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十八章
七 哥林多(十八1~17)
  哥林多和以弗所是保罗宣教的旅程中,最重要的两个城。他在两地都逗留了相当的时间,建立教会,好向邻近地域传福音。他的活动亦同样受到犹太人的威胁,他们像腓立比帖撒罗尼迦两地一样,拉拢地方政府的权势,要阻挠宣教士的工作。他们求助无效,保罗得以顺利地作工。不过,从他给哥林多的书信,知道保罗面对另一种难题,是内部的分化,不平衡的观念在膨大,这对属灵生命成长,比外在的逼迫更加危险。路加并没有记载这些困难(可能是保罗离开后才爆发的);他所注意的,是描述教会的建立(见二十29、30)。
  1. 哥林多是当时罗马亚该亚省的首都。这著名的古城在公元前一四六年,为罗马所毁,后来西泽大帝重建新城。它的位置险要,在希腊本土与 Peloponnesian 半岛间的地峡上,是沟通的中心,通地峡的南北,也通东西 Cenchreae 和 Lecaeum 两港(十八18;罗十六1)。它是个商业中心,吸引了一班犹太人少数民族。现今发现了一所会堂门楣上的碑文,是出自这个时期的258。这里道德十分败落,正如哥林多前书所见。保罗离开雅典后,就以这城为目标,正因它位置的重要性。
  2. 不论保罗到哥林多的动机是什么,也不论他离开雅典时如何灰心失意259,他到了哥林多,却大得鼓励。首先,他遇到一对信主的夫妻,亚居拉和百基拉。他们是散居的犹太人,丈夫用的是罗马名字(意即飞鹰),妻子亦然,百基拉原是 Prisca 的缩写(罗十六3;林前十六19;提后四19)。百基拉的名字多半放在她丈夫之前,表示在信徒角度来看她的身份更重要,亚居拉原籍本都,却是罗马居民。革老丢下令犹太人迁离罗马(因为犹太人动乱,根据 Suetonius 是基督徒的煽动行径;impulsore Chresto。这道谕旨的日期很可能是指基督徒传道,在犹太人社团中引起的纠纷)260。这一项出境令可能是公元四十九至五十年,但也未能十足肯定。无论如何,这命令并未能在罗马所有犹太人集团中,完全执行,即或出了境的也势必逐渐潜回罗马。假如罗马书十六章是对罗马写的261,那未成书之时,亚居拉百基拉必然已离开旅居的哥林多和以弗所(十八18f.),回到罗马去了。
  3~4. 这里表示他们遇见保罗之先,已经是基督徒了,否则路加必然提及他们信主的经过。罗马必然很早之时就有福音传到,因为是首府大城,旅客往还频密(参二10)。两夫妻与保罗还有一样共通点,就是同一行业。拉比的宗教律法任务,是不收费的。因此他们必须有别的入息。保罗的职业是织帐棚的262。帐棚是用山羊毛的布料造成,称为 Cilicium,是保罗家乡本土的制品,此外也有用皮革造的。因此,“制造帐棚”可能是泛指“制皮革的人”,这里意思大概正是这样。于是保罗与亚居拉百基拉同住,与他们一起工作,供应自己的需要,又可享受信徒相交之乐。同时,开始了传道的工夫,亚居拉百基拉也自然同工了。如往常一样,保罗利用会堂的集会,为基督的道理分辩(十七2)。这次在犹太人和参加会堂的外邦人中,布道的工作相当成功。
