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廿九章
E 致书被掳之民(二十九1~32)
  根据五十二28,公元前五九七年共有3,023名犹大人被掳往巴比伦,其中包括约雅斤和其全家,以及一些祭司和先知。在耶路撒冷的耶利米得知,有些被掳的假先知就像哈拿尼雅一样,预言巴比伦势力会迅速瓦解,而被掳的人则可归回故土。耶利米仍一本其务实的作风,认为他责无旁贷,必须警告被掳的同胞切勿继续自欺,于是在公元前五九四年致书被掳之民。
  1~3. 马索拉经文的剩下的长老(1节),在七十士译本仅作长老(和合:生存的长老)。此处 yeter 的意义不甚明确,可能指“显著的”、“主要的”。在此情况之下,我们不必假设可能有若干长老因造反已在巴比伦被杀。被掳的都是长老、祭司和先知,而这三类人也代表了全体被掳之民。以利亚萨和基玛利负责带信。巴比伦显然并不拦截这一类的联络,而且并无证据证明“巴比伦人以粗暴对待被掳者”之说法。以利亚萨可能就是亚希甘的兄弟,后者曾在耶利米危难时挺身相助(二十六24)。至于基玛利则绝不可和书记沙番的儿子基玛利雅混为一谈(三十六10~12、25),基玛利的父亲名叫希勒家,后者显然除此之外,并不为人所知。拉吉出土的信件中(瓦片文 I)提到“希西亚(Hissilyahu)的儿子基玛利”(大约公元前589年),63
此人亦须和其他二者有所区分。显然,这个名字在当时并不罕见。
  这封信以劝勉开始(4~9节),敦促被掳之民尽量在该地安居,并且不论多久,都要顺服地等候神的拯救。之后,耶利米便叙述四批人的命运:已经被掳的人(10~14节)、即将被掳的人(15~19节)、在巴比伦的假先知(20~23节)以及给示玛雅的信息(24~32节)。
  4~9. 被掳之民对这封信的反应可想而知。当时他们多定居在卡巴尔(Kabar)运河边的尼波(Nippur)附近。年代约在公元前四四三~四二四年的两片楔形文字泥版,提到一条流经尼波,名叫 naru kabari 的渠道,但是被掳者居住的实际地点,仍无法确知。被掳之民在绝望之余,可能早已寻求他们中间的先知来说梦(参:马索拉经文8节的使役词),但耶利米警告他们切勿听从这些事情。
  10~20. 14节的大半和16~20节均不见于七十士译本。16~20节可能是二十四1~10的重复误写,但错置的原因何在,则不得而知。在巴比伦的假先知仍不明白神对于犹大的旨意,他们和公元前五九七年之前一样,仍在欺哄百姓。15~19节急切地呼求被掳的人勿再自欺。在耶路撒冷的百姓既无法从第一次被掳记取教训,必将遭到杀戮。
  21~23. 亚哈和西底家是公元前五九七年被掳的两个假先知,此二人除此之外生平不详。赌咒(22节)在马索拉经文作 qlalah,是针对亚哈的父亲哥赖雅,Qolayah,和在火中烧,希伯来文 qalah 的文字游戏。有关这种火烧的刑罚,参但以理书三20。这种暴行仅实施于新巴比伦时代(公元前612~539年)。在波斯统治时,采用的是别的刑罚(参:但六16),因为波斯人认为火是神圣的。
  24~25. 第24~32节的经文有些紊乱,七十士译本和一些其他译本省略了马索拉经文的部分内容。这些经文显然在叙述示玛雅的反应。此人是公元前五九七年被掳的先知,他向耶路撒冷当局抗议耶利米的来信,并要求责罚耶利米。在听到祭司西番雅告知这些控诉后,耶利米立即宣告示玛雅及他全家的惩罚。尼希兰(24节)可能是家族的姓氏,但仅见于此处。若说此字衍生自 halam,“作梦”(亦即“说梦者”,“占卜者”),似乎不太可能,因为该字并未见于他处。信(25节;此处作复数)在七十士译本作“你寄一封信给西番雅”,但复数形也可以指仅仅一次的联络(参:王下十九14)。
  26~28. 这几节是示玛雅来信的内容,信一开始便提到神立西番雅代替耶何耶大为祭司。西番雅仅仅将信的内容传达给耶利米,却对示玛雅的惩处要求置之不理。官长(26节)在马索拉经文作复数形 pqidim,其他译本作单数形 paqid。也许复数形旨在象征该职位之重要。此一经节可译为:……耶和华殿中的官长,好将一切狂妄自称为先知的人,用枷锁锁住。锁是在囚犯上了枷之后,用来固定头部位置的(参二十2)。即使经过了这一切的事,耶利米仍旧被别人视为疯狂。
  29~32. 西番雅显然认为,耶利米对被掳之民的劝告言之有理。耶利米谴责那些导致同胞被掳的恶行,亦使西番雅殊为欣赏。示玛雅必被剥夺最终的福乐,就是忠心的余民将归回犹太地,原本他和他的后裔都可享有此福分。
63 见 D. W. Thomas (ed.), Documents from Old Testament Times, p. 213.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