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加拉太书第四章
壹、内容纲要
【福音真理的辩正】
一、既已得着儿子的名分,就不要再在律法底下受管束:
1.从前在律法底下,有如孩童受管束:
(1)作孩童时,与奴仆毫无分别(1节)
(2)在时候未到以前,受律法的管束(2~3节)
2.如今已从律法以下被赎出,得着儿子的名分:
(1)神差遣
(2)如今我们里面有儿子的灵,是神的后嗣(6~7节)
3.既已认识神,就不要再像从前那样作律法的奴仆:
(1)从前作奴仆,是因不认识神(8节)
(2)现在既已认识神,岂可再作奴仆(9节)
(3)谨守礼仪、规条,就是作律法的奴仆(10~11节)
二、要回想得救时的情景,那是基督活在里面的明证:
1.要像保罗一样,一直没有改变(12节上)
2.加拉太信徒得救之时,待保罗如同基督耶稣(12节下~15节)
3.如今加拉太信徒待保罗竟如同仇敌:
(1)只因保罗将真理告诉他们(16节)
(2)他们中了律法主义者的离间计(17~18节)
4.愿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直到他们里面的基督成形(19~20节)
三、要作凭应许生的儿女,不要作按血气生的儿女:
1.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
(1)律法书上记载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21~22节上)
(2)一个按血气由使女生,一个凭应许由自主之妇人生(22节下~23节)
2.两个妇人预表两约:
(1)夏甲预表出于西乃山的律法之约,生子为奴(24~25节)
(2)撒拉预表应许之约──原不能生养,后凭应许生子(26~27节)
3.要作‘对’的儿子:
(1)新约的信徒是凭应许作儿女(28节)
(2)按血气生的律法主义者逼迫按灵生的(29节)
(3)使女(律法之约)和她生的要被赶出去(30节)
(4)我们是自主妇人(应许之约)的儿女(31节)
贰、逐节详解
【加四1】“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二)撒但利用各种人事物,包括世界、金钱、地位和宗教礼仪等,来奴役神的儿女;惟一能免受
【加四2】“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到他父亲豫定的时候来到。”




(二)感谢神,
【加四3】“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二)信徒应早日脱离属灵婴孩的阶段,长大成人,就能分辨好歹(来五12~14)。
(三)灵命成长的最佳途径,就是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彼前二2)。
【加四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


“为女子所生,”意即道成肉身,基督降世为人(约一14;太一25;路二6~7)。
“生在律法以下,”意即作犹太人,受律法的约束(路二21~24)。

(二)主耶稣
(三)主耶稣是真神(“
(四)主不只担当我们的罪,也替我们负律法的轭。
【加四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加四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


本节说明信徒从主所得的地位,不只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并且也是一个主观的经历;圣灵的内住,使我们享受与神亲密的生命关系。
【加四7】“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


前后各节均为‘你们’,至本节突然换为“你”字,乃为表示更加切身。
“从此以后,”指神所作之事的结果:信徒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
“靠着神为后嗣,”人得为后嗣,不是因自己的甚么,乃是凭神的应许(加三29)。人所能作的,惟有信靠神(加三9)。
【加四8】“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但,”字引出不同的对比。外邦人虽不像犹太人是在律法之下为奴,但却是在偶像虚无和无知之下为奴。

(二)我们不认识神,就会把不是神的当作神。
【加四9】“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它作奴仆呢?”


“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加拉太信徒认识神,是被神认识的结果;他们在不认识神的时候,神却拯救了他们。
保罗称律法为“那懦弱无用的小学,”因为律法在积极方面既不能使人胜罪──“懦弱”,又不能使人脱离罪──“无用”,而在引领人认识神的事上,只属于初步的阶段──“小学”。不过,律法在消极方面却能奴役人。

(二)我们的所作所为须合乎神的旨意,才算真正被神所认识。
(三)今日的信徒也常舍弃灵里的自由,宁可倒回去受宗教礼仪、规条的奴役。
【加四10】“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



(二)今日注重受难节、复活节、升天节、圣诞节等教会节日的信徒们,当小心不可重蹈犹太教的覆辙。
【加四11】“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加四12】“弟兄们,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


“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指保罗曾经为着他们,不顾犹太人的身分,学习像个外邦人的样子(林前九21)。
“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详见十三至十五节,可知加拉太信徒从前热切款待保罗,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
【加四13】“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



一个患病的福音使者来到他们当中,当然会有许多事要他们代劳,成为他们的负担,这是对他们爱心的一种试验。
【加四14】“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



“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本句的意思有二:(1)他们为爱主的缘故,以接待保罗算为接待主;(2)他们用接待主自己、并尊敬神的使者的态度来对待保罗。

(二)真正的爱心,是不凭外貌待人,只出于爱主的动机而爱人的。
(三)主仆的光景不好,并不能作为我们贪爱世界的借口。
【加四15】“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那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



“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有人认为这话表示保罗当时正患眼疾。

(二)出于肉体的爱常不能持之以恒,今日爱之,明日恨之。
【加四16】“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么?”