  5. 第二件可鼓舞的,是同工西拉(在使徒行传这是最后一次提及他),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了(见十七14注五 帖撒
NIV。RSV 译文未表达出这一点)。根据林后十一9,保罗并没有加重哥林多教会经济上的负担,因为他的需用已由马其顿信徒供应足够了(腓四15)。因此可能西拉提摩太来时,把马其顿人的金钱资助带来,使他在哥林多不再分心自养,可以全周作宣教工夫,不单在安息日了。因此,他向犹太人传讲耶稣就是旧约预言的弥赛亚,就更显精力充沛。
  6. 传道工夫加强,有果子,但也遭到了犹太人反对(也许出于嫉忌,参十七5),他们的话在信徒眼光看来,是属于亵渎性的,于是保罗就离开会堂,但先尽量表明他们拒绝福音的严重后果。他把衣裳上的尘埃抖下(尼五13),表示相交的关系已决绝,这是他先前也作过的举动(尼十三51)。这举动本来是犹太人向外邦人作的,现在的含意就是说在宣教士的眼中,拒绝福音的人,就与外邦人无异,在神真子民中无份。若犹太人至终发现自己果真被弃绝了,是他们自取其咎,保罗已忠心地传讲了,他们的反应,责任不在他身上。从此以后,他理直气壮地不再理会他们,而转向外邦人,包括归化者及其它人(十三46,廿八28)。
  7. 既不能在会堂继续作工,就转向其它地方,找到了一个外邦人的家,他本是归附会堂的(参十2)。这人必然是保罗领他信主的。提多犹士都是个罗马名字,如在哥林多保罗带领归主的几个人的名字一般(罗十六21~23;林前十六17)263。Ramsay 为他们研究出一个三段的罗马名字,给他一个“该犹”的姓,说他是哥林多的一位信徒,名字出现在及林前一14,及罗十六23,是那位接待保罗,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这推测十分合理,却无以证实。提多的家就在会堂隔壁,这在相处上并不容易,但对出会堂的人的影响,却占有利地位。
  8. 搬到附近地点一举,效果甚佳。许多哥林多人听了讯息,信了主受浸;路加特别提出一位基利司部,是管会堂的(或管会堂者之一)(参十三15)。保罗提及他和该犹,是他替他们施浸的(林前一14)。对犹太人来说,领袖倒向保罗一方,必然大大吃不消,而且形势似乎会变本加厉(见17节)。赫肯(p.540)认为基利司布该在保罗与会堂破裂以先信主的,而且保罗搬到提多犹士都的家,也该在早一点时期。这观点认为保罗安排可用的场地,好在会堂不使用的时候可以用,而正因这新场所的成功,引起犹太人的反击。当然,这构想也是可能的,
  9. 路加在此并没有提供什么因由,说明保罗这时所得的属天异象,为要坚固他在哥林多继续工作。不过,读者从使徒行传前面的事迹,知道保罗会预料犹太人的反击,因为保罗夺取了他们的领袖,和许多他们的归附者。此外,记得保罗说他初到哥林多的时候“又惧怕,又甚战惊”(林前二3),需要属灵的鼓励。赫肯(p.540)的说法更进一层,说保罗通常在一城
  保罗的异象从“主”来的,也就是耶稣。留意这些话的语句,与旧约中神对
  10. 这吩咐有主的应许相伴,
