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


路加福音第二十章
仗着甚么权柄(二十1-8)
这章经文描述的情形,一般称为问题之日。这一天,来自不同阶层的犹太人领袖,来到耶稣面前,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不停的问
第一个问题,是由祭司长、文士和长老提出的。祭司长是由那些不再在位的大祭司和大祭司家族的成员产生的。他们乃是圣殿中的贵族。这三类人──祭司长、文士和长者──构成了犹太人的公会(Sanhedrin),公会是犹太人最高的会议和行政机构;我们或可设想这条问题乃是公会编造出来,以便用来控告耶稣
无怪乎他们会问及
耶稣的回答,许多时都被视为一种巧妙的辩难之辞,是用来取分数得胜利的。事实上,远不止如此。
面对事实,可能使人处于痛苦艰难的处境;但逃避事实,却只会陷于无路可逃的纠结中。法利赛人的使者拒绝面对事实,而他们只落得饱尝挫折,要在群众面前蒙羞。
责备的比喻(二十9-18)
这个比喻的意思是显而易见的。葡萄园代表以色列这个国家(参赛五1-7)。园户则是以色列的统治者,而以色列便是委托在他们的手中。仆人代表着看被人漠视,逼迫和杀害的先知。爱子乃是指耶稣自己。而在终局里头,本应为以色列所有的地土,却要落在他人之手。
这个故事所记载的事情,后来的确应验了,耶稣时代的犹太地,经济正陷于困境,而劳工的情绪亦是一片不安。当时有好些不在地主便是以这种方式把他们的土地租出去。租金很少是以银钱来计算的,通常是不论收成的好坏,而收取一个固定数量的出产以为租值;又或是不论何种谷物,而以收成的百分比以为计算。
这是含意最丰富的比喻之一,对人生多所阐发。
(一)故事提到人所享有的特权。园户并没有出过半分力来开垦葡萄园,他们一进来便白白的享有这块土地。而园主也没有手执皮鞭站在旁边;他走到别的去处,任由他们随意的经营这块园地。
(二)故事提到人所犯的罪。园户的罪在于拒绝缴付应纳的园租,并且企图霸占园主的产业。罪的成因在于没有给予 神应有的地位,反倒纂夺本属 神的权力。
(三)故事指出人应负的责任。园户随意经营葡萄园已有一段颇长的日子,但结账的日期终于要来到。无论或迟或早,每一个人都要替托付于自己的责任作一个交代。
这则比喻启迪我们对 神的认识。
(一)比喻讲论到 神的忍耐。园主并没有一察觉园户的叛逆,便起来责打他们。相反的,他一次又一次的给予他们机会去改过。再没有甚么比 神的忍耐更叫人感到惊叹。如果这世界是经由人手所造的,这个人在震怒失望之余,老早便会把这世界摧毁了。
(二)比喻讲论到 神的审判。园户认为他们大可以利用主人的忍耐,而安然无恙。但 神从来没有放弃不理;一个人无论表面看来是怎样的可以混过去,但结账的一天终必来临。正如罗马人所谓:‘公义手执正直精严的天秤,公义最终必然得胜。’
这则比喻也告诉我们一些有关耶稣的事。
(一)耶稣洞悉即将发生的事。耶稣来到耶路撒冷,并没有抱着逃避十架的梦想,
(二)耶稣绝不怀疑 神的最终胜利。在人类邪恶的势力之外, 神无可抗拒的权能屹立不移。邪恶似乎取得一时胜利,但始终逃不掉应得的惩罚。
漫不经心似大仇人,历史之页不过是记录。
一死者格斗于渊暗中,在旧体制和道之间;
真理永远在断头台,错误永远在王座,
断头台支配着将来,朦胧之后是未知,
 神站在阴影之中,不断察看属
(三)这则比喻清清楚楚的表明耶稣宣称自己是 神的儿子。
有关匠人所弃的石头这段引文,乃是来自诗篇一一八篇廿二和廿三两节。这是早期教会爱用的一节引文,以表达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参徒四11;彼前二7)
该撒与 神(二十19-26)
文士和祭司长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富时就想要下手拿
