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阿摩司书第九章
I 异象叙述:耶和华在祭坛上(九1~6)
  异象的模式始于七章1节,至此告一段落,也算被打断。主题而言,耶和华像指挥官一样,亲自发出审判的命令。因为这五重异象是关乎审判,还需要进一步的启示吗?看到耶和华就足够了,虽然那是令人可畏的荣幸(赛六1;伯四十二5~6)。异象形式的剧变打破先前的模式: (1) 不是“主耶和华指示我”(七1、4、7,八1),而是我看见; (2) 没有阿摩司的诉求“主耶和华阿,求你赦免”(七2,七4止息),而是神击打圣殿的命令(九1); (3) 没有神后悔的保证(七3、6),而是详细形容审判的彻底(九1~4); (4) 没有神的询问“你看见什么?”(七8,八2),而是阿摩司直接的肯定,没有前言,也没有补充:我看见主(九1)。
  先前模式被打破,用来凸显异象的内容:主题是耶和华的全权,而
  视觉的异象见于九章1a节,接着就在九章1b节以
  阿摩司先前要人注意的一些意象,汇集于这个异象叙述里。审判的地点在圣所。圣所完全倒塌,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其中的敬拜礼仪误导以色列人,产生败坏的影响(参二8,四4~5,五4~5、21~26,八14),并且也应验了书中隐约所指的(五6)与明示的(七9)预言。审判的手段是地震(九1、5)与被掳(九4),这两大威胁自始至终笼罩着经文:地震(一1,二15,三14~15,六11,八8)是 (1) 耶和华显现,发出祝福或毁灭时的现象之一(参:士五4;诗十八7), (2) 造物界动荡、混乱局面又重返的警讯(参:耶四23~26), (3) 专用名词,用来形容最后审判随之而来的混乱(例:结三十八19~20;该二6、7、21;珥二10,三16)190;被掳(三11~12,四2~3,五27)是 (1) 神收回泽及大地的恩典, (2) 神带领百姓由奴役到自由的出埃及经历被颠覆, (3) 万王之王对那些没有守约的悖逆子民发出的终极咒诅。
  审判的彻底与其绝对无从逃脱(九1b~4),是阿摩司重复的主题(参一2与九3,两次都提到迦密是最难去的地方,不过还是完全在神的掌管的;二14~16,四2,“你们剩余的”;五19,六9~10,九9~10),并且在此扩增,防止任何成功逃脱的可能。从阴间到天上,从海底到迦密山巅,神审判的手掌控全局。
  审判的主权在结尾的诗节说得很清楚(九5~6)。就像书中其他诗节(四13,五8~9),这段经文也是歌颂天地间的种种大能,根本就超乎人的理解,遑论人的能力,真是无法想象。
  1. 异象叙述的简缩公式语(见上)并没有像前面三个异象叙述(七1、4,八1),使用神的名字耶和华,而仅用了 ~donay“主”这个名字,不过5~6节表达的清楚,整件事都出于耶和华的作为与话语。至于阿摩司到底看见了什么,取决于对介系词 al 的解释。它的意思可以是“临到”(LXX、AV、Wolff)、“旁边”(中译本、RSV、NEB、JB、NASB、NIV、Mays)或是“之上”(Vulg.)191。整段权柄的语气,特别是发出毁灭的命令,流露出高位与权威的含义(“君临”或“之上”)而不是旁边,不过我们完全无法确定。七章7节同样的用语“君临”或“之上”,显出作者刻意用这个字把本异象与准绳异象连接起来。在后者发出毁灭邱坛与圣所的命令,因为百姓没有合乎神的标准,在前者则付诸实行。对政治与社会腐败的攻击焦点在门(五10、15)与堡垒(六8),所以宗教焦点在于献祭的祭坛(二8,三14,四4~5,五22)。神愿意与百姓在恩典中相遇的场所,如今却成了
