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诗篇第九十四篇
我们都在审判之下(九十四1-23)
第一至七节。伸冤这个词语,对我们来说,并不合适。这个名词应该解作‘回报’、‘酬报’、‘赏赐’,甚至是‘奖赏’。当然 神的审判不会有偏私,
在这里,诗人所做的是告诉 神有关他的事情,他当然十分注重这些事情。他向 神描述,那些骄傲、自满的人如何对待在他们权力控制下的人。再进一步,他告诉 神,那些人做了坏事而不被处罚;他投诉 神没有采取行动拯救受害者。
然而,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真实的世界就是如此的。在今日,我们可以想到那些低级公务员,我们称他们为‘香蕉共和国’(Banana Republics),他们有虐待狂似的,拒不受理那些没有影响力和没有金钱来贿赂的平民的投诉。我想到那些像吃人鲨的高利贷者、在意大利或美国的黑手党、在日本的赤军、还有‘歪曲事实’的警察等等。不善待寡妇和孤儿的,当然会引发我们的忿怒(6节),但是我们也很容易用类似的方法来对待寄居的人(同一节经文)。他们就是今日的难民、如离开祖国的人、在欧洲的外籍劳工、在大城市中住在贫民窟的有色青年、得不到工作报酬的女佣、无国籍的偷渡客等。诗人表示他有 神的怜悯在他心中,他关怀这样的人。或许今日我们会忽略这些有困难的人,视他们为我们良心的刺。事实上,诗人注意到,公众并不认同他对人的同情,这是因为 神并没有谴责世上猖獗的自我中心主义和残忍的天性。有思想的商人甚至会这样说,在今日的商业世界是一个‘森林’;但是 神则有不同的看法。
第八至十一节, 神的回答。在以马忤斯的路上,复活的主直接向门徒这样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大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
现在,我们可以用从新约所用的语言发出这个问题:‘ 神自己必须受这些苦难,岂不是应当的吗?’ 神曾创造耳朵, 神也创造眼睛; 神知道所有发生的事情, 神也知道
第十二至十五节,这是何等奇妙的事情!耶和华啊,你所‘管教’的人是有福的。我们发现,这里所指的,不是世界上的畜类人。它所指的是 神的子民,就是我们,因为可能我们曾经轻视有色的移民或贫困潦倒的人。所以在爱中与我们联合的 神,就是与我们立约的伙伴,
公道会回来。潘霍华曾如此说:‘旧约圣经强调现在实行公道,好像死后便不能实行似的。’唯有这样,生命才有它的意义。因为唯有在现有生命的每一刻中,把公道实在实行出来,才会为后来的生命创造出公道。这是耶稣所说最后审判的比喻的主题(太廿五31-46)
第十六至廿三节。诗人回到他起初所发的问题(1-3节)。谁肯为我起来攻击作恶的人?像很多人一样,他不愿意 神用指头指着他,向他控诉说‘你就是那人’(参看撒下十二7)。但是现在,他知道答案了。当我还像一个愚顽人,和假设 神的审判只会临到作恶的人身上的时候, 神便用
现在我们的诗人提出了一个问题(20节)。主已透过律例(hoq)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