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二章
Ⅲ 主再来(二1~12)
  跟前书一样,后书的主体在一段引介性的祷告后,才从第二章开始。有些信徒显然狂热地接受一些有关主再来的错误观念;保罗写信补充他先前亲口告诉他们的(5节)。很遗憾我们无法知道他告诉他们些什么,信中引述了许多他亲口对帖撒罗尼迦人讲过的话。这段经文或许是所有保罗书信中最难的,而我们经验认知中许多无法
76 在 Geerhardus Vos 的著作 The
Pauline Eschatology(Eerdmans, 1953)中对这整段的意义有令人激赏的看法,值得参考。
A 主的日子尚未来到(二1~2)
  1. 一开头保罗就用恳求的口吻(参见帖前四1,五12)。hyper 具有论到(NIV)和“为了”;两种含意,大意是“为了所论到的真理……”。其严肃性因使用正式的全衔我们主耶稣基督而提高。降临(parousia,见帖前二19注释B 保
  2. 保罗盼望帖撒罗尼迦信徒能够沈得住气(参弗四14)。动词 saleuthenai(动)可用来描述因风和浪而产生的摇动;它是指不停地摇幌,像船没系妥甚或漂离停泊之处。保罗不愿信徒的“心”(NIV 省略 from the mind,这段经文被引用在 BDF 第211页,用来说明 apo“作为表示分离和疏离”的例子)被摇动。心(nous)代表人的精神面,但这里心被视为理性和整体精神的平衡,而非思考机制。不定过去式不定词(aorist infinitive)表示一种使他们失去平衡的打击。惊慌(throeisthai)转而为现在不定词,表示一直处于不安之中(参可十三7),亦即一种持续性的焦虑。保罗要他们留心,抵挡那突如其来的惊吓和持续不断的不安。
  他举出三种可能的因素。灵(或“先知”,pneuma)是指一种超自然的启示;言语(或“传达”,logos)是指某种口头上的交通,例如训诲;书信可能是指帖撒罗尼迦前书(其中有关主再来的教导曾被误解)或保罗其它已写成的信,或某封冒名的假信。有些注释家认为有冒我名的(译注:NIV
译“有冒我们名的”)是单指书信(例如 EGT),但更可能也包含了灵和言语,亦即“也许有人会以为是我们在预言、教导或书信中说过这件事”(GNB)。有冒我名的(hos di~ hemon)的确相当含混;也许保罗还不是很确定发生在帖撒罗尼迦的是哪一种情况,或觉得没有必要界定得太清楚。但无疑的是,他强烈否认他曾传讲过任何有问题的信息。
 那信息是说主的日子已经来了(译注:中文和合本是“主的日子现在到了”。这里动词 enesteken,常用来指目前的活动,像“这个月”,“今日”(见MM);保罗刻意把它和未来式(罗八35;林前三22)区别。可见当时主明明还未再来(像帖前四16~17所描述的那样)。但主的日子是一件复杂的事,包含许多事件。那有问题的信息很可能是告诉人家说,这一连串的事件已开始展开了(或许帖撒罗尼迦的患难被说成是其中之一)。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现在就是那“日子”;令人兴奋的召聚已经很近了。77耶稣曾叫人提防类似的风声(可十三7)。
77 最近有一些研究,认为这是一种诺斯底主义的形式(如 Schmithals)。W. Marxsen 认为是“一种诺斯底观念对启示的表达”,让人想到那些声称复活已经过去的异端(提后二18)(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Fortress, 1974), p.39)。但没有确实的证据,显示诺斯底主义这么早期即已出现;此外这也不是对保罗的话的最适当解释。
B 离道反教(二3~12)
1 不法的人(二3~10a)
  这里保罗说明,对神及其子民的大抵挡,会在主再来之前。
