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十九章
拜访所多玛(十九1~29)
  这段故事的进展中,有两个主题恰与亚伯拉罕和应许成对照──一为罗得,那没有客旅精神的义人,另一则为所多玛,这城是世界的应许、无安全感(十四章)及腐败的实例;现在这两个主题已经进入尾声。作者以神来之笔写道,亚伯拉罕──他的寿命将远超这些自私自利者──站在他代祷的地方(27节),默默地见证这个大毁灭,就是他曾努力想挽回的悲剧。本段也是审判的两方面最佳的研究素材:一是突然的毁灭,如这些城市消失于硫磺与火之中;另一则是逐渐的崩溃,如罗得和他的家庭,至终落到分崩离析的地步,甚至在救他们的人手中,还不免分散。
  1. 两个天使显然与上主本身有别:见13节,及十八1的注释拜
  2、3. 罗得在3节上的警戒之心,显示他很了解所多玛;当晚的事件是个实例。无酵饼很快便可作好,表示这不像十八章(参出十二39)是顿悠闲的筵席;这里已经透露出匆促的意味,以下则愈来愈紧凑,直到最高潮。
  4、5. 在如此早的阶段,圣经就已将男与男交合列为罪大恶极。律法后来将它判定为当处死的罪,与乱伦和与兽淫合并列(利十八22,二十13),新约对它也同表震惊(罗一26、27;林前六9;提前一10)。
  有人企图重新解释这故事,详见“增注:所多玛的罪增
  6~8. 一项美德会因运用过度,而成了一顶罪,这里便是明显的例子。罗得敢挺身出去向群众说话,证明了他的热诚,士师记十九24类似的提议,显出了同样的价值观。由此可见,任何一个时代,人的传统都可能是大有缺失的指南。
  9~11. 罗得虽尽力而为,却几乎将他的女儿推入火坑,又惹恼了同城的人,最后还需要他原想保护的人伸出援手。天使的来访粉碎了那不安的和平,他已在其中生活得太久了。昏迷是个很少见的字,或许指一种因强光而目眩的状况229,好像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一般。同一个字在列王纪下六18又出现,也是在有天使的情况下。
  12~14. 在神的眼中,家的合一性(参七1,九1,十七9,十八19)以及家中成员有自由抗拒,在此都生动地呈现出来。罗得无法说服他未来的女婿230,无疑反映出他自己的个性,但也同样反映出他们的性格。所多玛的群众听不进任何呼吁(9节);罗得最亲近的同伴没有一个肯接受警告。这就是那城的气氛,即使深夜最紧急的造访,没有人会留意。其中的声音(13节,RSV)见十八20的注释
  15~23. 这最后一分钟的挣扎,极有力地表明了“现今这邪恶世代”强大的控制力,甚至对那些爱它却又良心不安的人,它的威力亦不稍减。“要回想罗得的妻子”(路十七32),这一警语让我们知道,我们自己也有可能像罗得一样,迟疑不前、推托闪避,在被拖到安全地方之时,还以甜言蜜语获得对方最后的让步。连硫磺也无法使他成为客旅:若日子要过下去,他必须再有他小小的所多玛才成(20下)。
  与此相对的,是神恒忍的怜悯,
  24~26. 造成此次毁灭的自然成分(参十四3、10的注释列王之
  27~29. 亚伯拉罕清早起身,来到可
229 参 Speiser,前所引之处;也参 JCS, VI, 1952,
pp.81ff。
230 RSV 在14节将此分词译为“将要婚娶者”显然是对的。
尾声:罗得和他的女儿(十九30~38)
  罗得对琐珥的态度,正是由不安而生恐惧的典型例子。是惧怕令他往那里去(19节以下),也是惧怕令他离开。惧怕曾叫他漠视神的呼召,现在又不顾
  罗得的洞(30节),成为他从前屋子(3节)的凄惨续集,那时他使他叔父的帐棚显得何其逊色;与十三5以下旺盛的人口相较,现在的三人行又何等可悲。他选择了开创自己的事业,结果却连自己的身体都保不住。他的后代,摩押与亚扪(37以下),后来在以色列的历史中带来最糟糕的肉体引诱(民二十五章,巴力
增注:所多玛的罪
  有一本相当有影响力的书,同性恋与西方基督教传统(Homosexuality
and the Western Christian Tradition,Longmans,1955),作者拜利(D. Sherwin Bailey)否认创世记十九5与士师记十九22的动词“认识”(know),有性交的含意。他否定的依据为:(a)统计数字(在旧约中“认识”一字只有十五次指性交,相对而言,其原意“认识”则有九百次之多);(b)心理学(他观察,性交要成为一种个别的认识,“惟赖性别的不同,以及其互补功能,不是只靠所谓的身体性经验”)231;(c)推测(既然罗得与士师记十九章的屋主都是 gerim,寄居者,“罗得……竟接纳……两位‘陌生人’……而他们的背景似乎尚待查证……这种作法岂非已经超过一位 ger 的权利?”)232。
  依照这个看法,罗得的抗议,乃是反对那些人不够好客,还要查证背景。所多玛普遍的邪恶(结十六49形容为“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233透过这次“无法无天的骚动……以及……不善待客旅的粗野”234,已经足够向天使证明了。
  对这个看法,我们可以如此回答:(a)统计数字不能取代上下文的证据(否则一个字的稀有意义永远不可能成立),而在这两段经文中,对于“认识”客旅的要求,是以一项提议来回复,其中同一个字“认识”,用法为指性交(创十九8;士十九25)。甚至撇开这用辞的相连不谈,单就内容而言,若是居民只要求查证资历,罗得却提供女儿,未免上下太不连贯。(b)心理学可以解释“认识”怎么会得到这一次要的意义,但是在事实上,这个字的用法很有弹性。没有人会解释说,士师记十九25,基比亚人是从增进个人关系的角度,来“认识”他们的受害者;但是该处所用的字正是“认识”。(c)推测在此颇有特别请愿的意味,因为它以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骚动……不善待客旅”),取代一个严重的理由,来说明天使的决定。此外,犹太书7节亦足以驳斥此说,只是拜利博士不肯接受,指称这宣告属于后期的解释。
  对这一点需作如此详尽的说明,因为拜利博士所制造的怀疑已遍及各处,但他所举出的理由却鲜为人知。我们可以说,这些理由没有一个经得起仔细的分析。
231 前所引之处,p.3。
232 同上,p.4。
233 但请注意下一节的高潮:“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
234 同上,p.5。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