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诗篇第一百十二篇
以 神的诫命为乐(一一二1-10)
这是另一篇离合体诗篇,与诗一百一十一篇一样,它是用二十二行诗句所写成的。这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念头;我们问问自己,在基督和新约圣经的亮光下阅读这篇诗篇的时候,我们会把它改成怎样?或会在这篇诗篇上加上多少东西?我们觉得需要改动,显示出这篇诗篇是为仍然‘在旅途上’的男女而写的,我们中有很多人也是如此,虽然基督已经来了,他们仍未达到此认识。
敬畏耶和华,甚喜爱
希伯来的诗体经常使用两句平行的句子,其中一句在某程度上用来解释或补充另一句的思想。所以,在这处,假若这个人喜爱
很可惜:我们的诗人的欢欣有点儿自私。他在第三节中使用了tsedaqah,这一个词语在诗一百一十一篇三节也有提及。他知道爱邻舍的动力是 神从天上给予他的恩赐,因为 神首先爱他;但是他对周围的贫穷人的态度,却有点像‘妇人的慷慨’。他是那被(非常错误地)称为‘新教伦理’的一个例子。对于很多人来说,命令是这样的:‘要良善,这会使你的事业成功。’所以,他相信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发现,这光会向他照耀。他知道他要将这爱分给他人,但是对于他来说,这只是一张慷慨的支票,以表现他有良好的动机。因着这行动,他可以肯定地说,施恩与人的,这人事情顺利(5节)。
然而,这一句话的希伯来文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思。它是说:‘一个人是良善的,因他满有恩慈地施予他人’,好像 神
直到这一点,诗人已从他所表达的思想中学到一些功课。在第九节,他说:他随意施舍,不单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