(二)一个忠心的主仆,不会因别人的反对而闭口不讲真理。他宁可叫自己受别人的难为,他不能委屈真理;他宁可牺牲自己,他不能牺牲真理。
【加四17】“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叫你们热心待他们。”


“离间,”意即叫加拉太人与保罗及一切信徒分离。
犹太主义者的爱里藏钩,所以不是好意。

【加四18】“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

【加四19】“我小子阿,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


“再,”字表示一个主的仆人有两种生产之苦:
(一)不顾对方的冷漠、反对,劳苦带领人,使其归信主耶稣
(二)不顾对方的无知、幼稚,劳苦栽培人,使其生命长进,直至“基督成形在你们里面,”也就是把基督作成并组织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

(二)当十字架作工在一个信徒身上,使他的旧人在行为上渐渐脱去,新人(基督)在行为上渐渐穿上,他就越过越像主了。这就是基督的生命成形在我们里面。
【加四20】“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加四2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么?”

本节的意思是说,愿意在律法的管辖之下生活的人,实在并不符合律法书上所记的事例。
本节首一个“律法”是指借着摩西所宣布的诫命。第二个“律法”是指记录这些诫命的摩西五经。犹太主义者尊崇作为诫命的律法,却漠视接受诫命的约书历史。尊崇作为诫命的律法,而看不见律法的广阔内涵──神对
【加四22】“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使女,”就是奴婢,指埃及奴婢夏甲,她的儿子名以实玛利。
“自主之妇人,”指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她的儿子名以撒。


“自主之妇人,”预表应许之约;“自主妇人生的儿子,”预表新约的信徒。
保罗用此比方来做‘律法之下为奴’与‘恩典之下自由’的对照。
【加四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凭着应许生,”指凭神所显的奇妙作为而生。
本节以两个母亲生产情形的不同,来说明她们所生儿子的本质也不相同(创十七15~21;十八9~15;廿一1~8)。律法底下的人是靠着肉体来遵行律法;而新约的信徒是凭着神的应许来享受恩典。
【加四24】“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出于西乃山,”律法是在西乃山下颁布的。
“夏甲,”代表律法之约。
“生子为奴,”凡是以遵守律法为本的人,无异自甘作律法的奴仆,丧失了自由。
【加四25】“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现在的耶路撒冷,”指当时的犹太教。
“她的儿女,”指犹太教徒和当时信奉犹太主义的基督徒。
“都是为奴的,”意即犹太教徒和犹太主义者都受律法的捆绑。

【加四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

【加四27】“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

“不怀孕、不生养的,”指生理上有缺陷,不能生育孩子的妇人。
“未曾经过产难的...没有丈夫的,”指不能生育的妇人,即使有丈夫,也如同没有丈夫一样孤寂可怜。

【加四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加四29】“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加四30】“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加四31】“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叁、灵训要义
【孩童与儿子】
一、孩童是指那在律法以下的人:
1.虽是豫定承受产业的主人,却与奴仆毫无分别(1节)
2.在神豫定的时候来到以前,服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2节)
3.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3节)
二、儿子是指那蒙救赎的人:
1.基督耶稣生在律法以下,为要救赎我们脱离律法(4~5节)
2.里面有神儿子的灵,呼叫神为阿爸、父(6节)
3.靠着神得为后嗣(7节)
【神在时候满足时的行动】
一、差遣
二、差遣圣灵,进入蒙救赎之人的心里(5~6节)
三、设立蒙救赎之人为后嗣(7节)
【信徒的福分】
一、从律法以下被赎出来(5节)
二、得着儿子的名分(5节)
三、里面有儿子的灵(6节)
四、能呼叫神为阿爸、父(6节)
五、不是奴仆,乃是儿子(7节)
六、靠着神为后嗣(7节)
【作奴仆的人】
一、作律法的奴仆(1,5节)
二、作偶像的奴仆(8节)
三、作世俗小学的奴仆(3,9节)
【认识神和不认识神的分别】
一、因不认识神,就给那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8节)
二、因认识神,就是被神所认识,可免作奴仆(9节)
【真使徒的特征】
一、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14节)
二、直言不讳,将真理告诉人(16节)
三、情愿为别人受生产之苦,使基督能成形在人心里(19节)
基督徒和犹太主义者】
一、一个是凭应许生的,一个是按着血气生的(23节)
二、一个是自主(自由)的,一个是为奴的(24~26节)
三、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属地的(25~26节)
四、前者要比后者更多(27节)
五、一个能承受产业,一个不能承受产业(3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