  神的命令击打与打碎是向谁说的?是向以赛亚书中撒拉弗那样的天上仆人说的吗(六2、6~7)?是向有能力以象征行动或者是以话语行出审判的先知说的吗?我们不能确定。这两处的祈使语气是戏剧性手法,宣告即将来临的绝境,并没有具体说到由谁执行。无论如何,修改任何一处,把神作为这两处的主词(如 Wolff、NEB、JB),似乎没有必要(如 LXX、AV、RSV、NASB、NIV)。
  圣所由上而下、由断裂的柱顶而脱落的门坎全倒塌,由此更可看出是地震,而非军事攻击。柱顶与门坎共同象征完全毁灭:从屋顶到地板无一物存留,如撒迦利亚二14描述生动的尼尼微的荒凉景象。
  最妥当的方法(一如 RSV、NASB)应该是把第二个动词译作打碎(希伯来文
bs;字面意思“切断”或“斩除”),并且以圣殿柱顶,而非人的头为其受词(后者的译法,见 JB、NIV)。最相近的圣经用法,见于“在迦萨失明”的参孙,推倒他所倚的柱子,使整个神庙分崩离析,倒在非利士人头上(士十六23~31)。阿摩司又以听觉方面的措词,清楚说到他先前对百姓的劝诫:去伯特利敬拜,而不留意先知的话语,寻求耶和华,无疑就是自取死亡的行动(五4)。
  耶和华不只是借着圣殿倒塌成就
190 B. S. Childs, loc. cit.
191 启八3似乎是借用
LXX 的措词,描述有个天使来,站在祭坛边。
i. 誓言追赶(九2~4)
  无从逃避的主题在此以具体的例子扩增,并且用了让步子句“虽然……从那里”,也可说是如假包换的举隅对比法(merisms)。这些子句点出神主权的无远弗届──阴间与天上(2节)、迦密山巅与地中海底(3节)──藉此囊括其中的一切东西。神一旦发出审判的行动,造物界没有一处可供逃避的人栖身192。
  从挖(希伯来文
htr;参:伯二十四16;结八8)一字来看,阴间(原文作 Sheol)是死人停留的地府(赛十四9~11、15~20),一般人也认为是耶和华权柄辖外之地(伯十20~22,十四13)。不过,阿摩司像诗篇作者一样(诗一三九7~11),了解得更清楚。他所面对的公义大能的神,对这造物界并不陌生;
  迦密山巅(3节)象征以色列地最巍峨之处(参一2注释
B 主
hps 是强调语气字干,意思是有系统的彻底搜寻,就像创三十一35拉班搜寻拉结偷的神像,或是创四十四12约瑟的仆人替主子搜银杯一样)他们的下落。
  海底(或是“地板”;参:民五17的 qarqa)就像阴间或天上一样,当然是人类逃不到的地方,所以说,阿摩司继续他的夸张笔法,尽其所能强调他的重点。一如约拿的故事所示,神的权柄也延及海洋,不过神在约拿书与阿摩司书,都是借用他物贯彻
  百姓被掳(4节)也找不到避难处。外国军旅是属天审判的工具,他们的刀剑按神的命令挥动(参七11注释i.

192 扼要论述五个异象叙述以及在这段经文达到最高潮,因“先知从未以如此寰宇性的笔触表达神的同在”,见 S. Terrin, The Elusive
Presence: Toward a New Biblical Theology(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78), pp.
237~241.