  3. 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不管是第2节所列举的或其它任何方法,帖撒罗尼迦都不可受骗。接下来的子句在文法结构上是不完整的,但新国际本英文圣经很正确地加上那日子以前。虽然“主的日子”不可预期(帖前五2~3),有某些事情却会在这之前显露,其中之一就是离道反教。用定冠词表示有关离道反教的事,是信徒所熟知的;它显然是保罗先前教导的一部分。问题在于我们不知道保罗告诉他们些什么。古希腊文中 apostasia 是指政治或军事叛变,七十士译本则是悖逆神(例如书廿二22),此后即成为圣经中的用法。保罗的意思是说,末世抵挡神的邪恶力量会高涨(参太廿四10等;提前四1~3;提后三1~9;四3~4)。就好像撒但最后倾全力进行绝望的一击。
  离道反教的一个特色是不法的人(译注:中文和合本是“大罪人”)。有些古抄本是“罪人”(GNB 译为“邪恶者”);虽然不法似乎才是正确的,但在意义上并无太大差别,因为“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圣经中罪的本质,不在其伦理学的判断,而是因为那是对神的反叛;那是高举人的意志来对抗神的旨意。不法的人将要显露出来,暗示这不法的人在显现之前即已存在(参一7,基督的显现)。但这并非如一些注释家所主张的,意味着它在保罗写这信时即已存在,而是说它的产生和显露不在同一时间罢了。那邪恶的力量已经发动(第7节),但不必然就是不法的人。
  很难确定不法的人到底指谁。有种种不同的猜测,但通常都指向时代中特别邪恶的人。历史上已有许多人做了撒但的工(参约壹二18,“好些敌基督的”),这提醒我们不要太快认定,历史上的某人就是本章所说的不法的人。保罗关心的不是经常出现的坏人,而是那末世将要出现的大恶者。保罗从未提到敌基督这三个字,但对于使徒约翰所指的显然心里有数。不法的人不是撒但,因为两者有区别(9节),但却是撒但的工具,被撒但的灵操纵。
  他又叫沈沦之子(JB,“堕落者”);这称呼也曾用在加略人犹大身上(约十七12),就是那个已“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的人(徒一25)。
  4. 这里的语言,跟但以理书中的许多经节很类似(见但七25,八9~12,十一36~37),不过保罗并非单单重复但以理书的思想。他曾深深浸淫于旧约中,所以一有这样的机会很自然就用上了。但他描述的是末世邪恶势力的王,和但以理的不同。译为抵挡的分词,若译为有时也用来形容撒但的“抵挡者”或“魔鬼”也很恰当(例如提前五14;NIV“敌人”;译注:中文和合本亦是“敌人”);事实上在希伯来文中,撒但就是魔鬼的意思(参亚三1)。这个用语,强调“不法的人”与其头头的血缘关系。紧接着是另一个分词(原文共享一个冠词)“高抬自己”。除这里外,这个动词(hyperairomai)在新约中,只见于哥林多后书十二7(AV 两处都译为“高估自己”;译注:中文和合本另一处是“过于自高”)。一切称为神的似乎涵盖广阔,包括了真神和所谓的神;此外,还有一切受人敬拜的(Sebasma 指一切受崇拜的事物,诸如神龛、肖像和祭坛等)。
  这“不法的人”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要求属神的尊荣。有人认为这是把肖像放在神龛中,像罗马加力古拉皇帝就曾企图将自己的肖像,置于耶路撒冷圣殿内(后因身亡而中止)。不过这里应指人本身坐在圣殿里;参考耶稣有关“那行毁坏可憎的”的话语(可十三14,阳性分词显示所说的是一个人)。末世离道反教的一大特色,是企图废掉神权威的地位;恶者要宣称自己就是神(结廿八2;徒十二21~23)。有人认为神的殿是指“教会”(参林前三16),但更可能是一个类似耶路撒冷圣殿的地方。
