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廿三章
ii. 约伯(廿三1~廿四25)
  这篇讲论的第一部分是极好的,以利法摆在约伯面前的选择,厘清了他的思路,他得到相当不同的结论,并且以一篇独白来将它们表明出来,因为他并没有表现出是在对以利法或对神讲话。约伯根本就不会不情愿“与神妥协”(廿二21,NEB);相反地,他再也不期望别的事(廿三2~7)。但这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神是难以接近的(廿三8~17),约伯承认这个事实时,比起他早先说过的一些事,较少埋怨,较多赞叹。
  在第廿四章中,我们陷入各式各样的问题中。第一,经文的困难,造成许多行几乎都是难以理解的。但许多译经者都补掇它们到令自己满意的地步,如新美语圣经(NAB)就将第8~24节给废除掉,而在脚注中补充一段来自武加大译本的译文。第二,整篇的讲论对许多读者而言,似乎是不连贯的。许多解决的方法曾经被提出来;有些学者把最麻烦的经节归咎于后来抄写圣经的人,说他们插进这些经文以改善教义。现代学者们把这些假想的入侵者除掉,究竟有没有改善经文?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留给读者去判断。究竟哪些经文应该接受医生的手术刀?研究的方法无法一致,这个结果应该会使我们在接受他们缩短的版本为原版之前暂停下来。其他人试着要去整理这章圣经,他们把这些经文像纸牌一样洗过一遍,变成不同的顺序,彭马文在 Anchor Bible 中所作的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另有人(我们在这里有一大堆学者,从杜姆到傅瑞)放弃在这章经文中寻找次序,而把它看作是多首不协调的小诗。根据这些方法所产生一个极端的后果,可以用史奈斯的结论为代表,整个从第廿四至廿八章形成了“一份多方面之片断的集成,不是放在任何可以辨认的次序中,也不是按照任何可以辨认的计划来安排的”337。根据这个假设,对话是以第廿三章结束的。
  第三,第廿四章据说是表达出约伯绝对无法说出的心境,它们若是出自他朋友们的口中就会好些。据许多学者的见解,特别是第18~24节所代表的,是完全与约伯的信仰相反的(如果他真的说这些话当作是他自己的信念),所以把这几行另外归于某个人就会比较好。这个问题,一般都与第三循环讲论中,另外两个令人好奇的特征有关,即:说比勒达在第廿五章之第三篇讲论的简短,与琐法第三篇讲论根本就付诸阙如。约伯在第廿六章与廿七章中的一些言论被说成与廿四18~24类似,是不相称的。这类的经节都被以不同的方式挑选出来,归给比勒达或琐法,或同时归给他们两个人。只提一个例子,耶路撒冷圣经(Jerusalem Bible)很有把握地按照这些原则来重组经文,证明这一种解决方式具有何等的魅力,甚至连高度相信圣经默示论的学者也未能免俗。因为现在这本注释书的篇幅不容许再多说些什么,我们必须要满足于照着字面的意义来处理经文,并且竭尽我们所能的去做。
  2. 在旷野中寻找饮用水的问题,使以色列人变得顽固。字义为悖逆与“痛苦”(思高;参吕译)的希伯来文发音近似,以一个流行双关语提供了这个传统。这种双关语的用法似乎就用在这里,从古时候开始,译经者都在两种可能性之中作选择,就如“大胆的”(哥笛斯),或“愤慨的”(NEB);既然约伯在这一章中的心态多少是受压抑的,他可能是在否认他是“悖逆的”(RV),但承认是“沈痛”的(吕译、RSV),这个字的意义与拿俄米所赋予它的完全相同(得一20),理由也是类似。马所拉经文读作“我的手”,但这里肯定是指“神的手”(NEB;参吕译、思高),就像米所波大米平行句所显示的一样。有证据可以证明词尾加词“我的”,在腓尼基文中的意思可以是“他的”;有时候在希伯来文中也是这么用的。这解决了问题,却不需要改变原文。
  3~7. 约伯在这里勇敢的诚实,被认为是一件美事。他强烈的愿望,是要与神面对面(3节),不是像以利法所推荐的、借着应付性的补赎行为,而是在合理的审讯中(4节)。约伯已经放弃了他早先的迟疑与对自己的疑惑(九14~20、32,十三18);他现在确信自己一定能够很有说服力地陈明他的案件(4节)338,有把握能够无罪开释(7节);他准备要回答指控(5节;参十三22)。稍早,当每一个人都强调神无限的能力时,约伯害怕这样的会面,即使这是他正在要求的;充分地察觉到神“不是人”(九32),他知道轮到他说话时,他会因恐惧而瘫痪(九34,十三21)。在这焦虑的背后,甚至还有一个更吓人的思想:既然神与人之间的差距那么大,甚至每一方都有不同的道德规则,约伯发现辩论没有共同的依据,那该如何是好呢?朋友们赞美神之公平的诗歌,非但没有使约伯感觉有罪,反倒造成了反效果。现在他确信自己是对的(7a节:正是伯一1的钥词),同样也相信神必定不会利用
  8~12. 看见这一切,并不就是达成它了。约伯无力来安排他所期望的对质,他向每个方向探索:往前、往后、左边、右边339。但甚至是在彷佛没有神而独行时(8~9节),约伯仍勤勉地追随神的步履(11~12节)。这是个大胆的声称,即使不是在自我消灭。在这首小诗的结构中,关键的思想(10节)解决了围绕着它的两个单元(每个单元各有一首四行诗)的矛盾。约伯的信心结合了这些不相容的点──借着顺服
  13~14. 以色列人至高的信仰告白是:耶和华是独一的(申六4);一旦介系词确认为 beth essentiae341,那么约伯在这里所说的显然就是同一件事;不需要将它解释为“永恒不变”(现中;参 RSV),或加上“心意”(AV;参吕译注)这个词;许多现代译本(如吕译、思高、AB、NEB 等)受到平行句的影响,采纳了修正的经文(我认为这么作是错的),译成“
  15~17. 根据我们在早先几章经常看见的结构看来,我们不应该只因为这些话较晚出现,就认为它们代表着第10~14节之信心的失落,彷佛是“他的恐惧又回来了”(罗利,p.203)。如果认真地看待所以这个字,他的惧怕是他的信心重要的一部分(见十三11的注释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