  11. 读者要自己推敲,保罗延长在哥林多逗留的时间,传讲神的道,结果许多人加入了教会,这些就留待读者自己去推敲了。那十八个月的确实日期,要从下一节的数据可知。
  12. 迦流作罗马亚该亚省方伯的时候,天上异象的预言就实现了。路加记述犹太人抓住新方伯上任的机会,攻击保罗。Marcus Annaeus Novatus 是著名斯多亚哲学家 Seneca 的兄弟,是西班牙演说家之子,来到罗马,就被收养在 Lucius Junius Gallio 家里,承用了养父的名字。亚该亚是个二等省份,由尚未取得方伯(是罗马高级知事)265阶级的人所统管。因此,迦流就在作了司法官,未作方伯之前,来到亚该亚。他性情驯良,但缠绵病榻。他的死因,是因为尼罗王视他家庭为嫌疑份子。他作方伯的正确年日,可从 Delphi 发现的碑文得知,约在公元五一年七月上任266。(官长坐公堂之时,犹太人就把保罗带了出去。公堂是个石造台阶,位于城的市中心,遗址如今尚在)。至于保罗是被强力拉到官长面前,还是自愿出庭答辩,则不甚清楚。
  13. 犹太人所控诉的,就是保罗劝人不按律法敬拜神,这句话若是指劝犹太人违反犹太律法,问题就来了,官方到底是否有责任执行犹太人自己的律法呢?若是这样,这项控诉的重点,就是基督徒没有权利享有犹太教的保障,而犹太教是被视为 religio licita 的就是国家所容纳的宗教。布鲁斯(Book p.374),认为他们想把基督教定规为非法宗教,未免太过分了,因为到底是否有这条例,仍有可疑。此外,亦可能控诉保罗劝人违反罗马律法来敬拜,这似乎是犹太人较上算的控诉途径。Sherwin-White(pp.99~107)进一步建议,说犹太人可能采用 Claudius 的法令,保证他们得享民族传统的安宁,而指控保罗干扰了他们的太平,和一贯的生活方式。
  14. 保罗原预备答辩的,却被方伯打断了,说根本就不成案。这事迦流需在一般刑事法外作判决,在这种情形下,他有相当裁判的自由,依当地风俗习惯或他自己的机智按正义宣判。可是,迦流回答说,保罗被控的行为,根本就不属违反国法的刑事案;若果刑事案,官员就要审慎侦查,严重处理。
  15. 相反,这不过是犹太人内部的争论,有关他们自己律法上的要求。的确
  16. 最后迦流把犹太人赶出公堂,表示不要再听他们的控诉。到底是字眼上的比喻,还是真施暴力使差役撵他们出去,则不大清楚。不过若犹太人迟迟不散开,后者也很有可能的。
  17. 最后发生的事件,由迦流的态度,更加强暗示立场,信徒不必怕罗马省方长官干涉犹太人的事情,若实际事情发生,仍可以公开辩论。根据早期的不同抄本(把众人当作希腊民众),当时在场的哥林多群众,眼见犹太人在罗马官长面前受挫,就趁他无意干与的良机,发泄他们反犹太人的仇情,把管会堂的所提尼打了一顿。这也可以有另一个解释。所提尼可能是站在信徒一方的人,林前一1与保罗一同写信给哥林多人的,也有一个叫所提尼,也归依了基督,这也相当有可能。因此可能是,迦流既不肯执行犹太人的法例,犹太人就抓住所提尼,施予三十九下鞭刑(会堂刑法;林后十一24)。两种解释中,迦流都是拒绝插手在犹太人的事端上。前者,他容让犹太人受不公之待遇;后者,则他没有保护信徒免受会堂的苛待。