在这里犹太人公会的特使又要起来攻击耶稣了。他们收买了一些人来到耶稣面前,假装他们的良知一直在受搅扰,要向耶稣请教。缴纳给该撒的人头税是一年一个第拿流,大约值四便士。男丁十四至六十五岁,女子十二至六十五岁,都必须缴纳人头税,付税只是为了生存的权利。这一则税项在巴勒斯坦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并且不止一次的引发暴乱。这个问题并不单纯是金钱方面,而事实上,这则税项并没有对百姓构成沉重的负担。问题的中心乃是──这些对宗教有着一般狂热的犹太人,宣称除了 神以外,没有别的君主,除了 神以外,不可向别的人上贡。由此可知,这一个问题乃是宗教问题,许多人为此而宁死不屈。
基于这个原故,这些犹太人公会的特使便想藉此而陷耶稣于两难之中。假若耶稣回答说不必向该撒上税,那么他们便可以立即向彼拉多告发,肯定可以把耶稣拘捕人罪。又假如耶稣的回答是主张要缴税的话,
耶稣却巧妙地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弛吩咐人拿一个第拿流来。要知道,古代货币的发行乃是以王权为记。举个例说,每一次耶路撒冷从叙利亚人手中得到自由,马加比族人(Maccabees)便立即发行他们自己的货币。这是众所公认的,一个政权有权发行货币,便自然有权征收税项。人如果有权把自己的肖像名号刻印在银钱上,ipso facto这表示他已取得了课税权。因此耶稣说;‘既然你们接纳和使用该撒的货币,你们也必须承认该撒有权征收课税。’;‘但是’,耶稣继续说,‘有一个领域是在该撒的权势之外,而是完全属于 神的。’
(一)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国家之中,享受着国家所给予的种种权利,这样他便不能把自己与国家分割开来。人愈是诚实,愈能成为良好的公民。在任何国家之中,应该没有比基督徒能成为更好,更有良知的公民的。而现代人的悲剧之一,就是某督徒并没有充份的参预政府的运作。如果他们放弃责任,让那些物质化的政治家进行治理,这样基督徒又能凭甚么去批评这、批评那呢!
(二)姑勿论如何,在基督徒生命之中, 神的地位始终凌驾于国家之上。而良知的声音,亦远较任何人为的律法的声音来得响亮。基督徒同时是国家的仆人,同时是国家的良心。正因为他是最好的公民,他会拒绝从事任何基督徒公民所不能做的事。他既敬畏 神,同时也尊重君王。
撒都该人的问题(二十27-40)
人的 神,因为在他那里,人都是活的。’有几个文士说:‘夫子,你说得好。’以后他们不敢再问他甚么。
犹太人公会派来的特使好不容易才闭口无言,这时候,擞都该人却又上场。他们整个问题主要落在两点。
(一)是基于利未人的婚姻法(申廿五5)。根据此法,人死后无子嗣,他弟兄必须娶那遗孀,生养儿女,以存宗嗣。只是在耶稣的时代,已不大可能还有人在遵守。但由于包括在摩西的律法之中,因此撒都该人仍然以它为有效。
(二)是基于撒都该人的信仰。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往往被相提并论,其实两者之间的信仰,却是大相径庭。
(甲)法利赛人纯然是一宗教团体。他们没有任何政治野心,只要执政者不干预他们的宗教生活,对于任何政府,他们也会相处。而撒都该人为数不多,但却十分富有。祭司和贵族,差不多全是撒都该人。他们是统治阶层;由于不愿失去他们的财富、享受和地位,大部分撒都该人都与罗马人合作。
(乙)除了经书以外,法利赛人还接受全部上千条的烦琐律例,与及口头的和礼仪的律法,就好像安息日的律法和洗手的律法。撒都该人则只接纳旧约笔录的律法;而在旧约之中,他们所重视的,又只限于摩西的律法,至于先知书的记载,则无足重经。
(丙)法利安人相信死人复活,天使和灵魂。撒都该人则主张没有死人复活,更不相信有天使和灵魂这一回事。
(丁)法利赛人相信命运;认为人的生命遭际,是 神所命定和安排的。撒都该人则相信人具有无限制的自由意志。