  5. 这些事对帖撒罗尼迦信徒来说并不陌生,因为那本是他们起初所受教导的一部分;未完成式(elegon)可以表示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或如路瑟福(W. G. Rutherford)所说的,“我常提到这些事”。保罗最初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显然谈论很多主再来的信息,因此他盼望帖撒罗尼迦信徒能明白他所说的。他用第一人称单数,显示他是直觉地回想起上述那些教导。
  6. 现在单单作为一种转折(像徒三17 等;译注:中文和合本译出,应该是“现在,弟兄们,我晓得……”)时,并不违反逻辑(BDF442 (15)),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是严格“指涉现在”的时间副词,与到了的时候成一对比。第二种主张或许较具说服力,只是如此一来又出现一个问题,即现在应该修饰知道或拦阻他?在希腊文两者皆可,但以前者较好(布鲁斯则认为 RSV 译成“你们知道那现在拦阻他的”是文法错误)。因为他们早已知道,所以保罗认为只要稍加暗示就够了,但也正因如此,他的意思就只能用猜的了。译为那拦阻的原文,是动词 katecho 的中性分词(阳性分词则出现在下一节经文中,“有一个拦阻的”)。这个动词可以表示(a)“持守”(像帖前五21);(b)“拦阻”(像门13;译注:中文和合本是“留下”)和(c)“支配”(当反身动词时)。
  鲁宾森(D. W. B. Robinson)主张第三种,78但这个动词在新约中未曾这样用过,因此信服的人不多。大部分注释家接受“拦阻”;保罗的意思是,现在那“不法的人”还不会显露,因为有一拦阻的力量(第7节中是一拦阻的人)。
  一般人很容易认定罗马帝国是那拦阻,或说帝国本身,或是说某个皇帝(阳性分词可用来指一个阶级或一个人,例如弗四28)。但帝国早已过去,不法的人却仍未显露。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是某个在当时末世玄学中,时常提到的天使般的人;果真如此,我们也无从知晓,因为我们已不再有那些末世玄学。有种满有意思的看法认为,前者用中性指传讲福音(末世要等到众人都听过福音后才到来),而阳性是指传讲福音的保罗。瓦菲尔德(B. B. Warfield)认为是犹太国,79虽然这种说法和保罗对犹太人的立场(帖前二14~16)很难相容。有些人说是父神或圣灵,但实在无法想象其中任何一个会被“除去”(7节)。另一种建议是撒但,不过第7节排除了这种观点,该处明明写着,那拦阻的力量在“不法的人”出现前要被除去。狄比流(Martin Dibelius)认为这是发生于某处,连保罗自己也不太确定的某件事,因此从中性的转换成阳性的。80
  不管怎样,我们最好坦承一无所知,不要勉强把这段经文,套入一些以我们有限的知识所设想出来的理论。如果一定要做个选择,那么最好将其视为,一安定的国度中遏止罪恶的法律。它可以是法律本身,也可以是人身化的统治者。罗马帝国及后来许多国家都是例子;在帝国所赖以延续的一切正式建制中,罗马法的影响的确最为深远。犹太律法是此原则的另一例子,它限制了罪的运作(加三19、24)。或许我们应该留意使徒约翰同时谈到“敌基督者的灵”和“敌基督的”(因此他也用了中性的和阳性的);他的确提到灵所呈现出来的“好些敌基督的”(约壹四3,二18)。但他说的和保罗说的显然是两回事,而且正如前面说过的,我们对保罗的整个意思,真的毫无头绪。
  论到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的经文表示神是掌管全局的。只要神的时候到了,“不法的人”马上就会显露;保罗清楚知道时间掌握在神手中。
  7. “不法的人”特有的工作,就是和属神的敌对,保罗认定此一邪恶已经在这世上发动(参约壹二18);但这事要直到那拦阻的力量被除去,才会达到顶点。mysterion(RSV,“奥秘”)译为隐意;它不是指某种难以理解的奥秘,而是一种我们永远也无法揭露的秘密。在新约中,奥秘常指现在已显明的(可四11;罗十六25;西一26);像“信心的奥秘”(提前三9;RSV,译注:中文和合本是“真道的奥秘”)和“敬虔的奥秘”(参提前三16)等,都是颇有意思的用法。这个字在这里是强调语,意思是“显露,而非出现,因为虽然隐而未现,事实上那恶者已在工作了”(赖富特)。
