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约伯记第九章
约伯

甚至我们那些同情比勒达对‘往昔光彩之宗教’忠贞坚定不移的人,都能看见他的策略几乎是注定失败的,而且结果也是这样。约伯没有心情在比勒达所说的那位肯赦免人的 神面前匍匐,因他在他自己的行为中找不到他应这样做的理由。因此约伯几乎当比勒达没有说过话,便在第九章又再恢复他在第七章里同样狂妄而放纵的姿态。
(一)
约伯开始时承认比勒达所说的可能是真实的。但那句话满了讽刺,由于那句话后面跟着是一个‘但’字。他们装腔作势地说出普遍真理,那些真理就其本身性质而言,只能适用于大多数时候的大多数人;然而他所要的是他特殊处境的解释。既享受了很多蒙福的岁月,他现在为甚么要受这样剧烈的痛苦?就是那样简单,无论任何困难,他非要有答案不可;不是只说明这人或那人好运或恶运的答案,而是同时能说明他自己从前好运和他现在恶运的答案。
因此约伯又再次被迫不听那些只谈论 神的神学家,而转向永活 神自己,他又再次不按他们所劝的服从(至今依然令他走投无路),他要亲口急迫、费力地求问一些他们无法回答、至今连 神都不屑回答的问题。他用他们的话语以带有鄙视讽刺的语气把那问题表明出来:‘人在 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这几乎是逐字说出以利法在四章十七节异象中所得到的信息,在那里它的答案是‘无人能’。但约伯用动词‘成为正直’(或成为‘公义’),这个字属于法庭或律法上的意义,那就是‘得到公平处理,被宣判为无罪,被宣告无罪。’关于这种用法的例子请参创世记卅八章廿六节(在那里犹大承认他玛比他更有义)和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廿六节(在那里 神挑战以色列
或者更正确地说,他希望他能。因此他问:‘一个人怎能使 神承认他无罪?’或更简短地说:‘一个人如何能从 神那里得着义?’
(二)
甚至他问这问题时,已被他自己的傲慢,以及被他质问的那一位可怕的威势和无比的大能所慑服了。根据标准修订本的译法,第二、三节显示有‘一个人’想(wish)为自己的事与 神争论,但却不能回答 神问他的一千个问题。英文圣经新译本以 神为第三节第二子句的主词,因此把它译作:
一个人若决意(choose)与
 神就千个问题中,一个也不会答复。
但是‘想’(wish)与‘决意’(choose)似乎都不对。我宁愿像英文圣经新译本的注脚说的,以 神为第一子句的主词,以‘一个人’为第二子句的主词。那么其意义便是: 神若‘屈尊’来到法庭与一个人争论他的案件,他(那人)就连一个反对
接着是一段有抒情味的夸张之言(4-10节),它词藻之美,足与以利法在五章八至十六节那首精致的小赞美诗媲美,而且确实有一节(九10和五9)是共通的。但以利法所赞美的是那位屈尊垂听穷乏人祷告的 神,而约伯却在这位拥有不可挡的力量,能移山、使地离其本位、使日光昏暗并击起海浪的 神面前,因畏惧而失迷了──而且约伯也在这位铺张穹苍、并创造那令人赞叹的群星散布夜空的 神面前,因惊愕而失迷了。
至于以利法的赞美诗,使人想起诗篇中许多类似的诗歌,特别像第八、十九和一○四篇(10-35节)那些论及大自然的诗篇,称颂 神创造的奇妙;或像第十八(7-15节)、廿九和一○四篇(1-9节)这些诗篇,在那里诗人的想象力捕捉到的是,暴风雨、洪水与地震的猛烈及威力。但约伯不是在圣殿中吟咏诗篇。他继续从大量大自然景象中比任何诗篇作者引出更多邪恶的结论时,在他的思想中的,便不只是对创造主的赞美了。
完全人和恶人,
(三)