ii. 第三首颂赞神权柄的赞美诗(九5~6)
  此处借着颂赞耶和华的寰宇性大能,再次强调无从躲避的审判所带来的威胁。诗节重新捕捉了1~4节的主题。地的消化(描述神显现的用语,一如诗四十六6;弥一3~4)与居民的哀哭都是回顾九章1节的地震(参:鸿一5,“震动”rs 与“消化”mwg 是平行对比)。经文提及神的居所(6节),记载了
地震的
  耶和华在第6节到底建造什么,我们并不十分清楚。这天上的工程可能是一道“阶梯”(希伯来文 mala,参出二十26;王上十19~20;LXX、Vulg、AV、NEB),或“顶楼房间”(参:士三20、23~25;撒下十九1;代上二十八11读作 liyya,省略前缀的 mem,认为它是重复“天上”这个字末了的 mem;RSV、JB、NASB、NIV)。至于地上的是指什么则更难界定。希伯来文 ~gudda (字根 ~gd =绑束)意思是: (1) “捆”或“束”(参:出十二23, Vulg); (2) “绳子”或“皮带”(赛五十八6); (3) 一“队”人马(吕译;撒下二25,AV 亦如此)。此字的译法有“天花板”(NEB),拱顶(RSV、JB),“拱形圆顶”(NASB),或是“根基”(NIV),假定 ~gudda 这里的基本意思是“工程中连在一起的部分”。幸亏我们不需要确确实实看到阿摩司的设计,才能捕捉到这里的文章力道。重点是:神的同在遍及宇宙上下,我们可以绝对的倚靠神的同在,并且如这里的工程动词建造与安定所表示,我们也要永远承认神的同在。
  阿摩司在这里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要确定他在异象中目睹的审判作为,都归给耶和华。所以,他虽然在第一节只用了 ~donay,在赞美诗的首尾却都用了神的名字。“主万军之耶和华”是阿摩司书中常见的称呼“主耶和华万军之神”(三13,四13,五16、27,六8、14)的变化。
J 审判言词:筛子与刀剑(九7~10)
  这段经文开始就散发出论辩意味,可见阿摩司或是回复一宗抗议,或是预期会有人这么作。好像他的听众反对他的审判信息,因为他们自以为是神的约民,身分特殊,审判完全不适用于他们,因为他们已经被神大能的膀臂从埃及地拯救出来。此处的背景似乎与三章1~2、3~8节的相似。在第三章,百姓也谴责审判的警告,并讥笑阿摩司无权宣讲审判(参九10)。九章7~10节也一样,阿摩司以强烈的辩论问题形式,回复他们的反对意见,然后继续以审判的宣告炮轰(8~10节),最后引述以色列自己的话,就是他们愚昧地否认神会降灾给他们(10节)。
  7. 一如五章25~26节,耶和华亲自将刺痛的问题抛给
  更令人刺痛的是第二个问题,迫使百姓承认,是神让以色列人的异邦世仇非利士人或叙利亚人(或亚兰人)迁徙移动。迦斐托被指认为是克里特岛,令人想起爱琴海与地中海地区到巴勒斯坦(Palestine)──该名字就是非利士(Philistine)人辉煌历史的遗物194──沿岸的海滨民族的移动。关于吉珥,见一章5节注释 A 大
  8. 耶和华再次(参4节)将谴责的眼神贯注于以色列,不仅把以色列归类于邻邦,更直截了当地称他们是有罪的国;统治阶层(参七13)摧毁了神的律法,错失了公正与公义的目标(参希伯来文 ht~ 字面意思,即如新译:箴十九2的“失足”)。这里的审判宣告与第7节“我岂不是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形成尖锐对比,后者也与“我必将这国从地上灭绝”成对句。百姓没有活出神拯救他们出埃及的意义,结局当然是尽失拯救的恩赐:土地与政权。