  8. 那时(tote)指出,在拦阻的力量被除去后,这些事将会马上发生。当然,这里不法的人就是前面提到的,这已是第三次说他要显露,且有点强调其超自然的一面。
  保罗的主要目的,并非在满足人们对这活物的好奇,所以就从其显露直接跳到毁灭,并没有详述其活动。这整段经文,标示出神无可置疑的主权;因此那不法的人在显露后,自然是紧跟着毁灭(参赛十一34)。较好的古抄本用“杀掉”(anelei,参 RSV)而不用“消灭”(analosei,参 AV),但两者的差别不大。口中的气(新约中只此一处;参诗卅三6)显示不法的人再可怕,也无法在主面前站立片刻,甚至不必战斗,只要神的一口气(“话”,加尔文)就够了(参启十九21)。
  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是一对等的思想;就主而言,甚至只要显现
  9. 正如主要再来,不法的人也要来。许多早期的注释家已指出,“不法的人”处处仿冒基督;他靠撒但的能力行动,正如基督之于父神;他也像主一样,行各样的异能神迹。运动(energeia)不光指能力;它更是行动中的能力;那时不法的人将使撒但的能力具体化。
  这节经文后半段有点难解。新国际本英文圣经中,虚假(pseudos,“欺瞒的”)是形容异能 、神迹及奇事三者;修正标准英文译本圣经的“一切异能和假装的神迹奇事”,只修饰后两者;而新美国标准英文圣经(NASB)则翻译成“一切异能、神迹,和虚假的奇事”,单单形容奇事(译注:中文和合本亦同)。其中似乎以第一种较为正确,即三者都是一切和虚假所形容的对象。这三种事都是不可思议的奇迹:第一种,是指那在他们之中运作的能力;第二种是,指他们那看似意味深长的特征(他们行那超乎自己所能的事);第三种,大意是说他们所行的是令人难以解释的奇异事物。保罗说,这三者尽都虚假。修正标准英文译本圣经译为“假冒的”,并不正确;保罗认定这些奇迹都是真的,它们之所以成为虚谎,是其源头和目的使然。
  10a. 这里持续前一节的思想。“不法的人”将以诡诈(正确地说是“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adikia)的手段进行活动,不义是其特征(adika 是最广义的不义,涵盖所有形式的罪恶);但这种诡诈只对那沈沦的人(参林前一18)有效。这里用现在式更加显得生动,可以说保罗是眼睁睁看着这整个过程在进行。
78 Studia evangelica,
vol.ii, ed. F. L. Cross(Akademie-Verlag, 1964), pp.635~638.
79 B. B. Warfield, Biblical
and The Theological Studies(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52), p.473.
80 Charle, H. Giblin 的论文 The
Threat to Faith ( 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 1957)专门探讨这一章中的一些难题。Giblin 收集了大量资料,且详细加以研究。不过他的解决之道并不吸引人。这里他把它译为“捆绑的力量”,而显露的是一种邪恶的势力。在 Best 的著作中对这些问题有很好的讨论,pp.295~302。
2 不法的人的信从者(二10b~12)
  保罗转而论及那些被误导而信从“不法的人”的人。
  10b. 这些人沈沦,理由是他们拒绝去爱真理,更确切地说,是“他们不领受真理之爱”(译注:中文和合本为“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动词“领受”有欢迎之意(见帖前二13注释4 
