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约伯记第廿三章
约伯
惟愿我能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
根据本注释书所采取的观念,廿三章多少给我们见到约伯在下一篇言论的整体,而廿四章是不属于那整体的。我应简略地指出:廿四至廿七章由许多片断言论组成,是作者与他著作的主体一并保存下来的,因为他认为它们可能是有用的,在将来的修订中或是给现存的经文作附加或作更替部分。于是后来由一个门徒或文士,把这些搜集在一起,并插入它们现在的位置上,因为他不很确实知道用甚么别的方法处理它们。第三个回合只有两篇言论,在他看来那似乎是安置它们最适当的地方。据我看来,他无意中认真地把作者原来的意图折衷处理;这时刻,用约伯与他们主要发言人之间简短而又尖锐的最后对抗,结束了他与他们之间的争论。
我们在廿二章才听过以利法作出最后努力要说服约伯明白自己的愚昧。以利法和他的友侪经过长时间不作别的只定约伯的罪之后,他吁请他悔改归向 神作为他的结语,可能不是没有深长意义的。他的原意是真诚的(一个好的传道人是决不放弃希望的!);虽然如此,但这也等于承认他们三个人对他再没有话可说,只好把他将来的命运交在 神手中了。廿三章约伯不以为值得回答他,但接受他在逻辑上的说服力。现在只有 神能帮助他。但这时同样的思想在冲击他,正如以前无论何时朋友忠告他在祷告中寻求 神的冲击一样。在 神拒绝倾听他之时作这种忠告是何等可笑的事!因此,约伯在显然既不是对朋友又不是对 神讲的独白中,对 神那深不可测的奥秘作出尖声的抗议,发泄他所有压抑的挫折与绝望,怨
(一)
约伯在第二节简明地陈述了他的苦情后(即是他虽然悲鸣、哀叹、抗议,并恳求, 神的手仍然沉重的压在他身上),用了三段爽快却绝望的话语来发泄他的感觉。
三至七节,约伯表达他甚愿可以到 神的裁判所那里,使 神不但可以细心听他,并且答复他。他确信若发生这种情形,他就会被宣告无罪。在这几节经文短短的篇幅中,承载着约伯的希望,就是 神会把
然而在十九章还有一个明显的进展。约伯不再满意于往后才有的辩白,他现在就要获释。他在这篇言论中没有提及要等候多久 神才出现,他也不凭信心展望快将临近他的死期以后的事。 神必须现在就答复他。这样,直到卅八章, 神才从旋风中对他讲话。
(二)
然后,约伯在八至十二节,像以前常见的情形,醒觉过来,明白到他在求些甚么,或者更正确的说,他在向谁求。他怎能局限 神呢?‘ 神,
这几节经文把我们带回自负的约伯身边,以我们基督徒的敏感度而言,我们无法对他感到亲切。在这些经文中我们见到同一个约伯:六章三十节(‘我的舌上,岂有不义么?’);见于九章廿一节(‘我本完全’);见于十章七节(‘你知道我从没有罪恶’);见于十三章十五节及以下各节(‘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不虔诚的人不得到他面前……我……知道自己有义……求你叫我知道我的过犯与罪愆’);见于十六章十七节(‘我的手中,却无强暴’);见于十九章三节及以下各节(‘你们〔朋友们〕苦待我也不以为耻……就该知道是 神倾覆我……他剥去我的荣光’)。
这些段落,连同我们正在注解的经文,和将要看到的卅一章全章(以及我们可以加上的廿七2-6,一个额外的片断,可以用来加强现时这段经文),组成比在约伯那方面更有力的声明,即他虽然是个软弱有罪的人,像我们其余的人一样,但他并没有作任何错事,以致招受如此对待。若指出这就是约伯所说的全部,那就是对他的态度评估错误,这是太多基督徒注释家易于犯的错误。当约伯说他是无罪的,甚至是‘完全的’,他真的是指这意思,而且是热切的指这意思;当他指摘 神剥夺别人认识他并承认他为义人的权利时,他直指实有其事。