  在这节经文的解释上,我们一定要分清楚下列: (1) 以色列的政体存在,以耶罗波安家为代表(参七9、11、13,“王的圣所”与“王的宫殿”是可以互为解释的词语),在此被形容为有罪的国; (2) 以色列的社会,其个人与家庭,源自雅各,在此被称为雅各家。政治结构将被推翻,连残迹也被消灭(参:王上十三34,以类似的话提及耶罗波安一世的灭亡)。有些以色列个人生还,在此以五章14~15节般的恩慈劝勉,对他们发出应许,并且也有本卷结语一样的救恩应许的期盼。至于结局是毁灭还是生还,见于第10节:“罪人……必死”。指北国以色列为有罪的国,指南国犹大为雅各家,都是要带出阿摩司书他处所不见的分界,同时也要以雅各的名字来混淆阿摩司的听众(参六8,八7,雅各很明显是指北国)。
  9~10. 耶和华再次被形容为司令官(参六11,九1)。
  筛选的意象是农业的,其解释在于我们对打谷知道多少。筛子一字在旧约仅出现于此处,一定是用来把谷粒从搀杂在一起的废物(石子、树枝等)中分出来的工具。筛子有很大的网,所以农夫可以把有用的谷粒筛到罐子或袋子里,同时把没有用的东西留在网上(参:便西拉智训二十七4)。中文译本里的“一粒”,RSV 译为石子(参:撒下十七13),而非指谷粒,代表的是以色列家有罪的领袖,没有一人能逃得过神的审判筛子。至于是否是指有些好谷粒可能会留下来,只能从该喻象,以及其位置──第8节“不……灭绝净尽”之后──推论出来。不过,焦点不在于生还者,而在于被谴责的人,以及用来审判(参七9、11、17,九1、4)他们的刀(居希伯来经文第10节首)。
  他们的罪(第10节的罪人应该与第8节有罪的国连在一起,视为相呼应的字)因为他们的安逸更罪加一等,这是先前讨论过的主题(五18~27,六1~14)。就像他们以后弥迦时代(三5)或耶利米时代(六13~15,七4,二十三17,最后一句与阿摩司在审判宣告的结语相似)的犹大国人一样,阿摩司时代的以色列人觉得自己会免受灾难,同时想堵住宣告灾难的先知的口。还有比蔑视神的话、并声称自己不必负责任,更合理的审判根据、更明确的离经叛道的证据吗?在这种罪恶蔚然成风的地方,就必见死亡的下场,这是圣经信仰自始所体认的(参:创二17)。
193 见 D. A. Hubbard, 'Ethiopia', IBD,
I, p. 484.
194 有关非利士人,见 K. A. Kitchen 在 Peoples of the Old Testament Times 的专文,ed. D. J. Wiseman(1973), pp. 53~78.
195 W. Vogels, VT 22, 1972, pp. 223~239认为摩九7是在呼吁以色列人重新守约,成为神的特别子女,并宣告神的主权掌管万国的命运。
Ⅶ 最后两则救恩应许(九11~15)
  从10~11节,可说是全书最突然、出人意表的转折。审判的刀剑转变为重建的工具。阿摩司所警告的黑暗日子(五18~20)被光明日子取代。关键在于时机,来理解充满了毁灭下场的书卷,何以能够以如此光明的盼望收尾。末世性公式语“到那日”(11节)以及“看哪,日子将到”(13节)的意思一定是“到那日,审判执行完毕”或是“属天审判作成公义的工作之后,日子将到”。不然,最后两则神谕(11~12节,描述联合大卫王国的复兴;13~15节描述前所未见的丰饶与牢不可破的安定),会把阿摩司说的很多话打折扣。
  理解这段结尾的第二关键,当然在于盟约。神一开始拣选以色列
  或许,阿摩司的中心点并不在于我们通常所指的第四或第五章,而是九章11~15节的应许;该处再次确定耶和华的不变,而以色列的未来也因此稳固。从七章2、5节的代求意义来看,先前认为是颇令人尴尬的曲解,其实正是阿摩司的宣扬(kerygma)核心196。