约伯的那首短诗,用一节(他从以利法那里借来的)以强调 神在大自然行事不可测作结。然后他转到人类的情景,并以自己为例,断言 神对待人的方式同样不可测而且同样暴虐。 神的能力是无所不在的──能感觉到,但看不见──而且非常具威胁性(关于标准修订本在十一节的‘行走’,有‘偷偷走开’的含意)。它突击时并无预报而且毫无理性(‘
突然我们又回到法庭上浮夸的言语来,并听到约伯激烈的肯定他自己无罪。一首关于 神对自然界和人类世界奇妙作为的抒情诗,若放在另一个背景中,可能会令我们在这样伟大的 神面前深感惊奇,而且真的意识到我们的无助;这诗是用来描绘 神致命的、前后不一贯的作为的背景,这极其粗鄙不敬的言谈在文学记录中是无以匹敌的。最激烈的无神论者都不能与这个发狂的信徒相比。
他想象自己在法庭中质问这位大能的 神。但他立即便无话可说,简直不能构想出一种合理的论辩。他无辜的事实竟也于事无补。约伯发现自己要向正在错待他的那一位求怜悯。即使 神注意到他的传唤,也不会留心听他。因为 神同样是那位为了小事而压碎约伯的仇敌(我们应在十七节了解到这一点,按字义小事是‘头发’;译作‘暴风’的那个字,是标准修订本倾向用的字,有相同的子音,但元音则不同);而且是那不断地‘无故’伤害他的同一个仇敌。在这个民间故事里, 神在二章三节自己的话当中,有为了我们的好处而发出反讽的回音么? 神把新的苦痛重担加诸他以先,甚至不让他喘一口气。可怜的约伯得到了甚么机会呢?
第十九节的含意是神秘的,按字义直译作:‘若是为了那大能者的力量,那就瞧吧!若是为了审判,谁给我指定一个时间呢?’然而,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把‘我’改为‘
倘若那是一场力量的比试,够了!
但那若是(如其所然)公义的问题,谁会给
我发言的机会呢?
约伯于是继续说下去(20-22节),他的措辞变得愈来愈尖锐而且大胆:
虽然没有罪,我自己的口会定我为有罪;
虽然无可指摘,我自己的口会证明我为骗子。
但我是无可指摘的!
我不再理会有甚么事临到我。
我厌恶我的性命。
一切都不打紧了,
因此我说──
有罪或没有罪,

既用以利法的问题──‘人怎能在 神面前算为义呢?’──开始,而且既断言(虽然与以利法所想要表达的意义颇不相同)他决然不能,约伯在这里是答复比勒达在八章三节的问题──‘ 神岂能颠倒是非(译按:和合本作“偏离公平”)?’而且那答复是:‘是的,
这位不可捉摸的 神,他无法从
在这‘蹙眉的天道’后面没有科伯(Cowper)的‘笑脸’,‘敬畏的圣徒’也无法‘重新鼓起勇气’,因为:
你们那样惧怕的乌云,
都充满极大的怜悯,而
福气就要骤降在你们头上了。
此刻对约伯来说,这是那些朋友的声音。时候将到,那时他会学习认识到科伯的教训:
 神是
而且
但在目前,约伯的 神已远离那以强权为唯一公理的地球,
(四)
在这些叛逆而彻底亵渎的经节中,约伯使智慧的正统教导头昏脑胀,标示出他与 神疏离的最低点。那些传讲 神使混乱变成和谐,并用
这是骇人的控告,的确要慑服所有敢评论它的人。我们能怎样回应呢?让我尝试这样说:按一种真正的意义而言,在约伯说话里面有一种逻辑,虽然是一种疯狂的逻辑。他是一个被命运粉碎的好人,这种命运,在他和旧约他同时代的每一个人,都确信是属于 神旨意范围内的。而且他受的教养使他相信整个宇宙,并在人的日常生活中保持善恶的平衡。因此有一条正路和一条不正的路给人走,而且只要是 神在掌管,其中一条应通往幸福昌盛,另一条则通往不幸和痛苦。然而他选择了正路却受苦,彷佛他选择了不正的路一般。由于约伯没有改变,他不得不断定是 神改变了。
今日那些置身于约伯逻辑死巷这一方的人,往往朝一条已向约伯封闭的路逃去,而变成无神主义者。假如有 神的话,
