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创世记第卅四章
壹、内容纲要
【雅各在示剑留下臭名】
一、雅各的女儿底拿出去受辱(1~3节)
二、玷辱者示剑来向雅各求娶底拿(4~6节)
三、雅各的儿子们设下诡计(7~17节)
四、示剑说服全城的男丁受割礼(18~24节)
五、雅各的儿子们趁机杀戮全城男丁并掠夺财物妇孺(25~29节)
六、雅各因此有了臭名(30~31节)
贰、逐节详解
【创卅四1】“利亚给雅各所生的女儿底拿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们。”


“出去,”这词有负面消极的含义,暗示她离开父母的保护和管教。
“要见那地的女子们,”意即她出去探望在当地所结交的女子们,可见她这样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女儿,”预表灵性比较软弱的信徒(参彼前二7)。
“出去,”预表离开教会,堕落到世界里面去。
“见那地的女子们,”预表与世俗为友(雅四4)。

(二)底拿由于一时不谨慎的行动,结果招来令她终身遗憾的事故(2节)。人若不愿意被火烧,就必须远离火。
(三)年轻的女子应该在父兄的监督之下过谨慎的生活。基督徒姊妹们要谨守贞洁,免得神的道理被毁谤(多二5)。
(四)今天有许多青年男女,为了好奇心,想看世上的女子们而轻易出去走动,结果自己被污辱,成为世俗的俘虏。
(五)年轻信徒被世人的服装、娱乐、思想、生活等事物诱惑,单独出去闯荡世界,其结局相当危险。
(六)底拿是因想要“见”识一下世界而遭害,圣徒应该拒绝‘眼目的情欲’,因为它是导致我们犯罪堕落的主要因素(参三6)。
【创卅四2】“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看见她,就拉住她,与她行淫,玷辱她。”


“希未人,”是挪亚的孙儿迦南的后代(参十17),散住在迦南地(参出三8)。
“看见她,就拉住她,与她行淫,玷辱她,”这是古代地方上权贵之子欺侮寄居者的一幅写照;‘看见她’表示这是眼目所引发的情欲;‘拉住她’指用武力抓住她;‘与她行淫’原文指强迫她同寝;‘玷辱她’指侵犯她,亦即不合法的性行为。

“示剑,”预表魔鬼的手下。
“拉住她,”预表利用各种人、事、物来吸引信徒。
“与她行淫,”预表叫信徒与世界联合。
“玷辱她,”预表贪爱世界的信徒不但羞辱自己,甚且羞辱主名。

(二)底拿想出去‘见’(1节)识世界,不料却被恶人“看见”了。眼目的情欲,是和肉体的情欲相关连的(参约壹二16)。
(三)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因此,信徒应当小心谨慎,不要轻易出去被魔鬼“看见”。
(四)魔鬼常利用我们所爱的人、金钱、地位、学问等等来笼络我们,最终要叫我们与世界联合。
【创卅四3】“示剑的心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喜爱这女子,甜言蜜语地安慰她。”

“喜爱她,”指有了男女间的情爱。
“甜言蜜语的安慰她,”原文是‘他向她的心说话’。

“甜言蜜语地安慰她,”预表撒但用各种诡计甜言蜜语来欺骗我们。

(二)“甜言蜜语”用于事后,而非事前忍耐的喜爱,这是企图美化罪恶,但结果反而使它显得丑陋。
(三)背道之人最会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罗十六18)。
(四)许多信徒竟会胡涂到一个地步,将魔鬼的花言巧语视作甚大的安慰!
【创卅四4】“示剑对他父亲哈抹说:‘求你为我聘这女子为妻。’”


【创卅四5】“雅各听见示剑玷污了他的女儿底拿。那时他的儿子们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闭口不言,等他们回来。”

“雅各就闭口不言,”他对女儿遭受污辱并没有强烈的反应,若非因他畏惧对方的权势,便是因他有重男轻女的观念,且因底拿是利亚所生(参卅21),对她的关爱不及拉结所生的儿女(参卅三2)。

(二)教会中发生重大事故时,那些灵命成熟的信徒“闭口不言”,反而等待灵命尚幼稚的人来出主意,则必然会使得事态愈过愈严重。
(三)敬虔的信徒固然应当遇事“闭口不言”,不随便说话,但必须是为了回到里面来与神交通,仰望神的引导,而不是为了怕惹火烧身。
(四)我们决不可以为了息事宁人,而容忍邪恶;也不可以看重‘和平’过于‘圣洁’。
【创卅四6】“示剑的父亲哈抹出来见雅各,要和他商议。”

“商议,”原文是和他‘交谈’。
【创卅四7】“雅各的儿子们听见这事,就从田野回来,人人忿恨,十分恼怒;因示剑在以色列家做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行淫,这本是不该做的事。”


“作了丑事,”指侵害性的行为或态度。
“不该做的事,”指不容许有这样的事发生。

(二)信徒若是从外面回到灵里来(“从田野回来”),就能认识到许多在教会中所发生的事,本是绝对不容许发生的,都是魔鬼所作的。
(三)我们应该为着教会中许多不该有的情形,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二17)。
【创卅四8】“哈抹和他们商议说:‘我儿子示剑的心恋慕这女子,求你们将她给我的儿子为妻。”

