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篇第一百卅七篇
第一三七篇 在巴比伦的河边
  本诗不需要藉标题说明出处,内文已宣布是巴比伦被掳时期的作品。每一行诗句皆痛苦犹新,而一段接一段,程度愈来愈深,最后则为令人震惊的高潮。这一个呼声与旧约其他部分的关系,以及与新约教导的关系,在导论,36~44页曾讨论到。
悲凄(一三七1~3)
  这一幕是亲身经历之人的感受,写来生动异常。巴比伦的河包括一系列运河,通过大平原,对住惯犹大地,见惯丘陵山谷之人而言,这景观十分陌生。至于琴与唱歌的命令,在尼尼微城西拿基立(位于亚述境内)之宫中,找到一幅图,所画的情景与此相当类似:三个战犯在弹琴,旁边跟着走的是一名武装士兵586。
  苦待我们的人(3节,和合:掳掠我们的),这字只出现过这一次,但很可能是这个意思;此译法比其他的建议或修改的看法更好。
抗命(一三七4~6)
  第2节的动作,已经暗示其决心,不愿意让锡安的歌,和其声望受到嘲笑。第4节的问题:我们怎么(和合:怎能)……唱耶和华的歌呢?很可能带出失败主义的回答,否定了以色列的希望。然而,第5、6节显示,这乃是由赤胆忠心者所提出的,周围的灾难只能使他的心意更显坚定。
咒诅(一三七7~9)
  这一段首先令人注意的,是其法庭的背景,由记念这仇一语可以看出,这种语气“起源于古代以色列的法律用词中”587。第7节将控告以东的证据放在神──审判者──面前(这种咒诅的事实,在俄10~14节
  当时发生的事件,由第9节可以看出,那正是你待我们(8c节)之事的反照。“拿……婴孩摔在盘石上”,是在外邦得胜后常有的作法,很多证据可以证实590,巴比伦在攻陷耶路撒冷后,更是毫无自我约束的心态(王下二十五7;哀五11、12)。若要问,行这恶的人当得什么报应?冷静的答复应当是“按他们加给别人痛苦的程度来回报”,姑不论实际上应对他们怎么作,或由谁来执行等问题。至于这类问题,新约的答复是,至终是神“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并且清楚说明,神的忿怒只会临到“刚硬不悔改的心”(罗二5、6)。
  我们感觉,倘若这位诗人情绪平稳下来,他或许会说这类的话。可是此处并非如此,这篇诗是他在情绪白热化时所写的。对于这样的经文,我们建议读者可有以下三种反应。第一,从其中过滤出真正的要点,正如神向约伯和耶利米所行的591。第二,去感觉其强度。这样鲜血淋漓的伤口放在我们面前,不容许我们以平滑的答案回复残酷的事实。若企图将本篇的见证从旧约中删除,就会伤及它启示的价值,因从本篇可以透视人的内心,以及为何需要十字架才能完成我们的救恩。第三,我们的回应也是承认,经过十字架之后,我们的呼召是为和好来祈祷,而非求神来审判。这方面,导论,42~43页有较详尽的讨论。
  因此,本诗在圣经中的地位,好像一篇热血沸腾的抗议,让人无法忽视或压抑;它不单抗议某种特殊的残暴行为,而是抗议所有软化人类罪恶的看法,无论是在应得的审判方面,或是罪的后遗症方面;而还有一点很重要,它指出:要让仇恨、苦毒平息,神和人必须付出什么代价。
586 见 M. A. Beek, Atlas of
Mesopotamia(Nelson, 1962),插图219。
587 B. S. Childs, Memory and Tradition in lsrael (SCM Press, 1962), p.32.
588 参此处的“报复”与希伯来经文的申命记七10,三十二35;以赛亚书六十五6。
589 在 RSV 中,这里和耶利米书五十一56相关的字,分别译为:灭亡者/毁灭者(√sdd);报复(单数动词)/报应(√slm);完成/施报(√gml)。但在此必须补充,这里“灭亡者”应读成被动语:参 RV,“那 将被毁灭的”。
590 见列王纪下八12;以赛亚书十三16;何西阿书十14,十三16;那鸿书三10。近代的例子,参
S. S. Stubaf. Haller 所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在 Bromberg 所用的办法,即:“抓起犹太孩子的脚,把脑袋朝墙上摔……”(副本译于 P. Joffroy 的书, A Spy for God (Collins,
1971),292页。参,同书,163页)。
591 见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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