那么这是不是约伯和他的朋友所建基的神学逻辑,驱使他们(不管他们的意愿如何)进到现在把他们团团围住的那亵渎、非难的极端里去呢?我们若是接受这一点的话,我们便可以开始在遥远的地平线,勾画出解答约伯那可怕的、进退维谷之困境的轮廓了。
也许有个故事会让我们在这条通往解答之路上稍有寸进。有一个年青的父亲正前往医院,探视他患癌症的小女儿。那天是她的生日,他给她带了一个生日蛋糕。他路过一间教堂,虽然他一直都不是一个虔诚的人,但这时却进去祷告了。后来,他来到距医院一、两个路口的地方,有人告诉他说他的孩子死了。他没有说:‘赏赐的是主,收取的也是主;主的名是应当称颂的。’反而立刻回到教堂,把蛋糕掷在坛后面的十架苦像上。他掷个正着,黏黏的糖衣慢慢从我们救主的脸上和肩上滴流下来。这个故事在这个国家电台上我们所称为‘ 神时刻’(God slot)讲述出来,那个广播评述员作了表面上很奇异的判决,称那个父亲用力投掷蛋糕为一种‘极深的宗教行动’。若我们同意那判决,并想到比勒达可能对那个青年说的话,约伯在这一章所说的那些可怕的话语,便开始亮起一种新的意义。
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九25-35)
(五)
在这几节里,我要说我们乃是来到约伯灵性朝圣行程中幽谷的真正分水岭。按所言他彷佛弃绝 神而且几乎正应验撒但的预言(再读22-24节,我们还需要说差一点么?),而那深印入他心中的思想,按信心他仍然抓住 神。而且这种情形产生变更,起初无法察觉,但随着时间过去,动力在他的雄辩中与时俱增。他对 神的愤恨仍然沸腾,他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意识仍牢不可破,他因得不到从天上来的答复而沮丧,仍使他心痛,他那些讥刺的触须仍然震动。但从这时起,他认为‘ 神不外是完全不受约束的能力’这种见解,正在转变,而且与这见解伴随而来的,他以自己为完全的见解,也在转变了。几乎不知不觉地,普罗米修斯这个巨人在打退堂鼓了。我相信真正追寻的证据在约伯这方面,从与 神的辩白,与 神的和好,并藉着他继续的抗议及在这些抗议之中,都能查察出来。
约伯对所见宇宙为邪恶与混沌状态所掌握的可怕异象实时的反应是,尽快回到他自己痛苦而幅员较小的环境里来──那至少是他认识的。他又再用哀悼的言词。他的生命无情地迅速飞逝的三个象喻,现在又加在他上一次言论提到织布者梭子的象喻上(七6):那些送信的尽全力尽快送出他的信息(请参撒下十八19及以下);一只小艇或独木舟,飞快掠过尼罗河水面去完成它急迫的使命(请参赛十八2);以及捕猎鸟以全速俯冲下来猎杀
然后便是两段针对 神的简短、却非常具揭露性的埋怨。在第一段(27-28节)约伯说他决心振作起来(照他的朋友们极力劝他的),去看事情的光明面,并且等候仁慈的 神使他复元。但他的痛苦继续折磨他,所以他知道 神并没有宣告他无罪。在第二段(29-31节)他承认自己在 神眼中是有罪的,而且设法证明自己为义是没有用的。相反地,即使他用雪水和最有效的肥皂清洗自己, 神仍会把他扔入污泥坑中,使他依旧污秽,以致他穿上自己的衣服时都会战抖;因为在其他方面他的罪与他正蒙受的刑罚并不相称。(关于可供比较的隐喻,请参诗五十一7;赛一18、25;哀四14)
这些苦毒的经文是否告诉我们,约伯已尝试采用传统忠告的、轻松的乐观主义,并向 神承认他是罪人,而且盼望等候复元呢?我想它们是这样说,所以它们是极重要的经节。我们这些曾因约伯以他自己无罪所作的喧声如雷的抗议而不得要领的人,现在有了下文我们可以把那些抗议放在其中。这个人充分知道罪是多么可怕的一回事,以及罪怎样令 神发怒,使
