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撒母耳记下第廿一至廿三章
扫罗家的命运(廿一1-14)
按我们的想法,这里的故事既奇怪又令人反感。在大卫的授权下,有七个无辜的人被处决,而且他们的尸体受羞辱一段时间。要明白这些情节,重要的是用当时的文化和态度来了解。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描述这些事件,是有一种宣传的成份在内;因为七个死难者皆属于扫罗家,很可能有一段时间,大卫要为他们的死负全责。故此这里详细的叙述,乃是解释大卫的行动。很明显大卫乃是逼于无奈,因着饥荒、因着得到指引要和基遍人了结过去的恩怨。
饥荒(主要的成因,像这次一样,乃是缺少雨水)时常是古代近东的一个难题──犹如今天在世界许多地区一样,它折磨所有的群体和国家,造成许多的痛苦和死亡,自然地解释为 神对已知或未知的罪的惩罚,大卫被这种国家紧急事件,催促去寻找饥荒的宗教原因,结果他直接和基遍人达成协议。
基遍人合并于以色列内,但却与以色列毫无关系(看书九章)。我们不知道扫罗为甚么攻打他们,但很明显原因在今天可说是种族岐视。无论如何,他杀死他们许多人,违背严肃的和约;但在以色列的法律系统下,他们不能够得任何的赔偿。因为他们不是以色列人。在道德上,他们完全有权得到赔偿,也可能他们要求所受的损失的满意的赔偿,即经济的赔偿;好像吝啬的放高利贷者一样,他们决定得到完全的报复。扫罗长久追杀他们,直到置他们于死地,但现在个人的责任,要由他的家庭来承担;故此惩罚扫罗家并非不寻常或不合法的。
大卫无法保护这七个人,但看来他已尽他所能。他确保米非波设的安全;当下雨时,他给予那些死者光荣的安葬,而下雨又暗示 神结束这次饥荒。利斯巴的爱心和无私的行为,帮助大卫保存那些尸体免于亵
这些故事很明显不能应用在现代或在基督徒社会中,我们应该将它们放在一边。但它们仍然可以公平地引出当中的教训。这教训是:对任何国家或团体中的少数民族,我们都应给予保护。王的责任,是要将完全的公平,实现在所有百姓当中,尽管违背个人的意愿,和破坏他的声誉,也在所不惜。此外,应许和承诺必须遵守,而法律也要引伸去保护‘二等公民’。在我们的世界里,富有的强国对较贫穷弟兄的道德责任,可与此作一种合理的比较。但在这过程中,我们必须面对有一些‘头等公民’会受苦的问题。故此,艰苦的命运临到扫罗的儿子和孙子身上。
大卫和他的军兵(廿一15-22;廿三8-39)
这两段经文属于大卫统治的较早期,从廿三章卅九节提及乌利亚可以证明这点,因为他的死,曾经于十一章十七节中记载。有关伯利恒的情节(廿三13-17),提及非利士人在利乏音谷驻军(13节),它与大卫初期统治联合以色列王国时,非利士人的入侵有关联(参看五18,22)。
这里有许多名字,对现代读者既陌生,而且不大感兴趣;但我们一定的要记得,对撒母耳记上下的最初读者,则绝对感兴趣。有一些大卫的英雄,是那些早期读者的祖宗;并且在军兵名单中提及的地名和族名,提供巴勒斯坦读者有更多的兴趣。
大卫确实有两组精锐军兵,较小和较重要的一组乃是三个人,按照他们非常的勇猛行为,他们有一种功绩的次序(廿三8-12)。另一组是那三十个人(廿三18-39),他们可能是精锐部队单位,或者杰出的作战军团。勇气、能力、才干和忍耐,乃是这些士兵的特别美德,他们所向无敌:甚至连巨大数目的非利士人,也不能与他们匹敌(廿一15-22)。
他们除了有军事才能外,这些人的特征,乃是他们对大卫的忠心和献身,有两段简短的情节举出这点。在廿一章十六节以下,我们看见他们怎样保护大卫,他们站在他的一方作战,并且防止他的生命受到威胁。在廿三章十四至十七节,我们看见他们为满足大卫一时的兴致,怎样愿意冒险,他们一定与领袖有很深厚的感情;虽然在这名单的结束提到乌利亚,指出大卫对他们的忠诚并不是百分之一百。无疑我们一定要将大卫对乌利亚,当作一次独特的事件处理。
以后的读者可以骄傲地回忆,他们与邻国的祖宗,曾经帮助及保护大卫得到王位;而且透过他的领导,带来以色列的胜利和政治力量。包括大卫在内,没有任何的君王能够成功,而不需要能干和乐意牺牲的军官的帮助。以色列的成功,是在大卫领导下的联合行动,这是同心合意的合作,无疑有些英雄战死沙场,好像乌利亚那样,他们全部随时冒生命危险。国家不能没有爱国主义、牺牲和崇高的理想,而能够强盛。而且可以肯定,国家失去这些美德,便会败亡,正如以色列也是一样。伟大的领袖没有忠心的跟随者,只有很少的价值。
同样,精明的军官需要一位伟大的领袖,大卫被他的跟随者形容为‘以色列的灯’(廿一17),这句话总结王对他百姓的价值。没有他,他们会在黑暗、无领导和无方向之中,也不能达到成功。以色列因为正确地认识 神供应他们领袖的价值,故此他们愿意追随大卫的领导。在今天的世界,我们过分强调男女平等和个人的重要,因为我们有低估和错误判断政治领袖的特别才干和他们的动机与性格的危险。愤世嫉俗很容易替代忠心。同时,不是所有的领袖,都是 神所赐的,但是 神始终统管各国的事情。
