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旧约   新约   圣经对照   耶稣生平   爱的真谛   意见反馈   
 





A A A A A
新旧约辅读


阿摩司书第六章
承担恶果(六)(六1~14)
  第六章是先知警告以色列家信息的最后一段,也是一段总结的说话。在当中我们只看到刑罚的宣告,再没有劝告、应许的话语,而这正是日后以色列遭遇的写照。
  先知首先以三个城市作为他们遭遇的对照:甲尼、哈马、迦特均为当时的重要城市,无论地域、人民均比以色列优胜,但它们同样在倾覆的边缘。而以色列并未警觉当时的危机,反倒仍在罪恶中享乐,因此那些作为领导的必在灾祸中首当其冲(7),成为掠物。
  约瑟(6)、雅各(8)均常作为以色列国的代号,因他们主要乃是雅各儿女的后裔,而约瑟之子以法莲乃北国十支派之首。9~10节形容战争劫后的余民极少,除老弱(伯叔)外,几乎全被掳去,可见当时的荒凉,而争战余下的尸首,更要以火葬(当时罕用的形式)焚毁,暗示其数之多及瘟疫之可能蔓延。
  “不可提耶和华的名”是剩余者的悲调,见证他们蒙羞受辱,乃他们自招,也是神公义的刑罚,他们再无颜面提说神的名字,因他们所受的乃是他们该得的。12节的两个比喻是代表不能发生的事,但以色列人却偏偏这样行(12下),完全藐视神的性情和教导,并试图以己力寻求权力权柄(角的含意),谁知却使自己陷在神的审判之下。
  “一国”(14)乃指亚述而言,哈马口即北国之极北处(参王下十四25),约大马士革以北一百五十哩,亚拉巴河为死海之出口,代表极南端之意,即全国都在亚述之压迫之下。
祈祷 主,倘若我在罪中执迷不悟,求祢施罚,但求祢使我可因此而回转,重归祢的荫下。──《新旧约辅读》



和合本简体
简体中英对照
和合本繁體
繁體中英對照
吕振中版
思高版
新译本
文理版
King James
New King James
New International
Deutch
Français
español
NVI
한국의
한국의 NKRV
한국의 KCB
WEB
丁道尔圣经注释
每日研经丛书
新旧约辅读
歌曲 成语 词典
|  主页  |  旧约  |  新约  |  圣经对照  |  耶稣生平  |  讨论分享  |  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