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 3 章

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
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
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 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說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這麼說、 神豫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 神卻是一位。
21. 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麼.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23. 但這因信徥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
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