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玛拉基书第一至二章
 神的慈爱(一1-5)
玛拉基书的技巧在于一种争辩的手法。究竟这种争辩是基于一些真实社会背景的对话和讨论,或者只是以文字形式去传达一个信息,仍然未能确定(虽然后者的可能性也许更大)。这一段经文以先知宣告来自 神的声明开始;随即听见百姓的反对,而这种反对其实可能表达了在全体百姓中间非常普遍的态度。百姓的反对之后,接着是以 神更进一步仔细的陈明作为回答。
第一个争辩以简单但意义深长的声明开始:‘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这个声明没有进一步加以详细解释,但是它总括了以色列整个立约的历史。凭着爱, 神已经呼召
一种响应随着这项反对发出,这响应的目的是要引导听众承认起初的声明是正确的。而这种回应的性质初时看来是奇怪的:先知没有从神学层次探究爱的性质和证据,而是转向一种历史经验的比较。这个比较是关于以扫和雅各的,这两个名字在这里代表两个国家,即以东和以色列,但是它提醒听众两个国家来自共同的祖先:雅各被宠爱,以扫被恨恶。将这有关立约的话说得明白点,就是 神在爱里拣选了以色列,使它成为一个国家,通过这个国家,全世界将要看见 神的光;
这开始的争论呈现出先知的神学思想中许多有趣见解:
(一)对爱的盲目。以色列对 神第一个宣告的响应,显示出随着时间过去和因过于熟悉而产生的轻蔑,她已对 神的爱盲目。正如孩子可能一生都在承受父母的爱,却不时宣称他们没有被爱一样。以色列人也是这样。他们变得把每一样爱的表示都视为理所当然的,并故意不理这些表示;但是小小的艰苦和困难,却成为 神不爱他们的证据。所以,一旦提及 神的爱,百姓以各种态度和各种话响应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
教会并不见得比以色列好多少,也是犯了对爱盲目的罪。但是它是一种令人苦恼的问题,不但影响到宗教生活,而且也影响各种形式的人际关系。一个丈夫或者妻子可能把爱视为当然,而至终把它忘得干干净净。当爱被视为当然的时候,幻象就会代替爱的安抚;任何很小的动作,本身算不得甚么,却能被视为憎厌。但是关于对爱的盲目最悲伤的事情是,无论是在信仰或社会的团结方面,这盲目在感受不到爱的人身上会成为一种爱已死亡的征状。那些持续爱下去的能够每天在他(或她)的配偶身上看见爱的表示;而那些不再爱者将自己的失败投射在对方身上。
(二)不愉快的比较。在介绍‘我曾爱你们’这崇高的宣告以后,我们自然地期待着对 神的爱的深入分析。但是跟着的叙述乍看起来令人惊讶和厌恶。‘你们以为我不爱你们,’ 神说,‘瞧瞧以东,看我多恨恶他们,这样你们就知道你们仍然蒙爱!’要藉着 神的恨来学习 神的爱,看来完全减弱了这教训的效果。
宏观而言,这种神学可以藉以下的说明来解释。 神爱所有的人类; 神的爱的目标,是要扩展到所有的民族。因为 神爱所有的民族,
(三)爱的警告。为甚么玛拉基书这卷经书以 神的爱的信息开始呢?它仅仅是去安慰那些已经忘记那份爱的百姓吗?它只是单单为了把那份爱重新在以色列的信仰中放于适当的中心位置吗?在这卷书其后的章节中,没有甚么旨在安慰和可以慰藉的说话;玛拉基不寻常地向百姓和祭司传达一种令人不愉快的信息。所以,也许这个关于爱的教训是一种警告,而以东的例子是一项威吓。
以色列和许多 神的儿女一样,自他们爱的神学孕育着一种强烈的满足感。她可以很快忘记她是 神所钟爱的,但她从来没有想到她的命运也会变成像以东那样。但是 神赐与拣选之爱有一个目的; 神过去爱以色列既为了他们自己,也要藉着他们去爱其他的国家。以色列对响应 神的爱的失败,阻碍了这两个目标的达成。 神不能再爱
安于被爱而产生的自满心态一定要常常受到干扰。若在 神的爱中和被爱的情况下而未能去爱别人,一个人是不会舒适的。而他也不能期望这种愉快的气氛将永远持续下去。爱要求以爱来响应,而且如果我们真的爱 神,我们不能不成为一条渠道,藉以使 神的爱为全世界所知道。只有那时,所有的人民才能够宣告:‘愿耶和华……被尊为大!’(5节)
对祭司的批判(一6-二9)
开始的爱的主题以及它所蕴含的警告,接着由关于祭司职事的性质和他们所从事的崇拜是否恰当的争论所代替。这段经文以一个关于尊敬的反诘开始。一位父亲受到他儿子尊敬,一位主人被他的仆人尊敬,但是 神被谁尊敬呢?