“这女子,”原文是‘你们的女儿’。
【创卅四9】“你们与我们彼此结亲;你们可以把女儿给我们,也可以娶我们的女儿。”


(二)我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
【创卅四10】“你们与我们同住吧!这地都在你们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买卖,置产业。’”


(二)信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来十一13),千万不可把世界当作一个长存的家业(来十34下)去经营、建造。
【创卅四11】“示剑对女儿的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甚么,我必给你们。”

【创卅四12】“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女子给我为妻。’”

“礼物,”是新郎代新妇之父母送给新妇自己的嫁妆。
【创卅四13】“雅各的儿子们因为示剑玷污了他们的妹子底拿,就用诡诈的话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


(二)年轻人碰到事情,第一要先求问神,其次应当向年长的人请教,而不宜擅自出主意。
(三)我们必须在生活和工作中,以诚实来作为基督徒的标志。
【创卅四14】“对他们说:‘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妹子给没有受割礼的人为妻,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

【创卅四15】“惟有一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

(二)以神圣的记号(“割礼”)作为欺骗的工具,乃是欺骗神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在嫁祸给神。惟有坏了心术的人,才会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
【创卅四16】“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两下成为一样的人民。”

【创卅四17】“倘若你们不听从我们受割礼,我们就带着妹子走了。’”
【创卅四18】“哈抹和他的儿子示剑喜欢这话。”

【创卅四19】“那少年人做这事并不迟延,因为他喜爱雅各的女儿;他在他父亲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创卅四20】“哈抹和他儿子示剑到本城的门口,对本城的人说:”

【创卅四21】“‘这些人与我们和睦,不如许他们在这地居住,做买卖;这地也宽阔,足可容下他们。我们可以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也可以把我们的女儿嫁给他们。”

【创卅四22】“惟有一件事我们必须做,他们才肯应允和我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就是我们中间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礼,和他们一样。”
【创卅四23】“他们的群畜、货财,和一切的牲口岂不都归我们吗?只要依从他们,他们就与我们同住。’”


【创卅四24】“凡从城门出入的人就都听从哈抹和他儿子示剑的话;于是凡从城门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礼。”

【创卅四25】“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刀剑,趁着众人想不到的时候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


(二)神从不以暴行表白善义。人没有权利为着公义的理由行作不义。我们永远不能作恶以达善,我们也不可用邪恶的方法,刑罚邪恶的人。
(三)信徒千万不该以血气之勇而挥暴逆之剑。即使是好的目的,并不能把手段正当化;不好的手段,本身就是罪恶。
【创卅四26】“又用刀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


【创卅四27】“雅各的儿子们因为他们的妹子受了玷污,就来到被杀的人那里,掳掠那城,”
【创卅四28】“夺了他们的羊群、牛群,和驴,并城里田间所有的;”
【创卅四29】“又把他们一切货财、孩子、妇女,并各房中所有的,都掳掠去了。”


【创卅四30】“雅各对西缅和利未说:‘你们连累我,使我在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们必聚集来击杀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灭绝。’”

“我和全家的人都必灭绝,”可见当时人们的道德观念,仍然建立在自我为中心上。

(二)西缅和利未狂热的报复,与雅各优柔寡断的惊慌,都不是真正公义的表现。这也许是人类面对邪恶时所一直持有的两种极端反应。
(三)雅各只顾辛劳工作,在疏割和示剑花了一段不短的年日,建立物质丰富的王国,却忽略了儿女灵命上的操练和教导,致有这场悲剧。
(四)雅各此时心中所思念的,乃是在示剑人中间的危险,而没有想到他在神手中的安稳(参廿八14~15)。
(五)许多信徒常因自己的不信,而深陷于痛苦和困难之中。他们不但没有看见自己的错,反而将眼目注视于环境,并以环境为埋怨的对象。
(六)许多作父母的基督徒,只知怪责他们儿女的粗暴、不听教、爱世界,偶而也怪责世界,却不知怪责自己没有给儿女立下好的榜样。
(七)信徒若不传救恩的十字架,反而宣传那些仪文字句,结果自身必定没有好的下场。
【创卅四31】“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

叁、灵训要义
基督徒失败的原因】
一、灵性软弱的(底拿所代表的):
1.被世界所吸引(1节)
2.离开教会的保护(1节)
3.身体和时间被世界霸占了(2节)
4.心里也接受了世界的诱惑(3节)
5.终至完全被世界得着了(被示剑拘留)
二、教条主义者(雅各儿子们所代表的):
1.理智上以是非善恶判定事物(7节)
2.情感上没有导入正轨(7节)
3.口是心非,假冒为善(13节)
4.注重外表仪文(14~17节)
5.为达目的,不择手段(25~31节)
【教会领袖的鉴戒──雅各的缺失】
一、容让女儿单读出去与世俗为友(1节)──没有给一般信徒好的教导
二、听见女儿被污辱却闭口不言(5节)──信徒发生事故,竟然不敢说好说歹
三、容让儿子们擅出主意(13~17节)──任令灵命幼稚的信徒,在教会中决定重大事务
四、顾自己在世上的名声和性命安危(30节)──没有顾到神的见证和众人在神面前灵命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