王者之诗: 神的救恩(廿二1-20)
到目前为止,撒母耳记都是提及大卫为战士和君王;只有偶尔提到他也是音乐家(撒上十六18)和诗人(撒下一17-27)。然而,大卫作战士和君王的成就,今天对我们不大有直接的关系;我们记得他的名字,只是因他是诗人,故此当大卫的故事差不多结束时,这位历史学家很适当地让我们看见大卫诗集中的样本。这一章的长诗篇,也同时可以在诗篇十八篇中找到。
这首诗是感谢 神的赞美诗,大部分都是一般的称谢,只有最后的一节(51节),是大卫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同时这里像其他的诗篇一样,它的语言很形像化,因此可以应用在各种的情况下,包括表达和承认 神的帮助。在内文的第一节中,它承认 神在以色列境内和境外,拯救大卫脱离他的仇敌,并且感谢 神,因
正如诗人所看见,真正的仇敌,乃是死亡,在第五节描述它是巨大的波浪;第六节则说死亡好像猎人(编注:猎人才用绳索和网罗);二十节的宽阔之处却恰好是对比,脚下一处干地和宽阔的范围,可以避过猎人的陷阱。大卫即将行完人生路程时,能够平静地回顾他早期危险的日子,现在可以肯定所有的事对自己皆有益;但他没夸耀自己的英勇或才干,反而谦卑地回顾他以前怎样向 神求助(7节),并且得到充足的供应。这一章最长的一个段落乃是八至十六节,它生动地及象征地描绘 神怎样回应大卫的呼求。这幅图画建立在耶和华乃是雷和风的 神的观念──一种古代世界很熟悉的观念。在以色列境内,这位神是众神中独一的真神。以色列的 神是高过其他的风神;
大卫声称 神喜悦他(20节),这不是骄横傲慢,而是一种经验,也是一种喜乐和美妙的源头,正好像一个恋人断言他的伴侣很爱他一样;他的伴侣的关怀和爱心,乃是真实的和可触摸的,这是不可否认的。
王者之诗: 神的信实(廿二21-51)
这首诗篇,因 神对君王及国家的美善继续赞美
从这种信仰背景,大卫看见双方都遵守合约中的条款。在廿一至廿五节中也不是声明他个人的圣洁,只是证实他作王,已经尽力维护约的法律,并且带领国家谦卑地顺从。 神这一方面,
这首诗主要是国家和君王,感谢 神的信实;但在大卫默想中,他意识到
(甲)
(乙)
(丙)
(丁)当有需要时,
(戊)他是活的 神(47节),有些以色列邻国相信的神是死的,犹如漫长干燥夏天的农物之神。相反,以色列的 神时常积极和活力充沛地关怀
既有这位 神,大卫在诗篇结束时,可以满有信心地前瞻未来,以色列不一定时常得胜(事实上,她不久便再度软弱起来)。但她时常有 神显示
大卫的遗产(廿三1-7)
这第二篇诗较短,称为大卫末了的话。这不是说这首诗是他最后写成的,而是说这是他留给以色列和他继承者的‘遗产’;这遗产不是权力和财富,乃是属灵的遗产。这里包括两件事:他的诗篇和他的国度。没有基督徒否认,耶和华的灵在大卫及以色列的其他诗人的作品中积极工作,这些作品由他们的时代起将安慰和灵感带给所有的世代。故此诗篇较其他旧约,更多使用在基督徒的崇拜中。
另外的遗产是王权。大卫虽不是第一位以色列王,但是他在两方面使以色列的王权达到颠峰。在属世方面,由他提供领导,使他的百姓自从定居在应许之地以来,首次得到稳定和强盛。他所建立的这个被视为 神赐给国家的礼物的王朝,已经开始并且伸展到无限的将来。这同样是重要的。故此出现政治和宗教的力量和稳定──给以色列一份美好的遗产。
在这首诗中,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消极的暗示;第六节的匪类,无疑是大卫的仇敌,像押沙龙和示巴一样必会灭亡。事实上大卫已经是公正的治理者(3节),他除了有军事成就外,也关心社会。虽然如此,第三节有一种条件性的提示:大卫的继承者会否成为匪类,而不是公义的统治者?事实上,在撒母耳记完成很久之前,这样的时代确实已来到。那么我们不禁会问,圣经作者加入这篇诗在他的叙述里,有甚么意义?可以肯定,他是在盼望弥赛亚君王,即是大卫的后裔──正如 神曾应许──
完美的领袖,在第四节中从两方面描述──像早晨的阳光和雨点──这是两种普遍的现象,作者思想着阳光和雨水,有温和和赐福的效果──不是热带国家的炽热,也不是许多地方遭受的狂风骤雨。阳光和雨水,一起创造自然生长的奇迹,也是 神给以色列的礼物。 神所赐的君王,也好像这两种双重的福气,安静地但恒常地为他所有的百姓工作。在人类社会每一个阶层中,这是我们需要的一种领袖。
(注意:有关廿三章八至卅九节的注释,请看廿一章十五至廿二节一段──大卫和他的军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