在他们献祭给 神时,使用瞎眼的、瘸腿的、和有病的动物,这显露出他们轻蔑对 神的崇拜。他们作梦也不敢使用这种有缺陷的动物去作为献给波斯政府的贡物(8节),因为害怕那实时造成的后果。如果你们要赠送礼物,就要送一份好的;肮脏的礼物破坏了整个献礼物的目的。如果祭司们献他们的二等或三等的东西给 神,为甚么他们期望从 神那里有较好的回报呢? 神对他们的污秽敬拜的愤怒,指出倒不如把圣殿的门锁上、献祭的火不要点燃,这样反而好些,比较这可耻地冒充作真正的献祭继续进行还好。
接下去显著的比较,更加突出古代以色列特殊的神宠论和排他主义的传统。‘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从东方到西方, 神的名将在外邦列国的敬拜中被称为至大(11节)。这样陈明的目的是为了把外邦敬拜的效果和希伯来人亵渎 神的敬拜,作一对比,而后者的进行方式在祭司中十分普遍。外邦人尽管无知,尚且知道创造之主宰 神;而在玛拉基时代的犹太人却变成厌倦敬拜,轻视这烦琐事。这种次等的敬拜是不被 神所接纳的(13节);一点儿不敬拜比败坏的敬拜更好些,这种坏的敬拜意识不到 神的王权,并且缺乏任何尊 神为大的感受。
对祭司们批判之后是一种审判的警告:如果祭司不把先知的信息放在心上,所有他们的工作将遭受失败的咒诅。用一种大胆的语言,先知描写残废祭畜的粪便,要抹在祭司的面容上(二3)。由于他们的行动,当时的祭司体制,已经打破古代祭司诚实地事奉 神的盟约。他们不但在敬拜方面失败,也在他们的教育任务方面败北。他们没有诚实地教导信仰,反而传扬一种假的宗教知识,因而引致许多百姓从真知识的道路上绊倒。因有这种祭司,暗示了在他们所有的工作中轻蔑 神,他们自己也将被轻蔑,并在他们所属的社群中被贬抑(二9,中文和合本译作‘看为下贱’)。
在这个第二篇争论中,玛拉基突出了许多重点,是其他先知著作所鲜见的:
(一)预言和律法。许多先知前辈从一种十分不同的观点来谴责圣殿的敬拜。在被掳以前,圣殿的敬拜经常看起来好像是昌盛的和遵从律法规条,但这都是表面装饰:百姓以为单单敬拜就已足够了。阿摩司曾代表 神宣告说:‘我厌恶你们的节期,也不喜悦你们的严肃会。’(摩五21)因为尽管在崇拜形式上绝对恰当,但是在百姓的生活中没有伴随着公平和公义。换句话说,阿摩司也许看见敬拜虽是适当地进行,但百姓把它当作一种遮隐所有其他罪的保险方法,却是错误的。在另一方面,玛拉基生活在一个甚至不把崇拜严肃处之的社会中,而且负责进行崇拜的祭司就是最坏的罪犯。玛拉基的意思并不是要取消敬拜,但是他认为敬拜必须回到适当的和指定的形式中。
无论如何,像阿摩司和玛拉基这样的先知,他们的内心意思并无不同。适当地主持的敬拜,是一种生活的表达方式,表示活在认识 神和与 神亲密的关系中。敬拜要有特别的形式,这样对 神的认识才可以完全和充分地在百姓的生活中表现出来。但是所有的敬拜都很容易在几方面被滥用。正像阿摩司所见到的,人们可能去进行适当的敬拜形式,但是因为参加敬拜者已经不认识 神,使得像这样的敬拜失去意义。同样的正像玛拉基所知道的,对于如此远离 神和不认识
(二)外邦人的敬拜。虽然以色列的角色,是将作为列国之光,很少以色列的先知觉察到,外邦列国之中已有了一些亮光。约拿尝试去扩阔一个排斥别族的百姓目光,藉此启示他们 神怜悯尼尼微和亚述人。玛拉基似乎更有远见:他暗示 神接纳外邦人的敬拜(11,14节)。记住当时的背景是很重要的。玛拉基不是发展一种‘其他宗教的神学’,而是作出一种对比,去证明他的宗教在敬拜方面的亏欠。事件纯属偶然性质,但不减先知论点的重要性:他表明一种对 神的了解和超越选民之外对 神的认识,它的广度是相当不简单的。到底他是指其他民族的一般宗教,或是暗指