但约伯为甚么在这阶段,在他控告 神藐视公义而且无故追索他之后,而不是在前,陈述这些通情达理的话呢?他悔罪被忽略,祷告不蒙应允的经验,不正是曾引致他作出‘ 神与公义并无相同之处’的尖刻推论那种经验么?那么约伯为甚么重新强调罪与受苦之间的连系,彷佛这样一位 神把它们视为同等,好用来审判他么?当 神并不以关心他或任何人是否无罪或有罪时,为甚么廿八节的‘我知道’(‘我知道你必不以我为无辜’)要特别加以强调呢?(约伯用‘我知道’开始的语句不只出现于此,也出现于十13;十三18;十九25;三十23;四十二2。几乎所有都是直接对 神讲的,而且没有例外,所有都是声称关于 神过去或将来的行为,这些话使我们洞悉约伯的内心。)
那只能有一种解释。约伯确实发现要消除他心目中一位公义之 神的概念,殊不容易。我们在这里实际上看见他从他自己不幸的逻辑退缩回来,并兜了一个圈子,向自己承认他必须继续向一位甚至已被宣判为藐视公义的 神寻求公义。我们甚至可能见他仍然是用更加转折的方式,从朋友罪大恶极的指责面前,曾引致他声称自己永远完全自私的逻辑上开始撤退下来。
(六)
约伯中途在他的挣扎中,也已穿过他绝望的深渊,把身受的事转施他人,我相信在这一章的最后一段(32-35节)暗示出来了。
我们读这一段经文,表面上看,似乎面对一个滑入更深绝望之中的人。过去的经验教导他祷告是无用的,而且他一直有这种想法,希望总会有人出来仲裁,那就是在 神与他自己之间有个仲裁者(钦定本作‘听讼的人’),他会说服 神,不要利用
但在这可笑的话后面,不可能有一个隐藏而又更真诚的恳求么?假如约伯下意识突然识破他痛苦的核心,那又怎样呢?假如实际上他恳求的不是外来的干预(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是那善良公义的 神去制止那不负责任而有权能的 神,那又怎样呢?若我们敢这样想的话,用我们自己的话来说,假如他是向 神本身那更佳的自我恳求的话,那又怎样呢?假如约伯醒觉过来,看见 神有一个更佳的自我,那又怎样呢?这段经文于是变成约伯记整卷书中意义许line 深长的一处经文了,这该与我们以后仍然必须讲的另两处经文同列。这些便是那些始于十六章十九节的(‘看哪,现今,在天上有我的见证’),和大家都熟悉的十九章廿五节(‘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两处经文。这两处经文吸引了注释家极大的注意,而且这样是合宜的,因为在那些话语里面约伯似乎不服 神而向 神上诉,或是希望 神会在 神面前给他辩白。而且这两处经文,正像这一处的经文一样,都紧接着那些表达最忧郁孤独的经节。
总括来看,这三处经文提供了信心和倚靠必要的对立关系,没有这些,约伯对人寻求 神的贡献就会几乎是全然否定和片面的。在约伯的哀歌中,它们可能(很少像十10及以下的其他经节,那里约伯热诚地论到 神)被视为与那些哀歌诗篇极著名的信心的
我所作的这种解释并不太明显,但无论如何,新国际译本的译法更行得通,这种译法包含在卅三节一个元音的小小改变(不是作lo,就是‘不〔或非〕’,而读作lu,就是‘会〔那样〕’):

使我们可以在法庭彼此当面对质。
只要有人在我们之间作仲裁那就好了,

有人使
使
然后我就会无惧于
但因恐惧现在与我同在,我便不能那样。
新英文译本(New English Bible)采取同样的些许修改,而且对它的译法有非常类似的推演。
(七)
我们是否可以更进一步,至少把第九章末尾的这几节(纵使不把它们看作预言),看成道成肉身的遥远暗示?只要我们小心措辞,不假借约伯的口把任何对他(或对那些听他故事的人)毫无意义的事说出来,我确信我们能做到。可能在约伯表面绝望的请求(想有一个仲裁者或听讼的人)底下,热切渴望万军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