(戊)法利赛人相信和盼望弥赛亚的降临,而撒都该人则否。对他们来说,弥赛亚的来临,只会干扰他们小心规划得来的生活。
撒都该人挟着这个问题来到耶稣面前,要弄清楚谁是这嫁过七次的妇人在天上的丈夫。他们认为这问题是他们手中的皇牌,足以使死人复活这个信念,看起来荒谬无稽。而耶稣给他们的答案,却蕴含着万古常新,永恒不变的真理。
耶稣继续的往下说。正如前文提过,撒都该人并不相信肉体复活。他们宣称,他们之所以不相信这一回事,乃是基于在摩西的律法书中,并无此事的记载,更不用说有甚么凭证。一直以来,没有一位拉比能够面对这样的诘难节但耶稣却做到了。
我们可能觉得这段经文枯燥无味。内里所涉及的是耶稣时代的一个热门话题,当中的争论,对一个拉比来说,可能是完全值得信赖的;但以今人观之,却又并不尽然。但是在枯燥之中,这段经文却蕴含着极大的真理,这对于一个愿意把基督教推介给别人的或是把真理教导人的,却是非常重要。耶稣所用的论点,是要叫那些与
有时候,我们阅读一些宗教的或是神学的书籍,我们会发觉里头所说的,都颇为真确;但要向那些没有神学素养的人来表达,那就几乎没有可能。而最无可奈何的,就是这些人却占着绝大的比例。耶稣所用的话语和论据,都能够叫人真确明悟;
耶稣的警告(二十41-44)
耶稣对他们说:‘大卫怎么说基督是他的子孙呢?因为大卫自己在诗篇上说:“主对我主说,坐在我的右边,直到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这样大卫称他为主,而他如何又是他的子孙呢?’(巴氏译文)
由于这段经文并不容易理解,因此我们要把这一段文字作一个独立的处理。有关弥赛亚的称号,最常见的要算‘大卫的子孙’。耶利哥城的瞎子,就是以这个名号来称呼耶稣(路十八38,39),而在耶稣进入耶路撒冷柄时候,群城亦是以这个名号称呼
耶稣在这里所作的,是
而事实上,耶稣在这里所要说的乃是:‘你们认为将要来的弥赛亚乃是大卫的子孙;不错,
人爱浮名(二十45-47)
文士和拉比期望要得到的名誉颇不寻常。名位的条款,他们一律记载得极其周详。在学院最有学问的拉比则居首位;在宴会则以长幼论列。据文献记载,有两位拉比从街上进来,一脸的忧伤疑惑,只因为有几个人对他们说:‘愿你们大得平安’,而没有提到‘我主’两字。他们甚至宣称他们的地位凌驾父母之上。他们说:‘对朋友的敬重要像对老师般的敬重,对老师的尊敬要像敬畏 神。’‘敬重老师要过于敬重父亲,因为做父亲的和做儿子的都当敬重老师。’‘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和老师同时丢掉了东西,老师的失物当优先受到重视,因为父亲只是把一个人带到世上来,而他的老师却以智慧教导他,把他的生命带到未来的世界……。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和老师背负重物,他当首先协助老师,然后才转过来帮助他的父亲。如果他的父亲和老师被囚,他要首先解救老师,然后才救助父亲。’这些条文几不可置信;订立这些条文的人已经不好,要求别人遵守则更为荒诞。但这些却正是文士和抗比所要做的。
耶稣同时指责文士侵占寡妇的家产。按着律例,所有的拉比本应靠着自己双手谋生计,而教导人是义务的,不应收取报酬。这样听起来是颇为高贵,但他们却着意训示人说,供养一位拉比是最敬虔的表示。他们说:‘任何人把部分的入息放进智慧人的口袋,可配得天府学院的一席位。’‘任何人接待智者的门徒,就好此献上日常的祭牲一般。’‘愿你们的家,成为智者常去之胜地。’因此,易感的妇人成为机心叵测和贪求享受的拉比顺理成章的猎物,便毫不为奇。他们当中最差劲的,确有强占寡妇家产之事。
耶稣对整个不健康的勾当极表震惊和厌恶。在人生当中,这些人的知识愈丰,地位愈隆,问题愈发显得严重。为了达到目的,满足个人的享乐而不惜利用一己的职权的,当难逃 神的指责。──《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