基督教常常宣称已经抛弃犹太教的排他特性,但是事实往往不是那样。犹太教的角色是作为照亮万国之光;基督教的角色是向全世界传扬福音。但是这两种宗教很少会感到容易──甚至有可能──去承认在他们的群体之外,还有对 神的真正敬拜。这种承认之所以困难的部分原因,是它看来伤害了整个宣教地位。但是玛拉基提供给我们这更伟大真理的一瞥,是不应置之不理的。那个全世界性的使命不可以使我们瞎眼,以致看不见对 神的真正敬拜亦存在于我们的围墙之外。
(三)知识的重要。祭司在他们主要负责的两方面已经失败了:他们没有适当地主持敬拜,他们也没有教导百姓去认识 神。一个负责教诲的祭司所扮演角色的模式,可见于二章六至七节,但是它是建基于历史,而不是当时的现实。‘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但是祭司没有保守他们的律法知识,并且变得很无知,所以他们没有甚么东西传给那些要求指导的百姓。‘每一位 神的祭司都是真理的祭司,’乔治:史密斯爵士写道,‘基督徒宣教事工忽略了他们智性教导的责任,是造成反宗教情绪普遍的主要原因。’(引自十二先知书,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II, p.361)史密斯的评语是在十九世纪末叶写的,回应着玛拉基的悲伤,但是在二十世纪快结束时,情况却没有改变,这个批评仍然恰当。
结婚与离异(二10-16)
在大多数的人类社会中,婚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联系,用以有效地把整个社会连结在一起;反过来说,离婚不但打破特殊社会联系,而且如果它广泛蔓延,可能伤害社会的组织,使它不能成一个整体。在古代以色列,离婚是允许的,但只能在特殊的情况之下(见申廿四1-4),而且再婚也是可能的。但是制定的律法要严格控制离婚的扩展程度。相反地,他们对婚姻的高度尊重,从他们把它视为立约的一种,可以见之。立约这同一个词也被用在描写以色列人的信仰和国家的宪法方面。就像信心的盟约在以色列民族生活的中心所占的位置那样,同样婚姻的盟约也处于社会生活的中心位置上。
在玛拉基时代,婚姻的神圣看来已经受到侵蚀,因此造成了在离异和重婚方面的大量增加。这不可以简单地视为对婚姻习尚道德上的疏怠,而是在经过被掳往巴比伦后的社会情况所造成的结果。那些从被掳回归的以色列不同的家庭,只有少数在他们回归的新土地上拥有财产或地位。离婚很可能因此在犹太人婚姻生活中普遍起来,以便男子可以与当地的妇女再婚,在社会中建立较好的生活,并且也许增加了他的财富和地位。这种结果是两方面的。在一方面,社会的结构被破坏了,单身的离婚妇女数目大量增加。在另一方面,再婚是争吵和麻烦的根源,因为那些与年轻犹太人结婚的,都是持有外邦信仰的妇人。因此在这样的婚姻生活之中,以色列古时候的宗教传统逐渐消失掉了。
这就是玛拉基书在二章十至十六节所讲的情形,不过这段经文的内容是以难于注释著称的。根据这整卷书普遍的争辩风格,十一至十二节看来阻碍了那一贯对争论的回应(14节)。而某几节,特别是十五节,是很难从希伯来文翻译过来,正如在英文标准修订本的注脚所清楚表明的。(译者注:中文和合本在十二节的小字中也有注明‘“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应的”’。)这很可能是经过时代的演变,热心的文士为了使这一段经文和律法条文准许离婚的规定互相协调,引进了少许修改。但是虽然经文有这样一些困难,我们还是能够去掌握它的一般风格的。
在实际的婚姻制度之后,存着古代以色列的基本神学概念。只有一位 神,生命的创造主,