258 Barrett, Background, No. 48.
259 林前二3不应作为保罗在雅典经历的反映。
260 Chrestus 和 Christus 读法相同,Tacitus
提及基督徒时用 Chrestiani。
261 并非如一些学者认为是对以弗所说的。
262 Haenchen (pp.534, 625) 否认保罗是拉比,或追随拉比的路线,这看法是没有根据的;见廿二3。
263 有版本作“提多犹士都”(Titus Justus),不过这不可能是原本字眼,也不可能是保罗的同伴提多,他在使徒行传中没有提及。
264 这一节的意思,不该解作因为城内许多使徒,所以反对福音的人就无法害保罗了。
265 从公元15至44,亚该亚在 Moesia 的管治下,到了公元67之后,尼罗王让它与及其它地区,有部份自治权。
266 Barrett, Background, No. 46,较近期对碑文的研究,并没有对年代更改多少,这年代该是正确的,或仅早一年迟一年而已。见 C. J. Hemer's article in D. A.
Hagner and M. J. Harris (eds.), Pauline Studies (Exeter, 1980)。
VII 保罗在亚洲的宣教运动(十八18~二十38)
一 保罗离开哥林多(十八18~21)
  下面几节经文里,路加把保罗的行程浓缩起来,说他从哥林多经以弗所,到耶路撒冷及安提阿,然后又回到以弗所,开始了他宣教工作的下一个主要阶段。若果事实不是这样发生,而路加偏要这样叙述,这是很难理喻的。不过,他的叙述中,有关保罗的动机与活动,也着实引起一些难题。
  18. 也许由于迦流不肯支持犹太人攻击保罗,就促使保罗逗留在哥林多一段时间。他决不愿留下一个印象,叫人觉得他在逃城,虽然他也觉得城内工作已完成,或该转移做别的工作。他当前的目标,是回叙利亚去,安提阿就是首都,而犹大也是叙利亚的一部份。我们可以假设保罗有个人的原因,要在这时“休假”。他与百基拉亚居拉同行,而他们要去以弗所,这大可解释他为什么要先经以弗所而不直接去叙利亚;其实,这路线也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路加似乎回头补充了一项数据,说到了坚革哩,就是哥林多向东航的海港,保罗就因许过愿而剪了头发。犹太人向神许愿,是为过去的祝福表示感恩(就如保罗在哥林多蒙保护),或为将来的祝福祈愿(就如保罗前行路程的安全);从上下文似乎切合前者的解释。短期的拿细耳许愿,要禁止喝酒和剪发。完结的时候,就把所有头发剪去,同时在耶路撒冷圣殿里献祭(民四1~21;徒廿三21~26)。若保罗许的是这种愿,则表示他打算上耶路撒冷去。有学者奇怪何以保罗在坚革哩剪头发,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说可以在许愿的开头剪发的。这样,另外的看法就是保罗这样做,是结束了先前许过的愿。不过,反对这看法的,说许愿是不能在耶路撒冷以外完结的。事实上,献祭必须在耶路撒冷,剪头发却可以在别的地方(M, Nazir 三6,五4)。有些学者认为历史上的保罗,决不会这样死守犹太法规,说这些话完全是路加的虚构,要表示保罗是个忠心的犹太基督徒。此外,或许解经家对于信徒也向神许这样的愿,感到多少尴尬不安,因为这表示信徒与神之间是一种报酬的关系。但是,保罗无非想表达对神的感恩,就用当时传统的犹太人方法罢了。他甘愿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林前九20;参徒十六3;廿一23f.);他的行动在历史上是可能的,在神学上说得通。
  19. 以弗所是罗马省份亚西亚的主要城市,位于 Cayster 河口,是入内陆的重要商港。以弗所是个自由港,有自己的公会(十九39),又有著名的亚底米女神庙。这海港如今已淤塞,城址亦已荒废了,但发掘出来的遗迹却是可观,剧场也在其中。该城是各类文化的交杂地,犹太人口甚众,并享有特权。
  保罗和同行的人来到这里,就留下百基拉亚居拉,自己继续前往。至少这是路加原本的用意,但经文却说保罗留他们在以弗所,自己却到会堂去了。似乎这句子由第19节开始,接到21b节去,而中间的话的插入显得有点笨拙。赫肯(p.547)采取的看法,认为路加加插这些话,是要把以弗所第一位基督徒传道人的美誉,加给保罗;而事实上早在他开始在此工作之先,已有别的犹太基督徒小组在作工了。其实,保罗这时曾逗留以弗所,是不会有疑问的,而且他极不可能不抓住机会传福音。
