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篇第一百十八篇
第一一八篇 和撒那!
  本诗逐步让我们看见,当时的场面非常盛大,群情激昂,而在中央,则为一位敬拜者,他往圣殿前进,要献上感谢祭;这里所庆贺的事,不像一一六篇为个人的拯救,乃像君王的胜利,公义得以伸张。这里可听见许多声音:仪式之声(1~4节),个人的话(5~14节),民众之声(15、16节);还有一些对话的片断,就是那位中心人物及游行队伍来到大门,要求进去(19节),结果得着回答,蒙受称赞(20、26节),最后,朝圣者来到祭坛前(27节)。
  本诗既为“埃及赞美诗”的最后一篇,就是为庆祝逾越节而唱(见一一三篇的注释
第一一三篇 
永远的爱(一一八1~4)
  在这四则同样的响应背后,我们可以听见一大群会众的声音。本篇的结尾与开头十分接近(1、29节);此处对敬拜的呼召,在其他诗篇亦曾出现(一○六l,一三六1),显示这是很常见的呼召;也可看出,藉此机会主领人与会众能一同将神的大作为再演练一次(一三六1~26)。耶利米书三十三11,保存了这一幕的情景,神应许要使他子民再度昌盛,“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又有奉感谢祭到耶和华殿中之人的声音:
  ‘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
    因耶和华本为善,
     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译为慈爱之字,请见十七7的注释 因慈
适时的帮助(一一八5~9)
  现在,群众之声为一个人所取代;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普通人。底下他即将以王的身分发言(10节以下),又如王一般受到欢迎(10~27节)。然而在这里,他的见证与其他蒙拯救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提到的急难(5节),与一一六3那受苦者所感到阴间的痛苦或紧抓,为同一个字;他挑衅的
仇敌围绕(一一八10~14)
  万民显示出此次战役的真正规模。倘若发言者以自己作百姓的代表,此处使命我们想起全世界对 神之城猛烈的敌意,如诗篇四十六及四十八篇,并撒迦利亚书十四2所提到,最后万国将聚集,攻打耶路撒冷。但是不少解经家认为,这里是指在仪式中国王蒙羞的情景(见导论
Ⅲ 近代
  四度提到围绕(和合本包括环绕、围困),已经够让人深感威胁,而一大群蜂子和
小字,TEV);因为这种火燃起来是很突然,但也很快就烧尽,同样,罪恶的能力虽然凶猛,亦必极其短暂。
  我必剿灭他们(10~12节)可能应译为:“我将把他们赶回去”(参 NEB、TRP)。
  14. 这一节完全引自红海边的胜利之歌(出十五2a),第15、28节也是其回声。所以,出埃及的事件可成为神在历史中救赎的典范(林前十6、1l,直译:“如模型”),而救赎大工则由基督完成(参,路九31,直译:“他的出埃及,就是他将在耶路撒冷完成的事”)。
胜利之歌(一一八15~18)
  从这里开始,除了王(若他是王的话)的声音之外,还有其他的声音出现。仗是他一个人打的,胜利却由大家来分享。这个胜利(或拯救──是同一个字)其实应是耶和华的,就像在红海的拯救一样。此处再三赞美神的右手,就是摩西之歌的回声,以致让人注意到这一点。
受欢迎的得胜者(一一八19~27)
  19、20. 殿门前的挑战。这两节是对句,一句提出挑战,另一句则以挑战来响应,就像第二十四篇。我们的王凭他经苦难而成全的美德,亲自进了义门,这就是我们信心的荣耀;而荣上加荣的则是:
  21~23. 房角的头块石头538。这里首度暗示,在围攻的仇敌中(10节以下)有匠人,就是以色列人的权贵。在以赛亚的时代,他曾证实,这些人弃绝神的房角石,而“以谎言为避所”(赛二十八15、16):新约则清楚指明,这房角石就是基督的预表(太二十一42;罗九32、33;弗二20;彼前二6以下)。神为
  24~27. 和散那!当称颂!耶稣的暗示一点也没错(太二十一42、45),而民众也自然领会了,所以他们以这段经文的话来迎接
  在旧约时代,本诗所标示的场合显然是一个节日(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24节),虽有可能是安息日,但是译为节日的行伍之字(见下文27节的 增注 增
  曾参与过这类仪式的人,从来不会想到,有一天这种情况会突然实现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没有预演,不是仪式,然而却带有爆炸的力量。在神所定的那星期,象征和预表都成了实际(参来十1),坛角即为十字架,而“节期”(见以下节日的行伍之增注 增
颂荣(一一八28、29)
  第28节再度是个人在发言,其内容取自摩西之歌,第14节曾引该节前半(参,出十五2),而此处则引其后半(较自由引用)。然后以会众的响应(29节)作本诗的结尾,这句迭句与本诗开头的引句相同(1节),不过现在却有了新的含义──至少对我们是如此。
增注(一一八27)
  节日的行伍所译的单字,意为“节期”或“朝圣筵席”(参,出二十三14、15)。这里则似乎取其延伸的含义,指筵席的某种特色,或是指礼拜者(参,大部分近代译本),或是指祭牲,如类似的出埃及记二十三18之暗示(参
BDB、AV、RV、RP;RSV 在玛拉基书二3译为“你们的祭牲”。亦请参“基督为我们的逾越”,上文曾提及)。
  树枝所译的字是一常见的字,一般的意思是“绳索”(如:诗二3;士十五13等);既然“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立刻让人一目了然,这译法应当比“以树枝系住节期的行伍”优先考虑540。惟一反对的理由为,按我们所知,祭牲并不是被绑着带到坛角的,虽然在希律的圣殿中,祭坛旁有这类系绳(参德里慈)。但是从介系词来到(即“直到”,和合:到)看来,“系住”可以视作含“带着……绑着”(有点像第5节,那里的希伯来文“把我”未写出,读者可意会。参 G-K 119 gg,那里提供更多例子)。总而言之,若视之为:“带着祭牲,绑着,到坛角那里”,则困难最少。
538 见导论
E 其他的
539 况且,耶稣或许心中也想到下一句话(耶和华……光照了我们,27节),因
540 有人为后者辩论,认为“捆绑”也许是“开始”或“加入”之意(见 Anderson 对该处的讨论):但对于这类表达法,我们惟一的数据只是“加入战争”。更有份量的事实为,犹太人的习俗中(参利二十三40),住棚节时要将柳枝堆在祭坛四周,游行队伍则一边绕行,一边吟诵本诗第25节(Mishnah, Suk, 4:5)──虽然到底这些仪式是何时引进的,并没有人知道。七十土译本及其他古译本,对本处的了解也与 RSV 相同。──《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