可鄙的。拉比约书亚利未(Rabbi Joshua ben Levi)讲过一个比喻。他看见那些外邦人也有机会去享受 神的福祉时,于是他问:‘倘若外邦人也有机会,得尝 神的福气时,那么 神的子民,以色列,便应该享受更多更大的福份了。’──犹如一个皇帝设筵,邀请许多客人前来,先领他们到宫殿大门口;他们看见许多狗只跑出来,而且口中咬着雉肉,肥雀头和牛肉,于是那些客人便开始说:‘狗只也有这些好的食物;等一会我们的酒馔岂不是更丰富吗?’。犹太人视世界上别的国族如同狗类,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这些狗贪食,不知饱足。’(赛五十六11)。
无论我们如何去解释也好,狗这个字必定是代表一种耻辱。那么我们怎样去解释耶稣所讲的话呢?
(甲)耶稣所讲的狗,不是普通人所指的狗,
(乙)而且当时耶稣的语气是带着温和而且关心的口吻,当人听了这句话,再不觉得是一句讽刺的话了。许多时用不同的语气,去说同一句话,便会产生不同的含义的,如英文字的‘rascal’,在骂人时可以当他是个‘流氓’;但觉得别人可爱时,用不同的语气去说,它可以解作‘小淘气’,就是好逗人笑的家伙了。耶稣用温柔的语调讲出这话来,于是把它内蕴的歹毒意思也挪移了。
(丙)姑勿论当时的情形是怎样,耶稣没有把 神国的门在这个妇人面前关上。

从表面来看,这个故事所叙述的旅程是十分惊人的。耶稣从推罗起程,伸展至如利利的周围;
有些人以为这样的旅程有点不寻常,把它说成经文上的错误编排,所以西顿不应该列入
这个漫长的旅程可以说是暴风雨前的一段平静时间;在那风暴未吹袭之前,耶稣须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和门徒相处在一起,因为在后一章的经文中,彼得竟然一语道破了耶稣的真正身份。在未接受外来的重大冲击之前,
耶稣抵达加利利的领域时,
(一)
(二)在整个神迹中耶稣好像独自一人在台上演哑剧似的。
整个故事的重点,很显明的告诉我们,耶稣并不把它当作一个病症去处理;
当整件事做完之后,众人都赞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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