  11. 将发生错误的原因归于神而非撒但,的确会令许多现代西方人大吃一惊。但在圣经中,神的主权是无庸置疑的,而这可呈现为种种意想不到的形式。因而神被认为,是把说谎的灵放在假先知口中(王上廿二23;参结十四9);另外,一个人或同一件事,也有被同时归因于撒但(代上廿一1)和神(撒下廿四1)。希伯来思想中,罪恶的力量并非独立存在,而完全要看神的旨意如何。神使人的忿怒成全
RSV),甚至在人(或撒但)的罪恶中,成就自己的旨意。特别是神以罪的恶果来惩罚罪人;这些恶果,并非单单来自一种与个人无关之过程的运作;保罗因此能大胆说,神任凭他们活在他们自己罪的结果之中(罗一24、26、28;参十一8)。在罪人应受相称之报应的整个过程中,有神在管理;但我们不要忘了,神即使管教不顺服者,仍是出于怜恤(罗十一32)。
  保罗明白,在拒绝福音而去信从虚谎的整个过程中,有神在掌管。故此引我们再回顾上一节说到的,某些罪人拒绝领受真理之爱。这些人注定要越陷越深。保罗这里稍微强调了神这个字,表示接下去所说的事,不是出于偶然或自然律的运作,而是神的作为。关系到未来之事的现在式(给),是先知式的现在式,表现出一种更为确信的语气。energeian planes(一个强有力的错觉)不容易翻译(译注:中文和合本是“一个生发错误的心”)。从第9节我们知道 energeia 是运作的能力,因此这里不只是意味着姑息坏事,更是积极为恶。当人们以拒绝善开头,将以助长恶结束。
  这事的结局是他们信从虚谎。虚谎与前一节的真理对立;它表示撒但想让人相信的东西,特别是指“不法的人”;那是特定的虚谎(the lie;参罗一25)。拒绝神福音的人,终必以罪恶为真实的。为此,神利用撒但作为惩罚他们的工具。这不是神和撒但之间的竞技,好像神只比撒但强了一点点;而是神的主权遍及一切,甚至利用(撒但和人的)恶来达成
  12. 上述观点,在这第二个表达目的的子句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使(hina)……都被定罪(NASB 用“被审判”,使我们注意到其中含有公义);神在他们接受这虚谎时,定他们的罪。他们认为所接受的就是一切(罪人所见,无法超越他们所陷溺其中的罪),但绝非如此,在神的旨意中,它必导致被定罪。
  那些被定罪者不信真理。保罗常用“信”这个动词,但这里的文法结构(用人称与格),在保罗的书信中除了引语外,只见于另外两处(提后一12;多三8)。保罗比较喜欢能表达“使其信靠”之意的文法结构,而这里只表示相信。这些人不仅不欢迎福音,甚至不接受(“信”)神的真理为真。
  更甚的是:他们喜爱不义;这是人拒绝神所赐的光和背离真理后,所落入的一种光景。它必然会有影响;他们变成热衷于追求污秽低下,以至于到了乐此不疲的地步。他们远远偏离他们受造的真正目的(简短要道问答 The Shorter Catechism 界定为“荣耀神,永远喜爱
Ⅳ 感恩与激励(二13~17)
A 感恩(二13~15)
  13. 相对于“不法的人”及其信从者,保罗转而指出,那摆在帖撒罗尼迦信徒前面的光明未来。他重述一3说过的,强调他和同伴,因神在帖撒罗尼迦信徒身上所成就的事,而不断感谢神是应当的。这种着重其义务性的字序,也许是有意使读者回想这封信开头所说的话,再次强调帖撒罗尼迦信徒不必谦虚地认为,自己不配得前书那样的称许。保罗本该因神的工作如此清楚地彰显在这些卑微的信徒身上,而献上感恩。
  他们是主所爱的弟兄们(参帖前一4),其中主指耶稣。保罗常用此一措辞,而用在这里特别合适,因为他才刚刚论及敌基督的能力。凡主所爱的,对此一无所惧。保罗并非在陈述三位一体的信条,但他却很自然地提到三个位格(正如在太廿八19;林前十二4~6;林后十三14;弗四4~6;来九14;彼前一2;犹20~21一样)。
