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第 18 章

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 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4. 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5.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6. 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7. 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8.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9. 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 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15.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
18.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象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19.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20.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21. 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22. 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