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旧约   新约   圣经对照   耶稣生平   爱的真谛   意见反馈   
 





肋未纪 20
A A A A A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
上主训示梅瑟说:
2
「你对以色列子民说:以色列子民和侨居以色列的外方人中,若有人将儿女献给摩肋客,应处死刑;当地的人应用石头砸死他。
3
我必板起脸来与此人作对,将他由民间铲除,因为他将儿女献给了摩肋客,玷污了我的圣所,亵渎了我的圣名。
4
当地的人,若在这人奉献自己的儿女给摩肋客时,竟闭目不看,而不将他处死,
5
我自己要板起脸来与这人和他的家族作对,将他和一切随着他敬拜摩肋客的人,由他们的人民中间一律铲除。
6
若有人去求问亡魂和占卜者,跟随他们行邪法,我必板起脸来与这人作对,将他由民间铲除。
7
你们应成圣自己,成为圣的,因为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
8
你们应遵守我的法令,一一依照执行,我是要你们成圣的上主。
9
凡辱骂自己的父母的,应处死刑;他辱骂了父母,应自负血债。
10
若人与一有夫之妇通奸,即与邻友之妻通奸,奸夫奸妇应一律处死。
11
若人与父亲的妻子同寝,是揭露了父亲的下体,两人应一律处死,他们应自负血债。
12
若人与儿媳同睡,两人应处死;他们犯了乱伦的罪,应自负血债。
13
若男人同男人同寝,如男之与女,做此丑事的两人,应一律处死,应自负血债。
14
若人娶妻又娶妻的母亲,这是淫乱,应将他和她们用火烧死,使你们中间不致存有淫乱。
15
若人与走兽同寝,应处死刑;走兽亦应杀死。
16
若女人走近任何走兽,与它交合,应将这女人和这走兽杀死,应处死刑;他们应自负血债。
17
若人娶自己的姊妹,不论她是自己父亲的女儿,或是母亲的女儿,以致他看见了她的下体,她也看见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应在本国人前将他们铲除,因为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应自负血债。
18
若人与在月经期内的女人同寝,揭露了她的下体,暴露了她的血源;她也揭露了自己的血源,应将两人由民间铲除。
19
你不可揭露你母亲的姊妹,或你父亲的姊妹的下体,因为这是暴露自己的肉体;他们应自负罪债。
20
若人与自己的叔伯母同睡,这是揭露了叔伯的下体;他们应自负血债,绝嗣而死。
21
若人娶自己兄弟之妇为妻,这是可耻的,无异是揭露了自己兄弟的下体,必然绝后。
22
你们应遵守我的一切法令和我的一切规定,一一依照执行,免得我领你们去居住的地方将你们吐弃。
23
你们不应随从我由你们面前要驱逐的民族的风俗,因为他们做了这一切事,我才厌恶了他们,
24
才对你们说:你们要占领他们的土地;我将这流奶流蜜的地方,赐给你们作产业。是我上主你们的天主,使你们与万民分开。
25
所以你们应分别洁与不洁的走兽,洁与不洁的飞禽,免得你们为不洁的走兽、飞禽,任何在地上爬行的动物,──我已给你们分别清楚,免染不洁,──玷污自己。
26
你们于我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是圣的;为此我将你们和万民分开,好属于我。
27
凡召亡魂行巫术或占卜的男女,应一律处死,应用石头砸死;他们应自负血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和合本简体
中英对照
和合本繁體
B5 Version
吕振中版
思高版
新译本
文理版
King James
New King James
New International
Deutch
Français
español
NVI
한국의
한국의 NKRV
한국의 KCB
WEB
每日研经丛书
新旧约辅读
歌曲 成语 词典
|  主页  |  旧约  |  新约  |  圣经对照  |  耶稣生平  |  意见反馈  |