  保罗因帖撒罗尼迦信徒蒙拣选而感谢,这里拣选(heilato)不是个常用字;它在新约其它地方都未曾表示这种意义(虽然七十士译本的申廿六18用来指拣选以色列人,在申七6~7和十15也用到其复合字)。有好几个字被用来表示拣选,可见拣选是多方面的。帖撒罗尼迦信徒从起初就被拣选,范莱及其它学者认为,是福音开始在帖撒罗尼迦传讲之时。保罗在别处未曾有过这种精确的描述,而其它新约作者则用它来表示万物的起初(例如太十九4;约壹二13);况且拣选是在创世之前的观念,在保罗书信中也不陌生(参弗一4)。因此这里我们应如此解释较恰当(参 NEB,“从时间的开头”)。有些古抄本写成“初结的果子”(即 aparchen 而非 aparches),莫法特、怀特里和现代英文译本圣经等都接受这种读法;但证据有利于从起初。
  拣选是为了“能以得救”;另一方面,它更进一步被界定为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后者告诉我们,整个人分别为圣来服事神,而这只有倚靠圣灵的能力(参帖前一5;彼前一2)才能达成;前者则较关心,信心对福音的回应(真道意义和10、12节的真理相同)。这种组合,显示了圣灵的主要功能,也指出了响应的必要性。
  14. 保罗从神旨意中永恒的目的(“从起初”),讲到这目的的彰显(召你们)和其未来的完成(得着……荣光,参罗八28~30;帖前二12,五24)。神的呼召非常重要。保罗用“召”这个字含有呼召且得到响应之意。福音书里这个字的用法则不一样;被召的人多,但“选上的人”少(例如太廿二14)。不过用法虽异,其观念在本质上则一样,即神都居首位。我们所传的福音见帖撒罗尼迦前书一章5节注释A 帖撒
  得着荣光,并非只是得救(13节)的附加物,而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得着的意义见 peripoiesis(帖前五9)注释C 白
  丹尼说,上述的两节经文是“一神学体系的雏型”,被公认为是含意丰富的经文。像十字架和复活等重要的基督教信息,虽没有提到,却都已隐含其中。对于那些和帖撒罗尼迦人有同样遭遇和困惑的人,这两节经文对他们必定有很大的帮助。
  15. 因为神清楚地把你们纳入
oun,见帖前五6注释C 白
  paradoseis 译为教训,但更好的译法是“薪传”(NASB,NEB,JB 等),可以使人注意福音渊源的本质(参林前十一23,十五3)。它代表所有基督教教训,包括口传和文字。基本上它是经过许多人传递下来的,而且最初是来自于神;“paradosis 的卓越意义……是来自一种,外在于教师本身的权威”(赖富特)。米利庚指出这个字曾被用在一碑文中,上刻有“珠宝清单和财产目录……所有列出的东西都已‘让渡’”。这是说明福音并非源自于人(帖前二13等经文所坚决主张的)的另一种方式;传道人绝不随意以自己的想法,去替代那所领受的。薪传是靠口传的和我们(hemon)信上写的(或许是帖撒罗尼迦前书)。神的话语不管用什么方式传达都是权威的。
B 为帖撒罗尼迦信徒祷告(二16~17)
  16. 正如前书,保罗将信的主体以代祷作为结束(参帖前三11~13),其中有些字非常类似。他把我们主耶稣基督摆在我们的父神之前,或许是因为,前面的经文主要是谈到主耶稣。通常保罗是先提到父,但有时顺序也会更换,特别是说到大家所熟知的“恩惠”时(林后十三14;参加一1)。主耶稣紧紧跟父神连在一起,且偶而被置于首位,是保罗提到耶稣时的主要方式。他显然没将主耶稣和父神严格区分,这可从下一节经文中的“安慰”和“坚固”两个动词都用单数看出来。保罗视父和子是一体的(见帖前三11注释F 保
  17. 安慰和坚固之所以用单数见16节注释,其意义则见帖撒罗尼迦前书三2。保罗为信徒的坚固祷告,一切善行善言包括一切大小事情。基督徒必须孜孜不倦,正如巴克莱所言,“基督徒不是被呼召来睡觉做梦,而是来争战……。他不但被呼召进入最伟大的恩典中,也要去从事世上最伟大的任务。”心指内在的深处;保罗祈祷,信徒们能从内心深处被坚固。──《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