  理解这两则救恩应许的第三个关键是:它们与阿摩司先前所说的话,有什么延续与对比的关系。刻意仔细地利用书中的主题与用语,是前面的延续;应许的语气从消极到积极,则是与前面成为对比,总结于九章14节:“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掳的归回。”如果阿摩司书大部分都以悲剧的笔触描述以色列的下场,以及以色列的身分从盟约的最爱变为蒙羞的放逐者,结尾却应许说“这逆转的局面会得扭转”,也可称之为“悲惨的逆转得到医治的扭转”197。
  这再次得扭转的情景,部分是借着采用呼应前面的篇章表达出来。第一,末世性公式语到那日(11节;参二16,八3、9、13)与看哪,日子将到(13节;参八11),引出救恩应许,而不是审判宣告,好像耶和华在说:“有关未来,我还没完全告诉你们;绝望之上还有盼望呢”。第二,此处也重拾跌落(希伯来文 npl)与站起(qwm)或升起(希伯来文 hqym)的主题,并且完全颠覆过来:“跌倒不得再起……”(五2)与“都必仆倒,永不再起来”(八14),可说是一针见血道出以色列的下场;但是“我必建立大卫倒塌的帐幕”(11节)。第三,巴珊的母牛从城垣的破口间(四3)被拉走掳到异地,但是在未来的情景,我们却看到耶和华堆砌石头(希伯来文 gdr)堵住破口(希伯来文 prasim;11节)。第四,以东的凶残怒气在审判列国的言词里描述得栩栩如生(一11~12),此处又特别提及以东,作为最好的例子,说明神的主权甚至涵盖那些先前为敌的国家(12节)。卷首描述的列邦罪行,在卷尾完全被平息。第五,甚至我民以色列(14节)一词也与先前的语气不同。该词先前是在异象叙述以及与亚玛谢的冲突的文意脉络(七8、15,八3;参九10“我民”)中出现。尖锐、愤怒的审判声音被神守约信实引发的更新喜乐所淹没。第六,重建城市、住在其中,并种植葡萄、喝所出的酒这些应许(14节),是刻意的扭转五章11节的警告,而提及果园令人想起四章9节的责备话语“我以旱风霉烂攻击你们的园子……你们仍不归向我”。最后,将以色列根植于本地的承诺(15节)与书中不时出现的被掳的预先警告相对(三11,四2~3,五5、27,六14,七11、17,九4),尤其是九章8节一清二楚的威胁:“必将这(有罪的)国从地上灭绝”(RSV;希伯来文介系词 meal,从……之上,以及名词 ~dama,“地”,在两节经文中都出现)。
  除了主题与动词的前后连接证据,也可以从冯拉德(G. von Rad)阐述的先知事工的性质来论证,那就是先知“专心一志于明确的圣仪传统”,并且传讲这些传统“与他们时代有关联性”,那么犹大人阿摩司在这作结尾的神谕中提及大卫与弥赛亚也就不足为奇了198。令人惊奇的是,阿摩司信息的南国色彩竟是如此之少。
  把这些因素一起来看,众多注释家(例:Amsler、Coote、Cripps、Delcor、Mays、Robinson、Wolff)将九章11~15节置于被掳或被掳后。另有学者像韩莫山(Hammershaimb pp. 135~88),考勒(Kohler)、瑞文罗(Reventlow)、赛林(Sellin)因为阿摩司的犹大背景,也因为先知知道神有恩典与怜悯或是礼仪的祝福与咒诅,因此在审判后有复兴的盼望,所以主张这段经文大部分是出于阿摩司亲笔。在这些纷纭的意见,并没有简单的折衷看法。但是看到何西阿、以赛亚、弥迦与耶利米都在自己的事工中看到了审判之余还有盼望,所以没什么理由认为阿摩司不该有这种看法(Hammershaimb, p. 137)。