  20. 保罗在那里逗留很短,虽然当地人对他的讯息反应十分好,他也不再延期了。根据西方的经文,他想在“节期”以前到达耶路撒冷;虽然可能是抄写者依二十26所加插上去的,但也该与事实符合。若这节期是逾越节,那末,保罗就得赶紧动身,因为冬后航线开放,与节期之间的时间很短(布鲁斯,Book p.378)。
  21. 于是保罗与他们告别,答应着神许可必再回来。他用的字眼反应一种异教的形式,是基督徒采用过来的(廿一14,四15),也许是由于马太写主祷文相似的字眼所致(太六10)。
二 保罗往该撤利亚及安提阿去(十八22~23)
  22. 虽然第18节说保罗的目的地是叙利亚,但事实上他这次归程却先到了该撒利亚。就风的方向来看,似乎船只航行至该撒利亚,就比西流基容易了。西流基是安提阿的港口(十三4),约在西北二五○哩。路加的叙述并没有说明保罗是故意去该撒利亚,还是
  23. 保罗在安提阿过了一段时间,才开始下一次旅程。他的目的地是以弗所要取内陆路线前往,好在途中探望先前宣教所建立的各使徒团体,在属灵上鼓励坚立他们。加拉太弗吕家地区,大概是徒十三至十四章传道所至的南加拉太地方。不少学者认为这里所提,以及十六6所提的(虽然字眼上略有出入),是指加拉太民族,不过这可能性较微。这里的描述至少该包括徒十三~十四章所建立的教会。
三 亚波罗来临(十八24~28)
  路加未继续叙述保罗回以弗所的故事以先,他加插了亚波罗出现的记载。这样,读者可以了解保罗不在的时候,以弗所发生的事情。亚波罗日后在哥林多教会成为很重要的人物,甚至成为与保罗对垒的焦点。这段经文表示,亚波罗虽然没有受保罗的教诲,但他也在保罗的同侪下受教,所以他也势必与保罗在神学观点上,看法一致,事实上保罗也有这表示(林前三5~9)。
  24. 亚波罗是亚波罗尼亚(Apollonius)的简写,他本乡是亚力山大,他一切的才学,都与这一项资料切合。亚力山大是个教育哲学的中心,犹太哲学家斐罗,就在这地工作。所以,亚波罗流利的口才,和辩驳的本领,都源于他在亚力山大长大。作为饱受教养的犹太人,他最能讲解圣经,且善用他的知识来服事主。
  25. 我们不晓得亚波罗在哪里信主。若说他早年在亚力山大信主,理由也很充份,不过,我们对亚力山大的基督教起源,一无所知,最早可知的基督教信仰,则染有诺斯底主义的色彩。因此若亚波罗在那里承受一些窜改了的基督教教义,是不足为奇的。这里描述他的信仰景况,实在是十分古怪的。他在主的道上已受了教训,能正确地将耶稣的事教训人,又心(灵)里火热(罗十二11),可是他
Ka/semann267对这一点的处理,则认为路加面对当时的异教徒,不能包容像亚波罗这样的自由宣教士,与教会主流不相联系的人。因此他必须说明他要经过百基拉和亚居拉正规的指导,才能作个有效的宣教士。他不敢报导一个人重受浸礼,而他已经有圣灵,又有传道事奉的恩赐。于是他
  这种看法面对许多强烈的反对。首先,根据亚力山大早期基督教异端的性质,亚波罗学了一些不太正确的道理,也不足怪。其次,以弗所十二个人的情况,表示有人自以为是信徒,却
  26. 亚波罗来了,开始在会堂传道,百基拉亚居拉看出他在真道的了解上有缺欠,就接他来私下教导他,好叫他对真道有更正确的认识。我们大可假定他受的必然是保罗代表性的教义了。
  27. 他所受的教导非常有功效,以弗所的信徒对他十足信任,甚至他要去亚该亚时,他们乐于为他写信介绍给那里的信徒,“弟兄们”是指以弗所的信徒,是保罗短期工作的果子,也是百基拉亚居拉工作的果效;其中也许包括一些别处来的信徒。从林前十六19,知道他们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聚会。RSV 版本说他们鼓励亚波罗去亚该亚,不过经文亦可解作他们鼓励哥林多信徒接待亚波罗。这种介绍信,可见罗十六1;林后三1。亚波罗去了不久,就证实他造就教会教会的效能,保罗后来也印证这一点(林前三6)。“帮助那蒙恩信主的人”,可作凭他的恩赐帮助信徒:这两种解释都通,不过后者较可能。
  28. 亚波罗的特别恩赐,是与犹太人辩道,他对圣经的熟识,使他能以证明耶稣就是弥赛亚(参十八5)。因此,他不但是教会的好牧者,也是个有力的布道者。
267 E. Ka/semann, Essays on New Testament
Themes (London,
1964), pp.136-148.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