因此,先知总括说:‘休妻的……都是我所恨恶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16节)他不是一个立法者,在他的社会中草拟新例,使离婚不合法和不可能。他是一位先知,绝对清楚地表示,当离婚已变成在一个萎竭的社会中的家常便饭时, 神是多么不悦。离婚多是悲伤的,代表着破碎的关系,但当它被视无伤大雅时,事情就更多可悲了。当离婚变成其中一位配偶达成世俗目的之快捷方式时,婚姻就失去了意义。而在以色列中离婚行动的增加,也显示人心灵中的一种刚硬无情正在蔓延;一个人受到可怕的伤害而且生活被毁掉,但他(她)的配偶则继续追求野心,丝毫不须负责!所以 神宣告说‘我恨恶休妻’并不是不自然的。生命的被毁坏,希望的崩溃,以及忠诚的丧失,使离婚成为可恨的行为。
但是在这个争辩的结束,那里对所强调的普遍离婚行为有更广泛的含义。‘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16节)。当然这个命令是向所有轻视离婚的人而发。但更广泛地,指出在所有形式的关系中──包括人类和 神两方面──彼此忠诚的重要。在所有的关系中保持忠诚是使整个人类社会团结的联系力量的一部分。在以色列,对 神忠诚,即反映出人把忠诚放在优先的地位,而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建立所有人类的关系。
公义和审判(二17-三5)
先知代表 神以另一段讲话继续争辩,随之而来的是人民的反应。‘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先知说道。‘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听众回答道,意思是我们说了甚么话去引起这种回应呢?因此先知用两个例子作回答(17节下半),这些例子不是直接的引句,而是表达人民典型态度及行为的语句。他们表现出以为 神把行恶的当作行善,或者以为在 神的世界里没有公义。从他们的态度和行动,可见他们已经变成彻底的无神主义者,他们不费神去否认 神的存在,但却毁坏了所有在 神与公义之间的联系,或者说是毁坏了至高者与善恶之间的联系。
先知的信息关系到公义和审判;却并无涉及认罪和悔改,纵使这样的行动可以是一种对他所宣告的适当响应。 神宣布
接着描述 神坐在那里施行审判(2节下半至4节),这就推翻了那些说 神混淆善恶和不再按公义行事的谎言。这个比喻混合了两个景象。在一方面, 神是一位漂布之人,
玛拉基这个 神再来的可伯异象,正像在其他先知经常出现的,结合着现在的关联和将来的识见:
(一)当下的适切性。虽然他没有明确呼召悔改,但是玛拉基的确是专向第五节所画分的恶人而说。行邪术的把弄迷信和欲望,犯奸淫的过着放荡生活而嘲笑忠诚的信仰,那些压迫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剥削弱者和穷人:所有这些人在以色列社会中都是受嫌恶及咒诅的。凡他们所触及的都腐败,他们熄灭了那受压迫者满怀渴慕地仰望公义的火炬,他们的价值观是那样的错误,以致再不能在社会中区分善恶。即使当这种猖狂的邪恶不能再获容纳时,它也必须受到指责,而玛拉基正要高声指责它。但是先知这样的宣告行动改变了社会的模式:当很少人再知道区别善与恶的时候,有一个人坚持行善,并宣告行恶的最后结局。虽然当一个社会已经堕落得这么深重,使改革看来不可能,但是还仍然有声音独力带着鼓励去宣告何谓善和何谓恶,这是很重要的。这就是先知有关现在的信息。
(二)将来的识见。玛拉基也有关系到 神在将来世界中的信息。他的语言虽然没有撒迦利亚那么生动活泼。但是他的异象无论如何是可畏的一类。 神将不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