196 W. Brueggeman, 'Amos' Intercessory Formula', VT, 19, 1969,
p. 399. Brueggeman 的用词令人想起威尔浩生的名言。他说这些经文只有“温馨的芬芳,没有血腥的铁掌。”由 Wolff, p. 532引用。
197 W. Brueggemann, The Land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77), p. 133.
198 G.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I, p. 138.
A 救恩应许:恢复大卫领土(九11~12)
  到那日,在阿摩司书他处意味着审判尚未来临(二16,八3、9、13)。这个用词所扮演的角色并不是连接此处的更新与先前的神谕(8、9~10节),而是让听者举目眺望遥远不十分清楚的未来。大卫的帐幕有几种不同的解释法: (1) 犹大的大卫王朝毁(倒塌)于巴比伦手中。这种解释法要把日期算为主前五八六年(Robinson, p. 107); (2) 大卫王朝的影响力,因为王国在罗波安手里分裂所以式微已有几世纪之久(Hammershaimb, p. 138); (3) 帐幕指耶路撒冷城,是模仿以赛亚书(一8)形容犹大的荒凉好像“葡萄园的草棚、瓜田的茅屋”(Wolff, p. 353); (4) 重回王国时期以前,像古时一样(参:弥七14、20),也就是大卫收服耶路撒冷之前,替农夫伸张的时候(Coote, p. 123)。前两种解释对帐幕的了解要大费周章,因为大卫王朝通常被称为“大卫之家”(参撒下七11)。第三种解释端赖于字面解读破口与破坏的描述,可是这种描述用在像帐幕或茅屋一样弱不经风的建筑实在奇怪;而且,以赛亚书中的类似经文也没什么帮助,因为该处的前置词是“地区”(~dama,而非中译本的“城”199。
  第四种解释则饶有兴味。帐幕可能是简朴与倚靠神的象征,回归旷野生活就像住棚节(棚或作幕)的含义一样(利二十三42;尼八16)。这是个农业用语,而非都会用语,描述用柱子与棕榈枝搭成的暂时栖息处。农夫在田间工作会用这些地方遮遮日头。阿摩司对这种亭子一定很熟悉。取帐幕而舍“家”来形容重建大卫的黄金时代,可能是顾虑到王宫(或是坚垒)以及华屋在阿摩司书中有负面的意思(参一4,三11、15,五11,六11)。弥赛亚时代──阿摩司虽然没有用这个名词,他的措词却指向那时代──不需要借着城堡来展现财富,或是免于敌人侵扰,而是单单信靠全权之神,就像扫罗以前的大卫,攻击歌利亚所具有的信靠心(参:赛十一;耶二十三5~6)。第13节描述大地(特别是山区)的丰饶与欢悦,更加强了帐幕这个字的农业与乡村色彩。圣经中与此最接近的一段话出于阿摩司的同胞(或是坚垒),本身可能也是农夫的弥迦。他说大卫的城伯利恒是新领袖的源地,而这位领袖将要“以耶和华的大能”牧养
  如果这种解释最接近原意,那么破口与破坏就应该视为象征手法,形容大卫的后裔没有发挥他们的主要责任,就是行公平与公义(参:诗七十二1~2),所以他们的根基也垮了。只有当这些被南北二国严重忽略的职责,靠着神的力量重新恢复(参:赛十一4~5;耶二十三5;结三十四16)──注意是神在建立、修造国度才能扩及昔日的疆界(12节;诗七十二8~11)──他们盼望的亨通昌盛也才能临到(13~14节;参:诗七十二3~4)。
  神的复兴目的(希伯来文 lmaan;使)以寰宇性的措词叙述,涵盖了以东与所有称为神名下的国家(12节)。我们在此看到以正面手法表达耶和华的主权;相较之下,一章3节~二章3节的审判言词论到相同的国家,却是负面手法。得,虽然隐含军事征服的意思(参:摩二10;创十五7~8;民十三30;申一8、21、39;书十八13;士十一21~23;赛六十五9),却看不出是藉什么方法,只知道一切都是神的作为。以色列人听见大卫的统一王朝复兴、统治邻邦的应许,就算有什么得意洋洋的心态,但是想起就在几节前,耶和华所发出的问题令他们卑微(九7),就骄逞不起来了。