当然,这样一来,约伯便不能把他用来推翻朋友正统信仰的那些强有力的辩论逻辑贯彻起来。他所经验的明显事实,以及许多其他与他无关的事实,都显示无争论余地,像他自己一样无辜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灾难,有罪之辈却能安然睡觉,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很少会为自己的罪行受责问。但他对这种事实的反应,仍然是忿怒而又困惑的──这些事情是不应当有的!他现在(我们迟些回顾时就会体会到)距离那答案只一线之差──‘解决之方’在这样的上下文中,是用得不正确的字眼。 神终于打破了长时间的沉默,
(三)
所以,在十三至十七节,约伯非但没有进一步的亮光,他甚至只看见前面更加黑暗。 神的旨意不能改变,而且必定会在他的(就是在约伯的)灭亡中得以成就。他既得不到启迪,也得不到无罪的宣告。他还说:‘〔其他〕这类的事他( 神)的心里还有许多’(14节直译)。他对前景的期望,不但为他自己,也是为整个世界,都全然是凄楚的。在这一切的迷团、荒谬及攻击之前,他感到恐怖,而且到了发狂的边缘。他看不见有逃脱的途径;而 神纵使是 神,也提供不了甚么帮助。他被无知包围,在他面前只有重重的黑暗。
就我了解,作者有意以约伯与他人世间仇敌的对抗,在最深沉的沮丧旋律中结束。从舞台外来的一个声音──不是 神的,而是一个关心人的而且富于思想的旁观者的声音──他不久便会在廿八章一首论智能的著名诗中,对一种类似‘比赛的情况’作出报导。此后,就端靠约伯和 神主动了。
我被黑暗包围(廿三1-17)(续)
(四)
在廿八章旁观者发表他的意见以前,正当以约伯为主角的这出戏发展至这最具决定性的阶段,我们能否总结约伯此刻的心境呢?我认为我们可以谈六件事,而且在我们接近这卷书最后是最重大的冲突时,论及这些事会有助于我们整理我们的思绪。
第一,约伯无疑有高傲(hubris)的罪。这是人类面临一个敌对的宇宙那种傲慢,根据希腊人说,那是‘原始的邪恶,这种罪的工价就是毁灭’(见艾斯区罗〔Aeschylus〕所著阿加孟农〔Agamemnon〕。译按:据希腊传说,阿为特洛伊〔Troy〕战争中的希腊统帅)。整个古代世界,人们对于神明的真实感,是我们现今世界难以领会的,那是反映基本信念的一种形式。尼麦息斯(Nemesis,复仇女神)潜随那些公然反抗上天的人:亚历妮(Arachne)被阿西娜(Athena。译按:智慧女神)变成一只蜘蛛,因为她以她编织的技巧夸口;乌加列(Ugaritic)故事中的雅夸迪(Aqhat),被女神亚拿特(Anat)杀死,因为他不肯把他的魔弓送给她;以赛亚书十章五节及以下各节所说的那个亚述王,他在耶路撒冷面前受屈辱打败仗,因为他不知道何时停止自己统治世界的野心。约伯的朋友意识到他里面有这种疯狂的气质,这种想法没错。他们意识到这种气质,却天生不能区别他们自己的意思与 神的旨意,这事实可以减低(却不能完全除掉)他们对约伯(他伸手攻击全能者并固执地向
第二,无可否认约伯是为他自己的义所困扰。甚至开场白里(一1-5)对这一点描写的方式有些地方不健全,彷佛约伯的自尊有赖于身为大家庭之主和拥有大量家产;而且在他留心遵守仪式细节之中有颇令人失望的事,彷佛没有那些仪式,他的儿女便必定会陷于罪中。然后在以诗的形式表达的辩论中,约伯不但不断回到他‘完全’的话题上(正如这注释书前一节所列举的那些章节一览表所显示的),而且他连他的小错也拒绝承认,如病态一样。试想想他在七章二十节(‘我若有罪,于你何妨?’),和九章三十节(‘我若用雪水洗身……’),以及十九章四节(‘果真我有错……’)所作的认罪假设的性质。只有在十三章末了和十四章开始,约伯才恳请 神让他知道他在哪里有过错,并难过地承认他年少时的罪孽,以及痛悔承认软弱和败坏确实可能是人所共有的素质。我们可以接受的是,那些朋友要求他正式撤回其言论,而约伯坚持自己无罪是对的。但当那困扰的语调充满他的抗议之中,约伯的姿态就不只是对自己的行为和正直一种率直的辩护,他精神上的失调是需要加以纠正的。
第三,我们不能否认约伯有偏执(paranoia)的倾向,他被自己的幻想蹂躏,以为人人都与他作对。他感觉到自己被一位神圣的仇敌逼迫,
