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约辅读


约伯记第二十章
恶有恶报论(二十1~29)
  琐法头一次发言后,曾遭受约伯猛烈的还击,使他觉得是公开被责和受辱(3),因此早已强忍怒火多时,现在机会一来,就像火山爆发般,大发其“琐法”伟论了。
  他的论题是“恶人暂兴,终必灭亡”(5~7)。他分三层发挥:首先他认为恶人的下场凄惨,年青力壮时丧亡,死后无人记念,儿女沦为乞丐(8~11)。接着他描述恶人生前虽有兴旺之时,但他犯罪之乐最终也要化为痛苦,他劳碌的成果将要归予别人,而他永不能享受真正的欢乐(12~19)。最后琐法更认为“现眼报”是恶人明显的结局。恶人的福乐不能长久,多次正要享受时,福乐忽然消失了(22~23),随之而来的是神忿怒的刑罚:财产没有了,生命在惊惶中死亡(24~28)。他曾设法自救,但不见效,彷佛将箭抽出来,谁知不抽还好,一抽更惊(25)。他的毁灭明显是从神而来的火所致(26)。
  由于他急躁,所以不曾仔细思想这种论点是否能针对约伯的反驳。他的讨论也欠周详,没有想清楚有否其他可能性或例外之前,已急不及待地作出结论──约伯的苦难是“恶人从神所得的分,是神为他所定的产业。”
  琐法可说代表三友作了第二回答辩的总结。他们不管约伯如何辩解说无辜,仍坚持他们的推论──“凡遭灾祸的必定有罪”。根据此推论,约伯以前的福乐可视为恶人遭报之前的暂时兴旺,如今约伯的苦难则是报应。
祈祷 神啊,人间的朋友有时就是那么不了解我们,但我们有一位绝对能了解我们的朋友──救主耶稣,我们感谢祢。──《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