  以东所剩余的(12节),应该与非利士人所剩余的(一8)比照,意谓“以东的所有人”、“以东的最后一个人”。如此解释,这个词组不一定是意指尼布甲尼撒王在六世纪入侵后的荒凉光景。这里特别提及以东,不仅呼应以东在卷首言词中的显著(一6、9、11,二1),并且也联系于提及雅各的经文(特别是七2、5)。雅各的双胞胎哥哥以扫,以东人尊为闻名的祖先(创二十五30,三十六1)。信守盟约是耶和华的属性,所以包括出色的大卫在内的雅各后裔,将来要掌管以扫的后裔。双生子中年幼、较小、较弱的却比老大得到更突出的地位,都是因为神恒久不变的约(参:玛一2~5;俄15~21)200。
  所有……的国一词(12节),我们应该以多少字面意思来看呢?我们可以把国家名单限定于大卫版图上的众国(Mays),或是扩增、把“耶和华将来全球性的统治权”也算在内(Wolff, p. 353;参:玛一11)。这里的文意脉络是指古实、非利士、亚兰、以东(7、12节),还有这里的祝福与一章3节~二章3节的严厉相映照,都支持范围狭窄的解释。称为我名下的,字面意思是“称(呼求)我名的”。这里隐约表达出一种特别的关系,关系的对象也可说呼之欲出:以赛亚书四1中紧抓住丈夫的慌乱妇人;耶利米书十五16中先知与神的个人关系;申命记二十八10中以色列与耶和华的渊源;撒母耳记下六2中耶和华对约柜的拥有权;列王纪上八43中对圣殿的拥有权;耶利米书二十五29中对耶路撒冷的拥有权。最后几个例子表明这种关系是讲到从属关系。拥有权或宗主权在约押对大卫的警言中说得更清楚。如果是由将领,而非国王本身攻占拉巴,百姓会认为该城是约押的,而不是大卫的201。
  结尾的神谕公式语在旧约里独树一格,并且附加听来像赞美诗的片段扩增内容:此乃行这事的耶和华说的〔参:玛四3(希伯来文圣经三21)有最相近的例子〕。决定作者是谁,文章的独特性是两面论证。如果这个子句于整本圣经只出现这一次,又怎能以此赞成或反对阿摩司为作者呢202?阿摩司在全书多处使用分词来形容或发言,不论是关于耶和华的赞美诗节,或是论及以色列的祸言以及其他言词,应该使得我们不速加评断,否定这个子句是出于他的手笔。一卷书持续责备以色列愚昧自满,而且不信靠耶和华,反倒信赖武力或财富(参六1~14),在卷尾语气坚定地提醒百姓:将来若想重拾大卫时代的辉煌,必须要靠神的作为,而且是单单靠
  第一则救恩应许(11~12节)的重要,并没有逃过新约作者的眼目。路加赞扬雅各引述这段话,作为主要证据,终结了教会中犹太人与外邦人就割礼与守律法引起的争论(徒十五16~18)。雅各是根据七十士译本,而不是希伯来文圣经论证,因为希腊文版本将以东所剩余的读作“剩余的人”(~adam 取代 ~dom),作为“寻求主”(取代阿摩司书的得;希伯来文 drs 取代 yrs)一句的主词。不论希伯来文圣经是否含有普世性的意味,七十士译本将这句话发扬光大,为使徒行传引用,在极其关键时刻,发挥了稳定与普世化的作用,让教会对外邦信徒门户大开。如韩晨(Haenchen)所说,路加认为:是耶稣基督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203。
199 H. N. Richardson, JBL, 1973, pp. 375~381,想要证明 skt 不要译为“帐幕”,而要译为“疏割”(skwt),一座位于外约但的城(书十三27;士八5;诗六十6,一○八7),就大卫的军事雄心而言,是座举足轻重的城。参:撒下十一11;王上二十12,Y. Yadin 与其他学者把 skwt 读为“疏割”城,而非“帐幕”。
200 W. Brueggemann, 'Amos' Intercessory Formula', VT, 19,
1969, p. 399.
201 P. K. McCarter, Jr., II Samuel, AB(1984), p. 312.
202 Wolff(p. 353)提到,这个子句与九章15节的结尾子句并不见于他处,因此主张是“晚期的编辑手笔”,部分原因就是它们的独特。不过若是这种公式语并不见于后期著作,Wolff 的论点就只沦为个人意见而已。
203 E. Haenche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A Commentary(E. T.,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1), p. 448.
