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廿五章
二十五1~14. 证实犹大的荒凉下场
  这段经文记载的年代是公元前六○五年,也就是约雅敬在位第四年,关键性的迦基米施战役亦于同年发生。结果埃及溃败,而犹大则成了巴比伦帝国的属国(参王下二十四1)。早期曾有学者指出,1节的约雅敬第四年就是但以理书一1中同一位王的第三年,然而现今发现,这些推论纯粹是因对古时近东年代学之编纂方法有所误解所致。60 在公元前七世纪的巴勒斯坦,君王就位的年份就是该王元年;而在巴比伦,就位的年份另计,要等登基满一年后才称元年。耶利米是依当时巴勒斯坦的方法计算;而但以理则遵循巴比伦的算法。七十士译本略去了有关尼布甲尼撒的那句说明。
  1~7. 耶利米在此的呼吁乃是针对全民,而非单是领导阶层而已。他大约于公元前六二六年蒙召,便一直向国人说预言,其中有近二十年是约西亚当政,之后三个月约哈斯作王,然后有三年是约雅敬在位。这段经文正是耶利米先知生涯的中期,当时他已苦劝同胞长达二十余年,希望他们摒弃偶像、回转到西乃之约的关系。惟有诚心悔改的国家,方能蒙受神的祝福。神已经尽了
  8~14. 此处北方的众族(9节),指的是亚述帝国和继起的巴比伦帝国,均是由多个种族所组成。七十士译本读作“由北方而来的家族”,并略去了对尼布甲尼撒的称呼“我仆人”。这个悖逆神的国家不愿听从神的仆人──众先知,如今他们却必须要听命于神另一种的仆人(参二十七6,四十三10)。9节叙述的毁灭令人回想起约书亚时代,一些城市中的居民被尽行灭绝的情景(参:书六21,十28,等等)。被掳七十年是一个大约的整数,是从约雅敬第四年(公元前605年)算起,直到大约公元前五三六年,古列在位开始归回时为止(参:亚一12;代下三十六20~23)。12~14节七十士译本较马索拉经文为短,且和七十士译本二十五1、9、11一样,并未直接提及尼布甲尼撒。七十士译本在13节上半之后,插入四十六~五十一章的内容,只是次序略为更动,故而有人认为13节下针对异教列国所说的预言,是15至38节的标题。但是,目前惟一确定的是,七十士译本引据的原文和马索拉经文不同,且后者不一定优于前者。13节提到的这书,就是被约雅敬所毁的耶利米书原著(三十六22)。14节的多国,乃指玛代人和波斯人,他们于公元前五三九年古列作王时,征服巴比伦。
60 有关当时之年代表,见 HIOT, pp. 191f., 1112,若欲参考早期自由派学者之看法,见 S. R. Driver,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1906 ed.), p.498; J.A. Montgomery,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Daniel (1927), pp. 72f.; W. O. E. Oesterly and T. H.
Robins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the Old Testament (1934), p. 335; N. W. Porteous, Daniel, A
Commentary (1965), p. 25,
et al.
C 综观对列国的预言(二十五15~38)
  15~29. 以忿怒之杯象征神的怒气亦见于以赛亚书五十一17、22;耶利米书十三12、13,四十九12;撒迦利亚书十二2,等等。这杯先给了耶路撒冷,然后再给南方各国,最后要给北方列国喝。除了大马色,一切在四十六~五十一章被提及的国家,均于本段经文中出现。此处另外还记载了乌斯王(20节),乌斯是约伯的家乡(伯1;参:哀四21),位于约但河高地,可能在大马色南边的浩兰附近,或是在介于以东和北阿拉伯之间的地区。此外还有底但,他们是经商的部族,是亚伯拉罕和基土拉的后裔(创二十五3);提玛,居住在叙利亚沙漠地区的阿拉伯部落(参:创二十五15);以及布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的后裔(创二十二21)。根据古时的传统,马索拉经文的示沙克(26节)一词,RSV 作巴比伦,其实是以“巴比伦”一字原字母倒写的暗号。神的忿怒将落在这些国家,无一幸免,而且首当其冲的就是神的子民犹大。没有人能拒绝喝这杯。甚至基督也顺服父神的旨意,喝了那为人类受难的苦杯(参:路二十二42)。
  30~38. 在这诗歌体裁的段落中,耶利米改用四处破坏的狮子为喻。神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