第四,可是此刻约伯主要是处于根深柢固的沮丧里,令他窒息的预感支配之下,他注定坎坷,不论他说或作甚么都不能改善他的命运。他看见自己既不能达到他的目标,也得不到解救,而且无法不接受这样的结论:即人生对于他自己和所有的人来说是无意义的,而且是荒谬的;与他所信的宗教那些用词美丽的课本,所描述的必然情况完全相反。他在这阶段已越过哈代(Hardy)所著的黛丝姑娘(Tess of the d'Urbervilles)小说最后一句卑劣的抱怨:
‘公义’已完了,神
他也越过了在莎翁戏剧李尔王(King Lear)中那个被弄瞎了眼的格洛斯特(Gloucester)的悲愤:
苍蝇在顽童手中如何,我们在神明手中也如何;
他们以杀害我们为戏耍。
也许他甚至越过了布伦登(Edmund Blunden)模仿诗篇卅七篇廿五节对现实的讽刺:
我从前年幼,现在还不太老,
却见过义人被弃,
他的健康、荣誉、品德都被夺去。
这不是我们在传统上所听到的。
近代的作者中,卡夫卡(Franz Kafka)最能捕捉约伯廿三章结束时的心情。像在试炼(The Trial)中的K约瑟一样,约伯知道自己被诬告,而且正设法寻找以公正待他的审判官;但他始终找不到,这使他绝望。正如K约瑟最后被他向来所倚赖的‘制度’击败(而且确实被那制度的代理者谋杀)一样,约伯确信他被一位 神欺骗并给慢慢折磨,他心灵深处相信只要他能到这 神面前,
但约伯并没有放弃。他大胆反抗过错,傲慢地自以为义,迅速把他的患难全然归咎于别人身上,突然又屈服于一阵无助的忧郁;然而在他身上有(他的第五种质素)一种安静而高尚的尊严,勉强赢得我们的尊敬。我们不应忘记实际上 神对约伯极不公平。根据序幕, 神是在试验他的忠顺和信心,这并不减低那事实的真实性。我们可能想把这样过于简化的言词变为更加谨慎的神学言词;在一位理当是善良 神善良的创造里,我们却要面对约伯不当受的苦难这事实与次数。约伯当然有资格对此表示抗议,诚然,任何对 神假意尊敬的人否定他有资格这样做,都是以无法忍受的轻率态度,来处理 神安排我们处身的世界,那是由邪恶势力所驱策的可怕而反常的情况。向 神抗议和控诉,不是基督教的修辞学容易接受的事,但它们在旧约某些地方甚至是获得赞许的。值得注意的是,它们在这卷书并在那些哀歌诗篇中经常运用。人可能太快卑躬屈膝于不受安抚的天道面前,那天道假如不是直接促成,至少也是容许那些最惊人的悲剧发生。而我们面对这种情况时,往往不把我们对 神的怒气充分发泄出来。我们必须向约伯学习,有时为受苦的人类之故,勇敢面对 神是对的。
(我在创世记注释这部研经书之卷二评论雅各与 神在毗努伊勒‘较力’的事时,曾经常说到一些关于旧约采用抗议的这种倾向;见创卅二22-32注释──
约伯,在受苦中被 神交给他们的试探者,他的命运预表了犹太人在放逐中悲哀的遭遇。像约伯一样,犹太人接受了(这在约伯尚未是完全真实的)他们的受苦为 神命定的事。但他们不只接受,他们还想了解(这在约伯当然是完全真实的)。他们要 神使他们明白他们是为谁受苦。像约伯一样,他们要求他们接受其命令和律法的 神要绝对公义。这就是为甚么犹太人在他们放逐生活中是一段长期的诉讼,是一场与 神无休止的争论。
对于我们来说,其要点是:与基督徒相比,对苦难的问题,犹太人更能保持对旧约健康的憎恶态度,苦难是要加以抵抗或至少要加以辩论的事,而不是温顺地默认的事。我们不应太快让 神脱身,告诉每个受苦的人要仰望耶稣并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最后,第六,是约伯奇妙的信心。它在序幕的那个旧约伯心中,一章廿一节和二章十节卓越的情操中,是坚强的,即使是天真的。在隐伏一段时间之后,九章卅三节及以下和十章八至十二节又断断续续显露出来,十三章十五至十六节就出现得更急迫,而在十六章十八节及以下急迫依然。不管一切所发生的事,这个人仍然信赖 神,且坚信有一位 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