B 救恩应许:丰荣重返(九13~15)
  阿摩司书近结论之际,盼望的光束也就变得更明亮。末世性公式语引介了农产丰饶的情景,会令当时的听者垂涎三尺。他们就像今天很多第三世界的农夫一样,完全倚赖每一季规律的收成。当时的库藏系统很原始、可耕地有限、水的供应不稳。种田的人可说是花尽一切心力,只是为了生存,因此,遑论能够为没雨的时候存些额外粮食。所以说,这里的预言恐怕最受百姓欢迎了。预言以夸张笔法营造出的未来不仅是化悲为喜的未来,或是如第11~12节所应许的重回往日盛景,而更是晋身迈入前所未经历的生命方式。
  13. 地的出产是如此丰盈,那些在地里做各样工的人都上气不接下气,难以赶上步骤。耕种的与收割的分别出力:一个在十、十一月的秋雨后开始工作,一个是在三四月的春雨后。但是在这里,他们却碰在一起,因为谷物太丰富,地里也一直不停地生长。踹葡萄也类似,是夏季种葡萄之后,九月要做的工作,而十一或十二月的预定工作是在犁沟间“拉”或“拖”种子(撒种;希伯来文 msk 是“曳”;名词 mesek 在诗一二六6的意思似乎是撒的“种子列”,BDB, p. 604;不过 KB, p. 575读为“种子床”)。
  经文又描述山或是山区滴满酒,更显出土地肥沃得令人不可思议。不仅是谷地或低地用来种葡萄,那些偏远、陡峭、不容易去的地区也适于耕种,葡萄也如波浪般垂曳下来。耶和华溶化(新译;希伯来文 mwg)地的能力(九5)于此发挥,是要以血红的葡萄汁“消化”(流;希伯来文 htmwgg)小山。
  这里虽然没有提到水,却是整个景象的关键。只有水源丰足,农作物在那些难以开垦的地方,才能长得快并且丰收。先知书相对应的丰饶情景──以西结的河流(四十七12);约珥的泉源(三18;希伯来文圣经四18)──表达得很清楚。对于缺水造成的破坏(四6~8,八13)以及对于神供应水的大能(五8,九6),阿摩司先前讲得够多了。
  14. 有关恢复故业(吕译),见约珥书三1注释 C 
  15. 阿摩司在书中常用来警告的被掳(四2~3,五5、27,七11、17)状况不仅得以逆转,未来的威胁也消除了。栽与拔延续了13~14节的农业性用语,但是寓意于人,也就是那些在他处被称为神的葡萄树的人(诗八十;赛五,二十七)。阿摩司仅于此处提到了耶利米经历呼召异象后常出现的主题(一10,二十四6,三十一28,四十二10)。栽的寓意是恒久与多产,亦即安定与顺服之意,这在以赛亚呼吁人遵行公平与公义的葡萄园之歌,表达得很清楚(五7)。审判之前,以色列生命中的严重致命缺失(摩五7、24,六12),却预期在属天的新栽培中得到补足。
  我所赐给他们的地,提醒百姓,神在他们历史中的应许与作为是持续不断的。阿摩司就以此恩典作为对以色列人的第一项指控:他们不仅破坏神的律法,并且是身在奇妙无比的恩典中这么做的(二9~11)。然而,那恩典超越了审判,将以色列的过去与未来牵系在一起,像古时一样(九11)就有这种意思。这恩典的核心就是赐给以色列人的地,就是他们的家、身分的徽记,或是躲避那些不敬畏主的邦国攻击或并吞时的避难所。我们再次看到卷首与卷尾的对比。在一章3节~二章3节的审判言词里,地中海沿岸诸国燃烧着侵略的火焰──大马色攻打基列(一3)、迦萨掳获人卖给以东(一6)、推罗也如法炮制(一9)、以东手中握剑追赶以色列(与犹大)(一11)、亚扪攻占基列,牺牲无辜的妇女与未出生的婴儿性命(一13)、摩押冒犯了以东王的尸体(二1)。这些行为直接或间接威胁到神子民的安危。结尾经节描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是个耶和华守约施恩典的世界,是
  阿摩司书以这名字作结束,再适当不过了。收尾的传信者公式语“耶和华说的”〔参一5、8(主耶和华)、15,二1,五17、27,七3、6(主耶和华)〕再重复一次,为要支持先知受神差派向百姓传信的角色(一1,二11~12,三7~8,七14~15)。这公式语不只是重复,同时也扩增为独特的用语:“耶和华你的神说的”。盟约关系作为压轴,并且呼应第14节的我民。“你的神”与“我民”两个词在一起,形成了神履行新的承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